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6 华锋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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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1:4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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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4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经核准的变更登
记事项如下:
登记住所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公司住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 肇庆市端州区立信路 6 号新港湾置业
广场 1栋 101号商铺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a39f32a-4f25-444b-8113-23f208e81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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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37│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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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证券系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派杜鹏飞先生、钟俊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杜鹏飞先生
个人工作调整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赵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
杜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为赵龙先生和钟俊先生。
公司对杜鹏飞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5647cf2d-d102-4d67-ae70-6438959b2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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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20│华锋股份(002806):中信建投关于华锋股份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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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华锋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有关规定,就华锋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本次不提前赎回转债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锋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352.4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24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5,24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 号”文同意,公司 35,2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华锋转债”的转股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
行的“华锋转债”自 2020 年6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7 元/股。
2、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17 元/股
调整为13.0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
3、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09元/股调整为 11
.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生效。
4、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71元/股调整为 9.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生效。
5、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13 元/股调整为 8.70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
二、“华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锋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8.70 元/股)的 130%,即 11.3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
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若再触发“华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
锋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锋转债”的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华锋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华锋转债”的情况。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确认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
个月内减持“华锋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华锋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锋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华锋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45a2093-cde0-463e-b61f-4fc11807a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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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华锋股份(002806):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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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68fefa9f-511c-4c62-94f4-f39bb9db5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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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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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11f23cc1-827a-41ce-ab45-554a8eff6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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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41│华锋股份(0028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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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广东华锋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
情况下,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科创仍持有公司股份 9,759,42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
3、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
路 17 号 4301 房自编号 1 房
法定代表人:汪涛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西路 17 号 4301 房自编号 1 房
注册资本:104,020.79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750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经营期限:1992-11-05 至无固定期限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咨询业务;产业园投资;物业出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59,420 股,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仍持有公司股份9,759,420股,占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数变动 变动比例
(股)
广东省科技 可转债转股导致 2024.11.08-2024.11.11 -- 0.06%
创业投资有 被动稀释
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 占当时 股份数 占当前
(股) 总股本 (股) 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广东省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9,759,420 5.05% 9,759,420 4.99%
创业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59,420 5.05% 9,759,420 4.99%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93,440,195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195,738,883
股计算;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广东科创已履行其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四)2024 年 10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a8708976-5a92-43d1-b25f-efb4f6f93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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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41│华锋股份(0028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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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7aa474c-8652-4024-8565-8c9ec1970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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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1:11│华锋股份(0028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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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2ab21c1a-627a-4780-a37e-7d11b93ae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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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1:11│华锋股份(0028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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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1f730299-425e-4b78-91fb-9fe3a1661f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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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5:51│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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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e54b3d1a-397a-41c4-8704-519f6e89b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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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5:46│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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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关于“华锋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0fa6a701-0b45-473b-96a2-dfc8f98a9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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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华锋股份(00280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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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综合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因公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3,928,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56%。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977,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560%。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人,代表股份 950,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2人,代表股份 3,004,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9%。
5、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董事、总经理林程先生,董事卢峰先生、周辉先生,独立董事王大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
监事梁雅丽女士、刘兰芹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朱曙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3,77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0%;反对90,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75%;弃权 66,0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48,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61%;反对 90,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5%;弃权 66,0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98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3,77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7%;反对8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0%;弃权 67,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50,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93%;反对 86,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24%;弃权 67,5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48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淑玲女士、易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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