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5 同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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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51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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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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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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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7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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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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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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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同为股份(002835):同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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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6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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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5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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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同为股份(002835):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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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51│同为股份(0028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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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目前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770,22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18,666,131 股的 5
.3827%)的股东黄梓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186,661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00%)。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当前总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27,800 股,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黄梓泰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黄梓泰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梓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770,224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5.38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从 2025年 7月 30日至 2025 年 10月 29日)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186,661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
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黄梓泰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股份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其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之后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减
持。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黄梓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黄梓泰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黄梓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f149166f-37d2-45f7-9b49-f178a91d2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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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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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fd9bc0e-3238-4671-ac51-5077f1996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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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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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219,493,9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827,800 股后股份总额 218,666,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9,973,161.92 元。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827,8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3.187931 元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3.187931 元=69,973,161.92 元÷219
,493,93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87931 元/股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5月 15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为:以 2024 年 12月 31日的股本 219,493,93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27,800股后股份总额218,666,13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27,800.00 股后的 218,666,131.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8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69,973,161.92 元=218,
666,131股×0.3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
金红利应以 3.187931 元计算(其中: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3.187931 元=69,973,161.92 元÷219,493,
93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8793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杰
咨询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d2d6b1eb-b6c7-4dfd-b8af-ba2d6f6143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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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7│同为股份(0028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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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
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22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1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目前总股本 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
27,800 股,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2025 年 6 月 24 日,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221,9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15%。自此,两人均已减持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刘杰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5 日 17.90 110,942 0.0507%
-2025年 6月 24日
杨晗鹏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5 日 18.41 111,031 0.0508%
-2025年 6月 24日
合计 221,973 0.101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杰 合计持股数量 444,267 0.2032% 333,325 0.1524%
其中:无限售条 111,067 0.0508% 125 0.00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200 0.1524% 333,200 0.1524%
杨晗鹏 合计持股数量 444,125 0.2031% 333,094 0.1523%
其中:无限售条 111,031 0.0508% 0 0.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094 0.1523% 333,094 0.1523%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的百分比如有出入,可能是由于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ec7f88a8-4008-46d2-b2d8-75d2a89e0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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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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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f8f6bb1-e986-4f00-9976-81bfe7e9a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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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同为股份(0028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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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9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3,400,37
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493,931股的56.2204%。
2、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122,995,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3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5%。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45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6,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35%;反对 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35%;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5、《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17%;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23,308,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2%;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03%;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49%;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23,31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94%;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23,311,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1%;反对 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22%;反对 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48%;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9、《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48,1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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