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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7(英维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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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37 英维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4 18:07 │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 │2026-06-04 18:01 │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18:01 │英维克(002837):调整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4 18:00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4 18:00 │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2 18:37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6:57 │英维克(00283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5-12 19:29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5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16:17 │英维克(002837):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 2026-06-04 18:07│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ca6c0f6-4750-4684-a118-f28e8d42be9a.PDF ─────────┬──────────────────────────────────────────────── 2026-06-04 18:01│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朱晓鸥女士、田志伟先生、严青女士、陈麒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0,268,9 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 增 3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 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2022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6.323 元/份调整为 4.733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原 471,597 份调整为 613,076份;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1.332元/份调整为 8.586元/份,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原 10,446,542份调整为 13,580,504份。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30a8373-b2f6-45e6-837c-4f4d1bcd49bb.PDF ─────────┬──────────────────────────────────────────────── 2026-06-04 18:01│英维克(002837):调整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 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fae49f0-27f8-4da7-a8a5-fb1e4fedd090.PDF ─────────┬──────────────────────────────────────────────── 2026-06-04 18:00│英维克(002837):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65号 致: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或“公司”)的委托,以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英维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英维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现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就英维克 2022 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英维克、公司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激励计划 指 英维克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激励计划 指 英维克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 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 期权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等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 行为,在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 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份的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本文,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法律意见书引言 信达是在中国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 下之法律意见。 信达依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信达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信达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信达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 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正文 1. 2022 年和 2024 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1. 2022 年 6月 7 日,英维克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 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2. 2024 年 2月 1 日,英维克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3. 2026年 6月 4日,英维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同意对 2022年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信达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关于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2.1. 2026年 6月 4日,英维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2.1.1. 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英维克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度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66,645,728.98元(含 税);不送红股;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94,080,698股。该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将《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13,076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4.733 元/份;公司董事会将《2024 年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3,580,504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8.586元/份。 2.2.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 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和 2024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调整。 信达认为: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3.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信达认为: 3.1. 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2. 公司 2022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01ca576-903d-4ca2-9f60-ef03f0dc1ecc.PDF ─────────┬──────────────────────────────────────────────── 2026-06-04 18:00│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全资下属公司 PT E 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英维克”)的销售合同正常履约,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 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 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受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委托,作为申请人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申请办理分离 式保函业务,为印尼英维克向客户提供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 36,328,523,914 印尼盾,保函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 年 5月 29 日,占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信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1.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3日 2.注册地址: AIA Central Room 3116, Jalan Jenderal Sudirman NomorKavling 48A,Desa/Kelurahan Karet Semanggi,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30 3.注册资本:100 亿印尼盾 4.股权结构:控股子公司,英维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70%;英维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 5.经营范围:通用机械维修;专用设备维修;办公设备及工业加工机的大型贸易及其零部件和配件;大型机械、设备及其他用品 贸易;建筑材料用金属制品的批发贸易。 6.主要财务数据:由于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处于成立初期,2025 年度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93.28 万元,负债总额 0.03 万元,净资产为 93.25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8.32 万元,净利润-8.32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 诚信状态: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委托,作为申请人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印尼英维克向客户 提供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36,328,523,914 印尼盾,保函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9 日,占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 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印尼英维克开展业务所需,印尼英维克使用公司在花旗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公司对其的担保义务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下属公司更好地发 展生产经营;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 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36,328,523,914印尼盾(按 2026 年 6 月 3日汇率折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 0.40%。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580fc70-3b6c-4fc3-912c-9fd48e2ba81f.PDF ─────────┬──────────────────────────────────────────────── 2026-05-22 18:37│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977,440,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66,164,898.7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3,232,17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 加至1,270,672,755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 2.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期权行权致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后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0 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红利 166,645,728.98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4,0 80,698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 登记日前已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80,268,99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74,349,69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7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2 06*****358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3 02*****379 齐勇 4 02*****585 韦立川 5 02*****089 刘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10,685,805 11.29% 33,205,741 143,891,546 11.29%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869,583,189 88.71% 260,874,957 1,130,458,146 88.71% 通股 三、总股本 980,268,994 100.00% 294,080,698 1,274,349,692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74,349,692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1 元。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3 号鸿信工业园 9号厂房 3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0272da9-b1b3-42af-8cf8-aa4d018e0a54.PDF ─────────┬──────────────────────────────────────────────── 2026-05-21 16:57│英维克(00283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18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1 日、2026 年 5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 年 4 月)》《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等公告相关文件。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 书》。本次变更备案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dc0b753-19b9-4788-8711-8f312f75fc28.PDF ─────────┬──────────────────────────────────────────────── 2026-05-12 19:29│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7aeb124-9039-4023-8ea1-60ab39244fc4.PDF ─────────┬──────────────────────────────────────────────── 2026-05-12 19:25│英维克(002837):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4e5d9b-7829-4cb3-bcb3-f77744c6686e.PDF ─────────┬──────────────────────────────────────────────── 2026-04-24 16:17│英维克(002837):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年度 考核不合格共 29 名,董事会拟注销其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2.0182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 52.0182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 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82ae9c-f5a4-42cd-bff3-bcc5fcac8ab1.PDF ─────────┬──────────────────────────────────────────────── 2026-04-23 17:52│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c883c2-3eaf-455e-b322-cb28a63d6eb6.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2026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 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开具商业汇票、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套期保值、供应链 融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1,000 万 元,并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 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银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信用评价, 提高未来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发展。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巩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7528ae9-31d6-45f1-be8f-1cf14c49c878.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TECHNOLOGY INDONESIA 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全资下属公司 PT ENVICOOL TECHNOLOGY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英维克”)的销售合同 正常履约,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 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1.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3日 2.注册地址: AIA Central Room 3116, Jalan Jenderal Sudirman NomorKavling 48A,Desa/Kelurahan Karet Semanggi,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30 3.注册资本:100 亿印尼盾 4.股权结构:控股子公司,英维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70%;英维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 5.经营范围:通用机械维修;专用设备维修;办公设备及工业加工机的大型贸易及其零部件和配件;大型机械、设备及其他用品 贸易;建筑材料用金属制品的批发贸易。 6.主要财务数据:由于 PT ENVICOOL TECHNOLOGY INDONESIA 处于成立初期,2025 年度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93.28 万元,负债总额 0.03 万元,净资产为 93.25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8.32 万元,净利润-8.32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保函金额和保证期限以实际开立情况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下属公司印尼英维克合同履约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为印尼英维克向银行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开立分 离式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构成公司对印尼英维克的担保。 被担保对象印尼英维克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 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为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206ef48-a5c6-466e-b7ca-0951ef6c4146.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4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4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 投资期限: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在上述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6.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 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42e1d89-bea4-472b-8ad0-87e33b8d3bb8.PDF ─────────┬──────────────────────────────────────────────── 2026-04-20 20:57│英维克(00283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e550b6-a2ef-43ca-aa93-7182bca87d1b.PDF ─────────┬──────────────────────────────────────────────── 2026-04-20 20:56│英维克(002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96984f-0470-4a24-9581-4398aac59209.PDF ─────────┬──────────────────────────────────────────────── 2026-04-20 20:56│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f8fcf0d-8bb2-4417-a154-8fc52972e1a9.PDF ─────────┬──────────────────────────────────────────────── 2026-04-20 20:55│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英维克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英维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3bebbc-c32b-4012-8324-8e6a18677102.PDF ─────────┬──────────────────────────────────────────────── 2026-04-20 20:55│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eb0e5c-a44d-4113-9a85-641d8f8f1716.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开始。(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 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上午9:15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3) 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 √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4.01 关于非独立董事齐勇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2 关于非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3 关于非独立董事叶桂梁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4 关于非独立董事欧贤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5 关于非独立董事邢洁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6 关于非独立董事朱晓鸥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7 关于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8 关于独立董事严青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9 关于独立董事陈麒百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 案 6.00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议案4需逐项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5.议案3-4、议案6-7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5月8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 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893b8d2-c998-40a4-ae37-50e8d2899634.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麒百) ─────────┴──────────────────────────────────────────────── 本人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 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自 2025 年 9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麒百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供职于 Allianz Netherlands Group(安联保 险集团荷兰总部)、MS Amlin(三井住友驻英国子公司),现任杭州朋友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朋友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南京摩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全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普鹭拓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朋友保科技有限 公司总裁兼首席精算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陈麒百 2 1 1 0 0 否 0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 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本人均按时出 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需 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 自身职责,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实况,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 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 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 动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4 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 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积极传达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 的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司经营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以及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来确定,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 ,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九、总体评价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 职责,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08761c-07f6-4fea-bb4b-e9863a4fa5d6.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锐征)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屈锐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b7e0e8b-8542-472f-bcbe-3c50358d68de.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伟)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3203201-c9fa-4e1c-b98f-d5743a053c07.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芳)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eaba68b-f841-4fec-bf6b-66a65dab8b0b.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青) ─────────┴──────────────────────────────────────────────── 本人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为 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自 2 025 年 9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严青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于华为电气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公司、深圳华 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严青 2 2 0 0 0 否 0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 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0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就 重点审计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专业意见;审查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工作 总结,监控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需 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 自身职责,依据公司的具体运营实况,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 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除事 前审核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事后及时查阅披露内容,高度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 动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 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积极传达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 的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公司经营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以及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来确定,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 ,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九、总体评价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 职责,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ec48a99-8d4b-483d-a590-6dda2a16f50c.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英维克(00283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44b0ce-290c-4bf1-83bf-514d3d1348ce.PDF ─────────┬──────────────────────────────────────────────── 2026-04-20 20:54│英维克(0028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英维克(0028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91fa456-40b7-4cce-ad7b-018e630e8482.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70,547,848.33 元,加上 2025 年度母公司净 利润 418,275,957.63 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 41,827,595.76 元,减去期间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分红149,027,481.00 元后,2025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97,968,729.20 元。公司 2025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 本 977,440,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6,164,898.77 元(含税);不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3,232,17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1,270,672,755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66,164,898.77 元(拟),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1.84%。本年度未实施股 份回购。 3、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6,164,898.77 149,027,481.00 113,780,318.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1,914,773.00 452,664,369.42 344,006,335.0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77,211,533.6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97,968,729.2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28,972,698.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9,528,492.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428,972,698.37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30,213,333.33 元、30,539,916.68 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50%、0.39%,均低于 50%。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占总资产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39,916.68 0.39% 30,213,333.33 0.50%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 - - - 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 - - - - 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 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 合计 30,539,916.68 0.39% 30,213,333.33 0.50%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bdeb391-4445-4c99-a06b-b0a809c4b290.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子公司管控、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生产管理 、研发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系统管理、质量管理、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总资产 0.5% ≥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1% ≥总资产 1%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入 2% ≥营业收入 2% 定性标准 未构成重大缺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 要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它财务报告内部控 ①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制; 为; 制缺陷。 ②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控制程序; ②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 ③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制目标; ④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 错,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 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总资产 0.5% ≥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1% ≥总资产 1%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入 2% ≥营业收入 2% 定性标准 未构成重大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 陷、重要缺陷标 重要缺陷: 缺陷: 准的非财务报告 ①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 ①缺乏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缺陷。 ②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大损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失;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或系统存在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缺陷,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严重;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 ⑤重要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 到整改。 失效,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25e5c14-b35b-4700-9dc5-46d6e24a06cc.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c018f0-b38a-4c60-b45f-5b7b364822b8.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英维克”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本次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齐勇先生;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叶桂梁先生;董事会 秘书欧贤华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5bd5ba2-1b75-444b-88ee-5b31a2c47a2c.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3ee941-8563-43f2-b1d1-2f949bc81f79.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 1月 16 日至 2024 年 1月 2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 2月 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4年 8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5年 4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7、2025年 6月 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和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行权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512万份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层面年度考核要求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考核年度内个人层面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为 0%。因此,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 41.067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综上,本次合计 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0182万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 2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 52.0182万份股票期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ac67e3-9d52-471e-8e9d-2ad06e961234.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e9f99d-4cb8-489f-80f9-3411aabd9714.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2b87d6b-cdb7-48a7-b3bf-67d0ca64f74d.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英维克(002837):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21a77b-acb6-42fb-b3f7-9248e15ec18e.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英维克(002837):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73daea6-1872-4645-b725-c2ececa0bef6.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5cb0568-e14d-45ed-94a9-c0b2685188c9.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 英维克(002837):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51d8748-0718-4e1d-8f6e-17320c6b86cc.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72 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月 1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7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英维克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英维克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英维克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英维克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英维克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767c3e7-332f-4c5b-a127-cecbd1ee943e.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 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 性,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含铜、铝、不锈钢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 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开展前述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如美元、欧元、港币、新加坡元、日元等 。 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 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2.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在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 /权利金上限为 0.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期限 该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品种及业务品种 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含铜、铝、不锈钢等产品,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 何投机交易。 2.额度 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0.3 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 该额度自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的发展,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为了降低或规避汇率及利率波 动风险,减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拟通过实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 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 够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 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 易。但是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制平仓 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 、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主要目 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 期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 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3.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并加强与相关专业机构及专 家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 盈、浮亏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 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5.公司制订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6.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及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 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 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8.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或规避汇率及利率风险,减少损失,控 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 料,如含铜、铝、不锈钢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旨在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配备了各环节 相关专业及操作人员;具备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 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及商品期货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de5593c-e16d-4386-bfed-d73237030636.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 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等方式,建立了股东和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综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完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以回报广大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745,137,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9,027,48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23,541,221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968,678,62 6 股。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5 年 166,164,898.77 521,914,773.00 31.84% 2024 年 149,027,481.00 452,664,369.42 32.92% 2023 年 113,780,318.60 344,006,335.07 33.08% 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信息披露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2025 年,公司严谨规范地进行 信息披露工作,有效地确保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高度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传递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 1、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的互动交流。互动易作为投资者了 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合规信息的有效途径,公司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回复、响应投资者在互动易上日常 对公司提出的问询,2025 年度共计回复投资者问题 198 条。 2、公司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地拓宽了沟通渠道,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对投资者发布合规的日常经营管理信 息及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等信息。 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派专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提高投资者服务意识,确保投资者服务电话和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 目等投资者服务渠道畅通。 4、定期接待投资者,在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接待前来公司调研的投资者,积极回复投资者疑问, 并 安排专人对调研活动进行记录,调研完成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对外发布。另外,公司还会根据需要,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公司现场投 资者交流活动。 四、投资者关系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发布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并于 2025 年 04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期间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齐勇先生;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叶桂梁 先生;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出席了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说明会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交流,就公司业 务发展、行业前景、市场竞争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五、严格履行承诺 2025 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以前期间作出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 事项均得到了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请见 2026 年 4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 六、其他说明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积极承 担社会责任,为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更多保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2c1b675-6df4-4b02-a4de-2f101cd22b18.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结果 人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万 投资者 2014年报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立信 元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5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投资者 2015年报、2016 1,096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年报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c5cf49e-90fe-485f-bef9-caf0ee78b7f0.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5773439-555a-4477-b996-5eb7aa8940f2.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英维克(002837):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26c4f7-a215-48ab-8d7e-6ad5a10c7cf3.PDF ─────────┬──────────────────────────────────────────────── 2026-04-20 20:52│英维克(002837):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英维克(002837):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794c5a1-1e43-4b4d-8dba-3d1a55befcd8.PDF ─────────┬──────────────────────────────────────────────── 2026-04-20 20:51│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 ─────────┴──────────────────────────────────────────────── 英维克(0028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f89a147-3bd6-43e1-9a24-b6d0fbac0641.PDF ─────────┬──────────────────────────────────────────────── 2026-04-20 20:51│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维克(0028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9c19436-9280-413f-a87d-cbdfb3aa6246.PDF ─────────┬──────────────────────────────────────────────── 2026-04-20 20:50│英维克(00283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eed5076-0616-4dbc-92d8-5db09a2b9fa8.PDF ─────────┬──────────────────────────────────────────────── 2026-03-30 19:01│英维克(002837):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英维克(002837):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2e16d5c-5007-4878-80d4-2c62a7c7077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1│英维克: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813.PDF ─────────┬──────────────────────────────────────────────── 2026-04-21│英维克: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821.PDF ─────────┬──────────────────────────────────────────────── 2025-10-14│英维克: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4/1224708054.PDF ─────────┬──────────────────────────────────────────────── 2025-08-19│英维克: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163.pdf ─────────┬──────────────────────────────────────────────── 2025-04-22│英维克: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847.PDF ─────────┬──────────────────────────────────────────────── 2025-04-22│英维克: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833.PDF ─────────┬──────────────────────────────────────────────── 2024-10-25│英维克: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533.PDF ─────────┬──────────────────────────────────────────────── 2024-08-13│英维克: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3/1220850451.PDF ─────────┬──────────────────────────────────────────────── 2024-04-23│英维克: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52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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