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7 高争民爆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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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18 │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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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6 │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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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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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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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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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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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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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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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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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 │高争民爆(002827):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价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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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18│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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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824,699,971.49 1,692,314,503.93 7.82%
营业利润 258,581,826.56 187,967,871.68 37.57%
利润总额 254,933,329.92 190,166,754.61 3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6,728,223.60 148,168,091.37 32.7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77,977,522.05 126,760,020.60 4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0.54 3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8% 16.97% 2.7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880,058,905.10 2,571,233,117.17 1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65,126,445.87 925,966,017.64 15.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7,046,000.00 276,000,000.00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4 3.35 14.63%
每股净资产(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82,47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7.82%。营业利润 25,858.1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7.
57%。利润总额 25,493.3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72.8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3
2.7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年度民爆器材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民爆器材销售收入持续增加,同时运输业务
和芯片模组利润均有大幅度增加;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由于利润增长所致。
三、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a4811fb-88ab-4f11-8f77-b1d29d45f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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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6│高争民爆(0028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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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
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 年 1月26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董事会表决情况
1.01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2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4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5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度 0票回避
1.08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09 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价办法 0票回避
1.1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制定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度 0票回避
1.1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追究制度 0票回避
1.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1.1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制定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回避
以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内容。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
2.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
2.0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
以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801dabf-3a90-43ef-a1b7-bab55c7f4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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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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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高争民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交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执行。
第六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七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会议文件,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
录,主动掌握有关会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应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
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收监管部门下
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第十条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加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和
措施。对于各种原因引致公司股价敏感资料外泄的情况,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证券交易所。
第十二条 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
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者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组织筹备公司推介宣传活动,对市场推介和重要来访等活动形成总结报告
,并组织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
益人名单。
第十四条 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协调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需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
和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第十六条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的所有问询。
第十七条 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具有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会议筹备、组织:
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通知。
(一)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二)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九条 信息及重大事项的披露: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信息及重大事项;
(二)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
第二十条 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完成后进行审核。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完成董秘交办的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
予以必要的保证。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
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
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七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
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需解聘董事会秘书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让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给公
司声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
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 被解聘的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并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正在办理或者待办理事项。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履行持续保密义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
订。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374811f-9be1-40b5-82cd-2a3fc3687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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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高争民爆(00282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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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dad54268-0041-4083-bea8-97d1c5e0d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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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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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5309bf74-e976-4082-9552-4329069ba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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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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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bf47dc90-a396-4ba4-80db-873894ee1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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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54│高争民爆(002827):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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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
实际需要,将董事会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干部及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改革改制、战略
规划及计划、投资项目、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应对风险事件、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等人员。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六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一)审慎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用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
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
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
(五)质量与效率原则:授权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
、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
第三章 授权权限
第七条 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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