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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4(和胜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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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24 和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5:42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14 16:13 │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半年报业绩预增公告 │ ├─────────┼──────────────────────────────────────────────┤ │2026-07-10 20:51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7-10 18:31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 ├─────────┼──────────────────────────────────────────────┤ │2026-06-16 16:51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11 15:47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8 15:46 │和胜股份(002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5:45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5-27 16:42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 ─────────┬──────────────────────────────────────────────── 2026-07-17 15:4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7)、《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 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6,000元,股份总数将减少 6,000 股。综合上述变化,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1,117.8838 万元减少为人民币 31,117.2838 万元,股份总数由 31,117.8838 万股减少为 31,117.2838万 股,同时,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根据“一照多址”改革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住所“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 439号”,即公司住所 由“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号”变更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中 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号、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 7月 17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本次变更、备案手续,并收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并取得换发后新的《 营业执照》,具体的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31,117.8838万元人民币 31,117.2838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三乡镇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三乡镇 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中山市三 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中山市三 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号;邮政编 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号、中山市 码:528463。 三乡镇孝感路 439 号;邮政编码: 528463。 除以上变更事项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051c9fa-ebde-42ca-b324-a3422133943a.PDF ─────────┬──────────────────────────────────────────────── 2026-07-14 16:13│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半年报业绩预增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350万元—9,350万元 盈利:4,352.31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8.88%—11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6,800万元—8,800万元 盈利:3,807.27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8.61%—131.1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元/股—0.30元/股 盈利:0.1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自身优势领域,致力于推动高端工业铝合金材料在新能源和消费电子行业的应用,坚持以技术创新为 核心竞争力,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投入,并持续开拓优质客户,不断巩固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实现新能源汽车部件、电 子消费品等产品产量和销量的增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方式,提质增效,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显著提高。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6979237-2e8b-42a5-a46f-d68510cc962d.PDF ─────────┬──────────────────────────────────────────────── 2026-07-10 20:51│和胜股份(002824):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901,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5%),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476,40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37%),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378,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8月 3日—2026年11月 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数量不超过 9,335,1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11,72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23,4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收到公司股东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李建湘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建湘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901,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5%。 (二)股东李江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476,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二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335,1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拟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8月 3日—2026年 11月 2日)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其他说明: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8、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建湘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任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在 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2、股东李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 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 5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 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在 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李建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本次减持主体的减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4a41fae-89f5-4491-a80c-7784b660b316.PDF ─────────┬──────────────────────────────────────────────── 2026-07-10 18:31│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回购价格为11.15元 /股,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金额共计66,9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1,178,838股减少至311,172,838股。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近日,公 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年 12月 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上市日为 2025年 12月 5日。 7、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0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 00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0、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 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则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32-0.17=11.15元/股。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为 11.15元/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66,90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096 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于2026年 7月 10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85,002,708 27.32 -6,000 84,996,708 27.31 无限售条件股 226,176,130 72.68 0 226,176,130 72.69 总股本 311,178,838 100 -6,000 311,172,838 100 注: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5b78a4f8-4266-4548-9b79-1fa2fd88a213.PDF ─────────┬──────────────────────────────────────────────── 2026-07-10 00:00│和胜股份(0028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延期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期 延期后回购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东 押 回购占其所持 日 日 日 或第一大股东 延期回 股份比例(% 及 购 ) 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 量 (万股 ) 李建 是 1,612 18.34 2025-7-8 2026-7-8 2027-7-8 国泰海通证 个人 湘 券 资 股份有限公 金需 司 求 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当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前总股本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 比例(%) 动人 李建湘 是 210 2.39 0.67 2025-7-8 2026-7-8 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 数量 股 总 为限 补 日 日 股东或第 (万股) 份比例( 股本比 售股 充质押 一 % 例 大股东及 (%) 其 一致行动 人 李建 是 155.78 1.77 0.50 是( 否 2026-7-8 2027-7-8 国泰海通 个人资金 湘 高 证券 需 管锁 股份有限 求 定股 公司 )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 解 解 所 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押 持股 总股 限 质 限 质 (%) 押 股 份 本 售和冻结、 押股 售和冻结数 押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标 份 量 份 (股) ) (%) (%) 记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 (%) (%) 李建湘 87,901,66 28.25 16,120,00 15,577,800 17.72 5.01 15,577,800 100 50,348,447 69.62 3 0 李江 10,476,40 3.37 0 0 0 0 0 0 7,857,304 75 6 宾建存 5,541,945 1.78 0 0 0 0 0 0 0 0 李清 7,111,044 2.29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031,0 35.68 16,120,00 15,577,800 14.03 5.01 15,577,800 100 58,205,751 60.98 58 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完成,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5,577,800 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 14.0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出售资产、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将根据上 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 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56983894-6dc7-4e3c-829e-215ec429aaf1.PDF ─────────┬──────────────────────────────────────────────── 2026-06-16 16:51│和胜股份(002824):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1df6288-9710-45f4-9fd2-a96522821134.PDF ─────────┬──────────────────────────────────────────────── 2026-06-11 15:47│和胜股份(0028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当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前总股本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 比例(%) 动人 李建湘 是 350 3.98 1.12 2025-07-08 2026-6-10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735 8.36 2.36 2025-10-21 有限公司 合计 - 1,085 12.34 3.49 - -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份 持 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 押 限 股份比例 例 例 售和冻结、 股份比 售和冻结数 (%) (%) (%) 标 例 量 记数量(股 (%) (股) ) 李建湘 87,901,66 28.25 16,120,000 18.34 5.18 16,120,000 100 49,806,247 69.39 3 李江 10,476,40 3.37 0 0 0 0 0 7,857,304 75 6 宾建存 5,541,945 1.78 0 0 0 0 0 0 0 李清 7,111,044 2.29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031,0 35.69 16,120,000 14.52 5.18 16,120,000 100 57,663,551 60.76 5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6,120,000 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4.52%,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出售资产、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将根据上述资金 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 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提前购回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0068546-bbc5-455a-8fd2-9870fe18dfc3.PDF ─────────┬──────────────────────────────────────────────── 2026-06-08 15:46│和胜股份(002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 民币 6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 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授信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7年 6月 8日,授信额 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6 -03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e4387be-5e48-402e-9262-e909e8136348.PDF ─────────┬──────────────────────────────────────────────── 2026-06-08 15:45│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2026 年 6 月 8 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授权期内新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 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 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具保函、开具信 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 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7 年 6 月 8 日,授信 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ed1fc35-c49b-4eb7-a2ab-dcabdc941b1a.PDF ─────────┬──────────────────────────────────────────────── 2026-05-27 16:42│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6年 3月 31日总股本 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2,900,402.46 元 (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方式分配,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 311,178,8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35 李建湘 2 02*****564 宾建存 3 02*****978 李江 4 01*****685 李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等事项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江、徐徐 咨询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电话:0760-8628358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7327c24-ccb2-4c08-8ec5-3c31e60f4889.PDF ─────────┬──────────────────────────────────────────────── 2026-05-26 15:5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公司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具体内容详见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5月26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c62152a-bf60-41b9-8b81-4f66aec8a036.PDF ─────────┬──────────────────────────────────────────────── 2026-05-22 18:21│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2 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 ,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6,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依法通过公司 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注销和减资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资本额。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11,178,838元减少为人民币311,172,838元,股份总数由311,178,838股减少为3 11,172,838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江、徐徐 邮政编码: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4、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268d461-1dff-4e4b-ad40-ab910afe2b98.PDF ─────────┬──────────────────────────────────────────────── 2026-05-22 18:18│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7752b13-060c-4038-b35c-a4576f702e71.PDF ─────────┬──────────────────────────────────────────────── 2026-05-22 18:18│和胜股份(00282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和胜股份(00282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deca4d6-c366-4d21-8ec2-a9af63a0e800.PDF ─────────┬──────────────────────────────────────────────── 2026-05-07 16:55│和胜股份(002824):国泰海通关于和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国泰海通关于和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a9b7223-3e57-4ab1-a36c-ba9946d0b645.PDF ─────────┬──────────────────────────────────────────────── 2026-05-07 16:55│和胜股份(002824):国泰海通关于和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广东和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 (五)培训人员:徐振宇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和胜股份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动态、募集资金管理的最新规定以及相关违规案例等,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 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3d3ed29-ebb2-4590-85f4-824047517488.PDF ─────────┬──────────────────────────────────────────────── 2026-04-30 00:00│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d35feb9-4698-41a9-865e-8d0a41566eaf.PDF ─────────┬──────────────────────────────────────────────── 2026-04-29 00:34│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37095f-81b0-429a-9b4f-72bfda1c851e.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并参 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按劳动合 同约定发放;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48,000元/年,按月发放。同时,2025年度实际任期内的前述董事津贴差额按照本方案标准补发;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72,000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总经理基本薪酬 759,00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 756,24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 537,108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上述方案的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91eddb-4dfb-4dca-b0f0-810c4e9e916b.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胜股份”)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 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 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 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汇成真空、凌玮科技、鼎泰高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了迪生力、和胜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汇通控股、中赋科技、芯瑞达、和胜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 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郭凯 2023-8-28 警示函 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184580-19ef-4081-a834-4416db274cf4.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nwbCVEZidq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 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 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 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建湘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财务总监李信女士,独立董事方啸中先生,投资者关系主管陈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wbCVEZidq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虹 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0760-86283580 邮箱:zqb@hoshio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0badaf-edab-4495-b6ef-7086af54b383.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2026 年 4月 28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 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 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 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 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额度,额度可滚动使 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 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 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 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 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 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 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 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的保 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 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 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217608-0d0b-4bc3-8b68-8c78ec8043e7.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5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 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 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 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的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类别及金额 经公司对 2025年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1,073.43 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857.2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冲回或转回以“-”列示) 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应收票据 -6,171,893.43 应收账款 16,898,356.97 其他应收款 38,198.28 长期应收款 -30,395.68 资产减值损失,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8,572,837.76 合计 19,307,103.90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主要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单项或账龄组合作为基础,评估信用风 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按单项的预期损失率计算或者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坏账准备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898,356.97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8,198.28 元;转回应收票据坏 账准备 6,171,893.43 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30,395.68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8,572,837.7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930.71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决策的程序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8b9362-0029-4360-b33c-cde0ac25784e.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 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 2017年 12月 8日,注册地址为深 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29A-F、44层,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截至2025年 1 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 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4d1bab-66f8-4850-b15d-1a47b68d5def.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52ab46-f629-415c-b5e7-f62b04e23151.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0ba80f-880e-42dd-ba0f-4f6fa1b09ae1.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 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 2017年 12月 8日,注册地址为深 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29A-F、44层,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 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 25年度审计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 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审计以及对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620b03-43e9-4586-bf18-e21e00384add.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 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 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 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 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进行 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2.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3.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保证主体业务经营为前提,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公司已经具备开展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 (1)财务总监组织的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 风险管理制度。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本年度从事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 2、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 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带来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 司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无法及时 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3、公司应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 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 内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 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 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 损失。 (6)股东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的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 已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 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对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0101e5-0c8b-4e66-bdbb-a01bcc5b7a14.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3d65cb-a63b-4897-a6a9-e259833772e5.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和胜股份(002824):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2983c8-00c9-49b8-a0ef-4c00e1fdbe8f.PDF ─────────┬──────────────────────────────────────────────── 2026-04-29 00:02│和胜股份(00282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 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啸中、李 文生、周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方啸中、李文生、周敏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方啸中、李文生、周敏均能够胜 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0e8f65-dcd9-4865-9b54-52f53337a1d3.PDF ─────────┬──────────────────────────────────────────────── 2026-04-28 23:49│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15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4.01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章程>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其中议案 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 4需逐项表决;议案 6、议案 8和 9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 露。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5月 17日 16:00送达),不 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7日 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 路 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fc1de0-70e0-447e-b80f-5ca81e1883a8.PDF ─────────┬──────────────────────────────────────────────── 2026-04-28 23:46│和胜股份(002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和胜股份(002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134fb5-f21a-49b5-8c07-3a74f847d309.PDF ─────────┬──────────────────────────────────────────────── 2026-04-28 23:46│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7dcaa9-cd0d-4ac3-927a-813e5a3d9068.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国泰海通关于和胜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国泰海通关于和胜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d2f06c-3699-436e-ad9c-6c4f231777a9.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d56cfe-f62b-4c4c-b888-0fc243c4ca9a.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胜股 份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特高珠江工 业电炉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此类关联交易上年实际发生总额为448.38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 原则 额 采购商 佛山市特高 购买设 市场价 3,000.00 99.79 448.38 品 珠江工业电 备及配 炉有限公司 件 合计 3,000.00 99.79 448.38 注:截至披露日是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8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 交易 内容 生金额 额 生额占 生额与 引 类别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采购 佛山市 购买设备 448.38 3,500.00 1.23% -87.19% 详见公司于 商品 特高珠 及配件 2025年4月25日 江工业 披露在巨潮资 电炉有 讯网 限公司 (http://www.c ninfo.com.cn/ )上的《广东 和胜工业铝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5) 小计 448.38 3,500.00 1.23% -87.19% 公司董事会对日 主要原因为预计金额是根据双方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 常关联交易实际 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具体执行进度 发生情况与预计 等因素确定的,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 日常关联交易实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嘉辉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路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业电炉,工业加热设备及配件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黄嘉辉先生系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股东,并担任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2,310.98 净资产 363.24 项目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040.02 净利润 -32.26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 ,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将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 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预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公司亦不 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 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按照《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黄嘉辉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 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3f67e1-6eb4-40a7-a1ac-9c93ea1a5c9c.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5221e6-d8fe-4087-b2b9-da8d154702c3.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就发行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 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避免铝价 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 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 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 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带来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 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无法及时补 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 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 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 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 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6.股东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的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 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 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对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上 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df6c8d-be99-455d-829d-2aa417d08919.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7a3074-1270-4460-afaa-30700c552ebb.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2ea68a-845a-4220-ad1b-8793047a7312.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5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56 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胜股份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和胜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和胜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0078c1-194f-4727-81c9-de954b2cf419.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419f0a-4708-41cb-ad2a-8ee7ec69799d.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124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1246 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胜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和胜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bb193f-2884-4bad-8997-0650829b3cce.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57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757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123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和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和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和胜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和胜股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胜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和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d2064a-cef0-4039-a9c8-765173cb767b.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和胜股份(00282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c2d830-1613-42dd-88ed-69b726efa586.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铝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东和胜工业铝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工具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场所为境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交易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 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避免铝价 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 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 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 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进行 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 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带来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 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无法及时补 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 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 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 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 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6.股东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的公司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 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 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对财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上 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7d481e-8b5e-4dd1-8ecd-f0026d522ba1.PDF ─────────┬──────────────────────────────────────────────── 2026-04-28 23:45│和胜股份(00282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被担保对象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 胜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 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和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胜新能源”)和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马精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7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 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 内以金融机构与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以保障担保公司其他业务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 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 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 是否关联 股比例 一期资产负债 保余额(亿 保额度(亿 公司最近一期归 担保 率 元) 元) 母净资产比例 公司 广东和胜新能源 100% 75.77% 9.95 16.00 69.37% 否 安徽和胜新能源 100% 93.48% 0.50 9.00 39.02% 否 四川和胜新能源 100% 63.82% - 9.00 39.02% 否 新马精密 90.095% 27.65 1.33 3.00 13.01% 否 合计 11.78 37.00 160.41%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 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3号A幢首层A区(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塔桥路26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公司: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产业大道8号成宜制造产业园8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 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和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公司: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江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贰万柒仟柒佰肆拾陆圆整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1450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炼钢)的制造与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 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的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09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马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人 广东和 1,428,524,226.2 1,082,414,746.7 346,109,479.4 1,291,841,806.6 64,870,135.0 60,675,150.1 胜 1 2 9 8 5 9 新能源 安徽和 1,022,370,612.5 955,679,234.17 66,691,378.33 997,342,463.31 5,837,131.52 5,837,131.52 胜 0 新能源 四川和 138,477,498.24 88,375,560.10 50,101,938.14 159,233,174.93 10,381,542.4 10,381,542.4 胜 1 1 新能源 新马精 416,235,873.21 115,100,800.60 301,135,072.6 378,501,732.90 -7,534,020.0 -4,912,429.0 密 1 1 3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数据为单体公司账面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 拟订的担保预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不再逐笔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主体共同 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 额度。 五、审批情况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 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 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78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7%。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09df68-017c-4bbb-9334-2ba9d0cff1f8.PDF ─────────┬──────────────────────────────────────────────── 2026-04-28 23:44│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敏)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1d4e83-875b-4d69-98b9-2b58a1b36182.PDF ─────────┬──────────────────────────────────────────────── 2026-04-28 23:44│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啸中) ─────────┴──────────────────────────────────────────────── 和胜股份(0028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啸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81ef86-00d8-4457-b25f-f9e303437d9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和胜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653.PDF ─────────┬──────────────────────────────────────────────── 2026-04-29│和胜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676.PDF ─────────┬──────────────────────────────────────────────── 2025-10-29│和胜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173.PDF ─────────┬──────────────────────────────────────────────── 2025-08-29│和胜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037.PDF ─────────┬──────────────────────────────────────────────── 2025-04-30│和胜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909.PDF ─────────┬──────────────────────────────────────────────── 2025-04-25│和胜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847.PDF ─────────┬──────────────────────────────────────────────── 2024-10-31│和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137.PDF ─────────┬──────────────────────────────────────────────── 2024-08-30│和胜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504.PDF ─────────┬──────────────────────────────────────────────── 2024-04-30│和胜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96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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