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8 *ST恒久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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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7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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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7 │*ST恒久(002808):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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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ST恒久(002808):《恒久科技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说明》专项 │
│ │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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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ST恒久(002808):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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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ST恒久(002808):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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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ST恒久(002808):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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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03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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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38 │*ST恒久(00280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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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27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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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0:02 │*ST恒久(002808):关于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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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7│*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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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7月 21日、7 月 22 日和 7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35),具
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53b6d17e-9ef0-4e53-a28a-2a9480188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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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7│*ST恒久(002808):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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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陈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志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51256e92-d041-4d69-945e-b456da376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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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ST恒久(002808):《恒久科技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说明》专项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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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恒久科技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说明》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514e962d-9581-435b-bf13-2e952d0b5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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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ST恒久(002808):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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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55289d9a-35d1-4f65-b8c7-d89c92b5b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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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ST恒久(002808):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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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76c3cfdf-0bc0-4c2b-8163-b3b4623da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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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ST恒久(002808):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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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评估师难以单独准确地对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人才优势、产品优势
、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管理能力、商誉等无形资产对被评估单位盈利能力的贡献程度单独一一进行量化估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
无法涵盖被评估单位整体资产的完全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涵盖了诸如人才优势、产品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管理能力、商誉
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结果是标的企业的预计未来收益的现值估计,所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客观、科学、合理地反映被评
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1,200.00 万元(大写为人
民币贰亿壹仟贰佰万元整 )。
本评估结论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4]苏-1039 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
况和当期经营成果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二)2022 年 12 月 1 日,被评估单位与浙江创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智)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浙江创智投
资 1000 万元取得 5.2083%股权,其中 500 万元投资款于工商变更完成后十日内支付,剩余 500 万元投资款需在憬芯科技于协议交
割日 18 个月内完成下一轮 SPA 协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 万元,投后估值不低于 25000 万元)完成后支付。若憬芯科技无法完成
前述融资,则王善斌(被评估单位实控人)或陈艳(被评估单位法人) 应代替浙江创智支付剩余的 500 万元投资款;若憬芯科技完成前
述融资,但浙江创智放弃支付剩余 500 万元投资款,则王善斌或陈艳有权支付剩余投资款,并要求浙江创智将2.6041%股权转至陈艳
名下。
上述对赌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到期,对赌相关责任主体经协商:浙江创智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已缴纳剩余 500 万元
投资款。考虑该期后事项,评估结果会增加 500 万元。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8e933c07-fbde-4656-a4f9-ae25d90ee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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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03│*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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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7月 14日、7 月 15 日和 7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35),具
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20061f0d-2364-42b6-9cec-038ef858c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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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38│*ST恒久(00280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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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650万元–2,450 万元 亏损:12,89.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710万元–2,510 万元 亏损:1,424.0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1元/股–0.091 元/股 亏损:0.048 元/股
营业收入 8,500万元-11,000万元 7,398.0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8,500万元-11,000万元 7,398.05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虽公司业务收入有相应增长,但为了加速推进发展新业务,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长奠定基础,公司研发费用与管理
费用出现一定程度上升;另外,财务费用因汇率变动、资金减少致使投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减少,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 2025 年
上半年整体经营业绩亏损。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b6c4dd8a-18e3-450c-9d24-aa98c7990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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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27│*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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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645d1e58-4453-4ad3-b5fb-ca14440e4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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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0:02│*ST恒久(002808):关于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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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兰山英、朱雪珍、潘晓珍、洪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91号),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兰山英、朱雪珍、潘晓珍、洪涛: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3号)查明事实,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
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兰山英作为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成员,朱雪珍作为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潘晓珍作为时任公司
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并签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
告》。你们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洪涛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并签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
有相应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
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上述相关人员接受江苏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
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6072e75-fb6e-4a73-9f86-d05cbd941c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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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0:02│*ST恒久(002808):关于余荣清先生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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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天收到公司董事长余荣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收到
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辞去前述职务后,其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余荣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余荣清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余荣清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 年 5 月 16 日。余荣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余荣清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8,742.05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2%;余荣清先生持有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8%股权,其通过苏州恒久
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7.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2%。余
荣清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余荣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fb984d78-7890-4df9-b0db-d6d74765c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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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0:02│*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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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261b7dde-8962-4015-bc55-d812a5e15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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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37│*ST恒久(002808):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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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
质询函》(投服中心函〔2025〕230号),对公司 2019 年现金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闽保信息)7
1.26%的股份事项,对林章威未按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尚存在业绩补偿款未收回的问题,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
股东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对《股东质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如下:
投服中心关注的问题及质询相关情况:
一是你公司已于 2023年 1月对林章威持有闽保信息的 292.648万股份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并将在 2024 年承诺期完成时处置该
股份。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涉及的业绩承诺补偿约定,你公司应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10 日内确认并通知林章威补偿金
额,林章威应当在收到你公司通知后 10 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目前已超过了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期限。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股
份的处置情况及林章威最新的待补偿金额。
公司回复: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29日通过邮件及邮政快递的方式向林章威发出《敦促履行业绩补
偿函》,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根据 2019 年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林章威 2024年度的需补偿的金额
3,213.01 万元,2019 年至 2024 年累计业绩待补偿金额为17,506.43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没有收到林章威的回函及履行业绩承诺的
任何补偿,林章威已构成违反其公开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
林章威此前向公司说明因其本人涉及诉讼事项,其名下全部银行卡及持有的闽保信息股权皆被冻结、名下房产均处于查封状态或
被拍卖中,自己没有履约能力和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能力及相应价值资产。经从企查查等公开途径查询,林章威目前涉及司法案件
47 起,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公司已对林章威持有闽保信息的 292.648万股份办理出质登记手续,该等股份目前质押
在公司名下,因林章威个人涉及诉讼事项,该等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公司未有进一步处置该股权。
二是请你公司董事会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已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林章威对未完成的承诺业绩进行补偿,若有,请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公司回复:2023 年,公司自查发现闽保信息 2019 年“银达项目”、2020 年“鸿达项目”造假,同时发现闽保信息 2019 年以
前的业绩也涉嫌造假。2024年6 月 28 日,公司就“林章威涉合同诈骗罪”一案向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起控
告,公司聘任的律师向高新区经侦大队提交了刑事控告书、相关案例清单、法律论证文件等相关材料,高新区经侦大队当日出具《接
处警工作登记表》,7月 4 日公司收到高新区经侦大队出具的《接处警说明》。2025年 3月,公司向高新区经侦大队提交了刑事控告
补充说明材料,并补充提交了其他该案相关证据材料,目前该案还在受理初步调查阶段。
由于 2024 年度是林章威就闽保信息业绩承诺的最后一年,其业绩承诺期限已届满,目前公司已聘请律师针对林章威需要补偿的
业绩款提起诉讼程序,公司将通过司法措施尽量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d8a2a701-5cb3-4d36-b1f5-ad04cec9c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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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03│*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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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5月 23日、5 月 26 日和 5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6be24788-7e44-410f-8790-b172d8a9a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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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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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5月 15日、5 月 16 日和 5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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