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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8(高斯贝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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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48 *ST高斯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0 20:30 │*ST高斯(0028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0 20:30 │*ST高斯(002848):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 │ │ │告 │ ├─────────┼──────────────────────────────────────────────┤ │2026-04-20 20:30 │*ST高斯(00284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 │2026-04-20 20:30 │*ST高斯(00284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确认前期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20 20:30 │*ST高斯(0028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0 20:29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 ├─────────┼──────────────────────────────────────────────┤ │2026-04-20 20:29 │*ST高斯(0028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刘承韪) │ ├─────────┼──────────────────────────────────────────────┤ │2026-04-20 20:29 │*ST高斯(0028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张华香) │ ├─────────┼──────────────────────────────────────────────┤ │2026-04-20 20:29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0 20:29 │*ST高斯(0028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韩明) │ └─────────┴──────────────────────────────────────────────┘ ─────────┬──────────────────────────────────────────────── 2026-04-20 20:30│*ST高斯(0028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委托单位: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6]第 0276号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斯贝尔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高斯贝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高斯贝尔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de3faa6-a91d-435f-9fa6-d426188642fc.PDF ─────────┬──────────────────────────────────────────────── 2026-04-20 20:30│*ST高斯(002848):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高斯贝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密制造”) 作为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及抵押情况概述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 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精密制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精密制造,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不超过8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抵押期限及担保期限均为十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担保事宜和用途等,公司及精密制造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确定。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是公司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高斯贝尔二期电子厂 1栋 401房。(建筑面积 5127.65 ㎡,不动产权证号 :湘 2025 郴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2136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精密制 造作为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还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郴州高斯贝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二期喷涂车间1栋 4、法定代表人:李云龙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09 日 7、经营期限:2021 年 09 月 09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橡 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 喷涂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阀门和 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精密制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精密制造总资产 766.20 万元,负债总额 1,673.18 万元,净资产-906.98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96.63 万元,净利润-4175.53 万元。(以上数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精密制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精密制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 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担保额度等其他事项与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78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净资产的比例为 61.5 1%,对控股股东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净资产的比例为 12.87%。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511e773-f9af-48e1-a7ff-9961238bdee5.PDF ─────────┬──────────────────────────────────────────────── 2026-04-20 20:30│*ST高斯(00284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一、专项审核意见 1-2 二、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3-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委托单位: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利安达专字[2026]第 0162号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的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合并的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高斯贝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高斯贝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斯贝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高斯贝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意见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 0275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审核意见仅供高斯贝尔公司 2025年度年报 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571549f-8bf1-4a30-8510-8ff23a0d6865.PDF ─────────┬──────────────────────────────────────────────── 2026-04-20 20:30│*ST高斯(00284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确认前期关联交易的公告 ─────────┴──────────────────────────────────────────────── *ST高斯(00284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确认前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2dbfd51-a1b9-4ebb-a24e-b4b059794d11.PDF ─────────┬──────────────────────────────────────────────── 2026-04-20 20:30│*ST高斯(0028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高斯(0028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cffa242-c7fe-4393-b7d8-076d301066a2.PDF ─────────┬──────────────────────────────────────────────── 2026-04-20 20:29│*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c962776-766b-44ce-ad16-2fd252d23d2a.PDF ─────────┬──────────────────────────────────────────────── 2026-04-20 20:29│*ST高斯(0028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刘承韪) ─────────┴──────────────────────────────────────────────── 本人刘承韪,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斯贝尔”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邓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及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承韪,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博士学历。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 学研究院副院长。在专业领域,还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 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会长、国家电影智库法律专家、北京仲裁委 / 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以及上海、武汉、 西安、长沙、大连等数十家仲裁委的委员及仲裁员。此外,还担任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8月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已参加,出席 1次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 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任职期内,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6次审计委员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 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参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主要就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有资产抵押、控股股东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业绩补偿款相关事项等进行了专项讨论,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且合理的建议,有效保障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积极的沟通工作。本人在履职期间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 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公司内审部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就重大事项及关 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在重大决策、信息披露、利润分配等事项中 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各类股东享有平等权利。报告期内,积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与交流,主动做好信息解读和政策 传导工作,耐心解答股东咨询,认真吸纳合理建议。通过多维度、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增进了中小股东对公司战略与经营的理解与认 同,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公司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 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 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承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11fc7a7-7004-4355-8ab7-2e30939be8fd.PDF ─────────┬──────────────────────────────────────────────── 2026-04-20 20:29│*ST高斯(0028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张华香) ─────────┴──────────────────────────────────────────────── 本人张华香,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斯贝尔”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及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华香,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注册会计师及资产评估师专业资质。1991年至1999年12月期间,就职于潍坊市寒亭区 财政局;自2000年起至今,担任潍坊新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及公司监事;自2024年11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会会议4次,重点围绕公司章程修订、定期报告、融资担保、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等与中小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 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 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并参与表决。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 议案16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议案1个;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期间本 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认真学习理解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制定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次,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部积极沟通,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多次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并对公司内控 关键节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通过定期会议等方式及时了 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条件,确保本人能够有效行使职权。公司通过及时送达会议文 件、汇报生产经营状况与重大事项等方式,与本人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本人能够 及时、准确了解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全貌,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保障。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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