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6 华锋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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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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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105f380-7180-4ae4-8057-54f9c25b4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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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华锋股份(002806):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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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806,股票简称:华锋股份
2、债券代码:128082,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3、转股价格:9.13 元/股
4、转股时间:2020 年 6月 10日至 2025年 12月 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 12月 4日公开发行了 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5,24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5,24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号”文同意,公司 35,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
锋转债”自 2020年 6月 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7 元/股。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17元/股调整为 13.09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自 2020 年 5月 29日起生效。
2020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09 元/股调整为 11.71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自 2020年 7 月 2日起生效。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9.13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自 2021年 3月 23 日起生效。
二、华锋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华锋转债因转股债券金额减少 42,100 元(421 张),转股数量为 4,606股。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华锋
转债剩余 1,946,6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 194,668,100元。
2024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新股 转股 (股) (%)
一、限售条 40,402,164 21.25 0 0 0 -2,028,810 -2,028,810 38,373,354 20.18
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0,402,164 21.25 0 0 0 -2,028,810 -2,028,810 38,373,354 20.18
二、无限售 149,747,089 78.75 0 0 0 2,033,416 2,033,416 151,780,505 79.82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90,149,253 100 0 0 0 4,606 4,606 190,153,859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电话 0758-8510155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29日华锋股份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29日华锋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26f6fdf7-8e6d-436d-a97c-b514a2540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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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1:4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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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
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1.235%
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业”)。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 481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
佰捌拾壹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
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清研电子已于 2024年 3月 28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力合创业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481 万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
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仍持有清研电子12.4887%的股权。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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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e101fbdb-bbe1-404b-a40b-6643430bb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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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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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d68ad7ed-e8e8-4839-9e98-f49170238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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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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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书面
、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
。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
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将其持有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35%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力合创业”或“乙方”),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 48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甲、乙双方就本次股权资产出售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表负责后续股权转让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本次股权出售的交易价格及协议的具体内容需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协议为
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高要华锋仍持有清研电子12.4887%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43861567-b1aa-4606-b3c3-42063d258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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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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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a1efd8d4-8b1a-4376-8c48-ee769be685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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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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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4日以书面、
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年 2月 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会议
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
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
4 年 2月修订)》。
(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b530f501-d392-425b-960c-e7e638b7fd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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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华锋股份(00280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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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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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因
特殊情况需尽快召开专门会议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
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资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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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
表决权。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的列席人员不享有表决权。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
决等。
第四章 通知及记录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拟讨论或审议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五)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充分反映独立董事对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三)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四)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五)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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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
,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详细记录,并分别予以披露。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设会议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资料、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决
议、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应当保存至少十年。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相关资料,组织或者
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参与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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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华锋股份(00280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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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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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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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年 2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
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
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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