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5 丰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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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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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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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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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09 │丰元股份(0028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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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05 │丰元股份(0028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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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55 │丰元股份(0028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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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51 │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回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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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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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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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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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丰元股份(00280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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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 年 9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 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安徽金通将其持有的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3.32%的股权以人民币 3,000 万元转让给丰元锂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表决
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投
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针对相关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fe4ad435-e107-40a8-a4c3-1b2e08483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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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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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
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佳集团”)签署《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
协议之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东佳集团签署《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1)。
二、签署《变更协议》情况
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丰元锂能及东佳集团签署《变更协议》,针对《投资合作协议》中相关约定事项
进行变更。
《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各方一致同意,将《投资合作协议》第三条“出资约定、建设期限”中的“甲乙双方应在丰元东佳工商注册后 36 个月内完
成全部实缴出资。”
变更为:
“甲乙双方应在 2032 年 6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实缴出资。”
2、除以上内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投资合作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各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变更协议》以丰元锂能与东佳集团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投资合作相关条款约定为基础,是经公司综合考虑战
略发展规划、政策环境变化及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因素后,与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50a09ba-5fcf-427f-ac58-f66eb003a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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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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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002805):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1023ea7-e185-4307-9cc3-4189c112b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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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09│丰元股份(0028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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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 8 月 30 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4)。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6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8 号海信国际中心 B座 28 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萌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347 名,代表股份 86,865,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166%,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名,代表股份 85,141,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45 名,
代表股份 1,724,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346 名,代表股份 2,249,35
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2%。
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6,567,380 99.6563 192,660 0.2218 105,940 0.1220
(三)关于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伟、王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c296b3a7-3f25-44b5-8ed6-f336d261c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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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05│丰元股份(0028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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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东丰元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8 号海信国际中心 B座 28 楼丰元股份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
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事会
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4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86,865,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31.0166%。(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85,141,62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40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5 人,代表股份 1,724,35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46 人,代表股份 2,249,3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
03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全资子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6,567,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63%;反对 192,6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8%;弃权 105,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0,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251%;反对 192,6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51%;弃权 10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8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5a06d5aa-1d67-4108-af55-8b834e8ba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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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55│丰元股份(0028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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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2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4月 28日和 2025 年 5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
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 70%以
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台儿庄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工商银行台儿庄支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余额人民币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审议的本年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本年度 本次担保后剩 本次担保后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余本年度可用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丰元锂能 150,000 62,000 25,000(见下注) 150,000 87,000
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时,丰元锂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丰元锂能最近
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丰元锂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公司在不改变新增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400,000 万元基础上,将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新设或新合并)未使用部分担保额度 25,000万
元调剂给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含新设或新合并)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至 70,000 万元。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 521 号
4、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5、注册资本:122,400 万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4,668,001.24 3,084,957,313.23
负债总额 2,609,931,968.30 2,012,358,450.3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608,039,405.49 2,003,323,654.17
银行贷款总额 275,000,000.00 464,377,000.00
净资产 1,084,736,032.94 1,072,598,862.91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96,728,697.95 892,214,021.13
利润总额 -86,288,882.97 -12,137,170.03
净利润 -73,713,962.96 -12,137,170.03
10、经查询,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4、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
5、担保最高额:贰亿伍仟万元整
6、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
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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