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9 红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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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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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桂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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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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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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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红墙股份(00280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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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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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红墙股份(00280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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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 │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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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 │红墙股份(0028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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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 │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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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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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玉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414536-ec18-416d-901a-c28b85942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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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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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桂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63bc111-db00-4945-b481-5bd8d13d4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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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红墙股份(00280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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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人自 2023 年 6月 7日担任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红墙股份”)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环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2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佛陶集团陶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教务处副主任,广东省陶瓷公司科长、副部长、团委书记,深圳南域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副总、总经
理;现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陶瓷协会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佛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纵横建科会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
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 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名 参加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陈环 8 8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主要担任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共参加 5 次
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和 1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共审议 14 项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三)行使独立意见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在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前,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审
议时,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本人共参加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发表独立意见 11 条。除上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同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控
体系执行情况,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积极通过线上通讯、当面沟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募投项目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本人 2025 年累计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
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参加了审议 2025 年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会会议。会前,本人审阅了相关协议及定价依据;会上,对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所需,定
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五)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
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在 2025年 3月 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在 2025年 3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
意补选刘卫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收到公司副总裁李树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树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
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2 万(含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和履职能力,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更好地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诚地执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过程,逐一审查审议全部议案,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客观地提出本人的观点,
谨慎地使用本人的投票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体现个人价值。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ca5af3b-f862-445a-a33d-e36cb99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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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红墙股份(00280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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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
7、出席对象:(1)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王桂玲女士、陈环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6月2日16:00送达),不接受
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传真:0752-6113901。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任芝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hqir@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44093e5-d501-4179-863b-26fe270bd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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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红墙股份(00280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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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玉林先生、陈环先生和王桂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fa9c31-8a7e-4fe9-8837-94e1b5646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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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红墙股份(002809):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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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
环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
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股东)237人,
注册会计师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23人。
中审众环2024年度业务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中
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家数12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韩振平先生,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赵亮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
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
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先生、项目合伙人赵亮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先生、项目合伙人赵亮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
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众环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和租赁业
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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