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2 翔鹭钨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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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8:05 │翔鹭钨业(00284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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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6:17 │翔鹭钨业(002842):中证鹏元关于调整翔鹭钨业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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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5:59 │翔鹭钨业(00284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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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5:59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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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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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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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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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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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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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31 │翔鹭钨业(002842):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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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8:05│翔鹭钨业(00284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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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5年
1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财产为该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期限一年,自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2025 年 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翔鹭钨
业有限公司与农商银行自 2025年 2月 5日起三年内及最高债权余额在人民币 3,000万元整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3799489117E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陈启丰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04月 16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有
稀土金属冶炼,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金属矿石销售,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金额:万元)
项目 2024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64,664.74 69,437.24
总负债 31,090.88 35,430.07
净资产 33,573.86 34,007.17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982.28 53,234.93
利润总额 -524.33 -4,215.39
净利润 -489.24 -3,889.72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保证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时,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担保物权时,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优先追偿保证人或
担保物权,或同时追偿保证、担保物权。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34,450 万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1.82%,实际担保金额为 31,045.
32万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69%。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13531202502050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a3d76231-957c-48bb-889f-693515d59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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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6:17│翔鹭钨业(002842):中证鹏元关于调整翔鹭钨业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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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钨业”或“公司”,
股票代码:002842.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
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 上一次评级结果
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翔鹭转债 2024-6-27 A- A- 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因后端产品需求并无明显增长及
价格传导较慢导致毛利率下降、光伏钨丝产品开工率及销售额未达预期、研发费用增加和对刀具、部分钨丝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
原因,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5 亿元到-0.9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 亿元到
-1.35 亿元。
中证鹏元关注到:
(1) 公司盈利能力已连续三年持续弱化。公司产品集中于产业链中下游的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产品,原材料端以钨精矿为主
,2024年 65%黑钨精矿均价 13.70 万元/标吨,较 2023 年 12.01 万元/标吨上涨约 14.07%。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需求无明显
增长和新产品钨丝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的背景下,公司盈利指标持续弱化。
(2) 公司债务规模大且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根据公司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
4 年9 月末,公司总债务规模为 11.71 亿元,其中短期债务达 7.74 亿元,同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短期债务已降至 0.11,面临较大
的短期偿债压力。此外,根据《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转股价格下修为 5.73 元/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翔鹭转债”剩余金额为 279,129,900 元(2,791,299 张
)。考虑到“翔鹭转债”将于 2025年 8 月到期,若到期前转股量较少,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将进一步攀升。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 60,626,400 股(其中,51,836,400 股是作为“翔鹭转债”的担保),占其持有
股份数的 49.58%。
基于上述因素,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翔鹭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
评级结果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26 日至“翔鹭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
以及“翔鹭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1371569a-d679-4c9f-b5f6-33191d010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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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5:59│翔鹭钨业(00284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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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
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
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翔鹭钨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
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本所指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
董事会于2025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股东大会届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方
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等事项,说明
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
根据上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
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14时30分在广
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丰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9,256,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14%。具体
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截至2025年1月20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出具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表、机构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
公司股份数为17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99 名,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 19,078,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77%。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身份认证。
3、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237,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 98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218,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5%。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收到临时提案或新的提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
大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含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109,508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2377%;反对 117,
5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6102%;弃权 29,283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88.1425%;反对 1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4920%;弃权 29
,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65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6b59c261-888a-4564-85f1-57ca74217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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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5:59│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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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0日(星期一)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2 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 19,256,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9114%。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9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37,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7,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
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78,8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77%;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泽佳律师、张乾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9,10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77%;反对 1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102%;弃权29,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91,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25%;反对 117,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0%;弃权 29,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泽佳、张乾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18b9877a-3038-4a8a-a17c-2c604138f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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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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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钨业(002842):翔鹭钨业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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