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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0(山东赫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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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10 山东赫达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5 21:12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09-25 21:12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9-25 21:12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 │ │期权的公告 │ ├─────────┼──────────────────────────────────────────────┤ │2025-09-25 21:1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9-25 21:1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9-25 21:10 │山东赫达(002810):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 │ │回购价格、回... │ ├─────────┼──────────────────────────────────────────────┤ │2025-09-25 21:10 │山东赫达(0028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09) │ ├─────────┼──────────────────────────────────────────────┤ │2025-09-25 21:10 │山东赫达(002810):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09) │ ├─────────┼──────────────────────────────────────────────┤ │2025-09-25 21:10 │山东赫达(0028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09) │ ├─────────┼──────────────────────────────────────────────┤ │2025-09-25 21:10 │山东赫达(0028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9) │ └─────────┴──────────────────────────────────────────────┘ ─────────┬──────────────────────────────────────────────── 2025-09-25 21:12│山东赫达(0028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406dbae6-7983-41bf-a84a-909fa0ce36a6.PDF ─────────┬──────────────────────────────────────────────── 2025-09-25 21:12│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 月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7名董事调整为 9名董事,新增 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 二、新增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增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06396f5-735b-4b2f-a9ea-374ffcceca7b.PDF ─────────┬──────────────────────────────────────────────── 2025-09-25 21:12│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9月 28日披露的《山东赫达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4 年 10 月 11日,公司披露《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月 11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 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19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1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6)、《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五)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19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六)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 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30,000 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430,000份。公司已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4)及《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七)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与《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9月 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一)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日发布《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截至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348,136,8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5 年 9 月 11日发布《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截 至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348,136,9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1,777,102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346,359,81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董事会将针对上述权益分配实施情况,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P0-V=13.28-0.15-0.10=13.03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综上,公司将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28元/份调整为 13.03元/份。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 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3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导致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23万份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履行后续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 权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879ba56d-23fb-4243-96aa-f1ad82a752ea.PDF ─────────┬──────────────────────────────────────────────── 2025-09-25 21:1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fdb3d35-1d1a-4f40-960f-2ae6f1a2a5fe.PDF ─────────┬──────────────────────────────────────────────── 2025-09-25 21:1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6ddf5841-2d6e-445b-bbe0-ec0d1fd7bc87.PDF ─────────┬──────────────────────────────────────────────── 2025-09-25 21:10│山东赫达(002810):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回... ─────────┴──────────────────────────────────────────────── 山东赫达(002810):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c6436211-eb7d-4791-bcfa-5c3378fde1ac.PDF ─────────┬──────────────────────────────────────────────── 2025-09-25 21:10│山东赫达(0028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09) ─────────┴────────────────────────────────────────────────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 时披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七条 暂缓、免于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 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 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各下属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送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申请并经其审议通过,提交相关 资料时,如果认为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应向董事会书面提交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说明和依据;如果认为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 密,应向董事会书面提交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说明和依据。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各下属控股、参股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报送相关信息披露资料后,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 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相关事项的内容及知情人名单,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暂缓披露的期限等,并经公 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 条件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上报程序: (一)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填 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二)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及时提交公司证券部 。 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会签;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 (四)公司证券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五)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六)暂缓披露的期限; (七)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八)相关内幕知情人士就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书面保密承诺; (九)内部审核程序;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二)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本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 由及本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 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53da27e-aefa-4c33-8661-4d40ca7e129b.PDF ─────────┬──────────────────────────────────────────────── 2025-09-25 21:10│山东赫达(002810):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09) ─────────┴────────────────────────────────────────────────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所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3)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5)其他在日常生产经营外的、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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