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2 恩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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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6:52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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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40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8-05 17:03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8-05 17:02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6-08-01 00:00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28 16:36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
├─────────┼──────────────────────────────────────────────┤
│2026-07-27 18:06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6-07-24 16:27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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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34 │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7-23 18:34 │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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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6:52│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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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份数量(股 所 司 否 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 总股 为 补充
及 份 本 限 质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 押
股
合益投 是 2,000,000 1.67% 0.20% 否 是 2026年 8 2029年 5 中国东方资 补充
资 月 月 产 质押
11日 31日 管理股份有
限
公司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8月11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份 本 股 质 股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比例
和 份 和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合益投资 119,449,5 12.17 58,676,600 60,676,600 50.80 6.18% 0 0.00% 0 0.00%
35 % %
李晓华 80,749,87 8.23% 23,920,000 23,920,000 29.62 2.44% 0 0.00% 0 0.00%
9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9 60,000,000 60,000,000 46.71 6.11% 0 0.00% 0 0.00%
ng 38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7% 25,547,680 25,547,680 35.83 2.60% 0 0.00% 0 0.00%
9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2% 0 0.00% 0 0.00%
Li 4 %
合计 414,677,0 42.26 176,144,28 178,144,28 42.96 18.15 0 0.00% 0 0.00%
15 % 0 0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
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63df67e2-3dcc-486b-82b0-6803fd17c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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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4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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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重庆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3X
Y260724T00004801),对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向招行重庆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8
,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招行重庆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3XY260702T00021303),对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向招行重庆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重庆恩捷 招行重庆 8,000.00 8,000.00 1、担保人:公司。
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捌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
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②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
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
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
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
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
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
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④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
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
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
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
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纽米科技 招行重庆 2,000.00 2,000.00 1、担保人:公司。
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
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②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
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
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
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
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
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
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④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
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
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
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
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66,5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43.9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行重庆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向招行重庆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8c47cd3a-fccd-4b42-ad23-e7e4377247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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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03│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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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17e891f6-14f7-43f3-baf9-ec2451702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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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02│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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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押 展期后质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展期股份 所 司 为限 为 到期日 押
或第一大股东 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售股 补充 到期日
及 ) 份 本 质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合益投 是 4,860,000 4.07% 0.50% 否 否 2026年 8 2027年 8 国泰海通证 自身
资 月 月 券 资金
4日 4日 股份有限公 需求
司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8月4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展 本次质押展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期前质押股 期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 份 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益投资 119,449,5 12.17 58,676,600 58,676,600 49.12 5.98% 0 0.00 0 0.00%
35 % % %
李晓华 80,749,87 8.23% 23,920,000 23,920,000 29.62 2.44% 0 0.00 0 0.00%
9 %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9 60,000,000 60,000,000 46.71 6.11% 0 0.00 0 0.00%
ng 38 %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7% 25,547,680 25,547,680 35.83 2.60% 0 0.00 0 0.00%
9 %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2% 0 0.00 0 0.00%
Li 4 % %
合计 414,677,0 42.26 176,144,28 176,144,28 42.48 17.95 0 0.00 0 0.00%
15 % 0 0 %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
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8294affe-7d0e-4d9b-9002-c273a9f75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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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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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自贸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ZDB201261226),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上海银行自贸区分行申请的敞口额
度为人民币 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上海恩捷 上海银行 60,000.00 75,000.00 1、担保人:公司。
自贸区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行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
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
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
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担保期间:①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
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
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②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
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
年。③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
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64,5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43.90%。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自贸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35490ef-0783-436a-ba22-2b9f173580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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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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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1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23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交易日(即 2026年 7月 22日)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PAUL XIAOMING LEE 128,443,138 13.09%
2 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119,449,535 12.17%
3 李晓华 80,749,879 8.23%
4 SHERRY LEE 71,298,709 7.2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3,240,975 3.39%
6 JERRYYANG LI 14,735,754 1.50%
7 张勇 12,175,707 1.24%
8 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 9,095,495 0.93%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 9,010,219 0.92%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 纪德顺 7,947,959 0.8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的比例
1 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119,449,535 14.52%
2 SHERRY LEE 71,298,709 8.6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3,240,975 4.04%
4 PAUL XIAOMING LEE 32,110,784 3.90%
5 李晓华 20,187,470 2.45%
6 JERRYYANG LI 14,735,754 1.79%
7 张勇 12,175,707 1.48%
8 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 9,095,495 1.11%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 9,010,219 1.10%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纪德顺 7,947,959 0.97%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085aa9a-3070-4559-a11c-dae086514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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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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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93.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号)。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经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 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 3年(如监管政策调整,可在合规前提下调整期限)。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积
极实施回购股份。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
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db36cffb-cefb-4d8b-852d-526d0609c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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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6:2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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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玉溪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5年第 7号)的相关规定,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近日收到退
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人民币 63,426,197.18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
积极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和损益不产生直接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dcd87d4a-e7e7-47fc-9b1e-3f551d34e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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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3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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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3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3日(星期四)上午 0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85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51,679,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3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82,131,897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487,667股,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7,644,230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 211,250,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608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80 人,代表股份数量 40,428,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353%。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183人,代表股份数量 42,486,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5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242,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5.8533%;反对 10,378,47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4.1237%;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3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49,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75.4357%;反对 10,378,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24.4278%;弃权 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365%。
本议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含)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238,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5.8516%;反对 10,379,87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4.1242%;弃权 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4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4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75.4258%;反对 10,37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24.4311%;弃权 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431%。
本议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含)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22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5.8452%;反对 10,398,87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4.1318%;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3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2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75.3877%;反对 10,398,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24.4758%;弃权 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365%。
本议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含)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1,15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909%;反对 478,31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900%;弃权 4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1,96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8.7613%;反
对 47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258%;弃权 47,98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1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周烨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4e4f3f7-3186-4e19-8197-e868d5c81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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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34│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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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恩捷股份”,
曾用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及《云南恩
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何佳欢律师、周烨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6年 7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
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7月 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更新后)》,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 号云南红塔塑胶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控股股东 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 2026年 7月 10日提出《关于提请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因此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披露了《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前述公告与原股东会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Paul Xiaoming Lee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4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8%,其
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临时提
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十五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
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登记时间及登
记方式等。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经审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议案内容已充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应为:
(1)于 2026年 7月 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1,18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1,679,33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3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82,131,897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487,667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7,644,230 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临时提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2026年7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云南恩捷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PaulXiaoming Lee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提出时间、提交方式及
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41,242,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33%;反对 10,378,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237%;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049,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357%;反对 10,378,47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278%;弃权 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
2、《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41,238,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6%;反对 10,37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242%;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045,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58%;反对 10,379,87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11%;弃权 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241,222,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52%;反对 10,398,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18%;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02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77%;反对 10,398,87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58%;弃权 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
4、《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 251,153,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9%;反对 47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4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41,96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3%;反对 47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8%;弃权 4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bb79e167-5f2d-4747-af9c-b88c531de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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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32│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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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
26年 7月 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26日至 2026年 6月 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他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华先生的股票变动情况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内幕信息知
情人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在自查期间交易行为系其完全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
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交易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无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相关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及融券专用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
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 1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另有 57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中 1名激励对
象的股票变动情况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其余 56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基于自身
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
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权激励限售股批量非交易过户和股份注销的情况,系公司对已离职的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属 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 88,2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3
1日、2026年 3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21号)、《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
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
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9ed10d7-8fc3-4e48-9f7f-104649ac3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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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0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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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e5f1c23-4c53-438f-9332-35e187a5b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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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01│恩捷股份(00281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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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9615b6d-6e56-4a0b-8287-cd2168206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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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01│恩捷股份(00281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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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2日上午 10:00在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主持,会议
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关于
通知时间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
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
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共同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股份回购的目的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共同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
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3.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
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3.00元/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1,075,269股至 2,150,537
股;占公司 2026年 7月 22日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 0.11%至 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可能存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超过前述预估股份数量上限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2)如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达到回购股份金额下限,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则回购期限于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2-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4)开立、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
施本回购方案;
(7)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93.00元/股(含)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5fa1bc8a-2360-491c-a05d-3c48b2d9ea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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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20:01│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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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ac681a9a-5214-4ffb-a329-25f713c96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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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5│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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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重庆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260630GR5003619)
,对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向交行重庆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重庆恩捷 交行重庆 30,000.00 30,000.00 1、担保人:公司。
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4、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
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
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
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
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52,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43.41%。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5c7f41c-43a6-43ca-8f1c-e8d34d83b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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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7│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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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3日、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7月 6日至 2026年 7月 1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反馈,公司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示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3779c8f-dbdc-48f9-a2f9-1fc2d71ad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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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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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Sherry Lee女士的通知,
获悉Sherry Lee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份数量(股 所 司 否 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 总股 为 补充
及 份 本 限 质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 押
股
Sherry 是 9,177,680 12.87 0.93% 否 否 2026年 7 2027年 7 浙江永旭矿 自身
Lee % 月 月 业 资
15日 15日 集团有限公 金需
司 求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7月15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herry Lee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份 本 股 质 股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比例
和 份 和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玉溪合益投 119,449,5 12.16 58,676,600 58,676,600 49.12 5.97% 0 0.00% 0 0.00%
资 35 % %
有限公司
李晓华 80,749,87 8.22% 23,920,000 23,920,000 29.62 2.44% 0 0.00% 0 0.00%
9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8 60,000,000 60,000,000 46.71 6.11% 0 0.00% 0 0.00%
ng 38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6% 16,370,000 25,547,680 35.83 2.60% 0 0.00% 0 0.00%
9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1% 0 0.00% 0 0.00%
Li 4 %
合计 414,677,0 42.22 166,966,60 176,144,28 42.48 17.93 0 0.00% 0 0.00%
15 % 0 0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Sherry Lee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Sherry Lee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Sherry Lee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
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edd9d78-d794-4a3d-a80a-abd2baa30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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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2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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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份数量(股 所 司 否 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 总股 为 补充
及 份 本 限 质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 押
股
合益投 是 500,000 0.42% 0.05% 否 是 2026年 7 2027年 5 华福证券股 补充
资 月 月 份 质押
14日 18日 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7月14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份 本 股 质 股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比例
和 份 和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合益投资 119,449,5 12.16 58,176,600 58,676,600 49.12 5.97% 0 0.00% 0 0.00%
35 % %
李晓华 80,749,87 8.22% 23,920,000 23,920,000 29.62 2.44% 0 0.00% 0 0.00%
9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8 60,000,000 60,000,000 46.71 6.11% 0 0.00% 0 0.00%
ng 38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6% 16,370,000 16,370,000 22.96 1.67% 0 0.00% 0 0.00%
9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1% 0 0.00% 0 0.00%
Li 4 %
合计 414,677,0 42.22 166,466,60 166,966,60 40.26 17.00 0 0.00% 0 0.00%
15 % 0 0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
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865cbda-7fc3-41a9-978d-f8199fcb4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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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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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2026年7月7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6-110号)。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议案》《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待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全部完
成并披露相关审计报告后,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6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83号)。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上述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相关审计工作,并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2026年7月10日提交了《关于提请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6年7月10
日,Paul Xiaoming Lee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4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8%,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
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权的议案》
2、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
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以上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
27日、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
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47243f8-2e91-426f-9c3c-5fae3513a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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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恩捷股份(002812):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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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57844b0-ea04-4ea5-9e56-86bc5dcb6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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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恩捷股份(002812):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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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计报告 1 - 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4 - 5
利润表 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
现金流量表 8 - 9
财务报表附注 10 - 4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59601_B01号
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59601_B01号
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不能持
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
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2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59601_B01号
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4cb5f2d-82ae-4cd3-beca-93edad146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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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恩捷股份(002812):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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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3,600.00万元-90,000.00万元 亏损:9,311.38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盈利:76,200.00万元-93,000.00万元 亏损:9,453.82万元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5元/股-0.92 元/股 亏损:0.1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锂电池隔膜下游市场延续旺盛需求态势,公司积极调配产能,有效匹配下游客户对高品质隔膜的需求,带动产品销量
实现稳步攀升,叠加全流程成本管控,单位成本控制成效良好。与此同时,随着行业供需关系持续优化,隔膜产品价格较上年低点已
企稳回升,为公司盈利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2026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产品价格企稳,综合毛利率水平
显著提升,推动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并保持稳健盈利。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市场拓展战略,依托精益生产、成本管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品结构优化等综合手段,不断提升隔膜
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强化全球竞争实力,推动经营业绩实现高质量增长。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0036d21-2154-4d6a-ad64-0491cb7b7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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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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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昆明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874326E1
SX21),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招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招行昆明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874326E1SX20),对下属子公司玉溪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玉溪恩捷”)向招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红创包装 招行昆明 10,000.00 10,000.00 1、担保人:公司。
分行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②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
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
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
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
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
之前),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④
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
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
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
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
额度金额,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玉溪恩捷 招行昆明 20,000.00 20,000.00 1、担保人:公司。
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②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
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
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
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
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
之前),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④
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
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
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
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
额度金额,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22,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23%。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行昆明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向招行昆明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a5cf400-d9b8-4a84-ad8e-661c7e04d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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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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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Paul
Xiaoming Lee先生的通知,获悉Paul Xiaoming Lee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Paul 是 1,000,000 0.78% 0.10% 2026年 3月 9日 2026年 7月 6日 财通证券
Xiaoming 股份有限
Lee 公司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7月6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aul Xiaoming Lee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份 本 股 质 股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比例
和 份 和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玉溪合益投 119,449,5 12.16 58,176,600 58,176,600 48.70 5.92% 0 0.00% 0 0.00%
资 35 % %
有限公司
李晓华 80,749,87 8.22% 23,920,000 23,920,000 29.62 2.44% 0 0.00% 0 0.00%
9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8 61,000,000 60,000,000 46.71 6.11% 0 0.00% 0 0.00%
ng 38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6% 16,370,000 16,370,000 22.96 1.67% 0 0.00% 0 0.00%
9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1% 0 0.00% 0 0.00%
Li 4 %
合计 414,677,0 42.22 167,466,60 166,466,60 40.14 16.95 0 0.00% 0 0.00%
15 % 0 0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Paul Xiaoming Lee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Paul Xiaoming Lee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Paul Xiaoming Lee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
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bfb084f-b8c6-4bbe-ac2a-7e7bb62b6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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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9│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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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重
新定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的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7月14日
4、取消的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
5、取消的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0日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原定
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3号)。
二、取消股东会的原因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经综合评估和审慎考虑,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名单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应形成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并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因原定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无法满足修订后激励对象的公示期要求,公司根
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
6年7月23日重新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三、本次取消股东会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原定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其中,因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名单进行了优化调整,《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将提交至重新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重新定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
(公告编号:2026-110号)。
本次取消并重新召开股东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f976c8b5-cbd1-40e8-a9f6-a0a5a701df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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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9│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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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
7月23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时,
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以上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
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7a00fbf-ae44-4a5d-a692-cdc4c4bc8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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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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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与核心人员的绑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名单进行调整,
并相应形成了《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现将有关文件修订
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特别提示”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为 116 人。
修订后: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为 133 人。
二、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章 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修订前后
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或公司经营管理层聘任。所有激励对象
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33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或公司经营管理层聘任。所有激励对象
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案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1 汪星光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72% 0.01%
2 白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3.27% 0.01%
3 李湘林 财务总监 250,000 6.80% 0.03%
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3 人) 3,204,288 87.21% 0.33%
合计 3,674,288 100.00% 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修订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案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1 汪星光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72% 0.01%
2 白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3.27% 0.01%
3 李湘林 财务总监 250,000 6.80% 0.03%
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0 人) 3,204,288 87.21% 0.33%
合计 3,674,288 100.00% 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除上述修订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仅根据最新分配情况更新了激励对象名单并对落款时间进行了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2425197d-bfc3-4c1d-91ff-79b0d963a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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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7│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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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草案)
号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
1 汪星光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72% 0.01%
2 白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3.27% 0.01%
3 李湘林 财务总监 250,000 6.80%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0人) 3,204,288 87.21% 0.33%
合计 3,674,288 100.00% 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序号 姓名 层级/职务
1 顾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庞启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诸菁菁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吴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辛文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陈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黄江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史新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马柯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李正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陈奇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林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禹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焦令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鄂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黄浩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徐书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 韩玲玲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程跃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 许红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 纵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 魏建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 卞尔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 彭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 张灶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 相润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 冯宝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 杨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 马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 张春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 赵慧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2 魏金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 赵东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 王腾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5 张小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6 张雪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 李腾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 李雪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9 刘新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 李宏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1 程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2 杨轩青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3 季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4 王润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5 韩跃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6 王成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7 宋艳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8 周继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9 成建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吴玲玲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1 张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2 樊栋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3 王治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 杨胜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5 段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6 伍红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7 黄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8 程文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9 张文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0 徐启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1 袁宏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2 李江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3 张开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4 武晓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5 姚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6 钱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7 汪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8 汤怡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9 徐晶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0 刘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1 李淑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2 刘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3 袁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4 苏晓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5 刘艳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6 蔡裕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7 杨开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8 王健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9 陈士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0 杨胜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1 贾智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2 袁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3 袁其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4 殷雄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5 李彦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6 宫晓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7 黄梓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8 杜守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9 尹鑫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0 范海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1 付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2 贾江恒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3 谢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4 薛建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5 石一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6 温文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7 秦亚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8 杨忠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9 刘慧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 刘黄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1 周泉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2 王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3 周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4 明新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5 陆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6 张婧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7 张可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8 袁钱宝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9 肖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0 陈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1 张翔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2 廖晨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3 吴海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4 孙敏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5 李玉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6 刘连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7 闻昭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8 丁根才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9 周德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0 胡秀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1 周申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2 张雄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3 崔文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4 杨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5 王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6 蒋雨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7 郭曹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8 韩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9 王飞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0 杭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6462b659-9344-4131-9774-3438e5ce7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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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7│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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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ab52974-1c30-4041-b8fa-0cb2f8729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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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7│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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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e6d647c-3928-4912-9693-8f36295e3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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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6│恩捷股份(00281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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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晓华、董事翟俊、
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
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
董事白云飞先生、汪星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因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激励对象数量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满足修订后激励对象的公示期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公司董
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重新定于 2026年 7月 23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经由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号)、《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6-11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27a1d378-b2e6-430a-9047-0f096e39c2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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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6│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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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0cf6515b-2845-4c34-aa7b-d2d4459f9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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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4│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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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4a8ee15-c800-473b-9e46-54506ee42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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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5│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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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00107273-2026年新片(保)字 0083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恩捷”)向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出具《担保函》(编号:26ZT06DB-SCEJ),对下属子公司四川恩
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恩捷”)应向苏美达履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上海恩捷 工行上海 25,000.00 25,000.00 1、担保人:公司。
自贸区新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片区分行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
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
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
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川恩捷 苏美达 150,000.00 150,000.00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保证人同意对在主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
的应由被保证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向苏美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如被保证人未按主合同承担债务,苏美达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
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等,但因被保证人未按主合同约定
承担债务,本保证人在本担保函项下累计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
过壹拾伍亿元人民币。
4、担保期间:每个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均为该主合同项下被保证
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05,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41.56%。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向苏美达出具的《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8acdfcf-97c5-4bc2-b321-95e4e1664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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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6│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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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07cc7ae-ea6a-41fb-a37f-1b7cde959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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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3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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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7.83%的参股公司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
胜科技”)股东Morning Plum InvestmentsⅠ LLC将其持有的捷胜科技 29.13%股权(认缴出资额40,920 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 40,
9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公司作为捷胜科技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同意放弃本次股
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捷胜科技的股权比例不变。
2、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合益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合益投资成为捷胜科
技股东后,与公司形成对捷胜科技的共同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益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 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orning Plum InvestmentsⅠ LLC
公司注册号:6313794
成立日期:15th day of October, 2021.
联 系 地 址 :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WILMINGTON, New Castle, DE, 19801
实际控制人:Sherry Lee
主要股东:MORNING PLUM PARTNERS, LLC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867.51 万美元,净资产-1,217.56万美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458.81
万美元,净利润 1,168.96 万美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
联方。
信用情况:Morning Plum InvestmentsⅠ LL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563183154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10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号
经营范围: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Jerry Yang Li持有合益投资 59.85%股权,Sherry Lee持有合益投资 30.15%股权,Yanyang Hui、李晓华分别持有合
益投资 5.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9,165.36 万元,净资产65,962.3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9,502.62万元
,净利润 88.36万元。
关联关系:合益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经查询,合益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7B5GC0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永轩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 10月 29日
住所: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州路 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宁波铭州企业管理合 30,800.00 21.93% 宁波铭州企业管理合伙 30,800.00 21.93%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Morning Plum 40,920.00 29.13% 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40,920.00 29.13%
InvestmentsⅠ LLC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30,455.00 21.6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30,455.00 21.68%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 21,780.00 15.5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 21,780.00 15.51%
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 11,000.00 7.8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 11,000.00 7.83%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Everharmony 5,500.00 3.92% Everharmony 5,500.00 3.92%
InvestmentsⅡ LLC InvestmentsⅡ LLC
合计 140,455.00 100.00% 合计 140,455.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95,581.71 万元,净资产92,952.3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37,370.48万
元,净利润-3,906.74万元。
经查询,合益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捷胜科技 29.13%的股权,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
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资产捷胜科技 29.13%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0,92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0,898.42 万元,经双方友
好协商后,本次 Morning PlumInvestments Ⅰ LLC 转让捷胜科技 29.13%股权给合益投资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920 万元。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合益投资取得参股公司捷胜科技29.13%股权。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捷胜科技
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销售闲置或淘
汰设备及购买设备及备件、购买原料、销售商品、出租厂房及办公用房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1.48 亿元(含税)。以上日常关联交易
均在经审批额度范围内,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10日、2026年 3月 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5号)
、《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放弃权利对应的
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d70a119-77c9-428d-bd71-5dd5c456f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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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9│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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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
年7月14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时,
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
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6ce4a3f-1a75-48fb-8473-c981bedb7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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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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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
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家
骥先生、彭淳懿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王
家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此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永泽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家骥先生承担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永泽先生和彭淳懿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
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家骥先生在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bfbf229-14ec-4445-8d3f-4b2d99545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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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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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
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
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度 以下两项指标中任一项完成,视为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1、202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98.00亿元;
2、202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2.0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度 以下两项指标中任一项完成,视为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1、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18.00亿元;
2、202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1.6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股份
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下同;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计划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依据。激励对
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按照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并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
延至下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达成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在公司层面考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
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
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中心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中心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考核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至少为本激励计划结束后的 3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后
,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8403bbb-93e9-4db6-a544-67194af63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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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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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b56c254-ecdf-4ea2-9fd0-7408d0319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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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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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a7ae859-7f5e-447c-a5ab-125c17367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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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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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草案)
号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
1 汪星光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72% 0.01%
2 白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3.27% 0.01%
3 李湘林 财务总监 250,000 6.80%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3 人) 3,204,288 87.21% 0.33%
合计 3,674,288 100.00% 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序号 姓名 层级/职务
1 顾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庞启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诸菁菁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吴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辛文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陈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黄江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史新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马柯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李正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陈奇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林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禹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焦令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鄂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黄浩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徐书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 韩玲玲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程跃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 许红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 纵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 魏建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 卞尔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 彭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 张灶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 相润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 冯宝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 杨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 马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 张春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 赵慧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2 魏金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 赵东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 王腾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5 张小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6 张雪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 李腾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 李雪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9 刘新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 李宏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1 程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2 杨轩青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3 季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4 王润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5 韩跃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6 王成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7 宋艳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8 周继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9 成建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吴玲玲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1 张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2 樊栋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3 王治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 杨胜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5 段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6 伍红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7 黄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8 程文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9 张文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0 徐启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1 袁宏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2 李江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3 张开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4 武晓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5 姚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6 钱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7 汪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8 汤怡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9 徐晶晶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0 刘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1 李淑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2 刘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3 袁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4 苏晓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5 刘艳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6 蔡裕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7 杨开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8 王健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9 陈士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0 杨胜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1 贾智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2 袁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3 袁其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4 殷雄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5 李彦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6 宫晓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7 黄梓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8 杜守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9 尹鑫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0 范海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1 付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2 贾江恒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3 谢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4 薛建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5 石一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6 温文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7 秦亚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8 杨忠琪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9 刘慧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 刘黄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1 周泉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2 王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3 周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4 明新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5 陆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6 张婧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7 张可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8 袁钱宝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9 肖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0 陈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1 张翔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2 廖晨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3 吴海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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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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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c24f24c-9977-4077-81dd-7d806ffb9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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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7│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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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恩捷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d750320-ca03-42bb-8627-9763d95df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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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6│恩捷股份(00281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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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90ea6ab-6906-417a-bea2-6ad262dd0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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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6│恩捷股份(0028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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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晓华、董事翟俊
、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关联董事 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
董事白云飞先生、汪星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
董事白云飞先生、汪星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
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11)授权董事
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1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
董事白云飞先生、汪星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须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2ed80fa-1671-4c6c-9fce-d997bd238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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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26│恩捷股份(00281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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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22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关于通知
时间的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
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放弃权利对应的股权
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李哲、潘思明、张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ea5b81b-2591-45d5-bfdb-dbd61b547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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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1│恩捷股份(0028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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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东 份数量(股 所 司 否 为 日 日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 总股 为 补充
及 份 本 限 质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 押
股
合益投 是 5,256,900 4.40% 0.54% 否 否 2026年 6 2027年 6 山西证券 自身资
资 月 月 股 金需求
24日 24日 份有限公
司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6月24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变 本次质押变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动前质押股 动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份 本 股 质 股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比例
和 份 和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合益投资 119,449,5 12.16 52,919,700 58,176,600 48.70 5.92% 0 0.00% 0 0.00%
35 % %
李晓华 80,749,87 8.22% 23,430,000 23,430,000 29.02 2.39% 0 0.00% 0 0.00%
9 %
Paul Xiaomi 128,443,1 13.08 61,000,000 61,000,000 47.49 6.21% 0 0.00% 0 0.00%
ng 38 % %
Lee
Sherry Lee 71,298,70 7.26% 16,370,000 16,370,000 22.96 1.67% 0 0.00% 0 0.00%
9 %
Jerry Yang 14,735,75 1.50% 8,000,000 8,000,000 54.29 0.81% 0 0.00% 0 0.00%
Li 4 %
合计 414,677,0 42.22 161,719,70 166,976,60 40.27 17.00 0 0.00% 0 0.00%
15 % 0 0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
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eebaf26-5bde-482b-86db-943bc41df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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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0│恩捷股份(00281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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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
4701202600000008),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9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红创包装 浦发银行 2,980.00 2,980.00 1、担保人:公司。
玉溪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
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
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
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
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
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
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
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436,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34.9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88eb3ef-5f16-4d6e-9136-27bfb6a2499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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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恩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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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8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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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恩捷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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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8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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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恩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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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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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恩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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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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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恩捷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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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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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恩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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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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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恩捷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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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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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恩捷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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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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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恩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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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505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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