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3 泰嘉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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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41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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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1:32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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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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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10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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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2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宁波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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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42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 │的公告(2025-072)--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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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41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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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56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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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56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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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22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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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4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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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0,447,8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07%)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7,3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34,7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重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联重科 40,447,876 16.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数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中联重科 股东自身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
经营决策 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 2,517,375 股 易方式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 不超过 2% 大宗交易方
得的股份 5,034,751 股 式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6 年 2月 9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中联重科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已披
露的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时,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发
行人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
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其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规定擅自转让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转让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公司所
有,如其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中联重科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中联重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中联重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中联重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联重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09a9f75-c30e-4c59-afc5-d6b3841f0c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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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1:32│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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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cd0c5711-ba82-4efd-9ab0-d3c234828e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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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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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乾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5 年 6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持有公司股份 1,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乾勋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5,0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13%,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杨乾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杨乾勋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15,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乾勋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1,260,000 股减少至 94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0.50%减少至 0.38%。杨乾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元/股) (股) (%)
杨乾勋 集中竞价交易 2025.9.29 23.22 22.95-24.37 315,000 0.13
—
2025.9.3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杨乾勋 合计持有股份 1,260,000 0.50 945,000 0.38
其中: 315,000 0.13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5,000 0.38 945,000 0.38
注:上述表格中百分比尾数关系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乾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乾勋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3、杨乾勋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e8918e53-f11c-4b72-b84c-f59003e27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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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1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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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2,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117.3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5,8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0.40%,敬请投
资者关注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罗定雅达”)和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合金”)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
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1、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
保字第 ZHHT25000131089001号),为泰嘉合金与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131089
号)项下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向泰嘉合金提供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使用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
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
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
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
、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2、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860000
浙商银高保字 2025 第 01409号),为罗定雅达与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的主债权自 2025 年 9月 24 日起至2026 年 8月 11 日止
(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一)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三)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四)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五)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六)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
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2,000 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17.30%。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5,8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0%。上述担保均为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49df7477-683b-42b1-897c-ab0732454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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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2│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宁波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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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主体共同投资了宁波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由平潭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而来,以下简称“冯源一号”或“基金”),公司出资金额 2500
万元,占基金比例为 31.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2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8 日刊载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关于与专
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冯源一号成立于 2020 年,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宁波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43X5473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 73 号 7幢 1-9 号一层-4
5、执行事务合伙人:冯源(宁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额:789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 年 6月 23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延期情况
冯源一号原存续期为五年,将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到期。根据《宁波冯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第“2.9.3”条款“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延长最多 2年。如再需延长的应经合伙人会议
同意。”的约定,结合冯源一号被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后续退出管理需求,冯源一号的普通合伙人冯源(宁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于2025 年 9 月 16 日决定:延长冯源一号的期限 24 个月,本次延长后,冯源一号的存续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1 月 19 日(即存
续期限由 5年延长至 7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冯源一号存续期限延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基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延期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证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未改变公司原有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基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0a5d7d91-35e2-4932-86bf-c2a3f7405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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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42│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2025-07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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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资本聚三湘 楚光耀新程——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星期五)14: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将在线就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2d37f2ca-a4c0-4904-aaa1-be1d10dd8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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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41│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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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持有本公司股份
58,897,3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40%)的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52,126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517,37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 5,034,75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其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2,1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00%,也不超过其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控股股东长沙正元
于 2025 年 8月 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261,5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58,897,35
0 股减少至 56,63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3.40%减少至 22.50%。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控股股东长沙正
元于 2025 年 8月 11 日至 2025年 8月 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与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673,100股。本次权益变动
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56,635,850 股减少至54,962,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2.50%减少至 21.83%。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长沙正元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与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832,2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长
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54,962,750股减少至52,13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1.83%减少至 20.71%。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沙正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长沙正元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85,25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 52,130,550 股减少至 51,345,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71%减少至 20.40%。长沙正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元/股) (股) (%)
长沙正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25.8.12 24.92 24.42-26.27 2,517,300 1.00
—
2025.8.22
大宗交易 2025.8.6-- 20.81 19.73-22.43 5,034,750 2.00
2025.9.11
合计 —— —— —— 7,552,050 3.0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长沙正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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