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8 *ST恒久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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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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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ST恒久(002808):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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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ST恒久(0028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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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6:37 │*ST恒久(002808):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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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ST恒久(00280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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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8 │ST恒久(0028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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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7 │ST恒久(002808):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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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7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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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7 │ST恒久(002808):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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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7 │ST恒久(002808):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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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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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5月 15日、5 月 16 日和 5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7e936ef2-d01b-4898-a420-c225a8344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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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ST恒久(002808):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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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恒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年4月24日,恒久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
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
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及联系人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查验,恒久科技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久科技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
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
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恒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恒久科技董事会
。
2.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合理查验,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92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117,178,706股,占恒久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3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恒久科技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定,资
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恒久科技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85,306股,反对290,4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85,306股,反对290,4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85,306股,反对290,4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31,206股,反对344,5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85,306股,反对290,4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885,406股,反对290,3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715,106股,反对460,400股,弃权3,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8.01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442,306股,反对732,500股,弃权3,9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02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388,406股,反对786,600股,弃权3,7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16,388,406股,反对786,600股,弃权3,7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恒久科技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恒久科技董事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久科技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837e9c1-a46d-4fe6-8f93-60f4f80a3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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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ST恒久(0028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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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20cf2129-f7d0-40b3-8ca8-94ea90597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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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6:37│*ST恒久(002808):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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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327f71dc-5df8-4a70-90f7-e038124ed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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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ST恒久(00280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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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637cacf1-6fa9-4804-ab69-7d9427772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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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8│ST恒久(0028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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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
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
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0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5 月 09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 √
要》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 √作为投票对象
议案 的子议案数:(2)
8.01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8.02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本次会
议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其他方式登记时间: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办(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联系人:张冬云、徐华明
联系电话:0512-67688188
联系传真:0512-67688188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邮政编码:215011
5、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8
2、投票简称:恒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62c43a8f-139b-4d61-951b-85e7d57b8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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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37│ST恒久(002808):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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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公公司司及及董董事事会会全全体体成成员员保保证证信信息息披披露露的的内内容容真真实实、、准准确确、、完完整整
,,没没有有虚假虚记假载记、载误、导误性导陈性述陈或述重或大重遗大漏遗。漏 。
特别提示: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34,706,573.4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7,915,89
0.82 元。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4,826,048.15 元。
公司 2024 年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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