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9 星网宇达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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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5 │星网宇达(002829):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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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5 │星网宇达(0028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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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4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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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3 │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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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3 │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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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2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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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2 │星网宇达(002829):半年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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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2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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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2 │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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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2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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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5│星网宇达(002829):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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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 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7
0.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3月 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并于 2023年 3月 10日出具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23,400.00 15,935.52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7,500.00 25,418.63 2,646.94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17,304.22 17,312.75
合计 68,600.00 58,658.37 21,237.45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并将该部分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
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
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
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
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公司采用预存模式,通过商旅平台对员工的差旅需求进行集中管理,与供应商定期对账,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费
用的支出,若按项目与供应商通过多个银行账户进行结算可操作性较差。
(四)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无法通过募集资金
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该募投项目涉及
的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通过商旅平台支付的差旅费用、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对
该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以自有资金垫付。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
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
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
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期定期将该部分款项
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举措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a8e7e5b-9436-46bb-9be5-13539864c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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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5│星网宇达(0028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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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
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并于 2023年 3月 10日出具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23,400.00 15,935.52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7,500.00 25,418.63 2,646.94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17,304.22 17,312.75
合计 68,600.00 58,658.37 21,237.45
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已终止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334.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4,657.76万
元,专户利息净额 677.15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52.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699号)。
3.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并将该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累计使用 6,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8月 28日,前述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6,3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间未超过 2亿元的额度,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
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 12个月为基础,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 3.0%测
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
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
保项目进展。
五、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 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有利于维护股东整体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使用时间未超过12 个月。本次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c8d564ed-4e60-4eb3-a2f8-bca0d9510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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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4│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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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9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
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编码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 √
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 √
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8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9层会议室。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9层
3、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6e752bf-647f-439e-9ddb-b2c136412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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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3│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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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08ec9f5-681d-4418-821c-69ffeabb5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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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3│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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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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