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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0(科达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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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50 科达利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科达利(002850):科达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深 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发行人”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 行人披露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本 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60,000万元 (含1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53,437.05万元(含153,437.05万元),并相应调减募投项目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规模,本次 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022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5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申请。202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3,437.0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科利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三)债券代码:127066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53,437.05万元 (六)发行数量:15,343,705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 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 80%、第六年2.00%。 (十)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14日,T+4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16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7月 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9.3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52.2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金公司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计算,自 2024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 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52.20 元/股)的 85%的情形,已 满足“科利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 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 的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年 7 月 18 日),如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 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 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8892617-de73-4d75-951c-01d3765e066c.PDF ─────────┬──────────────────────────────────────────────── 2024-04-23 00:00│科达利(002850):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科达利(002850):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8bff896-2a11-4f3a-bcd9-b2195d6a334a.PDF ─────────┬──────────────────────────────────────────────── 2024-04-23 00:00│科达利(0028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 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台湾盟立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盟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科盟创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并签 署《投资合作协议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4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9979daa-2118-4a21-add0-69dd34680900.PDF ─────────┬──────────────────────────────────────────────── 2024-04-19 00:00│科达利(0028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累计不超过 180 ,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 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惠州科达利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能及时监控该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 公司持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 本次担 本次新 本次担 剩余可用 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可用担 保前担 增担保 保后担 担保额度 负债率 保额度 保余额 金额 保余额 深圳科 惠州科 100% 41.86% 180,000 80,000 20,000 100,000 80,000 达利 达利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3,691.06 350,474.82 负债总额 127,140.11 187,831.92 净资产 176,550.95 162,642.90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5,182.99 273,577.23 利润总额 39,729.82 23,979.42 净利润 35,523.57 21,710.33 惠州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债务人: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 1、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 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 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 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 2、保证人及债权人原已签订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注:最 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的主债权已清偿)。 (七)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1,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471,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6%;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2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7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1789f896-7734-4f3d-a400-dfa7faba87a0.PDF ─────────┬──────────────────────────────────────────────── 2024-04-19 00:00│科达利(002850):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52.20 元/股)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且未来 3 个月 内(即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2024 年 7 月 18 日),如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1 5,343,705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715 号”文同 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约定,“科利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59.35 元/股,后因公司股票期 权行权、权益分派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 2023 年 1 月 16日期间,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增加 328,683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 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9.3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9.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18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2023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9.22 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 158.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2023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5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471,626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33,471,626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 235,909,596股增加至本次发行后 269,381,222 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58.9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2.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 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 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计算,自 2024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 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52.20 元/股)的 85%的情形,已 满足“科利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 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 的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2024 年 7 月 18 日),如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 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82782d7-017f-404e-9f1a-693e7ba02af4.PDF ─────────┬──────────────────────────────────────────────── 2024-04-19 00:00│科达利(002850):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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