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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5(同兴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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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45 同兴达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2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万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年 3月 21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 3月 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3月 21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公司将 通过深 圳证券 交易所系 统和互 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 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5,273,0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5,215,3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7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 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115,268,172 99.9957% 4,900 0.0043% 0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52,900 91.5225% 4,900 8.4775%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115,215,372 99.9499% 57,700 0.0501% 0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100 0.1730% 57,700 99.827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115,216,972 99.9513% 56,100 0.0487% 0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1,700 2.9412% 56,100 97.0588% 0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林培伟、罗元清)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be2eb751-0018-4c04-9a4f-d4171ed5a2af.PDF ─────────┬──────────────────────────────────────────────── 2024-03-22 00:00│同兴达(00284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同兴达(00284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97f0245e-f2df-4df0-87ea-cfc0f730b823.PDF ─────────┬──────────────────────────────────────────────── 2024-03-07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刘青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19,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991%)的股东上海国盛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国盛资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75,517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持有公司股份1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991%)的股东刘青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75,517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以上两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国盛资本及刘青科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国盛资本 19,650,000 5.9991% 刘青科 19,650,000 5.999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27,551,705股。 二、本次计划减持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股份 3、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6、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盛资本 3,275,517 1% 刘青科 3,275,517 1%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 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预减持股东未作出减持股份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盛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刘青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b7df3986-3e40-42e3-9d5f-4c357d4be252.PDF ─────────┬──────────────────────────────────────────────── 2024-03-06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9245017a-198d-46af-b1b9-a765deeed319.PDF ─────────┬──────────────────────────────────────────────── 2024-03-06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 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30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644c1441-6ea3-4522-82f6-0c4640ed06b7.PDF ─────────┬──────────────────────────────────────────────── 2024-03-06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部》 、 《 中 国 证 券 部》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赖其寿、王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勇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为贵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其寿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勇工作调整原因,根据大华《业务质 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王海第、王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志刚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第:于 2002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3 年 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5 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华:于 201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5 月 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 年 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志刚:于 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超过 9 家次。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第、王华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志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 四、备查文件 1、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d7697a92-2728-44b1-8256-9dcdc4627879.PDF ─────────┬──────────────────────────────────────────────── 2024-03-06 00:00│同兴达(002845):同兴达关于召开2024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年 3月 21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 3月 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3月 21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公司将 通过深 圳证券 交易所系 统和互 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3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 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 3.00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 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4年 3月 1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 16 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 1号银星智界一期 2号楼14 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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