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8 富森美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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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7 │富森美(00281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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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59 │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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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55 │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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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6:27 │富森美(002818):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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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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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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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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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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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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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 │富森美(0028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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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7│富森美(00281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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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分红总额/总股本,据此计算的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2025年 4月 2日收盘价-0.6800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如
下: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和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5)。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6.12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年 4月 2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4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5 年 4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4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04 刘兵
2 02*****651 刘云华
3 00*****586 刘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3 月 24日至登记日:2025年 4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号
咨询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咨询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af2fa0e9-526c-4c89-93ac-cda719b2e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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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59│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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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3月 2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
∶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 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5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8,635,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18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人,代表股份数量 600,120,2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80.180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0人,代表股份数量 8,515,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78%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8人,代表股份数量 8,708,6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数量 19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 人,代表
股份数量 8,515,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8,4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6%;反对1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5,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627%;
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185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8,4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6%;反对1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5,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627%;
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185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58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2%;反对1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6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839%;
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4639%。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08,43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4%;反对1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512%;
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191,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19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09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103%;反对353,4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581%;弃权1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16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3.7321%;
反对3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4.0586%;弃权19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20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411,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31%;反对46,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7%;弃权1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483,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192%;
反对4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5380%;弃权17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04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41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32%;反对46,9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7%;弃权1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484,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307%;
反对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5391%;弃权176,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2.030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463,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17%;反对1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3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0209%;
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159,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82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婧雅、万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e4274e59-9ced-4dfc-90ce-03b2b6355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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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55│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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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fcc99acd-b838-47a5-9e9c-48051fed8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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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6:27│富森美(002818):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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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2 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 3月 1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独立董事刘宝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鸿女士,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张凤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3月 18 日 ( 星期二)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ed3f65bb-45d2-4fd9-9925-cbbf7df5a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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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7│富森美(00281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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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610Z00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429,881,171.1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0,257,240.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2,892,662.45 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30,646,277.06 元,盈余公积金为 374,229,470.0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80,7
45,729.66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08,335,655.
2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8,952,079.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
送红股。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方案为:以 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9,383,576.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和送红股。2024 年 10月 17日,公司完成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9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08,335,655.20 808,335,655.20 808,335,65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90,257,240.79 806,270,164.16 783,050,306.4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 2024年度末累 3,954,967,987.6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2024年度末 3,080,745,729.66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25,006,965.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59,859,237.1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25,006,965.6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
相关承诺。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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