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9 东方中科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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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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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9:16 │东方中科(00281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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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9 │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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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9 │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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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1 │东方中科(002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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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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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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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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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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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东方中科(0028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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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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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47,0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同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万里
红资产事项,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
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该等股份拟回购注销,不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
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7,151,238.36 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及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7,151,238.36元÷299,610,100股*10= 0.2
38684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38684元/股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
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08,61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
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7,265,
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3,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193.87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累计行权1,483份,公司总股本由299,608,617股变更为299,610,100股。
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
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
(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7,151,238.36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10,1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
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
,984 股后的总股本 238,374,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资产事项,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
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拟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相应处理)。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9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358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1*****445 张林林
4 03*****270 刘顶全
5 03*****462 孙文兵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151,238.36 元=238,374,612 股×0.03 元/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及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238684 元/股计算(每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即 0.238
684 元 /股=7,151,238.36 元÷299,610,100 股*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238684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5 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邓狄
咨询电话:010-68727993
咨询传真:010-6872799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6a06afc3-f192-4086-96a4-b6aaa3311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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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9:16│东方中科(00281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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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董事许研先生、副总经理张启明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
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5,075 股、4,250 股、8,889,5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号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股
名称 方式 时间 (元/股) 区间(元 (股) 比例 份来源
/股)
1 许研 集中竞价 2025年 5 33.68 33.68 2,500 0.0008% 通过集
月 16日 中竞价
2025年 5 39.01 39.01 2,575 0.0009% 交易方
月 20日 式买入
2 张启明 集中竞价 2025年 5 30.80 30.80 4,200 0.0014% 股权激
月 8日 励计划
3 大连金融 集中竞价 2025年 5 37.05 37.05 1,185,200 0.3999% 协议转
产业投资 月 19日 让受让
集团有限 2025年 5 36.68 35.07- 1,759,600 0.5937%
公司 月 20日 40.76
2025年 5 35.08 35.08 18,400 0.0062%
月 21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 2025 年 股数 占目前总股
(股) 2 月 4 日总 (股) 本比例
股本比例
1 许研 合计持有股份 20,300 0.0069% 15,225 0.0051%
其中: 5,075 0.0017% 0 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25 0.0051% 15,225 0.0051%
2 张启明 合计持有股份 17,000 0.0057% 12,800 0.0043%
其中: 4,250 0.0014% 50 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50 0.0043% 12,750 0.0043%
3 大连金融 合计持有股份 37,570,000 12.6787% 34,606,800 11.6772%
产业投资 其中: 37,570,000 12.6787% 34,606,800 11.6772%
集团有限 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1、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2、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计算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时,以公司目
前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公司已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许研先生、张启明先生、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25863324-f8fe-4391-89b3-2267d5271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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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9│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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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9a215ce9-76b8-45c7-8e66-f2cc58bb8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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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9│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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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6fac902e-dc28-467c-9890-b3401f70e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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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1│东方中科(002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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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194031b0-57ed-4b57-ad8a-3f5cb6ab6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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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东方中科(002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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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就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及2023 年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正在进行仲裁,目前已进行第一次开庭
,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股份事
项对前述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影响将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本次冻结事项可能导致万里锦程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在仲裁
胜诉后无法执行或无法及时执行的情况。
4、就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事项,东方科仪控股后续将研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但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
准,能否获得批准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
让的受让方亦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c78a680-9bbb-48ab-b41b-41c541bba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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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东方中科(00281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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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fb49b66-7608-4479-9869-7bdda4828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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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东方中科(002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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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85418ff-bc2e-4b51-b67d-96948f08e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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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东方中科(00281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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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c5afeaa8-8fab-4bbb-b65f-01aa0a455a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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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东方中科(0028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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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月 26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月 26 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6日 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26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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