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5 同兴达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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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9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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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9 │同兴达(0028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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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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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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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0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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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0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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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9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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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9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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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6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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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5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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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9│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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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2月 3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日9:15-15:00 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 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 B座 18 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111,756,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9,877,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1,878,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1,878,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1,878,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
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36,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1%;反对9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905%;弃权2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68%;反对 99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819%;弃权 23,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713%。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856,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2%;反对87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844%;弃权22,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94%;反对 87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678%;弃权 2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12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61,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05%;反对96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636%;弃权28,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77%;反对 96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847%;弃权 28,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3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83fd4746-afd3-4ce6-847b-c34a3bbbbe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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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9│同兴达(0028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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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5e0e93ea-86d7-4a83-a118-f84b5d416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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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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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4月25日、2025年 5月 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鑫生、涂雅丽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
册会计师陈鑫生、涂雅丽工作调整,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现委派袁瑞彩、魏寿祥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瑞彩:2005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 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年 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寿祥:1999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年 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年 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瑞彩、魏寿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fe90aa1-b764-40a2-a831-b0d21aaf0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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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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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5b82d2c2-60d5-4360-8c75-e87aaef89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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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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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月 16 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 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102 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
6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2 亿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9a24c743-28a5-44f7-bff8-0e2a0de7b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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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1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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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33c0e00b-7e37-4d33-8340-5cd79150b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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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9│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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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2月 3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日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 3 号荣超新时代广场 B座 18 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
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 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 B座 20 楼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 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 B座 20 楼,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
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 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 18 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fa40376a-147f-46fa-bb5b-aae9c6ced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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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9│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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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8d8a629a-18a1-40ac-a14c-8d5dc9ce1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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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6│同兴达(002845):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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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可统筹安排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对于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其他少数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存在该等股东未能提供担保的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控股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及投融资管理,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
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审议通过新的额度前有效。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
前止。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
际授信为准。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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