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5 同兴达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8 18:34│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 12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 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 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
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14 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 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32fa03b-c438-4360-8899-27a54ebf42ba.PDF
─────────┬────────────────────────────────────────────────
2024-11-18 18:32│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更正后)
─────────┴────────────────────────────────────────────────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de822f76-4b40-4d98-8046-bfa3567cb3a3.PDF
─────────┬────────────────────────────────────────────────
2024-11-18 18:31│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425c7f7-e0f7-4c92-880f-3bfb1ef4f82d.PDF
─────────┬────────────────────────────────────────────────
2024-11-18 18:31│同兴达(002845):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同意公司对 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以上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选聘
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 2024年 12月 2日 15: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f254167-d1e5-481d-a46e-9616c5b7cc67.PDF
─────────┬────────────────────────────────────────────────
2024-11-15 17:39│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 12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 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 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
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14 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 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3223ed2b-9fc2-4f3f-b90e-deaa190698de.PDF
─────────┬────────────────────────────────────────────────
2024-11-15 17:37│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b2e6fbd6-a553-436b-906c-0e252954a3fa.PDF
─────────┬────────────────────────────────────────────────
2024-11-15 17:36│同兴达(002845):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同意公司对 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以上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选聘
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 2024年 12月 2日 15: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916c9787-0962-4ea2-a436-d5e899ff7982.PDF
─────────┬────────────────────────────────────────────────
2024-11-08 18:37│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万锋 55,800,072 17.04%
2 钟小平 45,700,800 13.95%
3 刘青科 15,800,000 4.82%
4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 10,377,500 3.17%
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刘秋香 8,376,800 2.56%
6 李锋 4,732,800 1.44%
7 朱小超 2,211,620 0.68%
8 曾泓斌 1,842,000 0.56%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07,075 0.49%
10 梁甫华 1,310,400 0.4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本比例
1 刘青科 15,800,000 6.31%
2 万锋 13,950,018 5.57%
3 钟小平 11,425,200 4.57%
4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 10,377,500 4.15%
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刘秋香 8,376,800 3.35%
6 李锋 4,732,800 1.89%
7 朱小超 2,211,620 0.88%
8 曾泓斌 1,842,000 0.74%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07,075 0.64%
10 梁甫华 1,310,400 0.52%
注:以上股东的无限售条件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c913c8f1-77bb-4e81-b11c-281c6f56da41.PDF
─────────┬────────────────────────────────────────────────
2024-11-04 20:46│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
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回购贷款合同”),华夏银行将为公司提供 2.8 亿元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 11月 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专项合同签署情况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回购贷款合同》内容如下:甲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贷款种类:股票回购贷款
2、贷款金额:人民币 28,000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