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6 *ST和科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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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 │*ST和科(002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
│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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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 │*ST和科(002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ONG JIAN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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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0 │*ST和科(0028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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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7 │*ST和科(00281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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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和科(0028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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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和科(0028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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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2 │*ST和科(00281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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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2 │*ST和科(00281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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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1 │*ST和科(00281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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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9 │*ST和科(0028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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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ST和科(002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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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60b8d5b6-0297-495b-b7b3-d778d9df8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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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ST和科(002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ONG JIA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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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ONG JIANBO)。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30d5f631-e26f-4fce-b83e-8465277ec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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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0│*ST和科(0028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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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5b2469f-1328-4036-ada5-6483c3df1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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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7│*ST和科(00281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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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徐张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徐张宝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徐
张宝先生已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
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徐张宝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c6064b7-fc76-4c66-9f8a-00b5803fd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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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ST和科(0028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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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宇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3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52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21.52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52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5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2%;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9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925%。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怡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5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10%;反对 4,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65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9%;反对 1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4%;弃权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980%;反对 176,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433%;弃权 3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87%。
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向股东说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怡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报备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aadb47ce-cc4d-4295-aa6a-49e9e5a93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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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ST和科(0028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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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26 楼 sh.weihenglaw.com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
的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现行有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
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公告,并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
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时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由 2025 年 12月 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13 日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召开方式、投票程序等,对会
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
议股东的登记方式、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 9:15至 15:00的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人,代表股份 21,526,9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1.526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股东会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
票由当场推选的代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并按规定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各项议案均为公司《股东会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
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520,500股,反对 4,600 股,弃权 1,8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6,300 股,反对 4,600 股,弃权 1,8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10%。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317,000股,反对 176,600股,弃权 3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2,800股,反对 176,600股,弃权 3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98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5a95f46-c7a6-489f-939b-7eeb69c05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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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2│*ST和科(00281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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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1260222-5156-4a33-89b0-030832800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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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2│*ST和科(00281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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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ef298da-fb19-4f20-b667-b1d0e68f1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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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11│*ST和科(00281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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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8日通过电子邮箱
、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12月 12日上午 10: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6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 6名,其中董事长孟宇亮、董事金文明、董事王蓓蓓、独立董事
徐张宝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
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的情况,为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同意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
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以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在薪
酬结构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包括绩效指标的选取、权重设置、目标值确定)、风险与合规因素的嵌入、以及薪酬发放与追索机制等
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拟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在薪
酬结构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包括绩效指标的选取、权重设置、目标值确定)、风险与合规因素的嵌入、以及薪酬发放与追索机制等
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拟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孟宇亮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c9c6853c-e804-4364-88f7-b39910e4d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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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6:09│*ST和科(0028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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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时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司将
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还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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