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802(洪汇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802 洪汇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50,03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1%,最高成交价为 9.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942,542.5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54afca9-880b-49b1-a040-7a7dee675976.PDF ─────────┬──────────────────────────────────────────────── 2024-04-20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展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原质押起 原质押 本次质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第一大 期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押展期 股东及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后质押 一致行 押 到期日 动人 项洪 是 19,279,000 20.02% 10.58% 否 否 2022年10 2024年 2025 年 招商证 质押 伟 月 18 日 4 月 18 4 月 18 券股份 展期, 4,070,000 4.23% 2.23% 2024 年 2 日 日 有限公 不涉 月 7 日 司 及新 10,793,000 11.21% 5.92% 否 否 2022 年 4 2024年 2025 年 华泰证 增融 月 20 日 4 月 19 4 月 18 券(上 资 日 日 海)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合计 - 34,142,000 35.46% 18.73%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展期前质 展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项洪 96,277,123 52.81% 43,367,000 43,367,000 45.04% 23.79% 0 0% 0 0% 伟 合计 96,277,123 52.81% 43,367,000 43,367,000 45.04% 23.79%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是原有部分股份质押的展期,未产生新的股份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资 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展期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0d2b0310-cd04-40f1-838d-61759fb2a286.PDF ─────────┬──────────────────────────────────────────────── 2024-04-02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 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72,03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最高成交价为 9.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277,386.3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103bb2db-a17a-4261-874e-911b69639faf.PDF ─────────┬──────────────────────────────────────────────── 2024-03-27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2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 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 证书号 有效 号 类型 权人 日 期 1 发明 洪汇 一种含羟基水性 ZL 2022 1 2022.7.14 2024.3.26 第 20年 专利 新材 树脂分散体及其 0833432.5 6833049 制备方法 号 2 发明 洪汇 一种网络交联结 ZL 2022 1 2022.10.13 2024.3.26 第 20年 专利 新材 构羟基水分散体 1252080.0 6833665 及其制备方法 号 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坚持持续创新的成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5da73158-1393-4055-a426-41cf3fbd2c57.PDF ─────────┬──────────────────────────────────────────────── 2024-03-04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 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84,73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49%,最高成交价为 9.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709,347.9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95e96107-926a-44d2-ae94-f8d61cdad3c3.PDF ─────────┬──────────────────────────────────────────────── 2024-02-20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 3%,最高成交价为 7.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21,19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8589f4da-dd41-431a-a560-378159e46e83.PDF ─────────┬──────────────────────────────────────────────── 2024-02-19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汇新材”)于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4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 A 股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比例等情况披露如 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项洪伟 96,277,123 52.81 2 招商证券资管-李燕昆 5,849,750 3.21 -招商资管创新价值 2 0210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 2,873,111 1.58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4 朱天社 2,767,300 1.52 5 邵黎 2,117,694 1.16 6 吴晓阳 1,416,266 0.78 7 吴景珍 1,330,500 0.73 8 孙建军 962,507 0.53 9 顾卫新 869,100 0.48 10 杨青 845,507 0.46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项洪伟 96,277,123 53.25 2 招商证券资管-李燕昆 5,849,750 3.24 -招商资管创新价值2 02103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 2,873,111 1.59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4 朱天社 2,767,300 1.53 5 邵黎 2,117,694 1.17 6 吴晓阳 1,416,266 0.78 7 吴景珍 1,330,500 0.74 8 顾卫新 869,100 0.48 9 杨青 845,507 0.47 10 查根楼 845,000 0.47 11 齐星 845,000 0.4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f7366eb3-5a4a-4ddf-b287-9211fd0cd586.PDF ─────────┬──────────────────────────────────────────────── 2024-02-08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37f0d09c-e2ba-4bd3-bb15-ab7dad2cc86c.PDF ─────────┬──────────────────────────────────────────────── 2024-02-08 00:00│洪汇新材(00280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 元/股(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596d2934-b01b-4c01-a965-326271d79cb9.PDF ─────────┬──────────────────────────────────────────────── 2024-02-08 00:00│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f954b3a8-b702-4399-a8d9-6709c26ac32c.PDF ─────────┬──────────────────────────────────────────────── 2024-02-08 00:00│洪汇新材(00280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 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汪洋先生和独立董事 李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不低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 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4)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4dbb47d6-989b-4003-890c-084b6ee009d5.PDF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