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7 高争民爆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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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结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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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45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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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1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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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8 │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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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16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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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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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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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2 │高争民爆(002827):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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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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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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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结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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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
)参与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项目投标。近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高争
爆破为中标单位,现将中标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招标人: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古学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2.中标项目名称: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 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标段包 13.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6-05-3-448-01
4.中标单位: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219,791,822.52 元
6.招标范围:民用爆破器材供应、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及配送、技术指导、涉爆安全管理、火工库日常运行管理(含库房及
进场道路维护)、火工库拆除等服务工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系高争爆破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西藏地区爆破服务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
率,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目前高争爆破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执行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中标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及实际执行
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267c975-196f-4be6-bc9c-91c2cd10b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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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45│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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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分别于 2025 年12月 24日、2026年 1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为深化产业结构布局,顺应民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满足区域市场需求,有效破解公司当前面临的产能瓶颈,高争民爆
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共同以现金方式购买黑龙江海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外集团”)持有的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民爆”“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高争民爆以现
金 34,17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 67%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藏建投资以现金 16,83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 33%股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共同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本次关联交易前期公告情况
1.2026 年 4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
司控股子公司海外民爆原有许可民用爆炸物品产能 3.1 万吨已成功并入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公司工业炸药年生产能力
从 2.2 万吨提升至 5.3 万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07)。
三、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MB生许证字〔120〕号),公司工
业炸药年生产能力从 5.3万吨提升至 6.2万吨(0.9万吨为拆线撤点减证政策奖励混装产能)。海外民爆相应部分产能生产地址已由
黑龙江省变更至西藏自治区境内。
四、本次产能增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能增加将提升公司在西藏民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对西藏重大项目民爆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通过本次资源整合,
高争民爆工业炸药产能规模达到 6.2万吨,有效拓宽参与西藏地区未来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助力公司收入规模与盈利水平的双重提升
,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在西藏地区民爆行业的市场影响力。
五、备查文件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3aed5f3-c92d-40ba-8732-f82377a41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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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1│高争民爆(00282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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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48.3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
26年 5月 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于 2026年 6
月 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回购时间:2026年 7月 15日
2、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3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1433%;
4、回购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最高成交价为 24.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7元/股;
5、使用资金总额:9,801,6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行为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51c22ac-f7a3-4724-a139-f6641d051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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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8│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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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00 ~ 3,800 6,920.00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58.09% ~ 45.09%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600 ~ 3,500 6,188.0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57.98% ~ 43.44%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 0.14 0.25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
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收到的政府补助类同比减少;二是期间费用同比有所增加,核心原因系本年度完成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
器材有限公司,新增摊销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三是本年度民爆器材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民爆器材销售收入减少、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55b62c2-b39e-40d4-9190-f39f8d589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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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16│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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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48.3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
26年 5月 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于 2026年 6
月 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 告 编 号 : 2026-031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公
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b85a6976-6c6e-453a-8126-89b55ff6e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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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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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余文荣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0日 9:15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48 人,代表股份 164,250,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865%。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47 名,代表股份5,269,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1%。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162,24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
.562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44人,代表股份 2,006,3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股数 3,896,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08%;反对股数 1,323,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28%;弃权 5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896,0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08%;反对股数 1,3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28%;弃权 5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4%。
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
158,980,994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25,9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股数 1,40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46%;弃权 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f33d94f-a30f-45ac-aeb6-654233e29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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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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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7dbbb3c-d2ec-48ce-b61c-36ef02ab6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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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2│高争民爆(002827):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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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c87fe49-3edc-45f6-b567-80820f22b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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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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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48.3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期限:本贷款承诺函自我行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即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
2027年 6月 18日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 回购
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d5ec79c-c187-452d-be58-73001036c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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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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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6 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
26年 6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
0日 9:15至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1.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提案 1.00 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6月 25日 16:3
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00-11:30和下午 14:00-16:3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林琼岗路高争民爆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002827@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f8a5dab-f249-4ba1-8298-2fd9cab00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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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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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连续,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民爆行业特点
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各类离
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在董高辞职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本制度第六条及
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新任人员就任前原董事仍需依法履职: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辞职造成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离任导致委员会人员不足法定要求或缺少会计专业委员;
(三)独立董事离任造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董占比不合规或缺少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自辞任提出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保证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设置合规。
第四条 兼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同一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须在法定代表人离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
表人,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
,自新一届董事会聘任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或独立董事不再满足独立性条件的,立即停止履职,公司依法解除职务:
(一)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限未满;
(三)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高且认定有效期未满;
(四)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应解除职务但未免职人员继续参会表决的,投票结果无效,不计入参会
人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常态化核查董高任职资格,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立即停职并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董事会查实后即时解除职务。独立
董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又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会的,董事会自事实发生三十日内提请股东会解聘。解聘独立
董事造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不合规的,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被解聘独立董事对解聘理由存在异议的,公司按规定对外
披露异议内容。
第九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未满前解聘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聘),解聘决议作出当日生效;董事会可提前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解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
议。无正当理由提前解聘董高的,相关人员有权依法向公司主张赔偿(提前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方案,事前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须与继任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完整工作交接,完成全部移交手续。移交资料包含任职
期间全部公司文件、印章、档案资料、数据资产、未办结事项清单等;对正在推进的经营项目、重大业务,离职人员详细说明项目进
展、关键节点与后续安排,保障公司经营平稳过渡。
第十一条 离职人员分管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管控等重要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启动离任审计,审计结果报
送董事会。
第十二条 离职董高在职期间尚有业绩承诺、股份增持、股份锁定、同业竞争等公开承诺未履行完毕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出具书
面履约方案;未按期履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全额追索经济损失(离职董高未完成薪酬、绩效、任期激励结算的,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按照制度及考核结果落实相关兑付、追索工作)。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董高离职后,忠实义务不当然免除;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对外公开。任职期间履职产生的法律责
任,不因离职免除。
第十四条 董高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姓名、任职信息、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日期等备案资料
。
第十五条 离职董高所持公司股份减持遵照以下限制:
(一)任期届满正常离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任期未满提前离职:1. 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定锁定期);2. 锁定期届满后,在原定任期内
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持股总数 25%(司法处置、继承、财产分割等
法定情形除外);持股总数不超过 1000 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比例约束;3. 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其他监管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人员就股份锁定期、减持事项作出专项承诺的,严格遵照承诺执行。
第十七条 董高离职后须配合公司对任职期间重大事项开展核查,如实提供资料、配合问询。
第十八条 离职董高应当恪守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公司有权要求终止违约行为并索赔实际
损失,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董高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履约、违约认定等相关资料,由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联合董事
会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离职董高履职期间因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索赔;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
二十条 离职人员资料移交不全、拒不履行承诺、违反忠实保密义务的,公司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维权诉讼费、律师费
等全部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董高不得以辞职方式规避法定职责,借离职逃避责任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公司追责决定存在异议的,自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审计委员会会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同开展),复核期间不阻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223af66-1f20-4d34-8e08-283bd8ca8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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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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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
:002827)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工作,健全公司与投资者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控、涉密管理及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特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线上互动交流的官方投资者关系平台;本制
度适用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参与互动易答复经办、审核人员。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参与互动易回复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核心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发布信息、答复投资者问询,恪守诚实守信原则,
严格遵照深交所自律规则、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平等公正对待全体投资者,常态化开展投资者沟通,提升资本市
场对民爆主业、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等认知度,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第四条 公司通过互动易对外答疑、发布内容,坚持审慎客观、据实作答原则,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当通过
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技术平台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将公告文件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并通过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对外披露信息。严禁借互动易披露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项目、并购、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等内幕信息。
第五条 互动易回复措辞严谨规范,禁止使用虚假夸大、营销宣传、诱导误导类表述,无客观事实支撑的内容不得随意回复;立
足民爆行业特殊性,涉及生产安全、涉密项目、特许经营等受限信息须严格保密,杜绝不实表述误导投资者。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严格管控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
投资者提问事项如属于公司已依法公开披露内容,可在已披露信息范畴内详实解释;问询涉及未对外披露的经营数据、重大合同
、项目投资、资产重组、安全生产整改等事项时,统一答复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正式公告,不得以互动易答疑替代
法定信息披露,严防内幕信息外泄。
第七条 坚持公平回复原则,杜绝选择性答疑
公司对投资者依法合规提交的全部提问统一受理、按期回复,不得以投资者持股多少、机构/个人身份差异选择性回复、选择性
披露信息,保障全体投资者信息获取公平性。
第八条 严守保密红线,严控不宜公开信息发布
互动易答疑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民爆行业监管涉密信息、公司商业秘密、客户及供应商保密协议约定内容;涉及爆破许可、危险
品生产储运、定点采购、合作方核心数据等受保密约束事项,依规不予披露,避免违反保密义务与行业监管规定。
第九条 不确定事项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涉及项目投产、产能变动、政策影响、行业调价等存在不确定性的业务问题时,必须明确标注事项不确定性、政策变动风险
、经营波动风险,不做确定性预判。
第十条 严禁蹭热点、概念炒作
针对资本市场热点题材、热门概念相关提问,立足民爆主业客观据实答复,不得刻意关联热点、夸大政策及市场利好对公司营收
、利润、项目落地的影响,杜绝借互动易炒作股价。
第十一条 禁止股价预测与配合违规交易
互动易回复中不得对公司股价、分红、业绩做预测或收益承诺,严禁利用平台答复配合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任何违规证券交易
行为。
第十二条 市场舆情及时处置
若互动易相关回复引发市场大范围质疑、媒体集中报道并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董事会办公室第一时间核查内容,按监管要求
及时履行补充信息披露、澄清公告等法定程序。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互动易平台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投资者问题归集、回复文稿草拟、平台发布全流程工作,是互动
易日常管理责任部门。
第十四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的提问,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
回复内容的起草。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
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
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上及时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核通过的
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执行;若后续上位法规、监管规则修订导致本制度条款冲突,以上位规定为准,由公司董事会适时修订制度条款。制度
修订、流程调整后,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做好内部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制度修订版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69a60b7-250b-4c03-af32-1460b15a4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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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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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国有企业监管要求相适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效,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具体包括:
(一)董事:包含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
(二)高管具体范围: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核定原则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以企业经营效益与长远发展为核心导向,结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整体经营成果、个人岗位职责及
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核定、分配年度薪酬。
第四条 薪酬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分配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同时对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保障薪酬合理竞争力。
(二)权责利统一原则。薪酬标准与岗位价值、岗位职责、履职贡献相对应,实现权责对等、绩薪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贴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助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综合考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管控相统一的考评机制。
(五)内部公平性原则。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合理确定董事、高管薪酬标准,做好薪酬内外平衡。坚持薪酬统
筹导向,在维持董事、高管薪酬竞争力的基础上,加大对关键岗位、一线岗位、紧缺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倾斜力度,稳步提升
职工薪酬水平。
(六)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机制、长效激励约束深度挂钩。
(七)两低于原则。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公司党委对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履行前置研究讨论,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按法定决策
程序审议。
第五条 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董事会为高管绩效考核、薪酬核定与分配的决策机构。根据区政府国资委或监管企业核定年度或任期激励收入企业负责人正
职薪酬的框架内(任期激励期限为三年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具体的薪酬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统筹
制定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组织开展考核管理工作,监督薪酬制度落地执行情况。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会专项说明。所有
董事、高管薪酬按照上市公司监管及国企监管要求,依法完整对外披露。
第六条 回避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董事、高管个人履职评价、薪酬审议、讨论及表决工作时,当事董事、兼任董事的高管人员应当
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自身薪酬相关审议、表决流程。
第七条 执行配合部门
公司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牵头,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落实薪酬方案落地、数据统计、考核
实施、薪酬核算等具体工作,财务部配合完成薪酬资金拨付、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管理
第八条 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管统一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超额利润奖、中长期激励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薪酬整体对标行业市场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企业可持续发展能
力深度绑定、动态适配。
第九条 薪酬核定依据
董事、高管绩效薪酬收入的核定、发放,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核心依据(中长期激励的考核标准,应按照各自对应的规定执行
)。公司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待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统一核算发放,绩效评价工作严格以经审计的公司
财务数据为基准。
薪酬核定所依据的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等,
具体年度业绩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国资监管部门每年度下达的实际指标牵头编制与修订,经逐级上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正式实施执行。
董事、高管年度绩效评价办法、指标体系、评价流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行制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业绩亏损薪酬管控要求
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时,在董事、高管薪酬审议全流程中,需专项说明薪酬调整情况及与经营业绩联动的合规性。公司较上一会计
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规模扩大的,董事、高管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相应下调;薪酬未按要求下降的,应当在薪酬审议全流程中
专项说明原因,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履职费用与离任薪酬核算
公司董事、高管因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法定岗位职责产生的合理公务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辞任、
职务调整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职期限、履职绩效核算并发放对应薪酬。
第十二条 薪酬支付方式
董事、高管基本薪酬实行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发放,公司可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对董事、高管绩
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实施递延支付管理机制,递延支付比例、递延期限、扣回规则参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薪酬代扣项目
本制度规定的董事、高管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统一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后,将剩
余薪酬发放至个人,代扣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个人承担部分;
(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四章 薪酬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调整总体要求
公司薪酬体系服务于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布局调整等情况动态优化调整,适配公司阶
段性发展需求,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薪、考核调薪、个别调薪三类,全流程遵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依据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调整结合以下因素综合核定:
(一)行业薪酬水平。对标同行业薪资增长幅度及薪酬结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统筹调整。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市场通胀指数,保障高管薪酬实际购买力相对稳定。
(三)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年度盈利状况、整体经营业绩、发展质量。
(四)企业战略调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迭代、组织结构优化调整需求。
(五)岗位职能变动。针对高管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履职范围发生调整的,实施个性化薪酬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追溯重述薪酬追索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账务差错等原因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重新开展董事、高管绩效
考评,对已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追回。
第十七条 违规履职薪酬追责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忠实勤勉履职义务,因个人过错造成公司损失,或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情节轻重、责任比例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暂缓
、扣减、停止发放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违规履职期间已发放的薪酬、激励收入实施部分或全额追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对相关情形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监管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制度生效流程
本制度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第十九条 制度适用与修订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若后续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
或《公司章程》依法修订,导致本制度条款与之冲突的,以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公司将及时修订本制度,修订版本。
第二十条 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解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管薪酬具体方案、考核执行环节的解释工作。
公司建立本制度定期评审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合规性、实操性评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更新,立即启动制度
修订工作,确保条款合规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44a2beb-787e-4aa9-aff2-e737e25ca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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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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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f772e6f-83cb-4ee3-9b7b-38cc8a7a1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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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46│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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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
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 6 月14日上午 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预计 2026 年度将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藏建集团”)子公司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3,500 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
同意公司《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庄存伟先生作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女士作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内容。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辞职、免职及离任后续管理工作,明确离职流程、工作交
接、责任界定、保密义务及履职约束等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内容。
(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
议案
为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监管要求,结合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民爆行业
高危属性及合规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
拟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内容。
(五)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52574c9-a2a9-4c5e-a9ab-57958f9a5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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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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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
式发出通知,2026年 6月 2日上午 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
,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对昂仁县亚木乡杰村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EPC进行了公开招标
,经过招标、评标、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48,437,000元,中标单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以中标价格为依据,严
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同意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庄存伟先生作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女士作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bf52b76-eb8d-46ae-8cf3-010ef2f07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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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5│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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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因项目建设需要,对
昂仁县亚木乡杰村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EPC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 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成远矿业于 2026年 5月 29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确定由西藏建投工
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建投”)为昂仁县亚木乡杰村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48,437,000元
。 西藏建投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公开招投
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提前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2026 年 6月 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关联董事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了表决。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预计 2026 年度将与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4,8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规定,公司已经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
豁免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交易对手方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西藏建投 项目建设 48,437,000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以西、格桑路以北总部经济基地(B栋)1单元 5层 503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熊万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3RH61G
历史沿革: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西藏建投中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月,公司成立初为西藏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控股,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0%参股的合资公司,中交一公局于 2020 年 6月撤资所持
有股份,在 2021 年 3月正式转为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有中高级职称技术骨干 30 余人次,注册建造师、造价
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 60 余人次,建筑行业专业岗位持证人员 100 余人次。
主要业务:工程建设总承包(EPC),涵盖房建、市政、环保、民生等领域,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2023-2025 年,公司承建的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著称,凭借过硬履约能力打造了一批自治区级重
点工程:其中龙腾项目入选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3 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国学习交流项目,成为行业标杆。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
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
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供暖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西藏建投 100%股份的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建投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度/2025 年 15,836.39 -982.37 7,791.53 -1,984.22
12 月 31 日
2026年1-4月/2026 14,737.57 -1,321.66 805,77 -339.29
年 4月 30 日
与公司关联关系:西藏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西藏建投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西藏建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 EPC总承包能力,能够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项目
建设工作需要,完成成远矿业项目建设任务。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西藏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协议尚未签订,以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成远矿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作方,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 4月30日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 14,731,307.21 元。
单位:元
序 关联单位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截至2026年 4月 发生单位
号 30 日实际发生金
额
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 销售制氧设备 15,929.20 高争制氧
司
2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 提供运输服务 2,394,116.38 高争运输
限公司
3 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 采购办公用品 21,177.07 高争民爆
限公司
4 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 办公区租赁服务 333,425.72 高争民爆
司
5 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 接受劳务费 9,313,453.26 高争爆破
理发展有限公司
6 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 办公区物业费 752,078.92 高争民爆
限公司
7 林芝市高争建材有限 提供运输服务 1,887,539.91 高争运输
公司
8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 集采平台服务费 8,018.86 高争民爆
限公司
9 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 购买树苗 5,567.89 高争民爆
限责任公司
合计 14,731,307.21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成远矿业拟与关联方西藏建投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
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
予回避。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5.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ff0b924-ae9b-4f4c-b7cf-c500bf447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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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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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 38,786,44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08*****641 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 08*****300 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 08*****603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拉萨市经开区林琼岗路
3.咨询联系人:马莹莹
4.咨询电话:0891-6402807
5.传真电话:0891-68079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243bed7-ea86-4500-915f-27be0e16b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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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1│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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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号 本 的 比 例
(%)
1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58,980,994 57.38
2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2,490,770 0.9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08,863 0.47
4 广州阿尔法喵私募基金管理中心 656,250 0.24
(有限合伙)-阿尔法喵资本-
小牛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刘璇璇 636,500 0.23
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556,714 0.20
7 周益民 538,400 0.19
8 朱靓靓 524,400 0.19
9 李儒树 498,200 0.18
10 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79,697 0.17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
号 件流通股的
比例(%)
1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58,980,994 57.60
2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2,490,770 0.9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08,863 0.47
4 广州阿尔法喵私募基金管理中心 656,250 0.24
(有限合伙)-阿尔法喵资本-
小牛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刘璇璇 636,500 0.23
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556,714 0.20
7 周益民 538,400 0.20
8 朱靓靓 524,400 0.19
9 李儒树 498,200 0.18
10 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79,697 0.1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0f6da46-738e-4b9a-9103-108ff8584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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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1│高争民爆(002827):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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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93bfcc9-2a5a-47e5-ac0f-bcbe6e3a5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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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1│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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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
式发出通知,2026 年 5月 11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党委
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6b0bd1c-bcae-456a-b739-5631da506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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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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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余文荣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8日 9:15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2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9 人,代表股份 163,344,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593%。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38 名,代表股份4,363,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50%。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161,76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
.389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36人,代表股份 1,579,59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98,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2%;反对股数 39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股数 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901,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0%;反对股数 3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股数 4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920,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543%;反对股数 3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396%;弃权股数 4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901,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反对股数 3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股数 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900,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2%;反对股数 3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股数 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919,5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68%;反对股数 3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525%;弃权股数 4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48,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3%;反对股数 3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0%;弃权股数 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867,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05%;反对股数 3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228%;弃权股数 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96,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8%;反对股数 3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1%;弃权股数 5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38,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2%;反对股数 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6%;弃权股数 5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897,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反对股数 39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2%;弃权股数 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91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626%;反对股数 39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686%;弃权股数 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28ff92-661c-421d-bf75-6b1ee6feb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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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盖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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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盖章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4f9e9e-ab28-4fe4-b77a-ba4d8b3bf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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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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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
更的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64d25d-6d42-4d81-bc1f-6c10d4552b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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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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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36ea03-f82b-40bb-9aab-caa63474a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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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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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
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 年 4月27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预计 2026年度将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藏建集团”)孙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4,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同
意公司《关于新增 2026 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庄存伟先生作为
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女士作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6cb7c9-aaf2-4259-abd5-ec9766e9e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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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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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b94623-bf8c-4de3-b407-98c530886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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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5│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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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公司委托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
的银行存款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存款产品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存款产品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存款产品,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本次委托仅限投资于低风险短期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利多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银行存款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存款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存款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2、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9ca927c-1c27-4e08-b704-ecb277b68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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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4│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曹敏忠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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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曹敏忠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da615a6-9e06-4fe8-a878-6ed522c6c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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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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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8,786,44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度进行审计,报告号为:XYZH/2026CDAA4B0119,2025 年度高争民爆公
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198,010,769.83 元,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00,318,912.25 元。母公司 2025 年
度实现净利润 164,382,561.84 元,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38,256.18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
利润 236,468,785.27 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60,793,220.00 元后,2025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23,619,870.93 元。3、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77,046,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0 元(含税),共计派发 38,786,440.00 元。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
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9,393,220.00 元(含税)
,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22 日披露了《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 年 11 月 28 日实施完毕。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38,786,440.00 元(含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
累计分红金额为 58,179,66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9.3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8,179,660 41,400,000 41,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8,010,769.83 148,168,091.37 97,764,289.1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0,318,912.2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23,619,870.9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0,979,6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7,981,050.1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0,979,66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40,979,660.00 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fb0d382-6938-4c6e-9f6b-303feb19c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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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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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62b2492-3fad-4996-880b-10e3024ce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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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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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要求,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曹敏忠、胡洋瑄、诸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敏忠先生、胡洋瑄先生、诸波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范运作》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5177dff-bef9-446b-8a4f-aab95f0de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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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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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审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8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尹巍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尹巍 2025 年 7月 1 监督管理措施 山西证监 因在执行阳煤化工股份
日 局 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
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
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
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
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信永中和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等。
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
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信永中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信永中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2d599ec-52ea-45ca-910c-f60e75f3a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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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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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c615cb0-a13b-415c-a2ff-6c19871ee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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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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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的审计
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月 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4 月 3日召开第四届审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5月 6日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2026 年 1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完成阶段的沟通,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a784065-5874-4742-b4f7-e4e393dd6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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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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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行202
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独立董事胡洋瑄、独立董事诸波(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参与方式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188846
参与方式二: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沟通交流效果,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1def759-019d-40cc-9e08-06721cfb5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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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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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
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
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8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尹巍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尹巍 2025 年 7月 1 监督管理措施 山西证监 因在执行阳煤化工股份
日 局 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
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
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
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以
及内控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标价格为 104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生效日期
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1df9877-f614-415d-9f97-4b6e5d120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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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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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dbf26d8-cb2f-4958-a58d-3e53cb566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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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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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d12099c-fba1-4a60-a4aa-32b5f4681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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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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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机制,积极回报全
体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立足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未来规划以及财务状况,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需
求,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做出制度化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合理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确保分红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充分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
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
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0%,强化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6-2028年)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
议案,并提交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4、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进行修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
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当结合公司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
决条件。
六、规划其他事宜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7ae1eba-be13-48a2-beec-2c3c908d1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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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1│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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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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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1│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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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11701d1-2cfa-4034-8f45-e95eca7df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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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1│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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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f0ebf35-635a-4cac-b855-b0627d217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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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0│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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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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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0│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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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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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0│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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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f1b4d58-d3ea-4f42-86b0-82aa3853d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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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高争民爆(002827):高争民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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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4: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存款产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2028 年)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四),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见附件
三)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
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1
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4:00-16:3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林琼岗路 18 号,公司 3 楼董事会办公室。(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15;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562c0a4-ce9c-49d5-9c0d-49ae8f8c2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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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胡洋瑄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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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胡洋瑄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9064534-66a1-47bb-a96f-6ada0589f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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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诸波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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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独立董事诸波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e566fb9-2d90-4fe3-ac0a-7bdd351a4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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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高争民爆(002827):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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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分别于 2025 年12月 24日、2026年 1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为深化产业结构布局,顺应民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满足区域市场需求,有效破解公司当前面临的产能瓶颈,高争民爆
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共同以现金方式购买黑龙江海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外集团”)持有的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民爆”“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高争民爆以现
金 34,17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 67%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藏建投资以现金 16,83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 33%股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共同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海外民爆已于 2026年 1月 1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高争民爆控股子公司,海外民爆原有许可民用爆炸物品产能 3.1万吨已
成功并入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并于近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MB生许证字〔120〕号),公司产能从 2.2万吨提升至 5.3万吨。
三、本次产能增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能增加将提升公司在西藏民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对西藏重大项目民爆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通过本次资源整合,
高争民爆炸药产能规模达到 5.3万吨,有效拓宽参与西藏地区未来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助力公司收入规模与盈利水平的双重提升,进
一步巩固并提高在西藏地区民爆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如后续因拆线、撤点、减证等政策获得相关奖励产能,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ce893f7-e533-4af4-afd4-4a662386a1b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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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高争民爆: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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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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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高争民爆: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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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8/1225082013.PDF
─────────┬────────────────────────────────────────────────
2025-10-23│高争民爆: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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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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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高争民爆: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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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5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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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高争民爆: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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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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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高争民爆: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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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0/1223044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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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高争民爆: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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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0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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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高争民爆: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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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9/1220823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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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高争民爆: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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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67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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