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7 高争民爆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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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20:16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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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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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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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20:02 │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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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12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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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9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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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8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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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8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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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7 │高争民爆(00282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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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7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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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20:16│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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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
”)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 2025年 9月 4日,藏建集团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价 股) (%)
藏建集团 集中竞价交 2025年 7月 23日至 7月 55.64 276.00 1.00
易 24日
合计 276.00 1.00
藏建集团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股份价格区间为【51.37-56.51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藏建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16,174.10 58.60 15,898.10 57.60
其中:无限售条 16,174.10 58.60 15,898.10 57.6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藏建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藏建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
,不存在违背承诺以及违规的情况。3.藏建集团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藏建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555d6ed1-db63-4f20-b2ef-a631f5b17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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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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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旦增卓嘎律
师、次旺罗布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25 修正)》(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5
〕22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项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承诺
其向本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陈述与说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议案中所涉及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2025 年 0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08 月 27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本次股东大会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08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 年 08 月 27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大会通知》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及出席情况
(一)出席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08 月 21 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本所律师。
(二)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618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35,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8.9561%。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4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244
,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623%。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授权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9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93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17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54,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8%。参会中小
股东参会方式为现场出席 3人,网络出席 614 人。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提请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序号 提案名称
1.00 关于新增 2025 年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
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提案和表决情
况如下:
1、关于新增 2025 年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 4,045,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
983%。
根据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查验,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1a10492-ca27-4a55-ac66-0d9d6e97e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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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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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7日 9:15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1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18人,代表股份 163,335,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561%。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617名,代表股份 4,354,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8%。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162,24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62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14人,代表股份 1,091,05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股数 4,045,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83%;反对股数 244,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2%;弃权 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5%。
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
158,980,994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d997156-be3d-45f1-94fe-13ec2e433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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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20:02│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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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e834ee42-e783-4bff-864a-f1a6798f7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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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1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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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地位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12,575.86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1.2025 年 1 月 10 日,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以及
出庭通知书,因合同纠纷,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或“原告”)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2025年 1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变更当事人诉讼地位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将成远矿业的诉讼地位由被
告变更为第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2025年 4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 03 民初 4 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
费 670,593.07 元(已缴纳),由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4.2025年 6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上诉状和应诉通知书,昌都高争因不服一审判决,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成远矿业于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藏民终 13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670,593元,由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案件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a092b75d-6b66-48cc-801d-f97d4169a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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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19│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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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8 月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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