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5 同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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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7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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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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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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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同为股份(002835):同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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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6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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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5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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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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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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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同为股份(00283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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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29 │同为股份(00283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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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7│同为股份(0028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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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
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22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1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目前总股本 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
27,800 股,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2025 年 6 月 24 日,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221,9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15%。自此,两人均已减持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刘杰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5 日 17.90 110,942 0.0507%
-2025年 6月 24日
杨晗鹏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5 日 18.41 111,031 0.0508%
-2025年 6月 24日
合计 221,973 0.101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杰 合计持股数量 444,267 0.2032% 333,325 0.1524%
其中:无限售条 111,067 0.0508% 125 0.00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200 0.1524% 333,200 0.1524%
杨晗鹏 合计持股数量 444,125 0.2031% 333,094 0.1523%
其中:无限售条 111,031 0.0508% 0 0.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094 0.1523% 333,094 0.1523%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的百分比如有出入,可能是由于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ec7f88a8-4008-46d2-b2d8-75d2a89e0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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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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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f8f6bb1-e986-4f00-9976-81bfe7e9a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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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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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9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3,400,37
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493,931股的56.2204%。
2、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122,995,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3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5%。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45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6,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35%;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35%;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5、《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17%;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23,308,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2%;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03%;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49%;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23,311,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1%;反对 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22%;反对 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48%;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9、《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727%;反对 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6778%;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9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727%;反对 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78%;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
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10、《关于公司监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23,289,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8%;反对 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727%;反对 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78%;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123,29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6%;反对 1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516%;反对 1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4f4de864-73b8-4569-92e6-4ce0fad61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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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同为股份(002835):同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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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同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e3f0d743-23f7-4e8e-a36f-f237027da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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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6│同为股份(00283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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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267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2032%)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
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000股(占当
前总股本的 0.0508%);
2、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125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2031%)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0.0508%)
。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目前总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27,
800 股,下同。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以下简称“减持股东”)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杰、杨晗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4,267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2032%。杨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4,125股占当
前总股本的 0.2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4 日止),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拟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拟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222,000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股东 职务 持 股 股 占 当 前 无 限 售 拟 减 持 拟减持股 拟 减 持
份 总 数 总股本 流 通 股 股 份 数 份占其持 股 份 占
(股) 比例 数 量 量(股) 有股份比 当 前 总
(股) 例 股 本 比
例
刘杰 董事、副 444,267 0.2032% 111,067 111,000 25% 0.0508%
总经理、
财 务 总
监、董事
会秘书
杨晗鹏 董事、副 444,125 0.2031% 111,031 111,000 25% 0.0508%
总经理
合计 888,392 0.4063% 222,098 222,000 - 0.1016%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的百分比如有出入,可能是由于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将提前 3个交
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4、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股东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9c8fffe1-82cf-43a0-bd26-264316171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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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5│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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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dd5432ef-59a7-482c-966f-15acfa65c2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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