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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9(张家港行)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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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39 张家港行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5:47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 ├─────────┼──────────────────────────────────────────────┤ │2026-05-14 17:37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30 00:00 │张家港行(0028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6-04-27 18:39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35 │张家港行(00283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07 16:32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3-30 18:57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 │2026-03-30 18:57 │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 2026-05-15 15:47│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陶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董事 任职资格的批复》(苏州金复﹝2026﹞6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核准陶鹰女士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陶 鹰 女 士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张 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12fc9ee-23e1-42bc-a7e0-039306ddc02d.PDF ─────────┬──────────────────────────────────────────────── 2026-05-14 17:37│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 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4月 27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 股本 2,444,344,974股为基数,2025年全年以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2025 年末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 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 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2,444,344,9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伊琦、沈黎怡 咨询电话:0512-56961859 传真电话:0512-5696802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7f30322-70aa-48df-8f78-f93368157434.PDF ─────────┬──────────────────────────────────────────────── 2026-04-30 00:00│张家港行(0028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张家港行(0028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7477974-1824-49a4-a035-38df8b5a8f96.PDF ─────────┬──────────────────────────────────────────────── 2026-04-30 00:00│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江苏宜兴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伟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行长室 2026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21e0d45-65a4-4a3e-9369-1df66fb5a40c.PDF ─────────┬──────────────────────────────────────────────── 2026-04-30 00:00│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建立本行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平台,完善本行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本行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本行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行 治理水平,实现本行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 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本行可遵循公平原则面向本行的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进行自愿性信息披 露,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本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本行应当按 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本行应公平对待本行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本行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本行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主动沟通原则。本行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形成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提高本行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本行治理; (五)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和本行价值的最大化。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本行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行的发展战略,包括本行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本行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本行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本行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本行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企业文化建设; (九)本行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 (三)各类媒体; (四)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管理机构。第九条 本行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股东会;本行网站;邮寄资料;电话电邮咨询;财经媒体采访报道;分析师会议;业绩报告会;互动易平台;媒体交流会和 问卷调查等形式。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为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主办,各相关部门协助办理。董事会办 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列席本行战略研讨、经营管理、预算编制等相关会议,了解本行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向本行有关机构问询并要 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素质和技能: (一)熟悉本行基本情况,熟悉本行财务、经营成果及风险控制管理等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第十二条 本行以适当的方式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八)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本行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各分支行及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经营管 理、财务、诉讼等信息。 第十五条 本行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 关系相关知识培训、突发事件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报告会安排等事务。 第十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本行发言。 第十七条 本行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建设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制度、各类分析研究报告、机构 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档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记录等相关内容的档案维护。 第十八条 本行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公 司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 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 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ef5b204-c31a-4e6c-8685-31220fc47341.PDF ─────────┬──────────────────────────────────────────────── 2026-04-27 18:39│张家港行(002839):张家港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27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4月 27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张家港农商银行十九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6,835,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44,344,974 股 的 39.5540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36,664,1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3197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171,5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4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966,156,349 99.9297% 501,500 0.0519% 177,820 0.0184% 通过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966,150,069 99.9291% 495,800 0.0513% 189,800 0.0196% 通过 摘要的议案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66,223,149 99.9366% 524,060 0.0542% 88,460 0.0092% 通过 4.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外部审计 965,106,089 99.8211% 1,529,100 0.1582% 200,480 0.0207% 通过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5.00 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10,801,549 99.6827% 495,760 0.2344% 175,380 0.0829% 通过 6.00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966,222,149 99.9366% 518,300 0.0536% 95,220 0.0098% 通过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966,211,289 99.9354% 518,260 0.0536% 106,120 0.0110% 通过 决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 966,149,229 99.9290% 501,460 0.0519% 184,980 0.0191% 通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董 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 价报告 9.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 966,164,529 99.9306% 495,760 0.0513% 175,380 0.0181% 通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高 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的评价报告 其中,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钱向东、戚飞燕依法对议案 5回避表决。 提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 中部分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54,807,292 99.8655% 524,060 0.1151% 88,460 0.0194% 通过 5 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9,600,979 99.6808% 495,760 0.2358% 175,380 0.0834% 通过 6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454,806,292 99.8653% 518,300 0.1138% 95,220 0.0209% 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郭丰雷、何志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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