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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3(泰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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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43 泰嘉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21 18:39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1 18:37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9-21 18:37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 │票的自查报告 │ ├─────────┼──────────────────────────────────────────────┤ │2026-09-21 18:36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9-21 18:36 │泰嘉股份(00284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1 18:35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 │ │意见书 │ ├─────────┼──────────────────────────────────────────────┤ │2026-09-21 18:35 │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1 18:35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以及清算注销合伙企业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9-15 16:55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14 16:11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 2026-09-21 18:39│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1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因公出差未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谢映波先生主持会议。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63,25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286%。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1,4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 人,代 表股份 1,801,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人,代表股份 1,153,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 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59人,代表股份 1,09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 表 案 避 决 编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结 码 (股) (股) 数 果 ( 股 ) 1. 《关于吸收 总表决情况 63,038,500 99.6528% 172,000 0.2719% 47,650 0.0753% 0 通 00 合并子公司 过 长沙铂泰电 其中,中小 933,800 80.9571% 172,000 14.9118% 47,650 4.1311% 0 子有限公司 股东的表决 的议案》 情况 2. 《关于公司 总表决情况 62,794,700 99.2674% 412,400 0.6519% 51,050 0.0807% 0 通 00 <2026年股 过 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 其中,中小 690,000 59.8205% 412,400 35.7536% 51,050 4.4259% 0 案)>及其摘 股东的表决 要的议案》 情况 3. 《关于公司 总表决情况 62,794,900 99.2677%5 412,2004 0.6516%3 51,0505 0.0807%4 00 通 00 <2026年股 其中,中小 690,200 9.8379% 12,200 5.7363% 1,050 .4259% 过 票期权与限 股东的表决 制性股票激 情况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 总表决情况 62,794,900 99.2677% 412,200 0.6516% 51,050 0.0807% 0 通 00 股东会授权 过 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其中,中小 690,200 59.8379% 412,200 35.7363% 51,050 4.4259% 0 相关事宜的 股东的表决 议案》 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通过。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子佳、陈京奥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7306fbc-9895-4475-bb88-7205864bfec1.PDF ─────────┬──────────────────────────────────────────────── 2026-09-21 18:3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c04482f-986a-466f-b9ef-f3580a32eab7.PDF ─────────┬──────────────────────────────────────────────── 2026-09-21 18:3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自查报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2c86669-a3ad-4587-96b4-bd5208743bc4.PDF ─────────┬──────────────────────────────────────────────── 2026-09-21 18:36│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获授权益的 49 名激励对象均 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6.50万份、限制性股票 406.50 万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8f11d43-c91d-4bf9-8042-a5ba68a04034.PDF ─────────┬──────────────────────────────────────────────── 2026-09-21 18:36│泰嘉股份(00284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月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 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 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6年 9月 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6.50万份、限制性股票 406.50万股。 关联董事谢映波、李旭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343316a6-b934-4b69-8f8e-d1b315979cc6.PDF ─────────┬──────────────────────────────────────────────── 2026-09-21 18:35│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 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公司”)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提供专项法 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针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 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 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四)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 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五)对于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 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 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律师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律师在 法律意见中对有关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以及中国境 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及/或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 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2026年 9月 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相关议案。 2、2026年 9月 3日至 2026年 9月 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6年 9月 1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9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泰嘉股份董事会就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下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认为,泰嘉股份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2026年 9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该授予日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同意以 202 6年 9月 2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确定 2026年 9月 21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交易日,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2026年 9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意向 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6.50万份、限制性股票 406.50万股 。 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 定向符合条件的 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6.50万份、限制性股票 406.50万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 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f7f43154-2858-44b7-a63c-87d240f02569.PDF ─────────┬──────────────────────────────────────────────── 2026-09-21 18:35│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本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 9月 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会。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湖南泰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时间、地点、议案、出席人员和会议登记办法等内容,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9月 16日。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1日 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 地点、议案与公司相关公告内容一致,现场会议结束时间晚于网络投票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1,45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131%。 以上股东均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合计 1,801,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55%。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股东会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并由本所律师与公司股东代 表共同计票和监票。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03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528%;反对 17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2719%;弃权 4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0.9571%;反对 1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118%;弃权 4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7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4%;反对 4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9%;弃权 5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6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05%;反对 412,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536%;弃权 5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 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7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7%;反对 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6%;弃权 5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79%;反对 41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63%;弃权 5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 59%。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7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7%;反对 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6%;弃权 5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79%;反对 41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63%;弃权 5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 59%。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270e680b-9370-4338-b833-c742371eafe1.PDF ─────────┬──────────────────────────────────────────────── 2026-09-21 18:35│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以及清算注销合伙企业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与 《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铂泰电子;同时,经长沙荟金全体合伙人友好协 商,启动长沙荟金清算注销程序。公司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 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铂泰电子。 上述吸收合并、清算注销完成后,铂泰电子和长沙荟金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铂泰电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以及 2026年 9月 22日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吸收合并、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子公司铂泰电子相应债务将在吸收 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4、联系电话:0731-88059111 传真:0731-88051618 5、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90d9a30f-adfd-430b-a572-5d7c07f0f04a.PDF ─────────┬──────────────────────────────────────────────── 2026-09-15 16:55│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820.37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6% ,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特森”)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湘银 最保字第 2026082502103056号),为美特森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自 2026年 9月 14 日起至 2028年 3月 9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 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最高额债务本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1)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 (2)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有追索权保理)或保理融资到期日(无追索权保理)为 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担保/保证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 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820.37万元(未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4.26%。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b416a180-d7e3-45c6-8d92-b31067aaeb58.PDF ─────────┬──────────────────────────────────────────────── 2026-09-14 16:11│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3ab06f9c-49d5-458c-8fab-4fb4141108a2.PDF ─────────┬──────────────────────────────────────────────── 2026-09-11 16:45│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820.37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6%,敬请 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特森”)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0013680 32620260901901),为美特森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自 2026年 8月 26日起至 2027年 8月 25日期间所签署的授信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 1,000万元。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 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 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 2、《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双方同意转入《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 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 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最高额保证合同》或行使该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8,820.37万元(未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4.26%。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fc8fe967-8a92-4629-bc08-2c5bd787ebd8.PDF ─────────┬──────────────────────────────────────────────── 2026-09-02 18:18│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25ab6a59-a097-4228-ae50-1e3c4ee5e4c6.PDF ─────────┬──────────────────────────────────────────────── 2026-09-02 18:18│泰嘉股份(00284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泰嘉股份(00284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03392dd8-057b-49f3-9652-fcc761f60363.PDF ─────────┬──────────────────────────────────────────────── 2026-09-02 18:18│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7eac5a10-4de1-488b-9cc0-2a7c35d501ce.PDF ─────────┬──────────────────────────────────────────────── 2026-09-02 18:18│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253379de-2c41-407c-8d8f-cacb5ddeda01.PDF ─────────┬──────────────────────────────────────────────── 2026-09-02 18:17│泰嘉股份(00284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 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就特殊情况在会议上作了 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激励与约束匹配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6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881.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 ,其中:1、首次授予权益 813.00万股,含股票期权 406.50万份、限制性股票 406.50万股;2、预留授予权益 68.00万股,含股票 期权 34.00万份、限制性股票 34.00万股。 关联董事谢映波、李旭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含)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谢映波、李旭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含)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 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与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 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 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 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谢映波、李旭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be9dcb0a-afc0-4b60-af5d-e17090eb997b.PDF ─────────┬──────────────────────────────────────────────── 2026-09-02 18:15│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47b1b3d0-1e3f-4185-9c59-31bd6fe779a5.PDF ─────────┬──────────────────────────────────────────────── 2026-09-02 18:14│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 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 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 人才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才。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 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业绩/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若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9月30日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 026年9月30日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各 考核评价结果对应的权益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 考核结果(X) X≥80 80>X≥60 X<60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个人行权/ 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年不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 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 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 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 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1dbba7f1-641d-4682-ab47-8c1488785e75.PDF ─────────┬──────────────────────────────────────────────── 2026-09-02 18:12│泰嘉股份(002843):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行权/授予价格、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 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a1cb9c6c-45ca-45cd-9417-7300ea24fe32.PDF ─────────┬──────────────────────────────────────────────── 2026-08-27 16:5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参加 2026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参加 2026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39d7c1f-a057-4bbc-8cd7-7cb8bc12318e.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 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 2027年 9月 20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9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子公司/孙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 号 集资金 资金净额 1 智能锯切领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11,211.13 9,844.21 9,844.21 域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 12,280.50 9,849.40 9,849.40 项目 2 先进电源制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造领域 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 投资金额 集资金 净额 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 11,211.13 9,844.21 9,844.21 6,973.08 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 12,280.50 9,849.40 9,849.40 6,385.98 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7,942.91 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3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15,761.19 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37,064.53 注: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硬质合金 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和“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 调整前 2026年 9月 20日 设项目 调整后 2027年 9月 20日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 调整前 2026年 9月 20日 线建设项目 调整后 2027年 9月 2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 1、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满足切割难度大、硬度较高的金属材料、高档木材等领域客 户的需求。2024 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 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 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9月 20日。 2、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年产 1,000万米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双金属带锯 条产品产能。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 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 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 9月 2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业务发展的需 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泰嘉股份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泰嘉股份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 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 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 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保荐人对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4a2674a-e881-4559-a400-1240f11979cb.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87ccfe1c-eb55-432f-b06d-126d8c6e66b9.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1a7bcd5e-7dee-4b37-9227-521bfc5780a1.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受让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受让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977516c6-34f4-4542-b213-dd75a7c8124a.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9716d2d5-ecf3-4292-83ee-0c5a05a73aa0.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b6d1aa0-c49f-4b95-ada3-47d0fde2e2cd.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计划 在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荟金”)将其持有的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 0.5244%股权转让给公司后,并经长沙荟金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启动长沙荟金清算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长沙荟金将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长沙荟金基本情况 名称 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2MA7H6WJ30Q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河路二段 29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3.04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1-2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99.1154%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 0.8846%份额。 最近一年一期 2026年 6月 30日/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资产总额 1,044.49 负债总额 932.47 资产净额 112.02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2025年 12月 31 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4.49 负债总额 932.47 资产净额 112.02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经查询,截至公告日,长沙荟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清算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在长沙荟金将其持有的铂泰电子 0.5244%股权转让给公司后 ,并经长沙荟金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启动长沙荟金清算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长沙荟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 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a141b1b1-bb5f-42e9-b698-2e18f976f8df.PDF ─────────┬──────────────────────────────────────────────── 2026-08-21 18:17│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cee5999e-d796-41d7-8844-9a7c8dc2a20b.PDF ─────────┬──────────────────────────────────────────────── 2026-08-21 18:16│泰嘉股份(00284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变更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 8 月 21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 路 53 号楷林国际 C栋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 事 8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杨乾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李旭女士,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荟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6.71万元 受让长沙荟金持有的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0.5244%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铂泰 电子 100%的股权,铂泰电子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受让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依法、合规地完成对长沙荟金持有的铂泰电子 0.5244%股权受让,即铂泰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再由公司吸收 合并铂泰电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铂泰电子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铂泰电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 公司依法继承。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在长沙荟金将其持有的铂泰电子 0.5244%股权转让给公司后 ,并经长沙荟金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启动长沙荟金清算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长沙荟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清算注销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上 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 2027年 9月 20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中仅有《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了降低会议 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决定本次暂不召开股东会,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7740203-d39f-4694-991b-e0dc83e11e83.PDF ─────────┬──────────────────────────────────────────────── 2026-08-21 18:16│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27b57ca-1b47-4cde-816c-36e05d5ac39d.PDF ─────────┬──────────────────────────────────────────────── 2026-08-21 18:15│泰嘉股份(00284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子公司/孙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 号 集资金 资金净额 1 智能锯切领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11,211.13 9,844.21 9,844.21 域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 12,280.50 9,849.40 9,849.40 项目 2 先进电源制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地项目 造领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资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 投资金额 集资金 金净额 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11,211.13 9,844.21 9,844.21 6,973.08 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12,280.50 9,849.40 9,849.40 6,385.98 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7,942.91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3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15,761.19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37,064.53 注: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硬质合金 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和“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 调整前 2026年 9月 20日 设项目 调整后 2027年 9月 20日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 调整前 2026年 9月 20日 线建设项目 调整后 2027年 9月 2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 1、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满足切割难度大、硬度较高的金属材料、高档木材等领域客 户的需求。2024 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 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 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9月 20日。 2、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年产 1,000万米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双金属带锯 条产品产能。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 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 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 9月 2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业务发展的需 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泰嘉股份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泰嘉股份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 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 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 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保荐人对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ac40d48d-c42d-4727-8901-c7b120ef09a7.PDF ─────────┬──────────────────────────────────────────────── 2026-07-20 18:1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泰国孙公司完成增资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对外增加投资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议案》。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满足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国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需求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在前期计划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基础上,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在中国香港及荷兰设立的子、孙公司,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对泰国孙公司新增投资不超过 5,000万元人 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 过 15,000万元人民币。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由其及荷兰孙公司 BICHAMP CUTTINGTECHNOLOGYB.V 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向泰国孙公司新增增资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对泰国孙公司的总投资金额由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保 持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备案登记事宜,先后取得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新建双金属带锯条制造企业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经贸(许)〔2026〕78 号)、湖 南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300202600144号),并已在主管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21日、2026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泰 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0)。 二、增资变更登记的情况 近日,泰国孙公司完成了增加投资事项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70,000万泰铢。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中文名称: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 注册号码:0105568043239 注册资本:70,000万泰铢 注册地址:99/110 Soi Chonburi-Ban Bueng 6, Chonburi-Ban Bueng Road, BanBueng Subdistrict, Ban Bueng District 主要经营业务:锯切工具、锯切装备、复合材料的研制、开发与生产;锯切加工服务;锯切技术服务;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香港泰嘉直接持股 99%,香港泰嘉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BICHAMPCUTTING TECHNOLOGY B.V间接持股 1%,香港泰嘉合计 持股 100%。 以上信息以泰国属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对外投资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 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泰国当地法律和政策,通过深入了解当地法 律体系,积极开拓业务,开展团队培训等措施保障泰国项目基地的建设及运营合法合规,积极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 资的安全与收益,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e0657c0-bf89-4824-bf20-78392c3d0a9f.PDF ─────────┬──────────────────────────────────────────────── 2026-07-13 16:15│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增加投资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额的议案》。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满足泰嘉股份(泰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国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需求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在前期计划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基础上,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在中国香港及荷兰设立的子、孙公司,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对泰国孙公司新增投资不超过 5,000万元人 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新增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 过 15,000万元人民币。 2、香港泰嘉完成增资后,由其及荷兰孙公司 BICHAMP CUTTINGTECHNOLOGYB.V 按照现有出资比例向泰国孙公司新增增资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资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对泰国孙公司的总投资金额由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保 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暨变更投资总 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对外增加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对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备案登记事宜,先后取得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新建双金属带锯条制造企业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经贸(许)〔2026〕78 号)、湖南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300202600144号),并已在主管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对外投资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 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泰国当地法律和政策,通过深入了解当地法 律体系,积极开拓业务,开展团队培训等措施保障泰国项目基地的建设及运营合法合规,积极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 资的安全与收益,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03886f6-4830-4ce0-a8dc-918a38758e5e.PDF ─────────┬──────────────────────────────────────────────── 2026-07-03 19:3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c8fd33bd-dce6-4a0c-b964-3b1a365d0cd6.PDF ─────────┬──────────────────────────────────────────────── 2026-07-03 19:3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 5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持有本 公司股份 51,345,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0%)的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长沙正元 ”)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6月 5日至 2026 年 9月 2日(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股东长沙正 元于 2026 年 6月 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99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由 51,345,300股减少至 50,3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40%减少至 20.00%。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股东长沙正元于 20 26年 6月 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53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 司的股份由 50,347,500股减少至 46,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00%减少至 18.60%。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收到长沙正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长沙正元于 2026年 6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01,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0%;于 2026年 7月 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 2,51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019,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 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46,812,500股减少至 43,79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8.60%减少至 17.40%,长沙正元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元/股) (股) (%) 长沙正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26.7.3 23.17 22.69--24.21 2,517,300 1.00% 大宗交易 2026.6.5-- 19.41 19.07--20.54 5,034,750 2.00% 2026.6.15 合计 —— —— —— 7,552,050 3.0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长沙正元 合计持有股份 51,345,300 20.40 43,793,250 17.40 其中: 51,345,300 20.40 43,793,250 1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长沙正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长沙正元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 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f436529-696e-406c-b009-5144afbfbfe3.PDF ─────────┬──────────────────────────────────────────────── 2026-06-21 15:32│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长沙 是 450 9.61% 1.79% 2025年 7 2026年 6 国泰海通证券 正元 月 17日 月 17日 股份有限公司 注: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长沙正元持有公司股 份46,812,500股。本公告中长沙正元持股及相关占比数据以该基数为准计算所得。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质 本次解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万股) (万股)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长沙 4,681.25 18.60% 450 0 0% 0% 0 0% 0 0% 正元 合计 4,681.25 18.60% 450 0 0% 0%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e122432-2529-48f7-ab4e-aae940e10469.PDF ─────────┬──────────────────────────────────────────────── 2026-06-12 18:3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03cdc87-3e94-492b-ac7a-11dfba78d6a1.PDF ─────────┬──────────────────────────────────────────────── 2026-06-10 00:0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乾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 5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持有公 司股份 9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董事、副总裁杨乾勋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5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杨乾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6年 6月 8日,杨乾勋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36,2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乾勋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945,000股减少至 7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0.38%减少至 0.28%。杨乾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元/股) (股) (%) 杨乾勋 集中竞价交易 2026.6.5 - 22.80 21.34 - 23.15 236,200 0.09 2026.6.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杨乾勋 合计持有股份 945,000 0.38 708,800 0.28 其中: 236,250 0.09 5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8,750 0.28 708,750 0.28 注:上述表格中百分比尾数关系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乾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乾勋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3、杨乾勋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967349d-b7f9-4a5b-9368-5a561c409ba1.PDF ─────────┬──────────────────────────────────────────────── 2026-06-05 18:0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23e0572-4c72-4a51-ad1d-3be60d17e421.PDF ─────────┬──────────────────────────────────────────────── 2026-06-05 18:01│泰嘉股份(0028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泰嘉股份(0028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8ff0a87-b205-469f-9a98-a90f6694929f.PDF ─────────┬──────────────────────────────────────────────── 2026-06-02 16:4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8,3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9.32%,敬请投 资者关注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 雅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云浮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肇银综授额字第 000074号-担保 01),为以下合同项下罗定雅达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务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1、罗定雅达与广发银行云浮支行于 2026年 5月 29日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5)肇银综授额字第 000 074号)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 ,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2、罗定雅达与广发银行云浮支行于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7年 12月 23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 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保证期间: 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广发银行云浮支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广发银行云浮支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 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8,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9. 32%。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389eaf0-2209-4d4d-b7aa-4baaf008cfa9.PDF ─────────┬──────────────────────────────────────────────── 2026-05-20 00:0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5,3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7.05%,敬请投 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衡嘉”)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湘银 最保字第 2026011903184413号),为无锡衡嘉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自 2026年 5月 18日起到 2027年 8月 13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 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保 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 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 、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1)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 (2)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7,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5,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7. 05%。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c5a33f8-ef38-4f33-a28e-6c8c70550cd1.PDF ─────────┬──────────────────────────────────────────────── 2026-05-15 18:34│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fd787f6-7d87-4b11-af10-9ffa6b67aac7.PDF ─────────┬──────────────────────────────────────────────── 2026-05-15 18:34│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f11ffae-4e97-47ba-a924-fa2cad73e19b.PDF ─────────┬──────────────────────────────────────────────── 2026-05-13 19:36│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持 有公司 51,345,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0%;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公司51,345,3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40%。长沙正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以集中 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2,517,37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034,75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00%。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 日)减持其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00%,也不超过其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2、持有公司股份 9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董事、副总裁杨乾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2026年 6月 5日至2026年 9月 2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6,25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9%,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沙正元、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杨乾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文件,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长沙正元 控股股东 51,345,300 20.40% 杨乾勋 董事、副总裁 945,000 0.38% 方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唯一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长沙 正元间接持有公司 51,345,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数 拟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长沙正元 股东自身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 资金需求 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 2,517,375股 易方式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 不超过 2% 大宗交易方 得的股份 5,034,751股 式 杨乾勋 个人资金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不超过 0.09% 大宗交易和 需求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236,250 股 /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拟减持其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副总裁杨乾 勋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长沙正元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 7月 2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长沙正元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如遇特殊情形,其拟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长沙正元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方鸿先生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 7月 2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 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方鸿先生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方鸿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公司董事、副总裁杨乾勋先生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不一致的情形。 (三)长沙正元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杨乾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长沙正元、杨乾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二)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长沙正元、方鸿先生及杨乾勋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 (三)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长沙正元与杨乾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46db8f8-f34d-41a8-ac8a-5c29609ce405.PDF ─────────┬──────────────────────────────────────────────── 2026-05-12 19:26│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6 年 3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本公 司 37,940,50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7%)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17日至 2026年 7月 16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 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股东中联 重科于 2026年 4月 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79,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联重 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37,940,503股减少至 37,76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5.07%减少至 15.00%。 公司于 2026年 5月 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股东中联重 科于 2026 年 5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6,789,4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0%。本次权益变动 后,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37,760,603股减少至30,971,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5.00%减少至 12.30%。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收到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中联重科于 2026年 5月 8 日至 5月 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82,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 股份由 30,971,129股减少至 30,388,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2.30%减少至 12.07%。中联重科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元/股) (股) (%) 中联重科 集中竞价交易 2026.4.28-- 27.90 26.73-28.39 2,517,374 1.00% 2026.5.7 大宗交易 2026.5.7-- 25.02 25.01-25.10 5,034,750 2.00% 2026.5.11 合计 —— —— —— 7,552,124 3.0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中联重科 合计持有股份 37,940,503 15.07 30,388,379 12.07 其中: 37,940,503 15.07 30,388,379 12.0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联重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3、股东中联重科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6a39331-858b-4bbd-86e0-b51532887c10.PDF ─────────┬──────────────────────────────────────────────── 2026-05-08 17:2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7bce130-f752-453a-a1d5-97941ae617f4.PDF ─────────┬──────────────────────────────────────────────── 2026-04-27 18:56│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7b63d2-c88d-4cc7-815e-cacebe446b4a.PDF ─────────┬──────────────────────────────────────────────── 2026-04-27 18:56│泰嘉股份(0028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泰嘉股份(0028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49f414-1be6-462c-842b-32831ca0c106.PDF ─────────┬──────────────────────────────────────────────── 2026-04-24 19:05│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883e1f-6ad1-40a7-94d9-ae30d0e6d56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2│泰嘉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0329.PDF ─────────┬──────────────────────────────────────────────── 2026-04-25│泰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107.PDF ─────────┬──────────────────────────────────────────────── 2026-04-25│泰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118.PDF ─────────┬──────────────────────────────────────────────── 2025-10-30│泰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28.PDF ─────────┬──────────────────────────────────────────────── 2025-08-05│泰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5/1224386816.PDF ─────────┬──────────────────────────────────────────────── 2025-04-26│泰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6432.PDF ─────────┬──────────────────────────────────────────────── 2025-04-26│泰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6442.PDF ─────────┬──────────────────────────────────────────────── 2024-10-15│泰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5/1221383534.PDF ─────────┬──────────────────────────────────────────────── 2024-08-29│泰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7579.PDF ─────────┬──────────────────────────────────────────────── 2024-04-30│泰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14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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