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8 *ST高斯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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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34 │*ST高斯(0028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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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34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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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58 │*ST高斯(00284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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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8 │*ST高斯(002848):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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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6 │*ST高斯(0028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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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5 │*ST高斯(002848):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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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高斯(0028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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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高斯(002848):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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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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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4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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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34│*ST高斯(0028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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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月 14 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14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华山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49,580,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4,491,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5,08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9,459,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371,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5,08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43%。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47,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78%;反对 9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731%;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2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51%;反对 9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6%。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7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8%;反对 9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804%;弃权1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58,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81%;反对 9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弃权 1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65%。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明 龙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cbb71c0-07be-451d-822f-b25ae8130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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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34│*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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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
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发表本律师见证意见,本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
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与本次
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30日、2026年 1月 5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该等通知公告
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4日 15点 00分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
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2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月 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1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合计为 44,491,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18
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为 117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5,08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4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指派的见证律
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据此,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单独持有公司 23.84%股份的股东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潍坊国金提出《关于提请将控股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追加至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函》,建
议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当日仅可提交拟披露日期为次一日(节假日除
外;次一日为“元旦”法定节假日)或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1月 5日)的信息披露申请,故公司于 2026 年 1月 5 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公告了《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
经查验,上述临时提案人潍坊国金单独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1%,且其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该临时提案后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发出了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了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临时提案《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属
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指派的
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统计。
3、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
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关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以上通过。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9ab63f10-403d-46af-85a9-fff4d667e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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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58│*ST高斯(00284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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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61d76ee2-4fdc-4672-a0ec-dea34e7dc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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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8│*ST高斯(002848):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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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及《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6),定于 2026 年 1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召开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份比例为23.84%,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潍坊国金提出《关于提请将控股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追加至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函》
,建议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1月 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 2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也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1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非工作时间除外)。3、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
高斯贝尔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柯静。
联系电话:(0735)2659962,邮箱:ir@gospell.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时间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9cdd7835-c316-4453-9b04-6e87c7490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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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6│*ST高斯(0028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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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1月 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
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华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田电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方式为功田电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不超过98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抵押期限及
担保期限均为十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功田电子作为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担保事宜和用途等,公司及功田电子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f1ca1cdd-c3d3-49ef-ab24-4187beb09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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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5│*ST高斯(002848):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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