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1 郑中设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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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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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7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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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6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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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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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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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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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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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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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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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 │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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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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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部分事项尚在诉讼
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4,849.
06 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7,696.30
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7,152.7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可能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
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
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
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ebd89e9-a31a-4bff-95fe-f0e9695bb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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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7│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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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
07,970,0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49,798 股后 299,920,20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9,992,020.70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2
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1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73
861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049,798 股后的 299,920,2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7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2 07*****718 郑忠
3 07*****923 邱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99,920,207 股×1.00 元/10
股=29,992,020.7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0.
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1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7386
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4B02
咨询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咨询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电话:0755-2360926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cb73ca7-80c2-4f04-ad91-2683fc694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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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6│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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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2,967,91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4.33%)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一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97,606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9,20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998,404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 132,967,917 44.33%
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受让平顶
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6 月 12 日-2026 年 9 月 11 日)。减持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997,606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9,20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98,404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若减持期
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亚泰一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
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亚泰一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的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可以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
3、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亚泰一兆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亚泰一兆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亚泰一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a1b121f-f740-412b-a170-e355c095b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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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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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亚泰飞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近日取得四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号 类别
1 实 用 磁吸模块化便捷 ZL202521102013.X 2025 年 05 月 30 日 第 24167732 号
新 型 装配结构
2 实 用 一种三维立体室 ZL202521041209.2 2025 年 05月 26 日 第 24195448 号
新 型 内空间数字导视
交互装置
3 实 用 一种暖通中央空 ZL202520953604.1 2025 年 05月 15 日 第 24165537 号
新 型 调的智能控制节
能装置
4 实 用 文旅用智能控制 ZL202521082336.7 2025 年 05 月 29 日 第 24215450 号
新 型 的装配式生态墙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对
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47b277e-65e4-4345-962d-dc1e2fde8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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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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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123,269,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1.1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2,95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9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3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089,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778,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3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47,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2%;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1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47,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2%;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1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37,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6,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3%;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0%;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54,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3,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8%;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2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7%;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8,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27%;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54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3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3%;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25,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4,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43%;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0%;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7%。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全文已于 2026 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丽梅、程子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5b9f45d-1df1-4790-a377-5486fefde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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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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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会议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
、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4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股份 123,269,935 股(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1009%,其中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9 人
,代表股份 2,089,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96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22,95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9973%。经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53 人,代表股份3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3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
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公告载明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所律师认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1-7项议案均属于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123,247,3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7%;11,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93%;11,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66,516 股同意,11,500 股反对,11,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8.9182%。
2.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123,247,3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17%;11,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93%;11,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66,516 股同意,11,500 股反对,11,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8.9182%。
3.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123,237,4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36%;28,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32%;3,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56,616 股同意,28,6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8.4443%。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3,254,5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5%;11,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3%;3,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73,716 股同意,11,5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9.2628%。
5.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3,228,8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67%;31,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56%;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48,016 股同意,31,600 股反对,9,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8.0327%。
6.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3,231,8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91%;31,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56%;6,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51,016 股同意,31,600 股反对,6,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8.1763%。
7.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3,225,7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41%;4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27%;3,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044,916 股同意,40,3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97.8843%。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8eebdbb-9906-46f2-b4a2-a843427f3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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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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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
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第一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类型 新签订单金额 已中标未签订单金额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
设计 33,981.49 5,938.00 306,510.97
软装 25,738.00 3,073.30 80,072.94
工程 334.92 3,632.23
合计 60,054.41 9,011.30 390,216.14
注: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不存在重大项目;
2、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b3aaeae-bb0f-4040-a763-e4809f3c6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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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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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亚泰飞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三项实用新型专利
,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号 类别
1 实 用 一种数字化室内 ZL202520953598.X 2025 年 05 月 15 日 第 24158065 号
新 型 空间自助互动导
视装置
2 实 用 一种装配式机电 ZL202521016545.1 2025 年 05月 22 日 第 24141398 号
新 型 管线安装装置
3 实 用 智能调节式室内 ZL202521082333.3 2025 年 05 月 29 日 第 24157894 号
新 型 空间的分隔结构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对
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5369692-b586-4549-aabd-f6fb1d083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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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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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
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 2026 年 3月 31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810.73 万元,明细如下:
资产减值名称 本报告期计提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2,144.05
其中:应收票据 -6.24
应收账款 2,021.31
其他应收款 128.98
资产减值损失 -1,333.32
其中:合同资产 -1,333.32
合计 810.73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负数表示转回,正数表示计提。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31 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
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10.73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 2026 年第一季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9.12 万元,相应减少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9.12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d4e53a-8aa9-44b9-b1a5-a777e6c25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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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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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4d4bbd-8a5e-4a53-b317-a0b5666d9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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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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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其中董事 KEN WEIJIANHU (胡伟坚)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
、丁明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
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8fc13e-0211-4dfe-a920-938d29776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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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0│郑中设计(002811):4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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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4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3eaaee-778e-4fd1-b7d8-c002ace58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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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6│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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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df804f2-0863-4ebc-92a2-443c87b35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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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6│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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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其中董事刘云贵先生、郑一茜女士,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
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李斐、傅文波、丁明明向董事会提交了《2
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
、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
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
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
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
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公司
前次董事会授权的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自动终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0b0e3ac-4b01-4230-8df6-d8ea48a3f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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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6│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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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525f303-dde8-4f50-97d9-0ce325762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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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5│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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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af7cd5-849f-4c4c-a6cf-482d017d7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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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5│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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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4、投资方式
公司将对拟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主要选择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前次董事会授权的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自动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及内控中心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
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faf070-a6ba-495f-b5b7-d40d3d347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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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5│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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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76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760 号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中设计”)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郑中设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郑中设计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92320e8-1a80-4e9a-9e83-eb5b99da8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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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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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7.00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
关公告。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
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 20
26年 5月 13日下午 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联系电话:0755-83028871
电子邮箱:ccd@ccd.com.hk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22ca34-9702-4259-b32a-e4bf0ce13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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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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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斐,1970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担任山东省地矿局实
业总公司会计师、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天音通信有限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福盛高科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伊戈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总监;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恒生财务顾
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8 0 8 0 0 否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组织各位委员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
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次,实际出席 1次,本人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次,实际出席 2次,积极参与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2025 年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有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听取内审审计机构相关工作汇报。在
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
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
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
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公
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
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
(2)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8、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
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
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并于 2025 年8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已审查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
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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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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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文波,1975年 7月生,拥有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金融和会计硕士学位、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傅文波先生拥有 20多年
金融投资和产业发展经验。1997年-2000年,任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职员;2002年至 2009年,任职新加坡大华银行、澳大利亚花
旗集团、AMP集团等公司职员;2009年至 2013年,任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招商局副局长;2013年至 2014年,任
职广州市人才工作局副局长;2015年至 2018年,任职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广州南沙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 2024年,
任职爱奇创新投资研究(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8 0 7 1 0 否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组织 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次会议,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组织各
委员对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讨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有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听取内审审计机构相关工作汇报。在
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
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
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
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
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
(2)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8、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
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
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并于 2025 年8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已审查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
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文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286ecf-40c2-4b24-a3d6-f360de079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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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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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丁明明,1980 年 8 月生,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现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员,广东省、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11 年至今,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法律业务,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会议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次数
8 0 8 0 0 否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次,实际出席 2次,积极参与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能。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次会议,实际出席 1次会议,沟通讨论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025 年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有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聘任审计机构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
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
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
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
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
(2)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8、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
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
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并于 2025 年8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已审查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
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明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8c5bce1-24da-4f5a-b208-1c7c4a1af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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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4│郑中设计(0028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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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郑
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 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
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范围:
(一)独立董事由公司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职工董事按照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
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年度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50%。
(一)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人员的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
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二条 本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公司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
(一)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基本年薪按月进行
兑现,绩效年薪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另外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
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
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若当年薪酬、津贴或奖金已发放的,亦应予以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应发放薪酬、津贴或奖金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
司获得的薪酬情况。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通胀
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为依据进行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3c3268f-b380-41a8-a172-216c96904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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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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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876,531.54元,20
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220,136.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19,622,013.6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34,874.88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307,970,0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049,798股后的总股本为29
9,920,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2,020.70元(含税)。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5年度股息派发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会
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4,972,072.4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8.22%。其中包括: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74,980,051.75元(含税),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
9,992,020.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04,972,072.45元
(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22%。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4,972,072.45 112,784,807.80 52,888,38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53,876,531.54 95,421,891.90 -48,463,284.34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04,837,720.05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02,334,874.88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70,645,262.25
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66,945,046.3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70,645,262.25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70,645,262.2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
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金额分别为55,019.01万元和55,028.20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3%和20.36%,均低于50%。
本次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
等因素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3aff5b5-c66b-43ab-a717-1ee41718c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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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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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54f1c69-0665-43f7-a35e-b70e354a3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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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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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
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薪酬方案由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约为8万元(税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当年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等在公司领取
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的制度执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约
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人员的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发放需满足
上述支付要求。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64a6fc1-066e-48e9-baf9-10bb6a010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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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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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
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室内设计业务、软装业务、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等;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报告、设计项目、工程项目、采
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质量控制、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印章管理、关键岗
位人员管理、舞弊风险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涉及金额达到或超
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金额涉及金额达到
或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3%但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控制环境无效;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法运作;
(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 5%以上
重要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 1%至 5%
一般缺陷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金额的 1%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
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34665f8-fb59-46de-af25-2f73de8671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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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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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b659afa-e54c-4824-8fd0-e8a761d72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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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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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净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 3,766.56 万元,明细如下:
资产减值名称 本报告期计提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11,012.69
其中:应收票据 -1.41
应收账款 11,001.57
其他应收款 12.53
资产减值损失 -14,779.25
其中:合同资产 -16,392.27
存货 120.02
投资性房地产 768.00
固定资产 77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38
合计 -3,766.56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5 年年度公司净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766.56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1,001.57 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
值准备 16,392.27 万元, 单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
过 30%且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账面金额(万元) 96,006.69 43,264.22
资产预计可收回金 41,123.39 18,834.28
额(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
计算过程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准备的依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11,001.57 -16,392.27
(万元)
计提原因 基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净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766.56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3,201.57万元,相应增加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201.57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fe8a644-a5ce-48f9-a790-1b92fa25c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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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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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奥海科技、致尚科技、思瑞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瑞技术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浙江交科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
份、宏润建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及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
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八、总体评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2025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经评估,公司
认为,2025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d9a416-0240-4e46-91ca-c2ed17713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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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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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
相关审计的要求。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奥海科技、致尚科技、思瑞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柏科技、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鹏,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浙江交科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份、
宏润建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复核人李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838e9f-0c3a-41b3-aee7-5a12be1f2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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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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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斐先生、
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在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43935bf-0b20-49a2-976c-1ca83794c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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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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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15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
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3)2026 年 4月 15日,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二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执
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e0f5ff8-c41b-4133-8dad-902d72a00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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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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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d647a6b-2c60-4cfa-9948-1af0318cd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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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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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3832caf-38da-46ab-a5e7-068f176f8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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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6: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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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b06bf63b-236d-4321-9f5d-24e1a271b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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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6│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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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7979b35c-673a-4a4c-a8af-bda91bb5b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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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5│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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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4、投资方式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及内控中心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
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da3e1415-59b9-4db9-9b17-7239bfb9f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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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57│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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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131674fd-1858-4169-bbf8-804b8a777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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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08│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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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900 ~ 16,200 9,542.1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5.19% ~ 69.77%
扣除非经常性损 11,200 ~ 14,500 6,151.61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2.07% ~ 135.71%
基本每股收益 0.44 ~ 0.56 0.36
(元/股)
(注:以上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设计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持续加强软装业务的拓展及团队建设,公司设计及软装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
增长;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提高经营效率,带动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5054448-a00b-4b0d-8393-d057f8b5c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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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16│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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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其中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
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858c1315-7efe-4d4c-8c77-a2fb475581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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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18│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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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ad5dc76-ede8-4e5e-a599-6fee78de1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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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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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bb3f5301-6a91-4a15-8762-c9c57f1d9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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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5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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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
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副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云贵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桂梅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aedf111-b3ce-4d14-b923-0a84e0f3b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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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51│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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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4918b124-3d78-4398-be3f-6804c358a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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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51│郑中设计(0028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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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afa841e7-a3de-464d-94a2-46220ba7a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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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51│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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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d75386f0-a785-4641-9503-76f5ed6c9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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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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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1981cbf-d407-40a8-b6cc-7d48bedc9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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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2│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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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8c18597-1fb4-499e-8521-1ea24cbfa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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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1│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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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bc37284-4398-4d8a-af66-c1203ac2091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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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郑中设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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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0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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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郑中设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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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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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郑中设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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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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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郑中设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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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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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郑中设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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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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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郑中设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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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2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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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郑中设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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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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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郑中设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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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0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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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郑中设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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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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