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3 吉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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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1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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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42 │吉宏股份(002803):2026-054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H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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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7:50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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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7:50 │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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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8 │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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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8 │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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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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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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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49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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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5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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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1│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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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fd2093b-7ee3-4182-ac73-4cd38c565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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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42│吉宏股份(002803):2026-054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H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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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项下股东会对董事会增发 H股股份的授权,于 2026 年 7月 20日完成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除
非另有说明,本公告所涉词语简称的含义与《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的定义一致。
一、完成配售
2026年 7月 20日,本次发行的全部配售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包括取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的批准),
并于同日完成配售。公司于2026年 7月 20 日成功按每股配售股份 12.24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 6名承配人(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该等承配人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共 9,371,500股新 H股,占经配发及发行
配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 H股总数约 12.13%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2.09%。紧随配
售完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14.7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约为 112.8百万港元。
本公司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1、80%或约 90.2 百万港元用于推进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的全球扩张及发展,其中:
a.40%或约 45.1百万港元用于欧洲(尤其是东北欧)及中东的海外市场拓展;
b.30%或约 33.8百万港元用于发展现有自主开发品牌;及
c.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资助研发,以通过加强人工智能及数据技术的应用,持续升级及迭代公司的“Giikin”系统。
2、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优化现有供应链网络及扩展本公司纸制快速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围;及
3、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包括支付办公室租金、员工成本、法律及专业费用
以及其他行政开支)。
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A股总数为 380,635,28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1)已发行 H股总数由 67,910,000股增加至 7
7,281,500股;及(2)已发行A 股总数维持不变,仍为 380,635,288 股。因此,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48,545,288股增加至 457
,916,788股。本公司于紧接配售完成前及紧随配售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于本公告日期 紧随配售完成后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股份数目(股) 占已发行股份
(股)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 股
已发行 A股总数 380,635,288 84.68% 380,635,288 83.12%
H 股
承配人 - - 9,371,500 2.05%
其他公众H股股东 67,910,000 15.14% 67,910,000 14.83%
已发行 H股总数 67,910,000 15.14% 77,281,500 16.88%
已发行股份总数 448,545,288 100.00% 457,916,788 100.00%
注:由于百分比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上表所列百分比数字的总和未必等于所示相关小计或百分比数字的总和。
三、本次发行事项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由 25.20%被动稀释至 24.68%。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股) (%) (%)
1 庄浩 66,503,082 14.83 14.52
2 庄澍 33,331,025 7.43 7.28
3 贺静颖 6,638,925 1.48 1.45
4 张和平 6,236,125 1.39 1.36
5 陆它山 306,250 0.07 0.07
合计 113,015,407 25.20 24.6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1164853-9975-4750-b1b6-4add60ffe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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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7:5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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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0a2f651-6260-4daa-ad9c-f4bd99384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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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7:50│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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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并于 2026年 7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 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通过《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
,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就本次发行,董事会拟在前述一般性授权范围内发行不超过 13,582,0
00股 H股,因此,本次发行无须股东会另行批准,实际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配售代理根据
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
(一)发行方案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种类: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即 H股。
2、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3、发行数量:最多 13,582,000股 H股,实际发行的 H股股份数量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
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但不超过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总数。
4、发行价格:发行定价将由公司与配售代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照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参照公司 H股
股价走势、市场估值水平、投资人意愿等因素进行市场化询价,并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的合格投资者(法律限制者除外)均可以现金方式认
购公司发行的 H股股份。
6、发行方式:H股发行/配售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一般性授权向合格投资者新发行 H股股份,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
据市场情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发行及完成(包括一次或多次发行)。
7、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用途:推进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的全球扩张及发展、优化现有供应链网络及扩展公司纸
制快速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围、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届时会根据最终的发行规模进行相应
调整。
8、上市地点:公司发行的 H股新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庄浩女士亦可转授权其他人士)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发行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就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发行的 H股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2、委任法律顾问、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推进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3、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审议批准并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备案文件、发行 H股的正式上市申请(C1表格)、公告(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相关披露豁免、发行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
、执行、修改和补充。
4、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
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等)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发行方案及相关
议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 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
、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与 H股配售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5、批准就发行事宜向获配售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 H股股份,发行及送达发行事宜涉及之新 H股之股票证书。
6、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事宜。
7、授权及指示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该批新增 H股股东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若适宜)的姓名及有关具体资料,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并整理股东名册,即与配售表格内注明的股票交付日相同的日期,
作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并把相关发行股份按发行对象的要求(若适宜)发行予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并存放于由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
8、履行及(无论是否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签署就本次会议所讨论及批准的事宜而言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事
宜、契据、文件及其它事宜,并可把本项所述权力授予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公司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和执行与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
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及事项。
9、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适当所需的修改,以反映由于发行证券而致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变动
。
10、发行完成后,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及采
取其他所需的行动。
11、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办理与发行相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98a39b9-dc3e-4662-8294-84aaf0b16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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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8│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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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厦门吉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庄浩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
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
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2,348,81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184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签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3,229,90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239%。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118,904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04%。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A股,下同)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41名,代表股份共计 19,118,904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4%。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包括视频方式)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
作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8,886,204 98.7829% 220,800 1.1549% 11,900 0.0622%
中小投 18,886,204 98.7829% 220,800 1.1549% 11,900 0.0622%
资者
H 股 整体 214,500 100.0000% 0 0 0 0
合计 19,100,704 98.7964% 220,800 1.1421% 11,900 0.0616%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陆它山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8,886,304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中小投 18,886,304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资者
H 股 整体 214,500 100.0000% 0 0 0 0
合计 19,100,804 98.7969% 220,700 1.1415% 11,900 0.0616%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陆它山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31,901,711 99.8240% 220,700 0.1670% 11,900 0.0090%
中小投 18,886,304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资者
H 股 整体 214,500 100.0000% 0 0 0 0
合计 132,116,211 99.8243% 220,700 0.1668% 11,900 0.009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ba13116-8c85-4089-9efd-3b93ad751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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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8│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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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9:
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东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股 代表有表 占公司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类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东 决权股份 有表决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别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人 数量(股) 权股份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权委 例 数 总数比 权委 例
托代 例 托代
表人 表人
数 数
A 5 113,015,407 25.7750% 141 19,118,904 4.3604% 146 132,134,311 30.1354%
股
H 1 214,500 0.0489% 0 0 0.0000% 1 214,500 0.0489%
股
合 6 113,229,907 25.8239% 141 19,118,904 4.3604% 147 132,348,811 30.1843%
计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8 日,公司 A+H 股总股本为 448,545,288 股,A 股股份数量为 380,635,288 股,H 股股
份数量为 67,91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7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8,468,888 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1 《关于补充确认 A股 18,886, 98.7829 220,800 1.1549 11,900 0.0622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204 % % %
案》 其中: 18,886, 98.7829 220,800 1.1549 11,900 0.0622
中小投资者 204 % % %
H股 214,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9,100, 98.7964 220,800 1.1421 11,900 0.0616
704 % % %
2 《关于调整 2026 A股 18,886,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304 % % %
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 18,886,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中小投资者 304 % % %
H股 214,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9,100, 98.7969 220,700 1.1415 11,900 0.0616
804 % % %
3 《关于修订<关 A股 131,901 99.8240 220,700 0.1670 11,900 0.0090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711 % % %
度>的议案》 其中: 18,886, 98.7834 220,700 1.1544 11,900 0.0622
中小投资者 304 % % %
H股 214,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32,116 99.8243 220,700 0.1668 11,900 0.0090
,211 % % %
提案1和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庄浩女士、庄澍先生、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和陆它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孙小迪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8e77dd4-20b0-4069-b3cd-2d5aaf578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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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02│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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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定的 2025年度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60,000 股,并
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完成,公司 A股
总股本由 382,495,288 股变更为 380,635,288股,A+H股总股本由 450,405,288股变更为 448,545,288股,A+H股注册资本由 450,40
5,288元变更为 448,545,288元。
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516215965
2、名称: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注册资本:肆亿肆仟捌佰伍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捌元整
7、成立日期:2003年 12月 2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宠物食
品及用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
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礼品
花卉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0019fec-c295-400f-abcb-7adfc90a2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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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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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净利润 盈利:22,659.08万元至 25,022.02万元 盈利:13,663.4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5.84%—8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5,359.08万元至 17,722.02万元 盈利:11,814.68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00%—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4,807.08万元至 17,170.02万元 盈利:11,327.59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72%—51.5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5元/股—0.40元/股 盈利:0.3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跨境社交电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在巩固东南亚、东北亚等核心市场基本盘的同时积极拓展欧洲等区域,通过合伙人计划持续输
出成熟的运营能力,整体营收规模不断扩大;依托全产业链数字化优势,公司将业务系统积累数据与海外主流社交网络平台实现深度
对接,驱动模型在训练与应用中自我进化,投放转化率不断提升,营销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智能化运营提升管理效率,
人均效能提高摊薄单位成本,盈利水平提升,带动跨境社交电商业务整体经营稳健增长,2026年上半年跨境社交电商业务预计净利润
同比增长140%至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0%至90%。
2、包装业务
报告期内,包装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呈现“以价换量”竞争局面,同时,公司境内外新建包装生
产基地在本报告期尚处于建设及试生产期间,投入持续发生、运营成本相应增加,导致包装业务净利润有所下降。后续随着新增产能
的逐步释放,包装业务的盈利能力将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0763078-bee2-46e1-8d61-658cfdac3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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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49│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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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披露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7月14日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4日(星期二)下午 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月 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7月 9日 16:00送达),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9日 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236172b-691c-455a-b9b1-aae151a7c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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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5│吉宏股份(002803):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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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于 2025 年度为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以下简称“AJT PP”)提供
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料服务相关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56亿元;
2、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它山先生系 AJT PP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AJT PP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和陆它山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决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5、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
公司名称: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
总经理:陆它山
注册资本:100万迪拉姆
成立时间:2025年 5月 6日
主营业务:纸制包装产品
住所:PLC5, Al Hamra Industrial Free Zone, RAK, United Arab Emirates
主要股东:VENUS TRADING FZCO,持股比例 55%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项目 2026-03-31/2026年 1-3月 2025-12-31/2025年 1-12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4亿元 4.08亿元
净资产 3.86亿元 3.31亿元
营业收入 0.38亿元 —
净利润 1,906,266.16元 7,802.98元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Limited,与 VENUS TRADING FZCO 于 2025 年 2
月共同出资成立 AJT HoldingInternational Limited,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比例 45%。2025年
5月 6日,AJT Hol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资成立 AJT Printing andPacking FZ-LLC(持股比例 100%),AJT PP为公司参股
公司。
鉴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它山先生系 AJT PP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AJT PP 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降低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P初始运营成本,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依托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根据 AJT PP 生产
建设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于 2025年度为其提供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料服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56
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发生期间 关联交易 补充确认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向关联人销 AJT Printing and 包装生产机器设备、 2025年度 市场公允 1.56
售机器设备、 Packing FZ-LLC 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料 价格
原材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AJT PP实际经营需求,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P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依托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为满足 AJT PP 生
产建设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为其提供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料服务,有利于降低AJT PP初始运营成本,支
持其业务发展,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 AJT PP实际经营需求开展,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外,2026年 1月 1日至 5月 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P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 7,892.13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以下简称“AJT PP”)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依托
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为满足 AJT PP 生产建设规划及业务需求为其提供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
材料服务,交易金额人民币 1.56 亿元,有利于降低 AJT PP初始运营成本,支持其业务发展,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必要性。
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AJT PP实际经营需求,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本
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854c8af-56ee-4f67-97a2-6e3cf59ae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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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5│吉宏股份(0028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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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898dba5-6dc9-4d62-bc8b-60b354503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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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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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79e68e2-e9b4-450e-ad42-a86e27432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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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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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6月22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参股公司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以下简称“AJT PP”)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依托
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为满足AJT PP生产建设规划及业务需求为其提供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
料服务,交易金额人民币1.56亿元,有利于降低AJT PP初始运营成本,支持其业务发展,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必要性。
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AJT PP实际经营需求,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本次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与关联方于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是结合关联方的经营需求及与关联方各类日常关联交
易的执行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调整后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
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
意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8f75b69-d04b-4944-af4a-c85e8704c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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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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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降低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以下简称“AJT PP”)初始运营成本,支持 AJT PP 业务发展,公
司依托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根据 AJT PP生产建设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于 2025年度为其提供代理采购包装生产机器设
备、相关配套产品及原材料服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56亿元,同意对公司与 AJT PP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和陆它山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关联方的经营需求及与关联方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交易期间自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止,并遵循市场公允条件
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和陆它山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 14:30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拟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d57236a-c34b-4ca3-b549-80e45ce8d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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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27│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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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的通知,获悉庄浩女士所持有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与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押股份 所 司 售 为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股东或第 数量 持股 总股 股(如是 补充
一 (万股 份 本 , 质
大股东及 )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 押
其 类
一致行动 型)
人
庄浩 是 650 9.77% 1.45% 是,高管 否 2026-06-1 2028-06-1 中国银河 其他
锁 7 6 证券股份 (归还质
定股 有限公司 押融资款)
二、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庄浩 是 1,015 15.26% 2.26% 2024-06-21 2026-06-18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 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比 总股 限售和冻结 质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例 本 数量(万股 押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 份 )
比例
庄浩 6,650.308 14.83 2,611.92 2,246.92 33.79% 5.01% 1,067.3525 47.50 4,154.3787 94.35%
2 % 95 95 %
庄澍 3,333.102 7.43% 420.0000 420.0000 12.60% 0.94% 0 0.00% 2,180.3269 74.85%
5
贺静颖 663.8925 1.48% 0 0 0 0 0 0 0 0
张和平 623.6125 1.39% 0 0 0 0 0 0 467.7094 75.00%
陆它山 30.6250 0.07%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301.54 25.20 3,031.92 2,666.92 23.60% 5.95% 1,067.3525 40.02 6,802.4150 78.78%
07 % 95 95 %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6470cbb-63fc-4686-a284-fe1df85e6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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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15│吉宏股份(00280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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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上述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2、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1日、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
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为包括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内
控股子公司(含新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
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上述融资及履约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性业务,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负责办理融资及履约担保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
进行分配调整,签署授信、履约及担保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12HT
260508T00134501】,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吉宏”)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自合同签订之
日至2031年5月5日期间的贷款、开证/承兑垫款、议付款及/或贴现款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债权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
万元,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等。
2、公司近日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签署两份《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吉宏
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吉宏”)与远东国际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
权额为人民币8,238.10万元(包括租赁本金7,414.20万元、保证金823.80万元和留购价款1,000元),及对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 8月 7日
3、注册地点:张家港市后塍街道华达路 19号 4幢一层 A01、A02单元,二层 A03、A04、A05、A06单元(环保新材料产业园)
4、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
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
服务;平面设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03-31/2026年 1-3月 2025-12-31/2025年 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705,125.04 84,741,571.39
负债总额 59,804,753.46 15,965,441.79
净资产 65,900,371.58 68,776,129.60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811,355.11 -1,948,774.44
净利润 -2,811,355.11 -2,119,870.40
9、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苏州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6年 4月 24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拾围村古岭路 3号 1-5号厂房、办公楼、仓库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肖武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8%、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12%
8、由于广东吉宏系于 2026年 4月新设企业,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无截至最近一期(2026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
9、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广东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12HT260508T00134501】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8,000万元
5、贷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31年 5月 5日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
(1)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2)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3)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4)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
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5)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债权人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
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二 ) 公 司 与 远 东 国 际 签 订 的 《 担 保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IFELC26DSDN6B92-U-01和 IFELC26DSDNPCA1
-U-01】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额:人民币 8,238.10 万元(包括租赁本金 7,414.20 万元、保证金 823.80万元和留购价款 1,000元)
5、租赁期限:起租日(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债权人支付第一笔协议价款之日(债权人开立/背书的票据上记载的出票/背书日期
,或债权人电汇付款凭证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以孰早日为准))起 48个月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和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 31,412.86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4%。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2、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售后回租赁合同》、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远东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a015000-e0cc-49ef-b016-ad2f2951a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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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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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H股总股本为448,545,288股,其中,公司A股总股本为380,635,288股,回购专户持有A股股份数量
为10,076,4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分配的A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及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
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70,558,888股×0.18元/股=66,700,599.84元;
按公司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分配的现金分红(含税)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A股总股本(
含回 购股份)×10=66,700,599.84元÷380,635,288股×10股=1.75234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52349元
/股。
3、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A+H总股本450,405,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
0,076,400股后的440,328,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9,259,199.8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手续,公司A股总股本
由382,495,288股变更为380,635,288股,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份数量由372,418,888股变
更为370,558,888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A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70,558,888股×0.18元/股=66,700,599.84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H股总股本448,545,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0,076,400股后的438,468,88
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8,924,399.84元(含税)。
其中,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380,635,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0,076,400股后的370,558,88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700,599.84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99 庄浩
2 00*****789 庄澍
3 00*****849 张和平
4 00*****680 贺静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A股股本×分配比例,即370,558,888股×0.18元/股=66,700,599.84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数量10,076,4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A股总股本,即66,700,599.84元÷380,635,288股=0.1752349元/股(结果取小
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52349元/股。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咨询联系人:许文秀
咨询电话:0592-6316330
传真电话:0592-63163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24392c2-cc28-4f0c-9ad9-12bf0b3b2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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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1│吉宏股份(00280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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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1de4a95-b671-4f7a-90b9-b1a04d181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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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09│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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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
,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东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股 代表有表 占公司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类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东 决权股份 有表决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别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人 数量(股) 权股份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权委 例 数 总数比 权委 例
托代 例 托代
表人 表人
数 数
A 5 113,277,907 25.7257% 197 19,313,704 4.3862% 202 132,591,611 30.1119%
股
H 1 264,500 0.0601% 0 0 0.0000% 1 264,500 0.0601%
股
合 6 113,542,407 25.7858% 197 19,313,704 4.3862% 203 132,856,111 30.1720%
计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 A+H 股总股本为 450,405,288 股,A 股股份数量为 382,495,288 股,H 股股
份数量为 67,91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7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0,328,888 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1 《关于新增 2026 A股 120,076 90.5614 11,996, 9.0475 518,500 0.3911
年度为控股子公 ,823 % 288 % %
司提供担保额度 其中: 6,798,9 35.2025 11,996, 62.1128 518,500 2.6846
预计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16 % 288 % %
H股 264,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20,341 90.5802 11,996, 9.0295 518,500 0.3903
,323 % 288 % %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孙小迪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0a16e30-3c04-4c32-b766-7245dea4f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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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05│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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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厦门吉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庄浩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4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2,856,11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172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签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3,542,40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858%。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313,704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62%。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A股,下同)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97名,代表股份共计 19,313,704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2%。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包括视频方式)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
作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20,076,823 90.5614% 11,996,288 9.0475% 518,500 0.3911%
中小投 6,798,916 35.2025% 11,996,288 62.1128% 518,500 2.6846%
资者
H 股 整体 264,500 100.0000% 0 0% 0 0%
合计 120,341,323 90.5802% 11,996,288 9.0295% 518,500 0.39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19c2863-2448-4c33-989b-758e07f18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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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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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证监局下
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20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庄浩、王亚朋
、陆它山、张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主要内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庄浩、王亚朋、陆它山、张路平:
2025 年度,你公司与关联方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FZ-LLC发生关联交易1.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7.06%,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
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号)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
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庄浩作为吉宏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朋作为吉宏股份时任董事长、陆它山和张路平作为吉宏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
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庄浩、王亚朋、陆它山、张路平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你们
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杜
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
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
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20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庄浩、王亚朋
、陆它山、张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1962583-495a-4ed1-9483-a4344c612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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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4│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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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
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东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股 代表有表 占公司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类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东 决权股份 有表决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别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人 数量(股) 权股份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权委 例 数 总数比 权委 例
托代 例 托代
表人 表人
数 数
A 5 113,277,907 25.7257% 178 22,324,210 5.0699% 183 135,602,117 30.7956%
股
H 1 209,500 0.0476% 0 0 0.0000% 1 209,500 0.0476%
股
合 6 113,487,407 25.7733% 178 22,324,210 5.0699% 184 135,811,617 30.8432%
计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 A+H股总股本为 450,405,288 股,A股股份数量为 382,495,288 股,H 股股份数
量为 67,91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7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0,328,888 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1 《关于增发公司 A股 118,420 87.3297 16,819, 12.4038 361,300 0.2664
H 股股份一般性 ,957 % 860 % %
授权的议案》 其中: 5,143,0 23.0380 16,819, 75.3436 361,300 1.6184
中小投资者 50 % 860 % %
H股 209,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18,630 87.3493 16,819, 12.3847 361,300 0.2660
,457 % 860 % %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孙小迪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8571f6-41c0-4a81-ab95-0e1b7bbba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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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0│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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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厦门吉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庄浩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
4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
: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5,811,61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843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签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3,487,40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33%。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2,324,210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9%。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A股,下同)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78名,代表股份共计 22,324,210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包括视频方式)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
作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18,420,957 87.3297% 16,819,860 12.4038% 361,300 0.2664%
中小投 5,143,050 23.0380% 16,819,860 75.3436% 361,300 1.6184%
资者
H 股 整体 209,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合计 118,630,457 87.3493% 16,819,860 12.3847% 361,300 0.26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31c75d1-ed68-458b-9f2b-02fc3985c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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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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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披露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6月4日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4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4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6月 2日 16:00送达),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日 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36d6b00-29be-40e0-8d83-6b2330735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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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1│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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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
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持续拓展需求,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新增为包括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在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融资及履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
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98d4695-aa7b-47b8-9e67-4f578b986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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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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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上述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2、上述融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融资担保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
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调整,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TC322986200ZGDB2026N03F】,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吉宏”)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自
2026年1月19日至2029年1月18日期间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
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 8月 7日
3、注册地点:张家港市后塍街道华达路 19号 4幢一层 A01、A02单元,二层 A03、A04、A05、A06单元(环保新材料产业园)
4、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
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
服务;平面设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03-31/2026 年 1-3 月 2025-12-31/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705,125.04 84,741,571.39
负债总额 59,804,753.46 15,965,441.79
净资产 65,900,371.58 68,776,129.60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811,355.11 -1,948,774.44
净利润 -2,811,355.11 -2,119,870.40
9、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苏州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22986200ZGDB2026N03F】,具体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2、债务人: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4,000万元
5、贷款期限:2026年 1月 19日至 2029年 1月 18日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
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
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 24,497.1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8.91%。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769776a-b811-471e-9d78-d8e118312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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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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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新增担保对象为包括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新增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该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存在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持续拓展需求,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为包括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
司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审批仍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
、保理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融资及履约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性业务,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融资及履约担保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及资金需求等
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调整,签署授信、履约及担保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持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厦门吉宏科 广东吉宏 88% 0 0 250,000 90.89% 否
技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 厦门吉客印 100% 0.90% 0 否
子公司 其他控股子公司 实际持股 70%以下 —— 否
合计 —— —— —— 0 250,000 90.89%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拾围村古岭路 3号 1-5号厂房、办公楼、仓库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8%、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12%
7、由于广东吉宏系新设企业,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8、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广东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 08月 01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2单元-1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
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钟表销售;眼镜
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
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6-03-31/2026年 1-3月 2025-12-31/2025年 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505,795.42 199,497,841.20
负债总额 1,792,033.80 1,805,783.80
净资产 197,713,761.62 197,692,057.40
营业收入 128,012.39 0.00
利润总额 21,704.22 99,442,840.37
净利润 21,704.22 99,442,840.37
9、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厦门吉客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为包括广东吉宏和厦门吉客印在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的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金融机构及日常业务合作对方,融资及履约担保金额、种类、担保方式及担保期
限等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满
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2、公司可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管控、投融资等,担保风险可控,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其
他少数股东的,原则上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 24,497.1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8.91%。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de910bb-e09a-442b-ba9f-fdc09151b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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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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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定的 2025年度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
60,000股,回购价格为 8.63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55,52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由 382,495,288 股变更为380,635,288 股,A+H 总股本由 450,405,288 股变更
为 448,545,288 股,注册资本由 450,405,288元变更为 448,545,288元。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股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
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应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仍将由公司继续承担。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和复
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2、债权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许文秀
4、联系电话:0592-6316330
5、电子邮件:xuwx@jihong.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acf334f-4bae-4836-bef2-abffad54e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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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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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86f10c-6f40-4be2-965b-fb3aca4aa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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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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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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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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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港币 6,000 万元-8,000万元在深圳设立
全资子公司深圳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方案调整情况
1、由于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需要,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上述对外投资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名称 深圳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港币 6,000万元-8,000万元 人民币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股权比例 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400 万
持股比例 100% 元,持股比例 88%;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万元,持股比例 12%
2、本次对外投资方案调整事项由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作出,调整后的方案中,公司投资金额为 4,400 万元,未超出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金额,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投资完成后,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 2栋 4502(前海合作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肖武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时间:2026年 4月 2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比例:自然人龚红鹰认缴出资 375 万元,持股比例 75%、自然人肖武认缴出资 125万元,持股比例 25%
9、与公司的关系:深圳瑞吉泰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10、经查询,深圳瑞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合作内容:
1)标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4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持股比例 88%;深
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6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持股比例 12%。双方应于 2029 年 4 月 1日前将各自认缴的出
资额全部缴足;
2)双方共同负责办理标的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前置审批、工商登记等事宜。设立费用由标的公司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若标的
公司未能成立,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分摊;
3)标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有权提名 2名董事候选人,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有权提名 1名董事候选人。董事长由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
4)标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5)任何一方违反合作协议项下任何义务,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
等)。
四、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收到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明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住所地: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拾围村古岭路 3号 1-5号厂房、办公楼、仓库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24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7、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朱雀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8%、深圳市瑞吉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3a117eb-3255-4f8b-86c5-ffb2bc52b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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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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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量的 20%
的 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
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
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
或以其他方式)的 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i)公司于本议案获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通过时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 20%,及(ii)公司自获给予一般性授权后购回的证券的数目(最高以相等于公司
在购回授权的决议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 10%为限)的总和。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
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
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
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并办理所有必需的注册、备案等手续(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后 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除非该会议通过一项普通决议予以延续(不论有没有附带条件));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
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
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本次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47f0a6-cd84-4c59-9f9c-2c470dbc1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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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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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
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董事会秘书陆它山先生、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和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
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53865e-afa1-4f4c-8f97-d1bb81fb5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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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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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量的 20%的 H股或可转换
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H股的类似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beb91d-cf59-4c3b-9a45-8f322debf7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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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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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a8ad60-b963-4bd2-bba5-c35216bba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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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9│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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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5月14日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5月 12日 16:00送达),不
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ff9d92-ba0f-4105-bf04-3d32e04d7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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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31│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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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fb24da9-56a9-4442-9a15-7acae24234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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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31│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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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c837078-ae04-463d-8d78-7294a6af4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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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书-换届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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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书-换届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9eb342b-8f58-4b24-8a60-04b8b3eac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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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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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
内任一单日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系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进行,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
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单日委托理财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影响,委托理财
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其他切实有效内控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实施流程及
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集团财务部作为公司与子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筛选论证、投资期间管控及投资后账务处理
等工作,并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规模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盈亏、资金使用及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运营,委托理财种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
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18175ea-843f-462d-8ba8-79f93afb8e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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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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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关联方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
-LLC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向其销售原纸、油墨等原材料以及纸制包装产品,预计 2026 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8,000万元。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联董事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和陆它山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贺静颖女士
和陆它山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AJT Printing 原纸、油墨 市场公允 8,000 0 0
原材料 and Packing 等原材料 价格
向关联人销售 FZ-LLC 纸制包装 50,000 0 0
产品 产品
合计 58,000 0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参股公司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系于 2025年 5月 6日新设立公司,2025年度未与公司发生
同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
总经理:陆它山
注册资本:100万迪拉姆
成立时间:2025年 5月 6日
主营业务:纸制包装产品
住所:PLC5, Al Hamra Industrial Free Zone, RAK, United Arab Emirates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AJT Printing andPacking FZ-LLC的总资产为 4.0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3.31 亿人民币,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元,
净利润-7,802.98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Limited,与 VENUS TRADING FZCO 于 2025 年 2
月共同出资成立 AJT HoldingInternational Limited,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比例 45%。2025年
5月 6日,AJT Hol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资成立 AJT Printing andPacking FZ-LLC(持股比例 100%),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为公司参股公司。
鉴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它山先生系 AJT Printingand Packing FZ-LLC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为新设企业,目前暂无营业收入,考虑到其股东背景、业务定位及生产建设运营逐步推进等
情况,其具备履约意愿和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原材料及纸制包装产品,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发货并结算,交易风险可
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
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实际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公司将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
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为境外新设企业,供应链端尚不成熟,公司深耕包装
领域多年,已积累丰富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并具备规模议价能力,依托中国强大的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公司可为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 FZ-LLC 提供高性价比的原纸、油墨等原材料,降低其初始运营成本,缩短其供应链培育周期。与此同时,由于 AJT Printi
ng and Packing FZ-LLC 生产建设及产能完全释放尚需一定周期,公司协助生产并供应部分纸制包装产品,有助于满足其产能爬坡期
的订单需求,支持其业务平稳发展。通过优势资源整合,交易双方可有效实现互利共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
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由于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参股公司 AJT Printing and PackingFZ-LLC拟于 2026年度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子公司采购原纸、油墨等原材料以及纸制包装产品,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
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80c5198-a9c9-4eea-bcd8-3d4539430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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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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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5489c4b-6dbb-485b-8292-0a59429d6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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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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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21db304-6626-46b9-a7c4-a11ef7908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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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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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 4月 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召开方式:远程网络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
4、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庄浩女士、董事会秘书陆它山先生、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和独立董事张国清
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在 2026年 4月 8日 17:00前,通过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54f23e9-5af6-4ad1-bac4-3e7b04679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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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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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独立性
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如下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6594d66-f4bf-4a28-9464-f4b88c907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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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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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405,288元。 448,545,288元。
2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3 第二十一条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450,405,288 股,均为 448,545,288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股普
普通股;其中 A股普通股 382,495,288股, 通股 380,635,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2%;H 股普通股 84.86%;H 股普通股 67,910,000 股,占公
67,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 司总股本的 15.14%。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5f751fe-8dcf-4442-9847-db37f89ef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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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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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跨境电商业务净利润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拟定业绩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18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所持有 1,8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A股总股本由382,495,288 股变更为 380,635,288 股,A+H 股总股
本由 450,405,288 股变更为448,545,288股,注册资本由 450,405,288元变更为 448,545,288元。
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浩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公司法定
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变更为由董事长担任,即将原公司章程“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72f4e79-9703-4f7c-ba40-42931995d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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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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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4月29日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 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0.00 《关于聘请 2026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1和提案 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4月 27日 16:00送达),不
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7日 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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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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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价值及履行责任大小相匹配;
(二)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年度支付,除此之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等福利待遇。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有关制度领取相应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任职职务、岗位责任、能力经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 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季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
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任何人员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薪酬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培训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个人的薪资扣除下列税费,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如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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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蒨-换届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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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蒨-换届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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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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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吉宏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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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吉宏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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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1/1225066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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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吉宏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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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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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吉宏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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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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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吉宏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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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吉宏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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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吉宏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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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吉宏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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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2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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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吉宏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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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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