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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0(山东赫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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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10 山东赫达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7:16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1-26 16:27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1-23 18:23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1-23 18:15 │山东赫达(0028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0 17: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1-20 17: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不向下修正赫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1-13 17:4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10 16:59 │山东赫达(002810):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1-06 18:24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06 18:24 │山东赫达(002810):山东赫达:公司章程(202501) │ └─────────┴──────────────────────────────────────────────┘ ─────────┬──────────────────────────────────────────────── 2025-04-01 17:16│山东赫达(00281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转股价格:16.85 元/股 转股起始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山 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99 号),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 万元, 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债券代码“127088”。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 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40 元/股。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3,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342,112,040 股调整为 341,699,040 股(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40 元/股 调整为17.3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 2)。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70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39 元/股调整为 17.19 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共计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3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 6.66 元/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9元/股调整为 17.0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赫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4、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136,8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85 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赫达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赫达转债”因转股减少 10 张,可转债金额减少 1,000 元,转股数量为 59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赫达转债”剩余 5,998,633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599,863,300 元。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134,589.00 8.08% -7769 28,126,820.00 8.08% 其中:高管锁定股 21,704,589.00 6.23% -7769 21,696,820.00 6.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6,430,000.00 1.85% 6,430,000.00 1.8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0,002,265.00 91.92% +7828 320,010,093.00 91.92% 三、总股本 348,136,854.00 100.00% +59 348,136,913.00 100.00% 注:(1)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数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表中数据。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6696036 进行咨询。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赫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d7e49cc5-cbbe-48ff-b92d-bcdc99c4f812.PDF ─────────┬──────────────────────────────────────────────── 2025-01-26 16:27│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d277b6ed-7a92-4974-9972-a0397bfa48b8.PDF ─────────┬──────────────────────────────────────────────── 2025-01-23 18:23│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63 人 ,代表股份数量 146,799,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67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43,164,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2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共 25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635,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5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4,595,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02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4735%;反对 700,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4774%;弃权 72,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4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823,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3.1838%;反 对700,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5.2473%;弃权 72,11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56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01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4642%;反对 717,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0.4885%;弃权 6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比例为 0.0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80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2.8857%;反 对717,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5.6021%;弃权 69,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5122%。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贵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8af8bd1-22cf-40ac-a82e-ba99647c5365.PDF ─────────┬──────────────────────────────────────────────── 2025-01-23 18:15│山东赫达(0028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贵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股权 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的贵公司《前N名证券持有人名册》等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有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计票监票工作。 贵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已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复印材料,所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据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年1月6日,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25年1月7日,贵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及资格、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时间及办法、投票方式 等事项进行了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贵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毕于东先生主持下,于2025年1月23日14:30,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贵公司会议室召开,并完成了全 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与通 知内容一致。 经审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共263人,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6,799,647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72%。 1. 根据出席贵公司现场会议股东登记册、股东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0人,共 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164,13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29%。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证明。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共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 635,51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包括现场投票方式 及网络投票方式)共255人,共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95,92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1%。 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外,贵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以及贵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贵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备相应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贵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审议事项一致,未出现增加新提案或修改原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出现搁置或不予表决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贵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 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 经合并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02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35%;反对70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4%;弃权7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82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1838%;反对700,752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2473%;弃权72,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690%。 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6,01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2%;反对71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5%;弃权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0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80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2.8857%;反对717,062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6021%;弃权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122%。 该议案表决通过。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eb9202dd-6a18-40ad-8e6c-1bb557811c39.PDF ─────────┬──────────────────────────────────────────────── 2025-01-20 17:5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月 18 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赫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不向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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