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8 道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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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0 │道恩股份(0028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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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57 │道恩股份(00283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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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57 │道恩股份(00283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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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13 │道恩股份(002838):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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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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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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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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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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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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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道恩股份(002838):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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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0│道恩股份(0028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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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32,3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13,300 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9,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
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32,30
0 万元。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
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1,05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25.98%。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acd7a2ba-7738-4b72-bbc0-0e55734fc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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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57│道恩股份(00283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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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734,100 股。根据
《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4,734,100 股后的总股本 473,664,3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即 ( 473,664,302÷10×0.30 )÷478,398,402=0.0297031 元/股。因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031 元/股。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且已获公司2025 年 8月 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
划的议案》。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
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含半年报、
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4,734,100股后的总股本473,664,
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0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6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 02*****625 韩丽梅
3 02*****112 蒿文朋
4 02*****951 田洪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0 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
(473,664,302÷10×0.3)÷478,398,402=0.0297031 元/股。因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29703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有庆、左义娜
咨询电话:0535-8866557
传真电话:0535-8831026
电子邮箱:zuo.yina@chinadawn.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96473169-7be1-449d-b1e9-13b621745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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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57│道恩股份(00283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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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前: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
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
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备查资料
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b1df37bd-d87b-4bd7-82d5-4a491f476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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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13│道恩股份(002838):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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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9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768.91 — 13,751.14 9,822.24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0% — 40%
扣除非经常性损 11,874.91 — 12,857.14 8,328.81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2.58% — 54.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 0.29 0.22
/股)
备注: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为 478,398,402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家以旧换新促消费新政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家电、电子行业保持强劲的增长趋势。公司在弹性体、改性塑料等产品系列积
极加大研发及销售力度,业务继续增长,销量创同期历史新高。同时公司加大研发和市场开拓投入,积极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布局新
质生产力领域的产品开发,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大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37801883-4029-45fb-9367-ff053e593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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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道恩股份(002838):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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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002838):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bc1c74a-4080-45ab-8b4e-6b2529ed6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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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道恩股份(002838):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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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002838):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db05424-dab7-45a2-a887-2bf4fa97f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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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道恩股份(00283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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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
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职权的,应
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
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事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
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
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员协
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
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高于”“过半”不含本数。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72e7d23-382d-46dd-a11a-eaa0d7d34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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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道恩股份(00283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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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
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
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公司合规经营、有效管理以及内在价值创造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种长效组织机制,致力于
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
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
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
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
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
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
或措施。
第七条 工作职责
(一)制定市值管理的计划
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根据董事会的规划,确定市值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的计划
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三)跟踪评估市值管理的计划和效果,完善和修订市值管理计划市值管理计划在实施工作中,如发现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外
部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决定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八条 通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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