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3 吉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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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4 │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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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0 │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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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4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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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1 │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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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0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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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0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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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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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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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吉宏股份(0028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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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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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4│吉宏股份(002803):吉宏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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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
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东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股 代表有表 占公司 股东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类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东 决权股份 有表决 及股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别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人 数量(股) 权股份 东授 (股) 份总数比
权委 例 数 总数比 权委 例
托代 例 托代
表人 表人
数 数
A 5 113,277,907 25.7257% 178 22,324,210 5.0699% 183 135,602,117 30.7956%
股
H 1 209,500 0.0476% 0 0 0.0000% 1 209,500 0.0476%
股
合 6 113,487,407 25.7733% 178 22,324,210 5.0699% 184 135,811,617 30.8432%
计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 A+H股总股本为 450,405,288 股,A股股份数量为 382,495,288 股,H 股股份数
量为 67,91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7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0,328,888 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1 《关于增发公司 A股 118,420 87.3297 16,819, 12.4038 361,300 0.2664
H 股股份一般性 ,957 % 860 % %
授权的议案》 其中: 5,143,0 23.0380 16,819, 75.3436 361,300 1.6184
中小投资者 50 % 860 % %
H股 209,5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0% % %
合计 118,630 87.3493 16,819, 12.3847 361,300 0.2660
,457 % 860 % %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孙小迪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8571f6-41c0-4a81-ab95-0e1b7bbba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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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0│吉宏股份(0028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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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厦门吉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庄浩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
4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
: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5,811,61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843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签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3,487,40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33%。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2,324,210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9%。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A股,下同)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78名,代表股份共计 22,324,210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包括视频方式)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
作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 股 整体 118,420,957 87.3297% 16,819,860 12.4038% 361,300 0.2664%
中小投 5,143,050 23.0380% 16,819,860 75.3436% 361,300 1.6184%
资者
H 股 整体 209,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合计 118,630,457 87.3493% 16,819,860 12.3847% 361,300 0.26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31c75d1-ed68-458b-9f2b-02fc3985c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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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4│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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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请详阅公司于香港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披露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6月4日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4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4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5号禹洲广场 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6月 2日 16:00送达),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日 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36d6b00-29be-40e0-8d83-6b2330735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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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1│吉宏股份(0028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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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
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持续拓展需求,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新增为包括广东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在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融资及履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审批仍在有效期内的
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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