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7 高争民爆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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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19 │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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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15 │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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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18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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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6 │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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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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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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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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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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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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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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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19│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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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余文荣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11日 9:15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6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4人,代表股份 163,503,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166%。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33名,代表股份4,522,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2%。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162,24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
.562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30人,代表股份 1,258,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34,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0%;反对股数 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弃权 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34,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0%;反对股数 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弃权 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3 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34,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0%;反对股数 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弃权 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1.04 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31,9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股数 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弃权 1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48f05a0-560e-4535-b0ef-aa3f514fc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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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15│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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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旦增卓嘎律
师、次旺罗布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2025 修正)》(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5〕22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项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承诺其
向本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陈述与说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股东
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议案中所涉及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2月 11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本次股东会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余
文荣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2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11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及出席情况
(一)出席人员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6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本所律师。
(二)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334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503,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9.0166%。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4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244,5
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623%。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授权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54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33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4,522,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2%。参会中小
股东参会方式为现场出席 3人,网络出席 330 人。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序号 提案名称
1.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0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
表决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提案和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34,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34,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34,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31,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2%。
根据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查验,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
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0b9ab897-95a8-4b3f-8e86-9e8f7c3fc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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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18│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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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824,699,971.49 1,692,314,503.93 7.82%
营业利润 258,581,826.56 187,967,871.68 37.57%
利润总额 254,933,329.92 190,166,754.61 3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6,728,223.60 148,168,091.37 32.7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77,977,522.05 126,760,020.60 4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0.54 3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8% 16.97% 2.7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880,058,905.10 2,571,233,117.17 1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65,126,445.87 925,966,017.64 15.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7,046,000.00 276,000,000.00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4 3.35 14.63%
每股净资产(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82,47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7.82%。营业利润 25,858.1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7.
57%。利润总额 25,493.3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72.8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
2.7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年度民爆器材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民爆器材销售收入持续增加,同时运输业务
和芯片模组利润均有大幅度增加;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由于利润增长所致。
三、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a4811fb-88ab-4f11-8f77-b1d29d45f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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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6│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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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
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 年 1月26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董事会表决情况
1.01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2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4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5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度 0票回避
1.08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9 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价办法 0票回避
1.1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制定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度 0票回避
1.1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追究制度 0票回避
1.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1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制定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以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内容。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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