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8 贝肯能源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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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42 │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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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6 │贝肯能源(00282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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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3 │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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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3 │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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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 │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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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 │贝肯能源(002828):半年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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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 │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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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 │贝肯能源(00282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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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51 │贝肯能源(002828):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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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 │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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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42│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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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的通知,陈平贵先生与袁遵
虎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根据陈平贵先生与袁遵虎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袁遵虎先生作为陈平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在相关事务中采取一致行
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455,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6%;袁遵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80,00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双方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完成协议的签署。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陈平贵(身份证号码:650204********)
乙方:袁遵虎(身份证号码:650203********)
鉴于:
甲方、乙方无关联关系,现分别持有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公司”)部分股权,贝肯能源
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28)。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持有贝肯能源股份 26,455,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6%,甲方是贝肯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乙方持有贝肯能源股份1,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本协议的签署,不存在对贝肯能源日常经营管理及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双方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体约定如下:
1.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确保中
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2.双方同意,在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3.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时,其应采取一致行动的股权范围包括其直接、间接持有的股权以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公司的所
有股权。
4.双方同意,应在公司股东会召开前,就股东会审议事项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表决意见,保持投票表决的一致性;如经沟通
协商,双方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按照甲方意见为准,在股东会上按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5.甲乙双方任一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行使提案权时,应事先与另一方沟通
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经沟通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均应按照甲方的意向提出、修改或不提出相应提案或临时提案。
6.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书面通知要求及时出席股东会,如确实无法出席应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股东或本协议另一方代为行
使表决权,委托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的结果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相应表决的意见。
7.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双方各自的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资本公积金等转增的股本、
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返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8.本协议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
9.协议双方均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与公司其他股东签署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
定性的其他行为。
10.本协议所述诸项条款独立、可分割,任何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力。
11.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双方违约,则根据双方过错
,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
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同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管辖法院。
1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解除协议。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陈平贵先生与袁遵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决策的高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对
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ef58e5e2-d4c6-4b5a-9fdf-1e07c7b67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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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6│贝肯能源(00282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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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64ddaa7-d03b-4614-ac93-3053b11c9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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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3│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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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9dc8925-7369-4fe5-91ce-819aab5fc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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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3│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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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8dbefa2-961f-48ec-aa70-2ed7fca6a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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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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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
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陈平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2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陈平贵:
经查,2025 年 6 月 6 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贝肯能源(股票代码:002828)股份 198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0.9851%
,持股比例由 15.1651%降低至14.18%,未在持股比例降低至 15%时停止买卖股份。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修正)》(证监会令第 22
7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修正)》(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
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在期限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进一步提升规范
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疆证监局《关于对陈平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01b3cc8-be71-4e74-b21a-92e334d96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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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贝肯能源(002828):半年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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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9a07faa-8071-4132-84d8-76dd9c42c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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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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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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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32│贝肯能源(00282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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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00b7c1c-80e6-46af-9aff-17463ccef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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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51│贝肯能源(002828):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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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e6d4d52e-9620-4fb6-901d-94040f6d0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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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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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
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fd4f36f1-74b8-4187-aeaf-787c2ab65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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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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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e26eeadf-fffd-43f0-ade6-302ae65d7d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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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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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201123ca-207c-4e51-a3bb-c36884ef9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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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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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3cb97230-a75a-467e-8077-ece8cff99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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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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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b1311ea4-3879-4161-bddc-847599853f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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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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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c5951cd2-fc1d-4cac-a40a-71ccd002a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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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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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dc7d1592-e613-413f-9154-6e767845e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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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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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002828):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c65fa480-77a1-4a9b-9d21-328586543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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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49│贝肯能源(002828):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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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经理层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公司总裁、执行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或与上述人员履行相同或相似职务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连任。第四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总裁组织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管理、金融、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四)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赠与或受赠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或业务、签订许可使用协
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
第九条 公司设立总裁办公会,作为总裁行使职权的日常工作机构。总裁办公会是讨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和研究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的工作会议。总裁办公会由总裁主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第十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提前 3 天向各部门征集总裁办公会议题,报总裁审批。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研究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
(二)讨论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三)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四)研究决定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的签订、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重大资金的使用等;
(五)讨论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和奖惩事项;
(六)研究决定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事项;
(七)其他需要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到可能影响公司股价或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时,应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保密和及时披露的要求。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主持,如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执行总裁召集和主持,执行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
总裁召集和主持,副总裁不能履行职责时,则由总裁授权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须提
前向总裁请假并说明情况。根据会议内容和所研究事项的需要,总裁办公会也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所讨论的事项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有保密的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泄漏。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总裁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的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报告频率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当就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
书面方式,但董事长要求以书面方式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十九条 总裁应配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如实反映公司情况,接受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事项的
咨询、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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