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29 星网宇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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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08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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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2 16:17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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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2 16:13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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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 │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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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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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8 │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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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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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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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 │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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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 │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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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08│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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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星网宇达,证券代码:002829)于2026年
7月16日、7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7.64%。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0.72元/股。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5),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盈利9,000万元至12,000万元。公司在此郑重澄清:上述盈利主要来源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现的投资收益,经初步测算影响本
期利润金额约为1.4亿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亏损
。
公司在此郑重澄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卫星通信业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2.33%,且与近期
市场关注的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海上回收技术突破不存在业务关联,公司未参与该项目的研制或配套供应。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
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
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34号
),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列报存在错误——将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按经常性损益披露,后已予以
更正。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评估投资收益类利润的可持续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7.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第二大股东李国盛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
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扭亏为盈”的澄清说明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晚间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9,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5
90.34万元。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及投资者将上述业绩预告简单解读为“业绩拐点”或“基本面大幅改善”,该等解读与实际情况
存在偏差,现澄清如下:
1、上述盈利的主要来源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现的投资收益,经初步测算,该部分投资收益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4亿元
。该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其实现依赖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处置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未来期间不确定能够
持续实现。
2、因受部分项目客户验收手续滞后影响,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投资收益后,公司202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亏损。
3、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2023年度营业收入7.71亿元,2024年度4.23亿元,2025年度3.78亿元。2024年度扣非净
利润为-2.39亿元,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84亿元,主营业务已连续两年大幅亏损。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53亿元,归母净利
润为-0.2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0.18亿元。
4、需特别提示的是,公司曾因投资收益的列报问题于2026年3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本次业绩预告中的投资收益数据系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期业绩预告不存在
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市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概念标签的澄清说明
近期,受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首飞成功等事件影响,A股市场商业航天、军工装备等板块受到广泛关注。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
及投资者将公司归入前述热门概念板块,并将公司股价上涨与前述概念直接关联。公司经审慎自查,现就相关业务实质澄清如下:
1、卫星通信业务:公司2025年度卫星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2.33%,在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中规模最
小。公司的卫星通信产品主要为卫星通信终端设备,与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的一子级海上网系回收技术属于不同的产业链环节,公司
未参与长征十号乙项目的研制或配套供应,该技术突破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2、无人系统业务:该板块2025年度收入占比为54.34%,是公司第一大业务。但该板块收入规模从2023年约5.03亿元下降至2025
年约2.05亿元,两年内收入规模大幅萎缩,面临较为严峻的订单下滑压力。
3、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
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三)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
1、股价短期涨幅较大风险。公司股票分别于2026年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20.97%;于2026年7月16
日、7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7.64%。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期间已积累较大交易风
险,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53亿元,经营规模持续萎
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3、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来源主要为对外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处置收益,该类收益受资本市
场波动、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4、概念炒作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
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
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理性判断,切勿盲目跟风炒作热点概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更正、补充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67,365股(占总股本16.15%),其中4,8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比例
的14.3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股东的股权质押风险。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03551b7-544b-4c63-91d3-7dda2de01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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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2 16:17│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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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焦大伟先生和王
金杨先生。鉴于王金杨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嘉宇先生
接替,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为焦大伟先生和王嘉宇先生。王嘉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王金杨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dc1c588e-d43a-4f80-9d34-4ef554369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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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2 16:13│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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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星网宇达,证券代码:002829)于2026年
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50元/股。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5),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盈利9,000万元至12,000万元。公司在此郑重澄清:上述盈利主要来源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现的投资收益,经初步测算影响本
期利润金额约为1.4亿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亏损
。
公司在此郑重澄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卫星通信业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2.33%,且与近期
市场关注的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海上回收技术突破不存在业务关联,公司未参与该项目的研制或配套供应。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
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
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34号
),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列报存在错误——将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按经常性损益披露,后已予以
更正。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评估投资收益类利润的可持续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第二大股东李国盛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
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扭亏为盈”的澄清说明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晚间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9,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5
90.34万元。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及投资者将上述业绩预告简单解读为“业绩拐点”或“基本面大幅改善”,该等解读与实际情况
存在偏差,现澄清如下:
1、上述盈利的主要来源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现的投资收益,经初步测算,该部分投资收益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4亿元
。该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其实现依赖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处置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未来期间不确定能够
持续实现。
2、因受部分项目客户验收手续滞后影响,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投资收益后,公司202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亏损。
3、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2023年度营业收入7.71亿元,2024年度4.23亿元,2025年度3.78亿元。2024年度扣非净
利润为-2.39亿元,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84亿元,主营业务已连续两年大幅亏损。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53亿元,归母净利
润为-0.2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0.18亿元。
4、需特别提示的是,公司曾因投资收益的列报问题于2026年3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本次业绩预告中的投资收益数据系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期业绩预告不存在
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市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概念标签的澄清说明
近期,受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首飞成功等事件影响,A股市场商业航天、军工装备等板块受到广泛关注。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
及投资者将公司归入前述热门概念板块,并将公司股价上涨与前述概念直接关联。公司经审慎自查,现就相关业务实质澄清如下:
1、卫星通信业务:公司2025年度卫星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2.33%,在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中规模最
小。公司的卫星通信产品主要为卫星通信终端设备,与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的一子级海上网系回收技术属于不同的产业链环节,公司
未参与长征十号乙项目的研制或配套供应,该技术突破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2、无人系统业务:该板块2025年度收入占比为54.34%,是公司第一大业务。但该板块收入规模从2023年约5.03亿元下降至2025
年约2.05亿元,两年内收入规模大幅萎缩,面临较为严峻的订单下滑压力。
3、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
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三)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
1、股价短期涨幅较大风险。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20.97%。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
度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期间已积累较大交易风险,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
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53亿元,经营规模持续萎
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3、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来源主要为对外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处置收益,该类收益受资本市
场波动、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4、概念炒作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不存在跨界转型、重大产业投资等情形,市场关注的低空经济、低轨互联、
自动驾驶、反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实质性收入,整体规模较小、营收占比偏低不足5%,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具有
影响,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理性判断,切勿盲目跟风炒作热点概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更正、补充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67,365股(占总股本16.15%),其中4,8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比例
的14.3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股东的股权质押风险。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650f0add-6b1b-4acc-920f-60f87d469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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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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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9,000.00万元–12,000.00 亏损:1,590.34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65.92%-854.56%
归属于上市公 亏损:2,200.00万元–4,200.00万 亏损:1,908.93万元
司股东的扣除 元
非经常性损益 比上年同期下降:
后的净利润 15.25%-120.0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3元/股–0.58元/股 亏损:0.08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期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部分项目客户验收手续滞后,本期营业
收入同比下降,对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产生直接不利影响;
2、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2026年1-6月收益表现良好,投资收益同比实现
增长,有效补充当期利润,弥补本期经营亏损。经初步测算,影响本期利润金额预计约为1.4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d98d24f5-0695-469f-b824-cb13a65a3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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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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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王金
杨先生。鉴于李钊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焦大伟先生接替
,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
代表人为焦大伟先生和王金杨先生,焦大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李钊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f94566a-f4cc-482c-842a-35311e311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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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8│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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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1.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0a05a06-0c88-4aba-a255-624fe7348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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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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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b8f6eae-74e9-4554-9503-9e9e165b1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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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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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75ce0da-7d51-44d8-903a-604ed4c45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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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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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7d1832-9d99-4fcf-8b1d-6f358e205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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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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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于2026年4月26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9051d0-3a67-48e4-8192-d67fa376e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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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星网宇达(0028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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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迟家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96bd4b-4281-4262-aa3c-23025940f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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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3│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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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213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068
,529.14元,本期未提法定盈余公积,年初未分配利润182,777,986.76元,本年度末未分配的利润137,709,457.62元。
考虑到未来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近年来,由于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支持业务的持续增
长和市场扩张。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
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
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
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六、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c7ee962-aeb3-4b10-9612-2b0c95dfb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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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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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
: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迟家升先生、独立董事贾庆轩先生、刘玉双女士、肖雄兵先生、董事兼
财务总监刘正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婧超女士、保荐代表人李钊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
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dc94b10-668e-458e-9ee3-69a45eaa1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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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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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 5月 19日
,该议案经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5日,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结合线下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
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
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db1027-2065-416b-8838-4ddfb936f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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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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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其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328.27万元,
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345.5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73.03
二、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362.61
商誉减值准备 3,447.09
合计 12,328.2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
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账龄的应收账款划分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划分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根据其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4年 50.00 50.00
4-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生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减值损失12,328.27万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12,328.27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
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
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b3c488-f74c-4eff-8df0-c56af9725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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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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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 5月 19日
,该议案经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5日,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结合线下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
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
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021b62-6b88-4ed9-b1f8-b79c29f76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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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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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无人机
系统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
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
023年3月10日出具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4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15,935.52 1,277.76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5,418.63 25,418.63 2,995.6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304.22 17,304.22 17,312.75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657.76 15,340.73
合计 58,658.37 58,658.37 36,926.85
注:公司于 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将“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2026年4月调整至2028年4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行业技术迭代加速,项目研发方案优化调整
本项目实施期间,行业技术呈现爆发式迭代态势,相关核心技术更新速度远超预期,原研发方案中的部分技术路径、实验方法已
无法适配当前行业发展需求,也难以满足项目最终研发目标。同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审慎调整研发投入节奏,避免盲目
投入造成募集资金浪费,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精准对接核心研发需求,这也是前期投入进度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2、核心研发人才招聘难度超出预期,团队搭建滞后
本项目属于高端前沿研发领域,对核心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行业经验要求极高,需要组建一支涵盖算法设计、材料研发、实验
测试等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但项目实施期间,核心研发岗位招聘周期远超预期。研发团队未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研发工
作的推进效率,使得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按计划落地,进而导致整体投入进度滞后。
3、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调整影响
项目实施期间,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监管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研发合作单位、实验机构的工作进度放缓,导致公司
与合作方的技术对接、实验数据共享等工作出现延迟间接影响了项目研发进度和资金投入节奏,导致前期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未达预期
。
4、研发过程审慎管控,避免盲目投入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管控流程,确
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对每一笔研发投入都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把控投入的合理性、必要性
,避免盲目投入导致募集资金浪费。针对研发过程中出现的技术不确定性,公司采取“小步快跑、逐步投入”的策略,先进行小规模
实验验证,再逐步扩大投入规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前期投入进度相对平缓,未达到原计划的投入比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 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无人机系统研
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8年4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
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星网宇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投资进度为11.79%。虽然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评估并履行必要程序,但鉴于项目在前期的投资进度滞后,提请公司持续跟进并关注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展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情况,在延期推进期间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效益,若出现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
公司战略变更、宏观经济形势不佳等情形,公司应当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进行论证并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9a2808-0908-4cad-ae86-a1a29d9f8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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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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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
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采购管理、
生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该缺陷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面较大;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当年税前利润的 3%≤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 3%
(三)完善内部控制的有关措施
公司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
展的需要,保证经营目标实现,防范、纠正错误与舞弊发生,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1.随着业务不断发展,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定期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梳理,识别出亟待优化的内容并进
行修订完善,从制度层面确保内部控制更加有效的适应公司整体发展。完善公司授权体系,明确责权利,重构并精简流程结构,使其
管理高效,运行有效。
2.公司对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进行了控制评估,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具体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和抽
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夯实定期及专项审计工作。
3. 公司聚焦物资采购及劳务采购领域,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围绕业务全流程,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明确
各环节职责分工与审批权限,强化流程衔接与闭环管控。通过加强采购过程监督、供应商管理、履约验收及责任追溯,不断提升采购
业务的规范性、透明度与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动内控管理向制度化、精细化迈进,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保障合规运营、实现高质
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综上所述,公司董事
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9f0907-cdc9-4348-ae3d-b3a5b7faa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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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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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998dae-fd88-4dc0-8074-de16763a3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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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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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关于《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
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
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
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
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
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
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
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2、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对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ff60ff-b0fc-46db-b8b6-7e540f710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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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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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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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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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肖雄兵、刘玉双和贾庆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雄兵、刘玉双和贾庆轩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a37c64-0a96-4368-afa7-d4200089d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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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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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9a64ff-4d0e-492d-a725-9e32290a7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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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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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1ffeba-fda2-46ea-ad1b-bb63d6ce3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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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2│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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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星网船电 银信资产评估有 王守成、黄忠利 银信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4000 万元
限公司 (2026)第
S00010 号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北京星网船电 其他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科技有限公司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产组 组合的确定方法 产组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账面
金额
北京星网船 固定资产、 以资产组产生的 13,200,632. 按照各资产组或 272,428,380.8
电科 长期 主要现金流入是 33 者资产组组合的 2
技有限公司 待摊费用 否独立与其他资 公允价值占相关
产或者资产组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
现金流入为依 组组合公允价值
据,并考虑公司 总额的比例进行
管理层对生产经 分摊。公允价值
营活动的管理或 难以可靠计量
者监管方式(如 的,按照各资产
是按照生产线、 组或者资产组组
业务种类还是按 合的账面价值占
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 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资产的 合账面
持续使用或者处 价值总额的比例
置的决策方式等 进行分摊。
因素。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基础性假设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
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
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及使用方式继续使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定产权持有人仍按照预定的经营计划、经营
方式持续经营。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银行信贷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
资产组业务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资产组业务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
设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评估师所知范
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
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房地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
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收益法预测假设
一般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
优劣对资产组未来收益的影响;
未来的收益预测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产权持有人以往各年及撰写本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一致;收益的
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现金流均匀发生在期中;
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产权持有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未来收益考虑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特殊假设及主要参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46c6741-972f-49ea-8eae-ce649533a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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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1│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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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7f6d15e-81e3-45db-9375-d4c279999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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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1│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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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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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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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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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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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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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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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年 4月 2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21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星网宇达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星网宇达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星网宇达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星网宇达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星网宇达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abb2db-fd46-4667-af25-f57b9502c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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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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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星网宇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星网宇达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1561f7-b3b4-4068-8387-ae642fd7f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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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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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217号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21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星网宇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星网宇达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星网宇达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星网宇达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c16124-8c44-449e-8331-894aaaaff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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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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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
“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
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并于 2023年 3月 10日出具了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16,303.98万元,其中: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支出 963.25 万元,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5,340.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支付 14,657.76万元,专户利息净额 682.97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926.85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23,530.27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1,846.27万元,现金管理余额 2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68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348119000010901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41573261515 募集资金专户 18,461,277.16
京西城支行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1041060000101063 募集资金现金 1,468.03
京中关村支行 管理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62501040019095 募集资金现金 0.00
司北京丰台支行 管理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
合计 18,462,745.19
注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3,530.27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46.27 万元差异 21,684.0
0 万元,主要系用于进行现金管理资金 20,0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 1,684.00万元。
注 2:公司终止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29日办理完成在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801dfce-2037-467c-8f84-21f5ecbe6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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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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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
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并于 2023年 3月 10日出具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
总额 拟投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15,935.52 1,277.76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5,418.63 25,418.63 2,995.6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304.22 17,304.22 17,312.75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657.76 15,340.73
合计 58,658.37 58,658.37 36,926.85
注: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将“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 2026年 4月调整至 2028年 4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行业技术迭代加速,项目研发方案优化调整
本项目实施期间,行业技术呈现爆发式迭代态势,相关核心技术更新速度远超预期,原研发方案中的部分技术路径、实验方法已
无法适配当前行业发展需求,也难以满足项目最终研发目标。同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审慎调整研发投入节奏,避免盲目
投入造成募集资金浪费,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精准对接核心研发需求,这也是前期投入进度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2、核心研发人才招聘难度超出预期,团队搭建滞后
本项目属于高端前沿研发领域,对核心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行业经验要求极高,需要组建一支涵盖算法设计、材料研发、实验
测试等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但项目实施期间核心研发岗位招聘周期远超预期。研发团队未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研发工作
的推进效率,使得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按计划落地,进而导致整体投入进度滞后。
3、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调整影响
项目实施期间,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监管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研发合作单位、实验机构的工作进度放缓,导致公司
与合作方的技术对接、实验数据共享等工作出现延迟;间接影响了项目研发进度和资金投入节奏,导致前期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未达预
期。
4、研发过程审慎管控,避免盲目投入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管控流程,确
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对每一笔研发投入都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把控投入的合理性、必要性
,避免盲目投入导致募集资金浪费。针对研发过程中出现的技术不确定性,公司采取“小步快跑、逐步投入”的策略,先进行小规模
实验验证,再逐步扩大投入规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前期投入进度相对平缓,未达到原计划的投入比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无人机系统
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8年 4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 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星网宇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到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投资进度为 11.7
9%。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评估并履行必要程序,但鉴于项目在前期的投资进度滞后,提请公司持续跟进并关
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情况,在延期推进期间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效益,若出现外部市场环
境的变化、公司战略变更、宏观经济形势不佳等情形,公司应当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进行论证并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bf4051-8cea-4147-a5f9-b5d2bceed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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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关于星网宇达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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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关于星网宇达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28e647-1ab7-4db7-b09a-331297edf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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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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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 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由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
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
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
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
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
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将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
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
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对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
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
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9ad954-36be-40f0-985b-fe070f826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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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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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d76c69-eb10-4a85-8a86-2ef508f01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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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00│星网宇达(002829):星网宇达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
│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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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
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资产组所在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
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委托人确定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组成进行了核查;已
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
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价值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
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 1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
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2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6)第 S00010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
额资产评估项目
二、委托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产组所在单位: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五、评估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并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
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此需对所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为委托人编制 2025年年度
财务报表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提供参考。
六、评估对象: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七、评估范围: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
司商誉所在资产组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的资产(包含商誉)
八、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九、评估基准日:2025年 12月 31日
十、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及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方法进行评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b598fe-f54f-4351-bdb7-9393fa87d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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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星网宇达(0028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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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
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机构。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由董
事会审议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此之
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
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适用公司管理制度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一)基本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下,按月固定发放的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
、工作年限、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
股计划及合伙人计划等,旨在将公司长期利益与个人利益深度联结;
(四)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商业保险、带薪年假等,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确定及核算
第九条 年薪确定:根据岗位价值、公司经营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 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结果确定,具体核算方式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执行。主管业务单元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以及主管业务单元经营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权重
比例核算。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年度绩效考核或述职打分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级
,按照相关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由经营性考核指标、管理性考核指标和否决性参考指标三部分组成。
(一)经营性考核指标:包括财务指标(归母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流、本年货款回收率等)。
(二)管理性考核指标:主要从战略规划及实施、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否决性参考指标:
1. 安全事故率超过控制目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 出现违法违纪,或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较大损失和资产流失;
3. 发生泄密事件,给国家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经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由失泄密事件引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
格被取消。
出现否决性事项,董事会可根据严重程度给予降低考核评价等级、扣发绩效薪金。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年薪发放、长期激励授予、职位晋升等重要依据。
第六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制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七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
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八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ddcf507-5d00-424f-b335-32b493087c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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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贾庆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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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贾庆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366550-24c5-4dfa-a016-180854bc5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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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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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
人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编码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
案的议案》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8.00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1.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 9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9层会议室。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万静怡
联系电话:010-87838700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 9层
3、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7de085-cf75-40f6-b316-c25851c3e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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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肖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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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肖雄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9a446fd-947f-4fc5-9d8d-39607cb80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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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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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玉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bbde92-cc08-4b26-9c90-7e6bf48ad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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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7│星网宇达(0028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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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416,301.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
70.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年 3月 10日出具了《北京星
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总额 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15,935.52 1,277.76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5,418.63 25,418.63 2,995.6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304.22 17,304.22 17,312.75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657.76 15,340.73
合计 58,658.37 58,658.37 36,926.85
注: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对项目进行投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投资品种如下:
1.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6.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五)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产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由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
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
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
度不含协定存款。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对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及其他审慎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3abe1a-3653-413a-8903-d7d83be05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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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7│星网宇达(00282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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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0402fe-af6f-4e32-bb75-bb15630ed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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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7│星网宇达(0028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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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d3c68e-0d0a-4ed6-b97b-a0919c947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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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7│星网宇达(00282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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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55d93b-a613-440f-bd85-fe13ec838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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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星网宇达(0028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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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1c59b3-1982-4e02-8aa5-b6607d8b9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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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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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8990c50-d436-45e3-ae11-0b5904ea30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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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1│星网宇达(002829):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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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于2026年3月24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过审阅《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授信担保是基于
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详见 2026年 3月 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96a7360-f3df-4f7d-b98b-5189c8bf836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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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星网宇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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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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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星网宇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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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2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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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星网宇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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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1-31/1224959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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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星网宇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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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0/1224718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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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星网宇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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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4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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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星网宇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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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0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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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星网宇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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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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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星网宇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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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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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星网宇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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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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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星网宇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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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42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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