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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8(恒久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808 ST恒久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06 20:23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1-24 17:53 │ST恒久(00280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4 17:53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1-22 17:39 │ST恒久(002808):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 │2025-01-22 09:36 │ST恒久(002808):关于对恒久科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 │2025-01-21 17:38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1-14 18:57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1-10 00:00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4-12-30 16:57 │ST恒久(00280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 │2024-12-29 15:37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 ─────────┬──────────────────────────────────────────────── 2025-02-06 20:23│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1月 27日、2 月 05 日和 2 月 0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 2025年 1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和《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029de272-ee4e-4547-9048-218c4e3533ca.PDF ─────────┬──────────────────────────────────────────────── 2025-01-24 17:53│ST恒久(00280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ST恒久(002808):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67be7fcd-6217-4089-adae-2302cea36562.PDF ─────────┬──────────────────────────────────────────────── 2025-01-24 17:53│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73fa7d74-fca9-447a-b0bf-a13cb290c8af.PDF ─────────┬──────────────────────────────────────────────── 2025-01-22 17:39│ST恒久(002808):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 示,公司以 1.40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 保信息 2019 年至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年不低于 1500万元、2019年至 2020年累 计不低于 3700 万元、2019 年至 2021年累计不低于 6560 万元、2019 年至 2022年累计不低于 1.03亿元、2019 年至 2023年累计 不低于 1.47亿元、2019年至 2024年累计不低于 1.98亿元,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4 年 4月,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和《更正公告》显示, 闽保信息 2019至 2023年累计净利润为-5549.71万元,未实现公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恒久科技现金 1.43亿元,其 中 2023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 5064.47万元。截至目前,林章威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3.2.3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 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1 月 20 日— 2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48D24CAFE3FE534F5AD59780E3F.pdf ─────────┬──────────────────────────────────────────────── 2025-01-22 09:36│ST恒久(002808):关于对恒久科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 示,公司以 1.40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 保信息 2019 年至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年不低于 1500万元、2019年至 2020年累 计不低于 3700 万元、2019 年至 2021年累计不低于 6560 万元、2019 年至 2022年累计不低于 1.03亿元、2019 年至 2023年累计 不低于 1.47亿元、2019年至 2024年累计不低于 1.98亿元,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4 年 4月,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和《更正公告》显示, 闽保信息 2019至 2023年累计净利润为-5549.71万元,未实现公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恒久科技现金 1.43亿元,其 中 2023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 5064.47万元。截至目前,林章威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3.2.3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 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1 月 20 日— 2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48B9F99DC3FD2F25B9C5A23DA3F.pdf ─────────┬──────────────────────────────────────────────── 2025-01-21 17:38│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88d75c0d-1fe0-46cc-9238-ac8dcf0e0930.PDF ─────────┬──────────────────────────────────────────────── 2025-01-14 18:57│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01b52f7a-7d9d-4294-8a4a-f62d5d0346b1.PDF ─────────┬──────────────────────────────────────────────── 2025-01-10 00:00│ST恒久(0028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1月 07日、1 月 08 日和 1 月 0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4ebdd1e5-be55-41be-950c-e1956e0c4052.PDF ─────────┬──────────────────────────────────────────────── 2024-12-30 16:57│ST恒久(00280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ST恒久(00280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0c6e0bab-e64d-460a-8bdb-cbcc3fe1155c.PDF ─────────┬──────────────────────────────────────────────── 2024-12-29 15:37│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0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2.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 罚字[2024]16 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 恒久”,股票代码仍为 00280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恒久”;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808”;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 12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 字[2024]1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8.1条第(八)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 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 12月 30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财务人事、会计核算、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强化集团对子公司财务的 管控能力,以提高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公司审计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经营事项审计,对违反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 行为进行纠偏。 2.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 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12-67688188 2、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f80c6384-09f1-4b8f-aa65-13c7bf0112b7.PDF ─────────┬──────────────────────────────────────────────── 2024-12-29 15:32│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0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3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 生于2024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08 号),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 字[2024]16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荣清、林章威、冯芬兰: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余荣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拟依 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 年 11 月,恒久科技完成对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 1.26%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完成业绩承诺,2019 年下半年,闽保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超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超互)在与贵州银达汇智 大数据应用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南昌银达汇智大数据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达)签署的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通过制 作虚假验收材料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当年的收入和利润;2020年下半年,闽保信息在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 兴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通过福州思贤铭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 州正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威正智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银达、湖南超互等 5家供应商的配合,制作虚假验收材料、采购合 同和伪造项目回款等,虚增当年的收入和利润,以及虚增 2021 年度的成本;2021年上半年,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闽保信息 通过虚构其与鸿达兴业的技术开发合同和验收材料,虚增上半年的收入和利润。上述行为导致恒久科技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各 1,400 万 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 4.43%、47.48%;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 18,566.3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860.43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 38.14%、103.96%;2021 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各 1,754.72 万元 ,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 11.86%、123.56%;2021 年,虚增营业成本 1,348.74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1,348.7 4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6.07%和 7.49%。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客户及供应商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财务数据及财务资料、董事会及监事会资料、相关说明 、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恒久科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真实披 露相关财务数据,导致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的上述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恒久科技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全面负责公司经 营管理,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理应全面掌握闽保信息的经营情况,持续跟踪关注闽保信息规范整合及业绩实现情况, 但其未能有效管控、及时发现和阻止闽保信息 2019 年的财务造假行为,且无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知悉闽保信息 2020年和 2021 年的财务造假行为,并连续 3年签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 4期定期报告。时任闽保信息总经理林章威,全面负责闽保信息的经营管理 ,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闽保信息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且造假期间长、涉及金额大,虽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但其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恒久科技财务总监冯芬兰,具体负责恒久科技财务管理工作, 对闽保信息财务状况进行跟踪、关注和审核是其基本职责,但其未能在履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阻止闽保信息 2019 年的财务造假行为 ,且无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明知恒久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鸿达兴业项目存在重大异常时,未能履 行财务总监职责及时识别、阻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并连续 3年签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4期定期报告。以上三人是恒久科技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自恒久科技上市以来,余荣清一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知悉闽保信息 2020年和 2021 年的财务造假行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 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 二、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六百万元 罚款; 三、对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四、对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 当事人余荣清作为恒久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知悉闽保信息2020年和 2021年的财务造假行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 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 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 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余荣清采取 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事人林章威作为时任闽保信息总经理,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闽保信息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法 行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七项、第四条、 第五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林 章威采取 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二人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5.1条、第 9 .5.2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条第(八)款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将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对于本次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带来的相关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并将引以为戒,要求公司及有关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 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关键业务环节管理,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切实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f8de17ed-c079-4004-aa60-95ca81ac5a3f.PDF ─────────┬──────────────────────────────────────────────── 2024-12-29 15:32│ST恒久(002808):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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