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2 道道全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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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2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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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54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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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9 │道道全(0028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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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48 │道道全(002852):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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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5 │道道全(002852):募集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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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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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 │道道全(00285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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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苏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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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丽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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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 │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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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2│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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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总股本 343,968,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276,196.6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若公司权益分派公告公布后至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3,968,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为:2026 年 4月 20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94 刘建军
2 03*****660 刘建军
3 08*****860 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 9栋 10 楼
咨询联系人:邓凯女士
咨询电话:0731-88966518 咨询传真:0731-8896651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7e60e26-6215-45e0-a98a-075402170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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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5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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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8ada56f-7ec8-438a-a67c-f7b1a0fed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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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49│道道全(0028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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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0d85789-7153-4568-b001-8154311360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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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48│道道全(002852):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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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63d2ae0-7db8-44a0-9913-c4eeb0ae2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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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5│道道全(002852):募集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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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6
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323bbacf-2abe-4c67-aa20-c09d3909c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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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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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
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展,硕士学历,历任湖南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信息化科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湖南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兼副总工程师,湖南华联云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现任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会理事和
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钢铁协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南省“智赋万企”专家组成员、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长沙)网络安
全测试认证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高创翔宇科技公司管理与数字化首席专家顾问。2025 年 4月 1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
的情况。
独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3 3 0 0 0 否
陈展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股东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2 2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在 2025 年度任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助力公司更加合规地经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 20
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
提供独立判断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四)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
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
管理,掌握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关注行业政策变动及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建议,对于各项会议上审议的每
一份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5 年 4月 11 日-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累计 11 天。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状况。深入实
地现场考察生产加工基地,并通过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3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班并获得了培训证明。在 2025 年度任期内,通过持续加强
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
要事项。
(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
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
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人员的提名及
选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认为
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
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
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陈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111326c2-6d51-49b8-a63f-b1f9767cc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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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道道全(00285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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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道道全
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
薪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其不
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应根据其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自其任职之日起按月度发放。
第十一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在绩效考评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二)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
大风险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
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体系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或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
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d28de6fd-882a-4845-abd0-874a82c05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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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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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苏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3b9e1c8b-4cc7-4d8e-a7b0-f287b66e5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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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0:44│道道全(0028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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