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9 红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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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06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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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07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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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03 │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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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1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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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1:48 │红墙股份(002809):中泰证券关于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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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07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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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0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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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1:50 │红墙股份(002809):中泰证券关于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
│ │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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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51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红墙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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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46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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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06│红墙股份(00280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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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 11,917,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3%),计划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11,917,388 5.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广东科创为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 2016、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方式
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不超过 2,116,000股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 不超过 2,116,000股 不超过 1% /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5年 8月 28日至 2025 年 11月 27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作出了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00%。
5、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6、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广东科创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广东科创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有不确定性,广东科创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多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3、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ca2f83a2-ba82-4e96-a6bd-f713417e2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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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07│红墙股份(0028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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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2344c1e7-8bc7-4fff-b197-4dd31316e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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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03│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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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00万元–900万元 盈利:2,785.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7.69% - 7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50万元–300万元 盈利:2,382.7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106.30% -
112.5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84元/股–0.0427 元/股 盈利:0.132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
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
1、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发货量同比增长,但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
2、公司大亚湾项目上半年处于试产阶段,折旧摊销费用及期间费用开支影响公司总体利润,目前该项目已正式投产,公司将积
极提升产能利用率,促进企业效益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af5b0a2-c282-4ba5-8415-3b339cad6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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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1│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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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14,746,700 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373,04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65%。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尚未转股的“红墙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301,253,3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5.33%。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 2025年 4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共有14,727,500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
成的股份数量为1,371,279 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月 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 号),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1,600 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1月 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
转债”,债券代码“127094”,转股时间为 2024年 4月 24 日至 2029年10月 17 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 10.89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5),“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89元/股调整为 10.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 月 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 10.74元/股调整为 10.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 月 19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墙转债”转股价格为 10.44元/股。
二、“红墙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红墙转债”的转股期为 2024年 4月 24日至 2029年 10月 17 日。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14,746,700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373,043 股,占
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65%。尚未转股的“红墙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301,253,3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5.33%
。
三、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季度股份 本次变动后
(2025年 3月 31 日) 数量变动情 (2025 年 6月 30日)
数量(股) 比例 况(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493,863 34.48% 0 72,493,863 34.2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735,153 65.52% 1,371,279 139,106,432 65.74%
总股本 210,229,016 100.00% 1,371,279 211,600,295 100.0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红墙转债的其他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752-6113907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红墙股份”股本结构表》和《“红墙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9b96b9c-b889-400b-8bb7-3292026a4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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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1:48│红墙股份(002809):中泰证券关于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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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中泰证券关于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8b02da8d-ef63-473b-b8b3-655e35142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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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07│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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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共计1,158,400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6月 2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
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24a73dea-1a87-4b66-b73e-b7bfc12ca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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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50│红墙股份(002809):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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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框架协议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 6月 6日至 2030年 5月 31日。
3、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
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协议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4、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
”)和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签订了《聚醚多元醇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12-28
注册资本 2,767,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忠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经营范围 建设和运营联合工厂和合营公司基础设施工程;生产
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食品添加剂、催化剂、石油产品及
附属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和仓储公用工程产品(包括
热力、工业气体、空气产品、除盐水、凝结水及其它公用
工程产品);石油产品、化工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
和工艺技术开发;在国内外市场营销自产产品,并提供相
关应用技术及其它支持服务;从国外市场进口乙烯和相关
石化产品、原料、乙烯裂解原料、石油产品及附属产品,
并在国内市场销售以上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购买、储存
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石油产品及附属产品、化工原料、
危险化学品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危险废物处置;开发、
建造并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货运港口;石化设备
维保服务;实验室检测服务;向任何其他方提供公用设
备、设施、支持和协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海壳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海壳牌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日,中海壳牌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签订一方: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签订一方: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1、框架协议有效期:2025年 6月 6日至 2030年 5月 31日,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双方在每年 5月 31日前就定制生产的“产品”
、数量、辅料成本、生产成本等事项进行回顾,并就后续合作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如双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任一
方均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
2、合作内容:中海壳牌向红墙化学销售环氧丙烷以供红墙化学生产中海壳牌定制的“产品”,红墙化学应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
生产中海壳牌”定制的“产品”并销售给中海壳牌。
四、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加深双方合作,营造多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
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将视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从长期来看,将可能有利于公司精细化工发展,对未来经营发展起到
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1、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
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协议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2、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
25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备查文件
红墙化学与中海壳牌签订的《聚醚多元醇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3b0b7a65-51b3-411b-a06f-98809348e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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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1:50│红墙股份(002809):中泰证券关于红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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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第三方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中泰证券对
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
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泰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中泰证券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
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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