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8 富森美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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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 │富森美(00281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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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富森美(00281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
│ │交易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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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 │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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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 │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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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 │富森美(00281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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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 │富森美(002818):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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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 │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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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3 │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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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0 │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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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0 │富森美(002818):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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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富森美(00281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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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65,209.44 万元—88,224.53 万元 盈利:31,824.05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4.91%—177.2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7,523.12 万元—23,707.76 万元 盈利:32,667.7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6.36%—27.4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87 元/股—1.18 元/股 盈利:0.4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上升幅度较大,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增加较大,导
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金额影响范围在 48,889.78 万元至 66,145 万元。
2、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对联营企业以权益法确认的投资
收益为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的投资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在非经常性损
益中列报。二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承压,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导致主营业务利润有所下降。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fc8a52a-bd75-439a-8a72-9db64f269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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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富森美(00281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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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任丽莎女
士为刘兵先生配偶,刘兵先生持有公司 43.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刘兵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任丽莎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刘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刘云华女士之弟,关联
委员刘云华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
议。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88b9964-b88e-4405-acac-c3430eea9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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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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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7日 10:00 在公司富森创意大
厦 B座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2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的配偶任丽莎女
士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私募”、“基金管理人”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玄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拟共同参与认购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朝希贰号基金”或“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中海南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 5,000 万元,关联
方任丽莎女士认缴出资额为 5,000 万元。同时,海南投资和任丽莎女士与朝希私募、宁波玄理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等各方签署《张家
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任丽莎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之弟,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刘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回避 3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详见 2026 年 6月 18 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2026 年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24bd9ed-5650-4044-bd28-bbb053f17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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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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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宝华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的配偶任丽
莎女士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朝希贰号基金”),充分借助专业投资
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帮助公司获取新业务发展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2、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生配偶,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
刘兵先生为公司关联人,任丽莎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投资行为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
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之弟,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刘义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
了表决,同时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投资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
独立董事:刘宝华、许志、倪得兵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5667e26-75d9-4f60-9481-26a245957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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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富森美(00281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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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0136530-8b0b-490d-a4db-e91e0e176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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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富森美(002818):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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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南公司”)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其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和施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拟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建南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建南公司的股权,建南公司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建南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633191257P
法定代表人:廖华
注册资本:3,077.56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1-11-07 至 无固定期限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 1号 1栋 6层 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
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
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
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门窗销售;日用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灯具销售;针
纺织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50.21 9,066.86
负债合计 6,495.71 4,347.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54.50 4,719.63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86.95 1,095.86
营业利润 -415.98 -542.00
净利润 -287.42 -434.87
(三)其他说明
1、建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建南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公司不存在为建南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及其他变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建南公司承接公司及子公司室内
外装修业务,具体经营性往来情况如下:
往来科目 余额 (元) 结算期限
应付账款 24,914,754.73 按照合同结算
其他应付款 378,030.96 按照合同结算
合同负债 155,935.87 按照合同结算
3、本次减资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此前向建南公司提名的监事和委派的财务等人员将不再在建南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减资前后股东、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情况对比如下:
股东名称 减资前 减资后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569.56 51% - -
四川金建南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508.00 49% 1,508.00 100%
合计 3,077.56 100% 1,508.00 100%
四、本次减资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本次减资以建南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准经协商后确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蓉城审字【2026】610Z0111 号),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建南公司总资产 98,461,092.70元,净资产 47,437,
746.68 元。公司减持建南公司 51%股权的对价为24,193,250.81 元。经协商一致,公司减资对价为 24,200,000.00 元。
本次减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减资协议主体
甲方(退出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公司):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丙方(存续股东):四川金建南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二)减资方案
1.三方确认,本次减资为定向减资,仅减少甲方所持乙方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
2.乙方注册资本由减资前 3,077.56 万元,减少至为 1,508.00 万元。
3.本次减资完成后,乙方注册资本为 1,508.00 万元,由丙方持股 100%,甲方不再持有乙方股权。
(三)减资支付对价
1.经三方确认,本次减资甲方应获得的减资对价以乙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到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基准,按照所持51%的比例计算的对价并经协商一致,减资对价为人民币 2,420.00 万元。
2.减资对价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3.三方确认,因本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互不转嫁、互不追偿。
(四)减资程序
1.乙方负责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完成股东会决议、通知债权人、信息公示、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法定减资程序和义
务。
2.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减资所需的必要资料,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3.因一方原因导致减资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减资的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本次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建
南公司的股权,建南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可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建南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建南公司理财的情形,建南公司亦不存在对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本次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事项尚需经过减资公示和工商部门的最终变更登记等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或其
他阻碍或影响整体进程的情形,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若有后续变化,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26 年 4月 30日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b774b8b-5473-4c08-875d-28bb4ed48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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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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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0:00 在公司富森创意大
厦 B座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人,公司独立董事许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
事长刘兵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南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和施工,其
注册资本为 3,077.56 万元,公司出资额为 1,569.56 万元,持有 51%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结合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建南公司,减少建南公司注册资本 1,569.56 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建南公司的股权,建南公司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同时,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
签署减资事项的相关文件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建材家居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小贷行业竞争加剧、生存空间不断压缩、资产价值缩水等风险,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小贷”)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变更富森小贷公司名称和经
营范围,取消名称中“小额贷款”等特定字样和经营范围中“发放贷款”等特定业务字样(最终以工商 登记变更为准)。同时,董
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包括退出审核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3119886-bbe1-42bd-9fbe-7f20167c0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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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3│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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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15至15
∶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5,273,8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869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数量 599,893,1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150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5,380,6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89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8人,代表股份数量 5,388,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72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数量 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
份数量 5,380,6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89%。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2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22%;反对47,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341,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1204%;
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87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雨佳、李昌昊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bccd5bf-3fa8-40f4-9517-504078f0c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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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0│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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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会议室,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 9:2
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
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9,893,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50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
380,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18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5,38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5,273,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693%。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进行见证。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
n)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05,226,4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41,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
04%;反对 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792c208-1694-4922-84c2-43620dfd7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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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0│富森美(002818):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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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6 年 5 月 20 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建材家居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小贷行业竞争加剧、生存空间不断压缩、资产价值缩水等风险,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小贷”)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变更富森小贷公司名称和经
营范围,取消名称中“小额贷款”等特定字样和经营范围中“发放贷款”等特定业务字样(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同时,董事
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包括退出审核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富森小贷合规情况
自成立以来,富森小贷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管要求,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1、未吸收公众存款、未开展非法集资、未进行暴力催收、未超范围经营,无违规关联交易;
2、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无涉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任何涉众纠纷及群
体等重大风险事件;
3、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定期报送监管报表、业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合规经营记录
良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家居建材市场开发和运营,富森小贷的业务体量相较于公司主营业务体量较小,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将有
助于公司集中资金利用,聚焦发展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和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退出小贷行业不会对公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退出小贷行业事项尚需经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在取得批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富森小贷公司的变
更登记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阻碍或影响整体进程的情形,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审批等进展
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53d696e-b4b8-47bf-b44f-4a305d8d4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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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17│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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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公
司以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232,022,271.4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分红总额/总股本,据此计算的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2026 年 5月 14 日收盘价-0.310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4月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
配方案如下:公司以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2,022,271.4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和4月23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9000
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04 刘兵
2 02*****651 刘云华
3 00*****586 刘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
咨询联系人:谢海霞、郑燚
咨询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bad81fd-a627-4fb0-bfbf-b985ddd78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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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富森美(002818):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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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秉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就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2、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议。
本次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是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对分红政策及分红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特点和经
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建立了对投资者更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分红
政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d35a47-361b-4656-8b54-9f3cb148b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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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富森美(0028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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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5 月 20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 1.00 为普通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谢海霞、郑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70b5d1-7e65-4401-a47a-152b9bc94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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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富森美(002818):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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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进
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引导股东长期和理性的投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
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和可持续的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
公司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并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并坚持如下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
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配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
则。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2、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
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如下:
1、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现金分红方案
1、现金分红比例和金额: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
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0%,且每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0.80 元。
2、特别现金分红:当每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上述第 1款约定的“每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0.80 元”时,公司将
采取特别分红的方式,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中分配予以补足。
3、现金分红频次:在公司半年度和年度均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应进行两次现金分红(
不含“特别现金分红”)。具体分红时间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4、如公司预计当年形成的净利润为负数,则不适用上述第 1、2、3款,由董事会另行提出分红预案,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2、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
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3、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或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做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
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七、其他事宜
1、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2月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
报规划》同时废止。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3b18ee-8b02-465a-b061-95023b19b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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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7│富森美(0028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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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0ad876-7e14-47dd-b7e3-d389c0bda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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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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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10:00 在公司富森创意大
厦 B座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以电话、微信、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人,公司独立董事许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
兵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详见 2026 年 4月 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机制,提升对全体股东的
长期、稳定回报,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5年2月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
-2027)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 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410911-9130-4f79-853e-03e35c1df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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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4│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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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2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15至15
∶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22 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5,449,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892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599,940,2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80.156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5 人,代表股份数量 5,509,2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61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6人,代表股份数量 5,564,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7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23,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 人,代
表股份数量 5,440,5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69%。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含视频方式)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5,189,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571%;反对171,3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83%;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304,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5.3279%;
反对17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3.0799%;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592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009,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273%;反对405,3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670%;弃权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124,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2.0897%;
反对40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7.2849%;弃权34,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62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190,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573%;反对153,23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53%;弃权1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30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5.3540%;
反对15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7537%;弃权105,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892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087,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402%;反对224,42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71%;弃权1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202,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3.4977%;
反对22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4.0330%;弃权137,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469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11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450%;反对196,82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25%;弃权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231,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4.0171%;
反对19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3.5370%;弃权136,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445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5,17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552%;反对166,83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76%;弃权1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5,29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5.1293%;
反对16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9981%;弃权104,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87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霄、杨雨佳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a71805-2dae-49ac-beec-4475d4a18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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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4│富森美(002818):富森美-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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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富森美-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66ef6df-0253-4d76-8d0a-b404bfb25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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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27│富森美(002818):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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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刘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经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美或
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业务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缺陷。公司决定暂停开展小贷及保理业务未按照公司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个别小贷业务在实际开
展时对应的抵质押物与审批时要求的抵质押物存在不一致情形,部分保理业务在审批、用印及办理过程中存在流程不规范情形。上述
情形不符合《公司章程》(2024 年 10 月)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第四条的工作程序,违反《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6 号)一百一十条第三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第三十六条规定。
二、个别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存在不规范。一是在建工程在建造期间,公司未按实际工程进度确认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二是 202
4 年及以前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一并结转,仍列示于无形资产。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
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第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四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四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兵、总经理刘义对上
述问题负有责任,副董事长刘云华、副总经理兼董秘张凤术分别对上述两项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负有责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鸿
对上述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及刘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运行。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
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e717b23-23ef-41f6-a262-d42e0064f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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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22│富森美(00281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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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4c375958-6d39-405b-bb40-6000702aa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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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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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4 月 22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 1.00-5.00 为普通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6.00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4月 21日(星期二)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1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厦 B座 21 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谢海霞、郑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6a13aa5-09b4-4ccc-96e8-a3eab769c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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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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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宝华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额
度的范围内,收费参照同类型业务平均水平,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总金额及其占公司收入比例均较小,没有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构成不
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刘宝华、许志、倪得兵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3c03101-c5a2-48fa-8982-9123dda66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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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刘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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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刘宝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81705f-494b-4cb4-b81b-02d987615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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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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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后实施,相关薪酬方案应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
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确定,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时,薪酬上限以其所担任职务薪酬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考核后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发放。绩效薪酬扣除一定比例后按月预发,年底绩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以年度为周期兑现差额,多退少
补。扣除的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考核时,如有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年度绩效奖励或专项奖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中直接扣除。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地区薪酬增幅水平:参考同行业及同地区的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
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以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变动等针对具体人员的调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公司可以减少或者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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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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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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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倪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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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倪得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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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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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1ee3345-e4b8-4f1f-9227-63b50d500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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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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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cbc22b-9eb5-41b1-a569-cc77ca914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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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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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610Z000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610Z0006号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森美”)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富森美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富森美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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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富森美(00281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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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bdc54e-27ab-4221-9782-a80f7d9d2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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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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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赞成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610Z00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199,167,708.5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5,491,289.8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719,053.12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30,646,277.06 元,盈余公积金为 374,229,470.0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9
,629,378.94 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232,022,271.4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的相关规定。
3、2025 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78,397,297.
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8,952,079.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
送红股。2025 年 4月 3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6月 30 日的总股本 748,458
,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9,445,218.40元,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1,467,489.80 808,335,655.20 808,335,65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5,491,289.89 690,257,240.79 806,270,164.1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38,409,917.2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089,629,378.9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18,138,800.2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84,006,231.6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18,138,800.2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
关承诺。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占总资产比例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1,516,697,842.08 22.64% 911,669,329.34 12.96%
产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 0 0 0 0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414,971,077.49 6.19% 455,431,731.59 6.48%
融资产
合计 1,931,668,919.57 28.83% 1,367,101,060.93 19.44%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 12 个月
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
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a97b637-953e-4b85-8de1-4d91fce06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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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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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
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发挥激励与约束、奖励与惩罚的作用,体现岗位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
任大小相符的原则,对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提出如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 9.6 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三)薪酬结构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绩效薪酬和月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发,年度绩效薪酬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
审批及披露程序。
2、薪酬标准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年度薪酬标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
确定 2026 年预算薪酬总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绩效考核机制
每年年终,年度绩效评价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其他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专项奖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
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0b54be-32b2-4865-b557-ec3716f04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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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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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2139033-7279-4d24-b42e-28c87e413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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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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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 9.6 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三)薪酬结构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绩效薪酬和月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发,年度绩效薪酬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
审批及披露程序。
2、薪酬标准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年度薪酬标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
确定 2026 年预算薪酬总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绩效考核机制
每年年终,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其他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专项奖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aa62a07-87c2-4ca4-9e86-f63d52cc2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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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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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5 年 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财务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3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2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
沟通,同时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并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
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
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7 万元。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6 年 1月 25 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关键事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 年 3月 25 日,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二次年审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关键事项以及审计初步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 年 3月 30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会计师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以及关联资金占用等,具体审议通过议案有《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7098a0a-1f93-4a7e-a5b7-8e5ca6606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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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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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殷,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迪,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金为,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宝股份、共同管业等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能电力、奇精机械、铜冠矿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殷、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迪、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金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本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费用为 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为 87 万元,如公
司业务需要审计事项相关费用双方商议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3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
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
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7 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0432932-59fb-4a56-859d-89efa2e89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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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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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cbb5c55-8c28-4efc-a2d5-b60147c9ca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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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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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带来的财务数据变动系会计核算方法调整带来的阶段性账面影响,不反映公司实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的变化。
2、请投资者理性看待短期财务波动,并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同意对联营企业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
更,由按权益法计量,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经基金”)等相关方
于 2019 年 12 月共同投资设立川经基金,并通过该基金间接投资宏明电子。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亿元,刘兵先生出资0.5
亿元,双方合计出资2.5亿元,占川经基金实缴金额的 75.48%。基于《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
关约定,公司判断对川经基金能够实施控制,川经基金又对宏明电子具有重大影响。据此,公司将间接持有的宏明电子相关股权,按
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相应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基于以下原因拟改变对宏明电子的核算方式,后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26 年 3 月 25 日,宏明电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已决议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
,依法依规在满足处置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处置通过川经基金所持有的宏明电子股份。
2、公司通过出资川经基金并间接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来源主
要为处置股权所得。
(二)变更日期
自 2026 年 3月 30 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间接持有宏明电子的股份按照权益法计量,且列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间接持有宏明电子的股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列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改变核算方式之日公司所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该时点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经公司初步测算,该会计处理对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资产负
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5.07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12.36 亿元;合并利润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3.21 亿元
。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核算方式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
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联营企业宏明电子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公司已决
定后期将依法依规在满足处置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处置所持有的宏明电子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对宏明电子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核算方法的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e97ebf4-b9bb-4ef2-8aa4-5707a4e11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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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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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5 年 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2 月 28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计入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资金
品种 代码 简称 投资 计量 账面 公允 权益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 的累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变动 计公
损益 允价
值变
动
基金 不 适 川 发 50,00 公 允 42,85 100,0 42,95 交 易 自 有
用 精选1 0,000 价 值 0,000 00.00 0,000 性 金 资金
号 私 .00 计量 .00 .00 融 资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 证 产
券 投
资 基
金
境 内 68830 大 全 313,0 公 允 145,9 16,20 162,1 交 易 自 有
外 股 3 能源 87,95 价 值 34,41 1,500 35,91 性 金 资金
票 1.44 计量 1.04 .48 1.52 融 资
产
基金 不 适 财 通 30,00 公 允 16,96 5,459 36,26 19,30 0.00 交 易 自 有
用 基 金 1,000 价 值 9,230 ,878. 9,334 0,103 性 金 资金
安 吉 .00 计量 .40 07 .36 .96 融 资
502号 产
单 一
资 产
管 理
计划
合计 393,0 -- 205,7 21,76 0.00 0.00 36,26 19,30 205,0 -- --
88,95 53,64 1,378 9,334 0,103 85,91
1.44 1.44 .55 .36 .96 1.52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2025 年 02月 27 日
告披露日期
三、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证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
险可控,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fe673cd-3e57-4668-8796-a2c85fba7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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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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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30 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的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缺位期间,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人员暂时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缺位期间,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人员暂时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85b423e-6dfe-4998-9e46-84e75f1df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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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董事会关于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式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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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式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本次会计核
算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持有联营企业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公司已
决定后期将依法依规在满足处置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处置所持有的宏明电子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对宏明电子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因此,同意对联营企业宏明电子的会
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按权益法计量,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51c8d4-5ddf-4775-9688-d3cd4609b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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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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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的指导思想,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
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
(一)专注主业,推动“三大战略”
公司坚定落实“大市场战略”“深度运营战略”“业态及模式创新战略”,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成本控制、数字化营销,2025
年,公司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业务模式更加多元、商企链接更加深入、策展式商业初见成效,在市场深度调整、行业供需矛盾突出、
企业普遍承压的背景下,保持了公司经营的基本稳定。
公司将继续围绕“让人们的生活空间更美好”这一企业使命,持续深化 “三大战略”,通过产业聚合与业态创新,不断巩固和
壮大“家需求、家消费”产业和公司的市场地位,健全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2025 年内,公司依据最新的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完成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20 余项公司治理制度的
修订,同时取消监事会设置,重新明确并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
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2025 年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积极组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的要求,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充分披露公司各项信息。
同时,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路演
与反路演等各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充分地实现了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的同时及时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诚信、开放
、包容的资本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在保持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服务投资者决策,持续全方位、多角度
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好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循环,做好公司的“价值传播”工作。
(四)积极回报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秉持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投资者回报置于关键位置,通过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方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传递公
司长期发展信心。2025 年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0.4 元(含税),共计派发超过 7.78 亿元,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超过 50 亿元。
公司将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精准统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在稳健经营、做优做强的基础上,
持续向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专项评估
2026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对实施方
案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专注主业,积极应对
市场深度调整,坚持推动“大市场战略”“深度运营战略”“业态及模式创新战略”,保持公司经营的基本稳定;完善公司治理,加
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着力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增进互信,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通过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方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化
“质量回报双提升”各项举措,继续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公司健康发展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司价值根基,以务实的回报举措回
馈股东信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9337599-8506-48dc-ab2d-eb9770488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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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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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8b3a1c6-7064-48b2-bbb8-64beeb001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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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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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53be61-0c54-4e6d-9231-10aab361b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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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富森美(00281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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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32ac3fa-8f31-4ef8-a8fe-551715662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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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6│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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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7f56433-1bc0-4752-9c32-938b177cb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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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6│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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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d86e0e-c7de-42b4-a803-eb57aa260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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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6│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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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b08ead9-a817-4cd5-b45e-e254ba4ac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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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6│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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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8ffbf7-49b0-4aa7-b588-c89d80dc8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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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5│富森美(00281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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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 3月 30 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先生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及何涛女士
控制的企业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世家”)发生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
6 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90.12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
决。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上述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210.25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
额的,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超出部分履行审批程序。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
额
向关联人提供 何涛 市场租赁 按市场公 162.59 40.65 182.72
市场租赁和市 和市场服 允价格
场服务 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
额
向关联人提供 禾 润 世 写字楼管 按市场公 27.53 6.89 27.53
服务 家 理服务 允价格
合 计 190.12 47.54 210.2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 联 关 联 交 实际发生金 预 计 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别 人 易内容 额 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人提 何涛 市 场 租 182.72 201.77 0.17 -9.44 注 1
供商铺租赁 赁 和 市
和市场服务 场服务
向关联人提 禾 润 写 字 楼 27.53 27.53 4.83 0
供服务 世家 管 理 服
务
合计 210.25 229.30 -9.44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和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 22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何涛
何涛女士,1974 年生,从 2000 年起在成都市从事家具代理和经销,2008年起开始租赁公司商铺从事品牌家具的经销。
经核查,何涛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禾润世家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T3JN4H
法定代表人:何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 A 座 22楼 A2213-A2218 号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家具、灯具、针纺织品、工艺
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企业管理咨询。
经核查,禾润世家非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禾润世家总资产为2,322.51万元,净资产为260.18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8.99 万元,营业利润
为-286.77 万元,净利润为-286.4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涛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同时也是禾润世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何涛及禾润世家定义为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业务
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经营状况、历年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且上
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实质的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与同一卖场其他商户价格一致。
(2)交易价格:租赁面积×每平方米租赁和服务费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季度预付租赁和市场服务费,按月结转收入。
2、写字楼管理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与同一写字楼其他商户价格一致。
(2)交易价格:写字楼面积×每平方米管理服务费。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季度预付,按月结转收入。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
(1)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
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2025 年 7月 6日至 2026 年 7月 5日。
公司预计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在 2026 年 7月 6日至 2026 年 12 月31 日,仍将与何涛续签租赁和市场服务协议。
(2)写字楼管理服务:
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2025 年 12 月 1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预计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 12月 1日至2026年 12月 31日,仍将与禾润世家续签服务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向何涛和禾润世家提供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等,主要基于其有多年从事家居经销的经验,在与公司的
多年合作中,始终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所经销的家居品牌能够帮助公司提升卖场品位和档次。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
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与何涛签订的《入市经营合同》;
5、公司与禾润世家签订的《企业管理服务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46fb45-c80b-4fc1-8df7-83ecb80ec40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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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富森美: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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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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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富森美: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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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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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富森美: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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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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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富森美: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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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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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富森美: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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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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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富森美: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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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2-28/1222662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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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富森美: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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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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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富森美: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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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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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富森美: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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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6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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