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7 盐津铺子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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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盐津铺子(00284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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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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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9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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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6 │盐津铺子(0028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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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4 │盐津铺子(0028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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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57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参加深交所“拓市场谋发展·新消费强引擎”2025年度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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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 │盐津铺子(00284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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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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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 │盐津铺子(0028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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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0 │盐津铺子(0028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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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盐津铺子(00284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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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051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999
9961元/股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9.999961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270,186,388元÷270,187,439股=0.9999961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99961元/股。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分红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
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回购注销了 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2,522,240股,并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70,187,439股扣减 1,
051股后 270,186,388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0,187,4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1股后 270,186,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1,05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8 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
2 02*****910 张学武
3 02*****826 张学文
4 02*****745 张学文
5 03*****310 张学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99999
61元/股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9.999961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270,186,388元÷270,187,439股=0.9999961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9996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A座 32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瑜
咨询电话:0731-85592847
咨询传真:0731-85592847
八、备查文件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9ded801-c782-4eea-aada-c33d71112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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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盐津铺子(00284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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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00284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bf02e2a-faf3-4254-9749-5c83da46b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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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9│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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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
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吴瑜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邮编:41000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a3fc3a0-dbb0-4ac9-a88c-3b1481ed1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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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6│盐津铺子(0028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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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年 6月 10 日 15:00在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单汨源先生、王红艳女士、刘灿辉先生、张喻女士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15:00在长沙市
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1abeae6-a410-4c9b-97fc-2c5569685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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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4│盐津铺子(0028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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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五)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向关
键岗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一线岗位人员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经营业绩、外部市场环境、行业薪酬水平、职工人数、人工成
本投入产出水平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工资总额的变动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提升工资总额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结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目标展开,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
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和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
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月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不参与绩效考核与绩效薪酬分配。
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标准水平,根据独立董
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年度奖金、专项奖励等,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激励形式参照
本制度第五条履行审议程序。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
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五条 公司如发生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公司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相应下降,
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d00f0f4-0ad9-4b3f-ac6f-369ab3314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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