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0 名雕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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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40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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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39 │名雕股份(0028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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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39 │名雕股份(0028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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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4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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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1 │名雕股份(0028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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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0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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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22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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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3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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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 │名雕股份(002830):2025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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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16 │名雕股份(002830):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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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40│名雕股份(00283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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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00283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bbc01a6-32d8-48aa-8c28-1ddf5b60c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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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39│名雕股份(0028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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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胡燕华
律师、孙锦怡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19日进行了公告,
会议通知中包括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3日(星期五)14:30在深
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 A栋 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
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日 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继晓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8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8,712,7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67.5186%(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550,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4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84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具体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 88,65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397%;反对 4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555
%;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048%。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4d0f1dd1-2809-4252-b85f-73b21cdde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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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39│名雕股份(00283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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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蓝继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88,7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7.518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88,5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94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23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5%;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174%;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97%;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
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胡燕华律师、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d182a8f3-f11b-4853-be08-7cb4d8efe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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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4│名雕股份(00283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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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0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3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3月 2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 A栋 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3月 31日(周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
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周二)下午 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薰棋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 A栋 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3348796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c012be40-071c-4c09-830f-d14663b71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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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1│名雕股份(0028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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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0028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ee8e6dde-830c-4a11-8707-62d0ddda8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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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9:20│名雕股份(00283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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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资管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具体将优先选择发行主体信用资质优良、期限与公司资金闲置周期匹配的产品。公司将根
据市场环境、资金闲置时长动态调整投资标的,确保投资行为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
2. 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投资中风险及以上理财产品
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 5月 15日)后的 12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6年 5
月 16日起至 2027年 5月 15日止。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其中,投资中风险及以上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资管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具体将优先选择发行主体信用资质优良、期限与公司资金闲置周期匹配的产品。公司将根
据市场环境、资金闲置时长动态调整投资标的,确保投资行为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 5月 15 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6年 5月 16日起至 2027年 5
月 15日止。
5、投资决策: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
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
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审慎投资策略,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持续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并降低投资风险,但仍然存在收益不及预期、导致损失本金
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由董事长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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