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2 比音勒芬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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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7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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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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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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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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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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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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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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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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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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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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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7│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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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70,707,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9,494,958.80 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剩余未分配利
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0,707,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80 谢秉政
2 00*****398 冯玲玲
3 09*****548 谢邕
4 01*****561 唐新乔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
联系人:陈阳
电话:020-39952666
传真:020-39958289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2ac036d-b661-4b53-982b-50808ec3f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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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比音勒芬(002832):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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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谢邕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谢邕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6 年 2月 28 日增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 2亿
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谢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票 6,579,8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5%,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999.1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谢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42,40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47%。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0754d1c-4831-44f1-86f6-c65beb348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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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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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2ad564b-8d08-4be6-b534-877f827bf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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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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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323人,代表股份311,098,48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1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1,059,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11,059,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11,054,3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58%;
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11,057,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69%;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11,034,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95%;
反对3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4%;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1%。
(六)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1 董事长谢秉政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88,229,1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56%;
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44%;
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99%。
6.2 董事申金冬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295,177,4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94%;
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7%;
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9%。
6.3 董事唐新乔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05,081,0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1%;
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1%;
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8%。
6.4 董事陈阳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10,976,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8%;
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8%;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3%。
6.5 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10,975,2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4%;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1%;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5%。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
结果。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作了述职报告。
经查验,第6.1项至第6.3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其他议案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9ce535f-d6ef-444a-a265-9c704bab3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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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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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来源
型 (万元) 率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 保本浮 20,000 2026.5. 2026.6 0.70%-1.95% 自有资金
发展银行 利 26JG7277 动收益 6 .2
股份有限 期(三层看涨) 型
公司广州 人民币对公结
东湖支行 构性存款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会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130,000 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40a197e-e960-4d1b-8614-910b6d7a6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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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比音勒芬(0028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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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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