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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7(英维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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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37 英维克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4 17:57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9-30 00:00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30 00:00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9-30 00:00 │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30 00:00 │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9-30 00:00 │英维克(002837):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6-09-28 18:58 │英维克(0028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8 18:58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8 18:57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9-22 16:06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 └─────────┴──────────────────────────────────────────────┘ ─────────┬──────────────────────────────────────────────── 2026-10-14 17:57│英维克(002837):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 10月 14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200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6.73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765人 期权简称:英维 JLC3 期权代码:03799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9 月 11日至 2026 年 9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 3、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英维 JLC3。 2、期权代码:037996。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 10月 14日。 4、授予数量:2,200万份。 5、授予人数:765人。 6、行权价格:46.73元/份。 7、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8、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前一交易日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叶桂梁 董事、财务总监 20 0.80% 0.02% 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180 87.20% 1.70% (业务)人员(764人) 合计(765人) 2,200 88.00% 1.7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处于公司核心关键岗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 作用的人员,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授予日:2026年 9月 29日。 10、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 不超过 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 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5% 注:1.上述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6-2028)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 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 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年度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下表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考核结果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标准系数 1.0 0.7 0.3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人才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a1057e0c-955d-4846-afdc-1f439910d305.PDF ─────────┬──────────────────────────────────────────────── 2026-09-30 00:00│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c7e72913-dce9-46f2-8b76-e384a0cd4865.PDF ─────────┬──────────────────────────────────────────────── 2026-09-30 00:00│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英维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6年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就调整相关事项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激励计划》中有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年 9月 29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46.73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200万份。 三、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5ac669b5-dbf3-4e03-9396-cd5bbae2eed9.PDF ─────────┬──────────────────────────────────────────────── 2026-09-30 00:00│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28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给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韦立川先生、朱晓鸥女士、田志伟先生、严青女士、陈麒百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68 名调整为 765 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叶桂梁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年 9月 29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 765名激励对象授予 2,2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叶桂梁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02c6649-6f7b-41fb-a0c3-6b8906e20ad6.PDF ─────────┬──────────────────────────────────────────────── 2026-09-30 00:00│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 9月 11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6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68 名调整为 765 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整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5c8d347-be9e-4b58-9e7f-96fbfd5413b3.PDF ─────────┬──────────────────────────────────────────────── 2026-09-30 00:00│英维克(002837):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715355a0-387f-4040-b68c-88b42070d3b2.PDF ─────────┬──────────────────────────────────────────────── 2026-09-28 18:58│英维克(0028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9月 28 日下午 15:00 开始。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6年 9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一。 3.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2 人,代表股份 555,134,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02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495,491,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3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0 人,代表股份 59,6 4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5 人,代表股份 59,643,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3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20 人,代表股份 59 ,64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31%。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24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46%;反对 13,794,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0%;弃权 57,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3%。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 45,752,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604%;反对 13,794,37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33%;弃权 57,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254,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7%;反对 13,784,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3%;弃权 56,0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 45,763,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795%;反对 13,784,41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265%;弃权 5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1,25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5%;反对 13,781,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8%;弃权 59,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6%。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 45,763,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785%;反对 13,781,91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223%;弃权 59,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左浩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249ac9b3-e7a2-40a5-9468-b72b496d63af.PDF ─────────┬──────────────────────────────────────────────── 2026-09-28 18:58│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 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信达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信达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鉴此,信达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 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9月11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2026年9月28日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 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一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名,持有贵公司股份495,491,58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 94%。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420名,持有 贵公司股份59,642,68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议案 1-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541,243,0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46%;反对13,794,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4850%;弃权 57,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541,254,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7%;反对13,784,4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4833%;弃权 56,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541,253,8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5%;反对13,781,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4828%;弃权 59,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 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639abd0-4c83-46a4-b993-bcc2f8072044.PDF ─────────┬──────────────────────────────────────────────── 2026-09-28 18:57│英维克(002837):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年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6年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6年 3月 10日—2026年 9月 1 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公司 2026年 6月 1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股份变动外,共 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存在 自主行权或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 2026年激励计划的进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其 自主行权或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自主行权 或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公司筹划 2026年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 2026年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公司 2026年 6月 1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担保证券划拨导致的股份变动外,共有 474名激励对象存在自主行权 或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 2026 年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 股票期权行权,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 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 2026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2026年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 2026 年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 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 2026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 2026年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8cfbf24-b5a1-47b7-a7c3-5424ea42c1e5.PDF ─────────┬──────────────────────────────────────────────── 2026-09-22 16:06│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2026年激励计 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区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1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担任的职务。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 2026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 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 2026年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 20 26年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5f240632-64aa-44a7-9d37-4894ad2ce8fe.PDF ─────────┬──────────────────────────────────────────────── 2026-09-10 19:19│英维克(0028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5:00开始。(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上午9 :15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3) 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 7.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26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 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2026年9月2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 联系人:欧贤华 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 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 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0bd38c6-f0db-4c1e-a220-b33de193b0b8.PDF ─────────┬──────────────────────────────────────────────── 2026-09-10 19:17│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f5a5126a-116e-454c-bf4d-4af27f91d77d.PDF ─────────┬──────────────────────────────────────────────── 2026-09-10 19:17│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e69c700-aca8-4252-9a60-7f2a002a7143.PDF ─────────┬──────────────────────────────────────────────── 2026-09-10 19:17│英维克(002837):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英维克(002837):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311746b-02f7-4baf-b432-9e2c16ef93ee.PDF ─────────┬──────────────────────────────────────────────── 2026-09-10 19:17│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英维克(002837):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b242f05-56f1-4686-8574-9f960c433a37.PDF ─────────┬──────────────────────────────────────────────── 2026-09-10 19:16│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5aee1ee4-557b-4c35-ae33-9d1e4a7992ce.PDF ─────────┬──────────────────────────────────────────────── 2026-09-10 19:16│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5f21441-1aaa-4136-aad7-9135b617b31e.PDF ─────────┬──────────────────────────────────────────────── 2026-09-10 19:15│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7b75311-4ebd-4b04-ba65-02b1345877ae.PDF ─────────┬──────────────────────────────────────────────── 2026-09-10 19:15│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f2f6c0a8-7a30-4220-b583-1397b89ae08a.PDF ─────────┬──────────────────────────────────────────────── 2026-08-24 18:14│英维克(002837):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英维克(002837):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1ace0d7-e64e-45d6-b474-a62c196fe880.PDF ─────────┬──────────────────────────────────────────────── 2026-08-24 18:14│英维克(00283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7fcad0a-0f8c-418b-94bd-f38c2a4b7cfb.PDF ─────────┬──────────────────────────────────────────────── 2026-08-24 18:14│英维克(0028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英维克(0028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c2b31ee-9670-43a9-a88c-13e195e4d02d.PDF ─────────┬──────────────────────────────────────────────── 2026-08-24 18:11│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75dad0f-9e84-4836-9bfd-4e516ed1958d.PDF ─────────┬──────────────────────────────────────────────── 2026-08-04 17:15│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c63c4539-22da-4b4b-895a-492e636268b1.PDF ─────────┬──────────────────────────────────────────────── 2026-06-04 18:07│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ca6c0f6-4750-4684-a118-f28e8d42be9a.PDF ─────────┬──────────────────────────────────────────────── 2026-06-04 18:01│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朱晓鸥女士、田志伟先生、严青女士、陈麒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0,268,9 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 增 3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 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2022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6.323 元/份调整为 4.733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原 471,597 份调整为 613,076份;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1.332元/份调整为 8.586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原 10,446,542份调整为 13,580,504份。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30a8373-b2f6-45e6-837c-4f4d1bcd49bb.PDF ─────────┬──────────────────────────────────────────────── 2026-06-04 18:01│英维克(002837):调整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 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fae49f0-27f8-4da7-a8a5-fb1e4fedd090.PDF ─────────┬──────────────────────────────────────────────── 2026-06-04 18:00│英维克(002837):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65号 致: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或“公司”)的委托,以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英维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英维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现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就英维克 2022 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英维克、公司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激励计划 指 英维克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激励计划 指 英维克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 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 期权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等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 行为,在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 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份的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本文,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法律意见书引言 信达是在中国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 下之法律意见。 信达依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信达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信达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信达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 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正文 1. 2022 年和 2024 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1. 2022 年 6月 7 日,英维克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 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2. 2024 年 2月 1 日,英维克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3. 2026年 6月 4日,英维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同意对 2022年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信达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关于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2.1. 2026年 6月 4日,英维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2.1.1. 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英维克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度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66,645,728.98元(含 税);不送红股;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94,080,698股。该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将《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13,076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4.733 元/份;公司董事会将《2024 年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3,580,504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8.586元/份。 2.2.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 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调整。 信达认为: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3.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信达认为: 3.1. 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2. 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01ca576-903d-4ca2-9f60-ef03f0dc1ecc.PDF ─────────┬──────────────────────────────────────────────── 2026-06-04 18:00│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全资下属公司 PT E 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英维克”)的销售合同正常履约,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 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 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受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委托,作为申请人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申请办理分离 式保函业务,为印尼英维克向客户提供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 36,328,523,914 印尼盾,保函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 年 5月 29 日,占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信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1.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3日 2.注册地址: AIA Central Room 3116, Jalan Jenderal Sudirman NomorKavling 48A,Desa/Kelurahan Karet Semanggi,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30 3.注册资本:100 亿印尼盾 4.股权结构:控股子公司,英维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70%;英维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 5.经营范围:通用机械维修;专用设备维修;办公设备及工业加工机的大型贸易及其零部件和配件;大型机械、设备及其他用品 贸易;建筑材料用金属制品的批发贸易。 6.主要财务数据:由于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处于成立初期,2025 年度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93.28 万元,负债总额 0.03 万元,净资产为 93.25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8.32 万元,净利润-8.32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 诚信状态: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委托,作为申请人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印尼英维克向客户 提供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36,328,523,914 印尼盾,保函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9 日,占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 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印尼英维克开展业务所需,印尼英维克使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公司对其的担保义务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下属公司更好地发 展生产经营;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 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36,328,523,914印尼盾(按 2026 年 6 月 3日汇率折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 0.40%。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580fc70-3b6c-4fc3-912c-9fd48e2ba81f.PDF ─────────┬──────────────────────────────────────────────── 2026-05-22 18:37│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977,440,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66,164,898.7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3,232,17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 加至1,270,672,755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 2.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期权行权致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后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0 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红利 166,645,728.98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4,0 80,698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 登记日前已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80,268,99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74,349,69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7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2 06*****358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3 02*****379 齐勇 4 02*****585 韦立川 5 02*****089 刘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10,685,805 11.29% 33,205,741 143,891,546 11.29%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869,583,189 88.71% 260,874,957 1,130,458,146 88.71% 通股 三、总股本 980,268,994 100.00% 294,080,698 1,274,349,692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74,349,692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1 元。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3 号鸿信工业园 9号厂房 3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0272da9-b1b3-42af-8cf8-aa4d018e0a54.PDF ─────────┬──────────────────────────────────────────────── 2026-05-21 16:57│英维克(00283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18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1 日、2026 年 5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 年 4 月)》《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等公告相关文件。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 书》。本次变更备案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dc0b753-19b9-4788-8711-8f312f75fc28.PDF ─────────┬──────────────────────────────────────────────── 2026-05-12 19:29│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7aeb124-9039-4023-8ea1-60ab39244fc4.PDF ─────────┬──────────────────────────────────────────────── 2026-05-12 19:25│英维克(002837):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4e5d9b-7829-4cb3-bcb3-f77744c6686e.PDF ─────────┬──────────────────────────────────────────────── 2026-04-24 16:17│英维克(002837):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年度 考核不合格共 29 名,董事会拟注销其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2.0182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 52.0182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 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82ae9c-f5a4-42cd-bff3-bcc5fcac8ab1.PDF ─────────┬──────────────────────────────────────────────── 2026-04-23 17:52│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c883c2-3eaf-455e-b322-cb28a63d6eb6.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2026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 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开具商业汇票、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套期保值、供应链 融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1,000 万 元,并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 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银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信用评价, 提高未来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发展。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巩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7528ae9-31d6-45f1-be8f-1cf14c49c878.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 TECHNOLOGY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英维克”)的销售合同 正常履约,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 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1.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3日 2.注册地址: AIA Central Room 3116, Jalan Jenderal Sudirman NomorKavling 48A,Desa/Kelurahan Karet Semanggi,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30 3.注册资本:100 亿印尼盾 4.股权结构:控股子公司,英维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70%;英维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 5.经营范围:通用机械维修;专用设备维修;办公设备及工业加工机的大型贸易及其零部件和配件;大型机械、设备及其他用品 贸易;建筑材料用金属制品的批发贸易。 6.主要财务数据:由于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处于成立初期,2025 年度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93.28 万元,负债总额 0.03 万元,净资产为 93.25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8.32 万元,净利润-8.32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合同履约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 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 被担保对象印尼英维克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 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为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206ef48-a5c6-466e-b7ca-0951ef6c4146.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4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4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 投资期限: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在上述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6.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 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42e1d89-bea4-472b-8ad0-87e33b8d3bb8.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e550b6-a2ef-43ca-aa93-7182bca87d1b.PDF ─────────┬──────────────────────────────────────────────── 2026-04-20 20:56│英维克(002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96984f-0470-4a24-9581-4398aac59209.PDF ─────────┬──────────────────────────────────────────────── 2026-04-20 20:56│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f8fcf0d-8bb2-4417-a154-8fc52972e1a9.PDF ─────────┬──────────────────────────────────────────────── 2026-04-20 20:55│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英维克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英维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3bebbc-c32b-4012-8324-8e6a18677102.PDF ─────────┬──────────────────────────────────────────────── 2026-04-20 20:55│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eb0e5c-a44d-4113-9a85-641d8f8f1716.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开始。(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 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上午9:15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3) 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 √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4.01 关于非独立董事齐勇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2 关于非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3 关于非独立董事叶桂梁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4 关于非独立董事欧贤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5 关于非独立董事邢洁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6 关于非独立董事朱晓鸥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7 关于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8 关于独立董事严青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9 关于独立董事陈麒百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 案 6.00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议案4需逐项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5.议案3-4、议案6-7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5月8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 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893b8d2-c998-40a4-ae37-50e8d2899634.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麒百) ─────────┴──────────────────────────────────────────────── 本人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 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自 2025 年 9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麒百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供职于 Allianz Netherlands Group(安联保 险集团荷兰总部)、MS Amlin(三井住友驻英国子公司),现任杭州朋友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朋友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南京摩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全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普鹭拓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朋友保科技有限 公司总裁兼首席精算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陈麒百 2 1 1 0 0 否 0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 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本人均按时出 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需 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 自身职责,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实况,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 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 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 动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4 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 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积极传达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 的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司经营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以及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来确定,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 ,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九、总体评价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 职责,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08761c-07f6-4fea-bb4b-e9863a4fa5d6.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锐征)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锐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b7e0e8b-8542-472f-bcbe-3c50358d68de.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伟)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3203201-c9fa-4e1c-b98f-d5743a053c07.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芳)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eaba68b-f841-4fec-bf6b-66a65dab8b0b.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青) ─────────┴──────────────────────────────────────────────── 本人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为 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自 2 025 年 9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严青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于华为电气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公司、深圳华 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严青 2 2 0 0 0 否 0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 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0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就 重点审计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专业意见;审查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工作 总结,监控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需 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 自身职责,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实况,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 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 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 动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 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积极传达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 的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司经营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以及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来确定,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 ,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九、总体评价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 职责,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ec48a99-8d4b-483d-a590-6dda2a16f50c.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英维克(00283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44b0ce-290c-4bf1-83bf-514d3d1348c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英维克: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981.PDF ─────────┬──────────────────────────────────────────────── 2026-04-21│英维克: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813.PDF ─────────┬──────────────────────────────────────────────── 2026-04-21│英维克: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821.PDF ─────────┬──────────────────────────────────────────────── 2025-10-14│英维克: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4/1224708054.PDF ─────────┬──────────────────────────────────────────────── 2025-08-19│英维克: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163.pdf ─────────┬──────────────────────────────────────────────── 2025-04-22│英维克: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847.PDF ─────────┬──────────────────────────────────────────────── 2025-04-22│英维克: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833.PDF ─────────┬──────────────────────────────────────────────── 2024-10-25│英维克: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533.PDF ─────────┬──────────────────────────────────────────────── 2024-08-13│英维克: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3/1220850451.PDF ─────────┬──────────────────────────────────────────────── 2024-04-23│英维克: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52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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