公司公告☆ ◇002802 洪汇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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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6 │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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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9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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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7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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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12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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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 │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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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 │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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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 │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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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9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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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7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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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6 │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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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6│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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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结束之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盛汉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盛汉平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盛汉平先生已提交辞职申请且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故盛汉平
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徐卿先生为本次补选的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ec4aaf66-a05f-499c-b93a-4357eef08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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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9│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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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07月 3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31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7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7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 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26年 07月 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29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会务联系人
: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07月 29日 16:00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dd740ca-bae5-4882-b825-cd21f0340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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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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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盛汉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盛汉平先生因
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盛汉平先生原定任期为2025年7月7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7月6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盛汉平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盛汉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职申请
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辞职申请生效前,盛汉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
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盛汉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盛汉平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和董事会对盛汉平先生
在担任第六届董事、董事长及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卿为本次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盛汉平先生的辞职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9450612-473a-4172-a101-30f17d58e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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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12│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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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嵩(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分
别于近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分别取得了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内容
(1)洪嵩(无锡)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项梁 陈淑华
除上述登记变更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2)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项梁 陈淑华
除上述登记变更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洪嵩(无锡)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af688a1-f8cb-4f03-a8fe-e1ff437ae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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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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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无锡洪汇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本次享有可参与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177,415,886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245,89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830,004股)。在保证“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7,741,588.6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0978868元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978868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5
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未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
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
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830,004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830,004 股后的 177,415,88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6 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2*****635 项洪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已回购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本
总数×分派比例,即177,415,886股×0.10元/股=17,741,588.60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7,741,588.6元/181,245,890股×10≈0.97886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8868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1号
咨询联系人:李专元、周雯
咨询电话:0510-88721510
咨询传真:0510-88723566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25da1b3-fd9f-4343-a5dc-c73dea97e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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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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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d0c7053-d59c-497e-ad59-7bef66d23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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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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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 4 月 24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25日,贵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
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
时间: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
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经查,
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14:30 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
祥路 1号)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盛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97
,48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47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9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共计 96,76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3 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21,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8%。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书和股东名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
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第 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7b77123-54a0-41c0-83ee-15d87cdef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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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9│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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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0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
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登载于 2026年 4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 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11.00 《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26年 04月 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至议案 11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会务联系人
: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05月 15日 16:00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53c216b-c695-429d-890a-e1b6100c2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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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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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且已完成清算、分配,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年4月 11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1,700,065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 5月 1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8)。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2年 5月 18日至 2025年 5月 1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
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24个月,锁定期最长为 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5)。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2025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到期的基础上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5月 17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因 2022年 6月 8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元(含税)转增 3股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账户持股数由 1,700,065股增加至 2,210,08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58%。
又因 2023 年 5月 12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元(含税)转增 3 股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数由2,210,085股增加至 2,873,11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58%。
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2,873,111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1.59%。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
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截至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完毕,并已完成清算和分配,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2026年 5月 12日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 4 月 11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影响及相关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
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账户注销等工作。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060e028-120b-4c45-9429-de8a810ac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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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6│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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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5月12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副董事长项洪伟先生和独立董事汪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盛汉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清算和分配,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上述议案已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f6055c9-b997-4aff-89b0-0e9b486ac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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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2│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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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 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 18,230.199万股减少至 18,124.589万股,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人民币 18,230.199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8,124.589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
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回购股份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6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008)。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18,230.199万元整 18,124.589万元整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bad6281-f5f6-4661-b2d8-00efce6d5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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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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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年4月 11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1,700,065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 5月 1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8)。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2年 5月 18日至 2025年 5月 1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
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24个月,锁定期最长为 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5)。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2025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到期的基础上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5月 17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因 2022年 6月 8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元(含税)转增 3股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账户持股数由 1,700,065股增加至 2,210,08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58%。
又因 2023 年 5月 12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元(含税)转增 3 股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数由2,210,085股增加至 2,873,11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5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 2026年 4月 28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2,873,111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1.59%。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工作并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1f10304-51ca-4a46-892b-ff9ce3aec0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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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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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1053ba-5bf3-4572-98ae-fb85883b2f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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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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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41,199,834.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61,641.9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266,075,511.04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962,344.3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
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075,511.0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
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30,004股,按公司总股本(181,245,8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177,415,8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7,741,588.60元(含税)。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4、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7,741,588.60元(含税)。
(2)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498,801.89元(含交易费用)。
(3)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总额为31,240,390.49元,该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83%
。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741,588.60 39,263,836.92 44,750,496.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199,834.94 59,240,089.28 50,881,971.70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6,075,511.0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2,962,344.3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755,922.0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440,631.9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755,922.0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01,755,922.0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
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17da02-5e2e-46c3-9169-a7926d4ca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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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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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成立日期:1982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6人,注册会计师3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2人。
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公证天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共为人民币40万元。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
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关注,在会计师进场前、审计中及审计完成后与项目组分别就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4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听取公证天业关于2025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a0db509-99e1-4e34-86f7-2200f24cd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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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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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球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发酵,高科技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经济整体呈现分化复苏态势,增长动能明显不足。
在此背景下,我国坚定不移贯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稳定预期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5.0%,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与此同时,外部市场需求偏弱、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
等因素相互交织,我国经济中长期仍将面临外需拓展难度加大、稳外贸压力持续凸显的挑战。
报告期,公司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安全环保管控、原材料价格波动、人民币汇率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始终坚持
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秉持“顾客至尊、质量至上、技术至精、管理至严”的经营理念,克服重重困难与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
作计划,各项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了生产的安全环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37.72万元,同比下降 13.6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9.98万元,同比下降 30.45%。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二、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025年度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三、公司重要事项
2025年度公司重要事项,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44个议案。
六、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3次,并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b1f014-ed03-4de0-895c-408e3dfc5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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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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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2df00f2-a187-46d0-ae27-90e44bc54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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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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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随着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
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商品远期、黄金远期等。
(三)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
(五)实施主体: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销售需要出口海外市场,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
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进出口项下的收付汇相匹配,且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
交易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
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
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
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f652c2-84f5-4a22-9fd8-0145b82f22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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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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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1c8d99-7a45-4cbb-b2a4-ad248c731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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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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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
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盛汉平先生;总经理陈甜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专元先生;独立董事吴昌明先生;财务总监朱敏学女士;总工程师姚唯亮先
生。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jKoDrTAKQ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1469327-60f4-4723-856f-b231f04bd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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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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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拟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的适用期间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以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
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年工资总额。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按季发放,
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
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
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
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e14ac5-4825-4c5c-990f-6bf7a5d94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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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7│洪汇新材(00280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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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a7bf6f2-1641-4587-86ff-b2df242de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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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6│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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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201da3b-08d4-4f16-a03e-160fdb963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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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6│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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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e3ab6d7-1a72-4f25-8b48-4c906d9c3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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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6│洪汇新材(002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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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9b850f-fa66-4908-8e47-e457ee76e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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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6│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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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420a4df-a3f9-44e9-9a02-64a050cf2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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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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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225ef0-2f6a-4830-959f-1109bc481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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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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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6]E1259号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洪汇新材)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洪汇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洪汇新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明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俞乾元
中国·无锡 2026年 4月 24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2f4048-a9a9-4b1d-aa9a-45c9ca122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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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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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
2、投资金额: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4亿元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
使用,且任一时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4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
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
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6、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且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
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形势较为敏感,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买入产品,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批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3ea4e8-47b4-459d-901b-9d13a50e4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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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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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6]E1260号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4日出具了苏公W[2026]A57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洪汇新材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无锡洪汇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洪汇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洪汇
新材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洪汇新材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洪汇新材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
明仅供洪汇新材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1fa8564-f569-45bb-9174-ab8371d47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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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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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销售需要出口海外市场,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
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投资金额:
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商品远期、黄金远期等。
4、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
6、实施主体: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
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
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能使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136d34-0b99-4734-bef6-7961b4d10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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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5│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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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247126-a92d-41fd-9124-a4c6d2c5d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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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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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昌明先生、汪洋先生及报告期内换届离任独立董事李港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51d6aba-5e40-4ff8-84cd-998273def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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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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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0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
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5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 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11.00 《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26年 04月 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至议案 11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1号;会务联系人
: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05月 15日 16:00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931769-62d6-45a2-abf8-1e4b2ccb2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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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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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
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可以接触、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
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
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
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
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外报送信
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九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省
证监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已经披露该信息。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
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如涉嫌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4f6a58-4a7a-4c57-a233-8003e4c60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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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市值管理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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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
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
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采用科学的市值管理方式,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执行。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
部门,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董事会及
管理层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
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及舆情工作组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
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等
部门及子公司应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值管理具体工作,对相关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并购、生产经营、ESG管理
等信息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质量是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
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深耕主责主业,在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
新材料领域以及围绕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相关业务适时开展并购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
,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明确、清晰、合理、可持续的股东回报规划,采
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略、愿景、使命、目标等,并对公司
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事求是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公司的竞
争优势和发展前景,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及时回应投资
者诉求,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
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结
合公司的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以及业务经营需要,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
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七)健全完善ESG管理体系:通过加强ESG管理并披露ESG报告,实现为股东、员工、客户及社会各界创造更加长远的价值。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
的情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研判原因,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调整实施管理策略,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第十四条 当公司
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一)核实是否构成股价异动,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
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股份回购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增持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回购、增持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
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df05a3-2928-4a1d-8149-d1590408c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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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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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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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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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
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三)负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等相关
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以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年工资总额。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
出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按照其所任工
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或津贴。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
水平提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三条 公司
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八条 当
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
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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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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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6-0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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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港-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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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港-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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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内部控制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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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内部控制制度(2026-0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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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财务管理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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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财务管理制度(2026-0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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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内部审计制度(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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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内部审计制度(2026-0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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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3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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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昌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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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6│洪汇新材(002802):洪汇新材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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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洪汇新材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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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洪汇新材(002802):《洪汇新材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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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洪汇新材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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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洪汇新材(002802):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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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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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5│洪汇新材(002802):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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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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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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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056,1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2,301,990
股变更为 181,245,8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2,301,990元减少至人民币 181,245,890元。
2、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9月 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6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
意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
销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最高成交价为 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600,01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月 4日、2025年 12月
2日、2026年 1月 6日、2026年 2月 3日、2026年 3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6、2025-057、2026-001、2026-004、2026-005)。
截至 2026 年 3月 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6,1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58%,最高成交价为 13.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4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 13,497,1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056,100股,占公司本次注
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实施完毕,注销股份数量为 1,056,100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82,301,990股变更为 181,245,890股。公司本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2,683 17.31 0 31,562,683 17.4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739,307 82.69 -1,056,100 149,683,207 82.59
总股本 182,301,990 100 -1,056,100 181,245,890 100
五、注销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22aacd21-312d-4356-a1ad-c92474343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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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洪汇新材(00280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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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已注销回购股份 1,05
6,1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82,301,990股减少至 181,245,8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230.199万元变更为 18,124.589万
元,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29.99%被动增加至 30.16%。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 9月 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 15.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
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最高成交价为 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600,01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0)。
回购期限内,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2025年 11月 4日、2025
年 12月 2日、2026年 1月 6日、2026年 2月 3日、2026年 3月 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6、2025-057、2026-001、2026-004、2026-005)。
截至 2026年 3月 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2025年 9月 5日至2026年 3月 4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6,1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58%,最
高成交价为 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3,497,1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
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2,301,990股减少至 181,245,890股。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锡港启兴”)持有公司股份 54,672,366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将由 29.99%被动增加至30.16%,具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锡港启兴 54,672,366 29.99% 54,672,366 30.16%
其他股东 127,629,624 70.01% 126,573,524 69.84%
合计 182,301,990 100% 181,245,890 100%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锡港启兴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免于发
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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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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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洪汇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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