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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6(易明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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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26 易明医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8 19:22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7 20:11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7 21:35 │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35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27 21:35 │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35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7 21:35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27 21:34 │易明医药(0028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7 21:34 │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 │ ├─────────┼──────────────────────────────────────────────┤ │2026-04-27 21:34 │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德明) │ └─────────┴──────────────────────────────────────────────┘ ─────────┬──────────────────────────────────────────────── 2026-05-08 19:22│易明医药(002826):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0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 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付丽华女士,总经 理、财务总监许可先生,独立董事陈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51d22b1-ea41-4d5f-81ad-1a8af857b59d.PDF ─────────┬──────────────────────────────────────────────── 2026-05-07 20:11│易明医药(002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周战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774,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65%,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5.67%)的股东周战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 以上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名称及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的股 股份质押数 名称 (股) 本比例(%) 专用账户股份后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 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周战 持股 5%以 10,774,925 5.65 5.67 0 10,774,925 0 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不超过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周战 1,900,000 1.00 1.00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周战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周战 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 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占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 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 之后未满 6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周战先生 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 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 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人在减持公司 A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 之后未满 6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战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周战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周战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e0235f6-57cb-433a-8738-7d8fdd81ea27.PDF ─────────┬──────────────────────────────────────────────── 2026-04-27 21:35│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易明医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易明医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830918-db63-439f-a505-06e8c4692c99.PDF ─────────┬──────────────────────────────────────────────── 2026-04-27 21:35│易明医药(002826):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明医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 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易明医药披露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易 明医药信息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原实际控制人高帆与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福好”)签署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协议合称“转让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易明医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 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易明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转让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原实际控制人高帆与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福好”)签署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协议合称“转让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明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 一、 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高帆(转让方)与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以 下简称“北京福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以及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北京福好协议收购高帆持有的 43,855,88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福好持有公司 43,855,88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0%),公司控股股东由高帆变更为北京福 好,实际控制人由高帆变更为姚劲波。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已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2026 年 04 月 24 日,北京福好与高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后续业 绩承诺期内新增股权激励等对主协议部分约定事宜进行重述和澄清。 二、 业绩承诺具体内容 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高帆承诺: 在受让方保障转让方拥有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指公司截至主协议签署之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即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分为自 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的独立运营权的前提下: (一)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业绩承诺期内 2025、2026、202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不低于 3,000 万元(“承诺利润”);2028 年度现有业务板块的扣非归母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 均为正,且 2028年会计年度财务表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情形。 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中任一年度内出现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的情形,转让方应以现金在 公司所聘请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所实现业绩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后的 15 日内对受让方进行补偿。 转让方应承担的现金补偿款金额=该年度承诺利润-现有业务板块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因转让方向受让 方履行上述补偿义务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二)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中每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营业收入 均不低于 6 亿元( “承诺营收”)。 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高于承诺营收的 90%,则转让方无需向受让方进行补偿;若低于 90% ,则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做适当补偿,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 若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年度内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超过 3,000万元且当年度销售收入的回款比例约 80 %,双方同意在公司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所实现业绩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后的 30 日内,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对现有业务板块核心经营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在该年度实现的扣非 归母净利润-3,000 万元)*30%,并按照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销售收入实际回款比例等比例发放。 业绩承诺期内,若实际发生超额业绩奖励的,在计算业绩实际实现金额时,应以扣除该业绩奖励对净利润影响后的业绩作为公司 现有业务板块实际实现的业绩。 同时,根据补充协议(二)约定,双方计算、确认和履行主协议第八条“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时,需排除下述事项对“承诺利 润”的影响,即主协议项下“承诺利润”计算时需剔除下述事项对“业绩承诺期”“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影响: (一) 2026 年股权激励及“业绩承诺期”内新增的股权激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等事项均不属于主协议项下“已披 露且已生效的股权激励”事项; (二) 主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易明医药对外投资所产生的盈亏; (三) 主协议签署后发生的归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方委派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下设内 审部所产生的薪资、管理费用等; (四) 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业绩承诺期”内其他可能对“承诺利润”产生影响的事项,协议双方均应秉承主协议签署时真实意愿和诚信原则、协商是否剔 除该等事项。 三、 业绩承诺 2025年度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175 号,易明医药 2025 年度合 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9.00 万元,同时,根据《补充协议(二)》“第二条 补充约定 事项 2.3”条款内容,双方计算、确认和履行主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时,需剔除主协议签署后发生的归属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受让方委派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下设内审部所产生的薪资、管理费用以及核心经营团队超额业绩 奖励等 1,056.04 万元。经计算,现有业务板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55.04 万元。具体业绩实现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计 现有业务板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55.04 现有业务板块当期营业收入 63,627.20 现有业务板块当期销售收入回款比例 98.84% 综上,现有业务板块在 2025 年度完成业绩承诺。 四、 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批准 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1f17ca-9274-479d-8fdc-7457903039f5.PDF ─────────┬──────────────────────────────────────────────── 2026-04-27 21:35│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易明医药(0028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b949af-0e0b-42aa-a4ca-027032126231.PDF ─────────┬──────────────────────────────────────────────── 2026-04-27 21:35│易明医药(00282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 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为不超过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 4、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财务中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授权财务中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具体操作。公司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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