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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8(恒久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808 *ST恒久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5:21 │*ST恒久(002808):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 │2026-04-23 16:53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21 16:13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4-21 00:01 │*ST恒久(002808):(002808):2026-04-21关注函 │ ├─────────┼──────────────────────────────────────────────┤ │2026-04-20 17:28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16 17:32 │*ST恒久(00280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4-10 16:51 │*ST恒久(0028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0 16:47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 ├─────────┼──────────────────────────────────────────────┤ │2026-04-10 16:47 │*ST恒久(00280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4-07 16:28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 ─────────┬──────────────────────────────────────────────── 2026-04-24 15:21│*ST恒久(002808):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恒久或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 示,公司以 1.40 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 保信息 2019 年至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 年不低于 0.15 亿元、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不低于 0.37 亿元、2019 年至 2021 年累计不低于 0.66 亿元、2019 年至 2022 年累计不低于 1.03 亿元、2019 年至 2023 年累计不低于 1.47 亿元、2019 年至 2024 年累计不低于 1.98 亿元,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5 年 4 月、2025 年 7 月以及 2026 年 2 月,*ST 恒久分别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显示,闽保信息 2019 至 2024 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为-5020.59 万元,未实现公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ST 恒久现金 1.75 亿元,其中 2024 年度新增应补偿 金额 3213.01 万元,占*ST 恒久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8.22%。截至目前,林章威已连续四年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 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 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林章威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 当由*ST 恒久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 2 — 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DBE4D84953FE9B1FD6371FC7C3F.pdf ─────────┬──────────────────────────────────────────────── 2026-04-23 16:53│*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21日、4月 22日和 4月 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回复中,相关内容请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 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 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676eae-d5aa-4b52-b7bf-6cc5f4457303.PDF ─────────┬──────────────────────────────────────────────── 2026-04-21 16:13│*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 5 年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 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 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 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 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5 年 4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 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 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31 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 2026 年 2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于 2026 年 3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于2026年 3月 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于 2026 年 4月 0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 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 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cb72fa-3c2a-4c44-a082-0196ff3e7421.PDF ─────────┬──────────────────────────────────────────────── 2026-04-21 00:01│*ST恒久(002808):(002808):2026-04-21关注函 ─────────┴────────────────────────────────────────────────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 6 号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因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 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6 年 1 月,你公 司披露的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亏损 3500 万元至 5100 万元(扣非后孰低),预计营业收入为 2.8亿元 -3.3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同)。2026 年 4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称,你 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若 2025 年经审计 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你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关于你公司子公司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憬芯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服务(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收入确认时点 ,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披露收购憬芯科技,同日披露的中介机构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说明》之专项核查意见显示,憬芯科技光伏项目的收入确认 政策是“在电站建成且完成并网手续(通常为签署购售电合同)时确认收入”。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说明材料,憬芯科技光伏项目实际 按“客户建成电站或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说明文件,你公司送审的 2025 年报表中,憬芯科技部分 光伏项目未按照前期披露的会计政策在并网后确认收入,而是仅以初步验收单作为确认收入依据,且你公司计划修改憬芯科技光伏项 目收入确认政策为“在电站建成且完成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该行为构成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你公司拟变更光伏项目收入确认政策的行为预计将对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涉嫌通过会计政策调节收入规模 以达成特定业绩目标。我部对此表示严重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1. 逐项说明存在上述情况光伏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对手方、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约定付款时间、 交易内容、施工限期、初始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实际项目完工交付时间、确认建成且完成验收合格的标准,自验收确认自相关项目 并网发电期间你公司需承担的责任义务情况,以及如客户不能并网,你公司是否需增加承担责任义务、是否影响交易对方的付款金额 或进度;说明拟变更后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与初始合同约定一致及不一致(如适用)的原因;如涉及签订补充协议的,说明补充协议 的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签订原因,并对比说明原合同与补充协议下你公司需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金额的差异。如补充协议涉及降 低你公司应承担责任义务的,则说明合同金额是否一并降低(如不降低的,则说明其合理性、是否符合收入义务对等原则以及以此确 认收入的合规性),交易对手方降低你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情况,分析说明相关补充协议是否具备商业合理 性及交易对手方接受补充协议的合理性,是否构成交易对手方不可撤销的单项承诺并请提供证明文件,交易对手方是否可撤销或要求 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变更你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是否存在其他口头约定或利益安排。 2. 逐项说明存在上述情况项目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逾期金额、逾期原因、交易对手方是否与你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或 有其他利益安排。如你公司对上述业务采取了进一步回款措施,补充说明相应回款措施是否构成单项承诺义务。 3. 模拟测算以并网为确认依据条件下,你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实现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以及 该模拟结果是否会导致你公司股票交易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4. 结合回款情况,分析说明以初步验收单为依据确认收入是否会导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等增加,是否会导致成本 与收入确认时点错配;评估该事项对你公司资产周转率、坏账风险以及未来期间业绩的潜在负面影响。 5. 并网发电是业主实现电站投资目的(发电、售电、获取收益)的关键前置程序和决定性步骤。请结合前述问题,除合同条款 、资产产权归属外,考虑电站资产的使用方式、经济利益享有情况等,逐项说明以初步验收单为依据确认收入的项目在并网发电前是 否已具备商业使用价值,在产品使用用途预先确定的情况下,交易对手方是否在初步验收但未并网前已实质上拥有对该电站完整的使 用权和收益权,以及你公司以初步验收单认定转移控制权的核心依据。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的控制权转移判断标准,逐项论证“竣工验收完成”相较于“并网发电”,哪个时点更符合“客户已取得相关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即能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实质。 6. 结合以并网确认和以初步验收单确认的主要项目的合同条款,说明其中关于风险报酬转移、所有权转移、性能考核、付款节 点(特别是并网款、质保金支付条件)的具体约定及其差异,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对同 类业务普遍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分析说明你公司不同项目以不同依据为确认时点,是否符合行业通行做法,是否符合一致性 原则。 7. 你公司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方式与披露的并网确认不一致的情形是否构成会计政策变更;如是,则请说明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8. 说明你公司 2025 年度并表憬芯科技的期间,憬芯科技其他股东、管理层等是否认可你公司控制并将憬芯科技纳入合并报表 ,你公司合并憬芯科技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6 年能否继续控制憬芯科技。 9. 请审计机构核实上述问题并发表专项意见,详细说明相关判断的审计证据、核查过程及结论,并说明拟就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所发表的专业意见类型(如同意、保留意见等),以及相关情形是否表明公司 2025 年中报、三季报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或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0. 请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核实上述问题并出具专项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核查结论及判断依据,并详细说明履职尽责情况。 我部提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编制定期报告,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 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并确保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审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要 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诚实守信,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审慎设计 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保证审计执业质量,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并保证所出 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分别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 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DB09D2B633FDE2B073D6EF4D83F.pdf ─────────┬──────────────────────────────────────────────── 2026-04-20 17:28│*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16日、4月 17日和 4月 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已申请变更至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 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 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 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89f10f-a2cf-400b-aca2-8f34b4a53d6f.PDF ─────────┬──────────────────────────────────────────────── 2026-04-16 17:32│*ST恒久(00280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 5 年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 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 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情况。公司已将 2025 年年度报告申请延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根据上述规则的规定,公司现将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披露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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