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公告☆ ◇002823 凯中精密 更新日期:2025-10-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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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7  │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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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01  │凯中精密(00282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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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9  │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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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02  │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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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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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1  │凯中精密(00282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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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9  │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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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9  │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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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9  │凯中精密(00282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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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27  │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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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7│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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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b515c33-4a18-4cfc-91a9-ab6c12838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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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19:01│凯中精密(00282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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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
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
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a2a33e7-7968-4ec6-a5b9-d3b8f345d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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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18:59│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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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bde1e70-e23b-4888-b0b7-452e1daf6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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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0 18:02│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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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股票购买情况                                                                  
    1、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76437。                                                                 
    2、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252,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38%,成交均价约为1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9,6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上述
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为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和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工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任意
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之关联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人员在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与公司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存在高度重叠,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已存 
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除与公司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62d7a248-4996-403c-a671-874d8d16a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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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0 00:00│凯中精密(00282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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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76437。                                                                 
    3、截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98,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24%,成交均价约为1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58,222.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fcee5cb-a3b2-4692-8e1d-eafb12825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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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8:31│凯中精密(00282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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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 
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 
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向 1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 96.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60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
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5d23d35e-46b4-44ef-8ea8-436c6534d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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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8:29│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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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1号公司大楼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9人,代表股份数146,830,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715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43,163,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数3,666,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6人,代表股份数3,666,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数3,666,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4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3%;反对661,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312%;反对661,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8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8%;反对76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905%;反对768,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95%;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6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42,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5%;反对76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9,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59%;反对767,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32%;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丹、叶晔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55f6059c-e814-4dd6-9585-b936fb273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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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8:29│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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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号公司大楼 5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凯中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
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年 9月 10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9月 1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6日 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
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号公司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浩宇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3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6,830,21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4.715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3,163,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3.598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66,8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6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2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666,8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6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46,14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3%;反对661,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98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312%;反对661,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8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6,0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8%;反对76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885,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905%;反对768,1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95%;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6,042,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5%;反对76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879,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59%;反对767,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32%;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9%。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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