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3 皮阿诺 更新日期:2025-09-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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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04 │皮阿诺(0028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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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04 │皮阿诺(0028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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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2 │皮阿诺(0028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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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2 │皮阿诺(00285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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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0 │皮阿诺(00285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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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0 │皮阿诺(00285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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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0 │皮阿诺(00285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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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0 │皮阿诺(00285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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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47 │皮阿诺(00285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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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12 │皮阿诺(0028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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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04│皮阿诺(0028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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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3日(星期三)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3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 号四楼 4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181,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67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45,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5
9%。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73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00%。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1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8%。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26,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4%;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6%;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3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庄学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2.0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26,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4%;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6%;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杨尚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85601809-e209-4263-9b79-a5da522d7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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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04│皮阿诺(00285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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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
有效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
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森林律师、杨尚东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
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
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广东
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
贵公司已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
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
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3、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四楼406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5年8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
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的合法、有效
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98,181,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59%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2,445,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59%;
(2)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5,73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2,11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1,952,05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
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均获得通过。具体为: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26,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4%;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4%;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86%;反对 1
,54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26,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4%;反对 1,54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4%;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86%;反对 1
,54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d500b134-f3f9-4ca2-b5f9-7d3444114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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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2│皮阿诺(0028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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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795f207-e9c2-40dd-8489-24096dddd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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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2│皮阿诺(00285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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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
)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19.23元/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31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42,084,462.30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支出 0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42,084,462.30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57,176,071.13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0,776.30元(含利息收入),主要用途为项目剩余尾款及质保金,前述募
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支付完工程尾款及质保
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 2021 年 1月 2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5 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8110901012901248133 420,000,000.00 350,776.30 活期山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15000106066920
山分行营业部
合 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15000106066920 171,599,999.05 -山分行营业部
合 计 591,599,999.05 350,776.30
171,599,999.05
591,599,999.05
- 已注销
350,776.30
已注销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5 日对对应账号为 1500010606692
0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244a26e-edc0-4878-ae5e-4ec29d3f2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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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0│皮阿诺(00285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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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书面的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 年 8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
董事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和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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