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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3(吉宏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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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03 吉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00:30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 │2025-04-02 00:30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 │ ├─────────┼──────────────────────────────────────────────┤ │2025-04-01 19:20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01 19:20 │吉宏股份(00280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 │2025-04-01 19:20 │吉宏股份(00280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01 19:17 │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01 19:14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晨晖) │ ├─────────┼──────────────────────────────────────────────┤ │2025-04-01 19:14 │吉宏股份(00280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04-01 19:14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蒨) │ ├─────────┼──────────────────────────────────────────────┤ │2025-04-01 19:14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书) │ └─────────┴──────────────────────────────────────────────┘ ─────────┬──────────────────────────────────────────────── 2025-04-02 00:30│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85944d98-98c1-4c1d-af0f-d4cec0b72762.PDF ─────────┬──────────────────────────────────────────────── 2025-04-02 00:30│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20076a3a-78a0-4300-b9f4-143e5373b74c.PDF ─────────┬──────────────────────────────────────────────── 2025-04-01 19:20│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f4d34f2-e1ca-44b9-9c49-ed806758db25.PDF ─────────┬──────────────────────────────────────────────── 2025-04-01 19:20│吉宏股份(00280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日出具了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03961 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 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 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80003961_B02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8d848206-b7d3-43ac-a1b4-249d00b90f5c.PDF ─────────┬──────────────────────────────────────────────── 2025-04-01 19:20│吉宏股份(00280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80003961_B03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0ddb9ed-2ab5-4fc7-b6ba-2c6ab7940816.PDF ─────────┬──────────────────────────────────────────────── 2025-04-01 19:17│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 173,753,317.06 元,在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17,375,331.71元后,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56,377,985.35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 65,435,001.31 元,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221,812,986.66 元; 3、公司拟定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84,76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6,559,900 股后的 378,209,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8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9,757,083.31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27,930,929.15 元,其中 2024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 68,173,845.84 元,2024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59,757,083.31 元;2024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5,934,762.86 元。 公司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 203,865,692.01元,占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12.06% 。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现有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7,930,929.15 212,506,261.28 99,521,642.74 回购注销总额(元) 2,196,000.00 0 117,557,56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1,931,124.57 345,098,588.03 183,979,897.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625,460,982.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21,812,986.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39,958,833.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19,753,56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7,003,203.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559,712,401.17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为 439,958,833.17 元,占公司 2022-2024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85.6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 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088,034.10 43,231,387.89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54,000.00 19,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0,863,276.0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45,869,662.85 8,693,372.61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213,074,972.95 71,424,760.50 占总资产的比例 6.08% 1.99%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92c3946b-0f64-4805-a187-dd13aecaf121.PDF ─────────┬──────────────────────────────────────────────── 2025-04-01 19:14│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晨晖)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晨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832f82eb-715c-4dd8-91b6-4c14906d8df6.PDF ─────────┬──────────────────────────────────────────────── 2025-04-01 19:14│吉宏股份(00280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吉宏股份(00280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6a188c8-bdfe-4d9b-8e40-8674484c8963.PDF ─────────┬──────────────────────────────────────────────── 2025-04-01 19:14│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蒨)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9487e4b-81e0-4494-b6aa-79a59d600851.PDF ─────────┬──────────────────────────────────────────────── 2025-04-01 19:14│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书)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建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04b177a-26e4-4b03-9e4a-9247b629fb83.PDF ─────────┬──────────────────────────────────────────────── 2025-04-01 19:14│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永恒) ─────────┴──────────────────────────────────────────────── 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永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b1383989-ef7f-4cb5-90e9-6aeaa7008e9a.PDF ─────────┬──────────────────────────────────────────────── 2025-04-01 19:12│吉宏股份(002803):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现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为了 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安永华明签署的《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 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2024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安永华明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时间、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 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预沟通; 2、2025 年 3 月,审计机构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安永华明就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策略等内容 进行深入沟通; 3、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c784044d-8518-4b95-8a0d-69456e738701.PDF ─────────┬──────────────────────────────────────────────── 2025-04-01 19:12│吉宏股份(002803):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如下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6c684911-768d-4f28-8370-a93b8d3d9334.PDF ─────────┬──────────────────────────────────────────────── 2025-04-01 19:12│吉宏股份(00280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的公告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 2025 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明细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度薪酬 1 张国清 独立董事 人民币 12 万元 2 杨晨晖 独立董事 人民币 12 万元 3 薛永恒 独立董事 30 万港币 4 韩建书 独立董事 人民币 12 万元 5 吴永蒨 独立董事 20 万港币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度薪酬 1 王亚朋 董事、董事长 258 万港币 2 庄浩 董事、总经理 258 万港币 3 张和平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8 万港币 4 庄澍 董事、副总经理 200 万港币 5 陆它山 董事/总经理助理 50.40 万港币 6 廖生兴 董事 —— 7 张路平 董事会秘书 人民币 72 万元 8 吴明贵 财务总监 人民币 48 万元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 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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