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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2(恩捷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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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12 恩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3 19:27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供应协议》的公告 │ ├─────────┼──────────────────────────────────────────────┤ │2025-04-02 20:45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4-01 18:41 │恩捷股份(002812):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3-28 19:37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8 19:36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 ├─────────┼──────────────────────────────────────────────┤ │2025-03-26 21:00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6 20:56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 ├─────────┼──────────────────────────────────────────────┤ │2025-03-21 18:51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3-21 18:51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3-18 19:15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5-04-03 19:2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供应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履约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 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本协议实际采购量届时以采购订 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年至 2030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SEMCORPManufacturing USA LLC(以下简称“美国恩捷 ”)与美国某知名汽车公司(以下称“本次合作客户”)签订《供应协议》。本次合作客户预计 2026年至 2030年向美国恩捷(及其 关联公司)采购约 9.73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离膜,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与本次合作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订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客户是美国某知名汽车公司,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近三年公司与本次合作客户不 存在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客户预计 2026 年至 2030 年向美国恩捷(及其关联公司)采购约9.73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离膜,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本协议自供货起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本协议将自动续期,每次续期期限为一年,除非一方在供货期限最后一日前至少六个月向 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隔离膜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产品、产能规模、技术研发等方面均具有全球竞争力,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本 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全球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市场拓展力、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本协 议实际采购量届时以采购订单为准,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203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为日常经营性协议,不 涉及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本次合作客户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本协议实际采购量届时以采购订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2022年 5月,公司下属子公司 SEMCORP Hungary Kft.与法国 AutomotiveCells Company SE签订 Purchasing Agreement, 约定 2024年至 2030年 SEMCORPHungary Kft.向其供应约 6.55 亿欧元的锂电池隔离膜产品。详见公司 2022 年 5月 5日披露的《关 于下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中创新航签订《2023年保 供框架协议》,为确保中创新航 2023年度对高端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的需求,中创新航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海恩捷采购大部分的隔 离膜产品,具体采购以订单为准。详见公司 2022年 12月 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保 供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号)。该协议已正常履行完毕。 (3)2022年 12月 19日,上海恩捷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签订《年度采购合同》,为保 证国轩高科 2023年度对锂电池隔离膜产品的需求,上海恩捷向国轩高科交付不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3亿元的产品。详见公司 202 2年 12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号)。该 协议已正常履行完毕。 (4)2022年 12月 23日,上海恩捷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签订《货物供应保证框 架协议》,为建立长期稳固的供应合作关系,上海恩捷 2023年度按照协议约定向蜂巢能源供应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不含税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9亿元。详见公司 2022年 12月 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应保证框架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4号)。该协议已正常履行完毕。 (5)2023年 2月 12日,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签订 2023年度《保供协议》,上海恩捷向宁德时代集团(包含宁德时代及其关联 公司)供应协议约定数量的锂电池湿法隔膜,具体以签发的订单为准。详见公司 2023年 2月 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该协议已正常履行完毕。 (6)2023年 5月 24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号),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确定成为 PPES 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根据规划,预测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至 2028 年拟向 PPE S供应不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5.90 亿元的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产品的实际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客户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签发的 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7)2023年 8月 3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能锁定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158 号),上海恩捷与全球某知名大型锂电池生产商签订《产能锁定协议》,为保障其海外项目正常生产,上海恩捷的匈牙利工 厂 2025-2033年向其供应不少于 9.6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膜材料,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8)2023年 9月 13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4 号),上海恩捷已确认成为某全球 电池公司的供应商。从 2023年至 2031年向某全球电池公司在欧洲、亚洲等生产基地的主流车型锂电池供应隔离膜产品,具体以采购 订单约定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9)2024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印度 Exide Ene rgySolutions Limited定点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号),上海恩捷收到印度电池制造商 Exide Energy Solutions Limite d的定点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将向其提供锂电池隔离膜产品,实际供货量需以正式销售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 期的情况。 (10)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亿纬锂能签订<全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5 号),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年至 2031年在东南亚、欧洲等市场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采购电池隔膜不少于 30亿平 方米,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1)2024年 12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国轩高科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8号),上 海恩捷将作为国轩高科的主要隔膜供应商,2025年向其供应锂电池隔离膜产品,具体以国轩高科的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 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2)2024年 12月 24日,公司披露《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1号),SEMCORP Hungary Kf t.与 Ultium Cells LLC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就采购锂电池隔离膜事宜签署了材料供应合同,Ultium Cells LLC2025年向 SEMCORP Hung ary Kft.采购不超过 6,625万美元的锂电池隔离膜,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3)2025年 1月 13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 ),上海恩捷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卫蓝新能源”)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北京卫蓝新能源2025年 至2030年向上海恩捷及其有控制权的关联公司预计下达半固态及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隔膜订单总计不少于 3亿平方米,全固态电池的 电解质订单总计不少于 100吨,具体以实际的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4)2025年 1月 22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与 LG Energy Solution,Ltd.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8号),LG Energy Solution, Ltd.预计 2025 年至 2027 年在全球市场向上海恩捷(含其控制的关联公司)采购约35.5亿平方米的 锂电池隔离膜,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李晓华先生于 2025年 3月 12 日购回公司股份 304,900股,上述购回事项 系按照其与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4年 7月 23日作出的承诺进行的,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号)。除上述变动外,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 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动。截至目前,公司也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关于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供应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4/88bffdd5-74fd-466a-9d9e-24cdeb2a8c06.pdf ─────────┬──────────────────────────────────────────────── 2025-04-02 20:45│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4bc49eba-56fb-49c9-9d7a-cf6547a715dc.PDF ─────────┬──────────────────────────────────────────────── 2025-04-01 18:41│恩捷股份(002812):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恩捷股份(002812):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cf070c6e-347e-41c4-acaf-f16251e5b662.PDF ─────────┬──────────────────────────────────────────────── 2025-03-28 19:3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 号)等相关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就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方侵害公司 ZL201380061102.8 号发明专利权纠纷提起诉讼。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司就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10 号)。上海恩捷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 023)冀 01 知民初 540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上海恩捷撤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53fac1f3-102c-45f6-8841-5c7b5c62805d.PDF ─────────┬──────────────────────────────────────────────── 2025-03-28 19:3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李晓华先生的 通知,获悉李晓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是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股份数量 所 总 否 补 起始日 到期日 或第一大股东 (股) 持股 股本比 为 充质押 及 份 例 限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售 股 李晓华 是 15,700,00 22.73 1.62% 否 否 2025 年 3 2026 年 3 财通证券 自身 0 % 股 资 月 27 日 月 27 日 份有限公 金需 司 求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5年3月27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东 股 股 总 或第一大股东 份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 及 例 其一致行动人 李晓华 是 12,000,000 17.37% 1.24% 2024 年 4 月 22 2025 年 3 财通证券资 日 月 产 1,600,000 2.32% 0.17% 2024 年 8 月 26 28 日 管理有限公 日 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 份 本 股 质押 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股份 份限售 股份 和 比例 和 比例 冻结数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玉溪合益投资有 119,449,5 12.32 78,138,698 78,138,698 65.42 8.06% 0 0.00 0 0.00 限 35 % % % % 公司 李晓华 69,070,98 7.12% 38,970,000 41,070,000 59.46 4.24% 0 0.00 0 0.00 9 % % % Paul Xiaoming 128,443,1 13.25 62,300,000 62,300,000 48.50 6.43% 0 0.00 0 0.00 Lee 38 % % % %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 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比例 比例 (股) (股) Sherry Lee 71,298,70 7.35%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9 % % Jerry Yang 14,735,75 1.52% 14,735,754 14,735,754 100.00 1.52% 0 0.00 0 0.00 Li 4 % % % 合计 402,998,1 41.57 194,144,45 196,244,45 48.70% 20.24 0 0.00 0 0.00 25 % 2 2 % %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5年3月28日,本次质押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900.8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为24.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1%,对应融资余额为11.4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224.45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为40.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73%,对应融资余额为20.78亿元;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4、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 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d31999a-c482-4b78-92f6-83bd2dfd5dae.PDF ─────────┬──────────────────────────────────────────────── 2025-03-26 21:0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惠南支行”)出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 BZ156825000073),对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尔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尔捷”)向江苏银行惠南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 ,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红塔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3100520 250000395),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农行红塔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2,42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 担保权 主债权额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人 人 度 上海 江苏银 1,000.00 1,000.00 1、担保人:公司。 恩尔捷 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惠南支 3、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 行 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 费、 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 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 化 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 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 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 提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 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 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红创包 农行红 12,426.00 16,200.0 1、担保人:公司。 装 塔 0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支行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 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 全 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 主 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 承 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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