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6 *ST和科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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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ST和科(0028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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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业绩预告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预沟通情况,目前公司不适用任一
元。 情形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
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 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866.7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自 2023年 4 月 28 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和科达”变更为“*ST 和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3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2024 年 4 月8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退市的第六次终
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800 万元至-5,500 万元、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9,500 万元至-7
,20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 11,600 万元至 14,8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范围为 11,000 万元至 14,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审工作已进入尾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
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
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 1 亿元,且不存在其他需
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ab7f1680-d90c-458f-994c-775511315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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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ST和科(002816):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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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 万
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866.73 万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营
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将以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3 年年
度报告为准。若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或年度审计报告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相
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月修订)》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类
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
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
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
在重大分歧。”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与年审会计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和信”)沟通交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和信会计师已召开了两次沟通会,就和信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
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沟通。和信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合并报表数据、附注核对等,拟定审计报告
初稿后将提交总所质控部门履行事务所内部质控复核程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已接近尾声,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
、配合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和情形,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
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和信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3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2024 年 4 月8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最终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32e165ef-ae0b-4f33-a081-c2e30d3f6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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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ST和科(002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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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c4f912b8-666b-4417-9ec9-b6d9f9f9b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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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ST和科(002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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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通过电话
、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由于情况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下午
16: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其中董事长孟宇亮、董事曾麒麟、董事王蓓蓓、独立董事纪贵宝、独立董事刘程以通讯方式参
会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
案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债务重组的
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18e975da-2225-4bff-bb0e-f5dc10fe2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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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ST和科(002816):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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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8ec52944-8a78-44b9-b95f-5c848a2bc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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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ST和科(00281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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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
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0)、《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
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
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9
联系传真:0755-29809065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孟宇亮、王萌
联系电话:0755-27048451;传真:0755-29809065
电子邮箱:hekedazqb@hkd-jm.com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6ecffc4-28be-4444-b60f-9f4296802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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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0:00│*ST和科(0028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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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业绩预告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预沟通情况,目前公司不适用任一
元。 情形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
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 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866.7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自 2023年 4 月 28 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和科达”变更为“*ST 和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3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
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的每十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800 万元至-5,500 万元、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9,500 万元至-7
,20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 11,600 万元至 14,8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范围为 11,000 万元至 14,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
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
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 1 亿元,且不存在其他需
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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