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3 弘亚数控 更新日期:2026-0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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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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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7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
│ │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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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7 │弘亚数控(002833):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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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26 │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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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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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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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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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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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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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弘亚数控(00283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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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弘亚数控(00283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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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李茂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茂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茂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 6,000万元,现将相关增持方案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李茂洪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茂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356,24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8.98%。其一致行动人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0,815,040 股和 4,600,000股,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10,771,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8%。
2、李茂洪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李茂洪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人民币 3,000万元至 6,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李茂洪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
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07d5bd7-07dd-4a5f-83ff-103cc2560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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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7│弘亚数控(00283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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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12月 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29 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其中 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股票变动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
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剩余 2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其交易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
系核查对象基于公司公开信息和二级市场行情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核查对象买卖公司可转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fd687f7-b3c6-4e10-bdce-b1059ebf9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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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7│弘亚数控(002833):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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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示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至 2026
年 1月10日。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f0f73ddc-01e1-4535-ade0-ffecb90ab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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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26│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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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d7479104-9f3b-4c87-9508-5bd0a0474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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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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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3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 81号公司 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2.00、3.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作为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需对上述三项提案 1.00-3.00回避表决。
5、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22日上午 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 81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 2),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年 1月 22日 17:00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周旭明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c428a26b-6b6b-47e9-a347-268339dfa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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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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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bc6f84f-4c85-454d-a7b4-094f4a60e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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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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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2b7370d-70be-4447-8f05-3f7bbcaad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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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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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43695a7f-e7d6-4f64-bc8f-b07f6b739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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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弘亚数控(0028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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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5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董事陈大江、黄旭、吴海洋、蒋秀琴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
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董事陈大江、黄旭、吴海洋、蒋秀琴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对公司未
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陈大江、黄旭、吴海洋、蒋秀琴回避表决。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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