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6 新宏泽 更新日期:2025-06-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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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新宏泽(00283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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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4 │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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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 │新宏泽(00283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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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 │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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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新宏泽(002836):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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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3 │新宏泽(00283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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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 │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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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 │新宏泽(00283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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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 │新宏泽(00283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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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 │新宏泽(00283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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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新宏泽(00283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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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0,400,000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 7,306,128 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55,773
,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 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5,773,468.00元*10/230,400,000股=2.420723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
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 0.2420723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20723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306,128 股后的
总股本 223,09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55,773,468.00 元,共计分配利润
金额为 55,773,468.00 元。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306,128 股后的总股本 223,09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30,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7 亿泽控股有限公司
2 08*****807 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0,4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306,128 股后的总股本 223,093,8
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
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5,773,468.00元*10/230,400,000股=2.420723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
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
金红利应以 0.2420723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2072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 10 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明珠
咨询电话:0755-23498707
传真电话:0755-8291016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15da2a42-86c4-4e3d-ac12-fbf558338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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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4│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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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宏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49,566,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9,10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46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46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46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 律师事务所的刘越律师、熊琴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4,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4,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5、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6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8%;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83%。
6、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1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33%。
7、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1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33%。
8、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1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33%。
9、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10、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7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19%;反对 39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33%。
11、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2%;反对 398,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6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1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夏明珠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2%;反对 398,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6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 律师事务所的刘越律师、熊琴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bf6921a-5af0-4eb6-a0bd-8708c2f59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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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新宏泽(00283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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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年 5 月 16日下午 16:00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参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共 30名。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经过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推选、举手表决,同意选举吴桓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吴桓桓女士的任期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一致。
吴桓桓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吴桓桓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3dd0d413-8206-4a0c-a8c3-52f31d9ac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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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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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fef0fcd2-364d-4f4d-85a2-cca7c6317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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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新宏泽(002836):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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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002836):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5188f962-dfd0-4293-beb5-c89bff651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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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3│新宏泽(00283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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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00283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4deb7d06-3be2-47d2-8e63-b55b1fa40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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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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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00283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3e0bee3a-38d7-4e68-ac5e-5b0ea641a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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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32│新宏泽(00283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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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6.06万
元(包含本期转回),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586.06万元。以下为具体情况: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
计586.06万元(包含本期转回)。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金
额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0.5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9.7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89
小计 -119.39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3.1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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