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1 郑中设计 更新日期:2025-05-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1 18:03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5-21 17:57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5-20 17:42 │郑中设计(00281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8 15:3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5-15 19:24 │郑中设计(00281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9:19 │郑中设计(002811):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6:2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5-13 16:2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4-28 19:11 │郑中设计(002811):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9:10 │郑中设计(002811):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5-21 18:03│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郑中设计,证券代码:002811)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 2个交易日内(2025年 5月 20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f6a42d5-066a-4dac-848b-4937f8308ae1.PDF
─────────┬────────────────────────────────────────────────
2025-05-21 17:57│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号 类别
1 实 用 一种电视背景墙 ZL202421671211.3 2024年 07月 12日 第 22856929号
新 型 结构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对公司开拓市场
、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4649748-683e-46c3-b7ba-8d75e1bb6a2e.PDF
─────────┬────────────────────────────────────────────────
2025-05-20 17:42│郑中设计(00281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07,9
70,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49,798股后 299,920,207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9,984,041.40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9,984,041.
40 元/307,970,005 股=0.1947723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59,984,041.40 元/307,970,005 股*10=1.947723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
4772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07,970,0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49,798
股后 299,920,20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59,984,041.
4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049,798股后的 299,920,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7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2 07*****718 郑忠
3 07*****923 邱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99,920,207 股×2.00 元/10
股=59,984,041.4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59,984,041.40元/307,970,005股=0.
194772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59,984,041.40 元/307,970,005 股*10=1.94772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47
72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4B02
咨询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咨询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电话:0755-2360926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317dce65-81f5-499a-8198-3993861d057b.PDF
─────────┬────────────────────────────────────────────────
2025-05-18 15: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郑中设计,证券代码:002811)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 2个交易日内(2025年 5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e1c5685-ddc7-4467-891b-a23413805235.PDF
─────────┬────────────────────────────────────────────────
2025-05-15 19:24│郑中设计(00281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177,350,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9.1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6,888,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97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462,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840,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462,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02,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反对 3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82%;反对 3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60%;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55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29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 35,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67%;反对 35,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1%;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342%。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13,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 3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30%;反对 30,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7%;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80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08,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23,9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006%;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83%;弃权 23,9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51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12,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 30,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97%;反对 3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00%;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80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1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 3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11%;反对 31,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71%;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19%。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0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 3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6,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36%;反对 34,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01%;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06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316,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 28,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56%;反对 28,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26%;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19%。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及第五届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
女士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