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6 *ST和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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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 │*ST和科(002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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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 │*ST和科(002816):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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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 │*ST和科(0028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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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 │*ST和科(00281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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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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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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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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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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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纪贵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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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 │*ST和科(0028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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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ST和科(002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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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e86c48-9906-4cee-8c5e-929198f4f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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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ST和科(002816):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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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1-2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116 号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科达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和科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规定的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我们的责任是对和科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等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和科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和科达公司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和科达公司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和科达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153bf83-bbe4-45de-a833-8eaa63110a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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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ST和科(0028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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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88e6389-73c0-448d-97fb-0fc1f06bd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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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10│*ST和科(00281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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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3b1af4-2b89-47ba-9154-63274ee7a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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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ST和科(0028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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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除提案 3.0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因涉及非独立董事自身利益,非独立董事于会议审议时
回避表决,除此之外的其他提案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 3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
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截止时间为 2026年 5月12日下午 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
”字样)。
邮政编码:518109
电子邮箱:hekedazqb@hkd-jm.com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0755-27048451
电子邮箱:hekedazqb@hkd-jm.com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0517aa2-452e-44b7-aa8f-46ddda6e4f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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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ST和科(0028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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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立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章 薪酬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董事: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
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内部所任具体管理职务,严格依照公司既定的薪酬管理体系与业绩考核标准,领取相应薪
资待遇,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
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业绩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竞争态势,可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具体递延发放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止付赔索
第十一条 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考核与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
要。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地区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五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但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再实
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同时,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b07010-84b7-447f-ae64-3a6ed01822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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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09│*ST和科(002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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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徐张宝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3日经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张宝,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职于阜阳师范大学计算
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担任副教授。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 2025年 11月 13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公司 2025年共召开股东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姓名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次数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徐张宝 2 1 1 0 0 1 1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并亲自出席了公司组织召开的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
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同意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本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参加并亲自出席由公司组织召开的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本年度任职期间,本
人亲自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薪酬方案
进行了审慎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等议事程序、内容进行了规定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综上,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 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应参加的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主动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监督重点,结合公司实际
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参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议
,就拟聘任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与审慎核查,并与年审机构就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充分沟通,对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深入研讨交流,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
计工作中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保障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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