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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3(皮阿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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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53 皮阿诺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6 20:06 │皮阿诺(0028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16 20:06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礼斌) │ ├─────────┼──────────────────────────────────────────────┤ │2024-12-16 20:06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24-12-16 20:06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24-11-28 18:36 │皮阿诺(002853):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 ├─────────┼──────────────────────────────────────────────┤ │2024-10-31 00:00 │皮阿诺(00285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皮阿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0-31 00:00 │皮阿诺(0028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0-29 19:44 │皮阿诺(0028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29 19:42 │皮阿诺(00285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4-10-15 00:00 │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4-12-16 20:06│皮阿诺(0028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皮阿诺(0028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e740c1e1-6fad-44cf-bb01-40eee019976b.PDF ─────────┬──────────────────────────────────────────────── 2024-12-16 20:06│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礼斌) ─────────┴────────────────────────────────────────────────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礼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b956ce8e-a854-4b70-bba0-4895873fec74.PDF ─────────┬──────────────────────────────────────────────── 2024-12-16 20:06│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d95b0011-e21b-4141-a73c-012fb8f30fda.PDF ─────────┬──────────────────────────────────────────────── 2024-12-16 20:06│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皮阿诺(0028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7f08e5d4-948e-4768-aadb-c560e1d6edc1.PDF ─────────┬──────────────────────────────────────────────── 2024-11-28 18:36│皮阿诺(002853):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皮阿诺”)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马礼斌先生的通知,马礼斌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就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共同签署了《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马礼斌关于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与珠海鸿禄签署了《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马礼斌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马礼斌先生拟 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 37,308,5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20%)协议转让给珠海鸿禄。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马礼斌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减持相关规定,马礼斌先生 2022 年度最多可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25% ,即不超过 23,834,497 股,2023 年才可转让剩余约定的股份。因此,马礼斌先生分两次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珠海鸿禄,两 次转让的股份数分别为23,784,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75%)、13,524,3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25%)。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马礼斌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过户数量为 23,784,200 股。过户完成后, 珠海鸿禄持有公司股份23,784,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与珠海鸿禄签署了《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 马礼斌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次协议转让”)。马 礼斌先生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16.0560 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 13,524,3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25%)转让 给珠海鸿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礼斌先生与珠海鸿禄对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因外部经济环境客观因素以及股东自身股权安排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马礼斌向珠海鸿禄终止第二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 13, 524,3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7.25%)事宜,双方签署了《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马礼斌关于广东 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之终止协议》。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马礼斌 1、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第二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 13,524,3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不再执行。《股份转让 协议》、《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乙方向甲方第二次协议转让相关约定自始无效。 2、双方确认,双方对第二次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就第二次协议转让事宜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3、鉴于甲方已经取得上市公司 23,784,2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75%),《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上市公司治 理及后续事项”及甲方的承诺等,仍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4、本协议系《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 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礼斌先生持有公司 71,553,78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8.3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珠 海鸿禄持有公司 23,784,2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5%,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79,87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1%。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 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马礼斌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82bb72f4-5e4e-42eb-a5b0-221150e29bcd.PDF ─────────┬──────────────────────────────────────────────── 2024-10-31 00:00│皮阿诺(00285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皮阿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张森林律师、杨尚东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 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 贵公司已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 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 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3、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止2024年10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 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的合法、有效 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6,495,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754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28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62%; (2)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21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9,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429,95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补选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的议案》 3.02、《关于补选余彦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事的议案》 说明:本次审议的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 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均获 得通过。具体为: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48,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47%;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3,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383%;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16%;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01%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392,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913%;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437%;反对88,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908%;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补选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朱峰先生获得96,074,2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朱峰先生获得8,5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 3.02、《关于补选余彦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余彦龙先生获得96,074,2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余彦龙先生获得8,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3%。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d4710c56-aa3b-4a6a-9a4a-ffe02970f81e.PDF ─────────┬──────────────────────────────────────────────── 2024-10-31 00:00│皮阿诺(0028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皮阿诺(0028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124d007b-86a6-4737-bb68-0d242f392651.PDF ─────────┬──────────────────────────────────────────────── 2024-10-29 19:44│皮阿诺(0028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皮阿诺(0028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22ac773-19aa-450f-8e43-384938622abf.PDF ─────────┬──────────────────────────────────────────────── 2024-10-29 19:42│皮阿诺(00285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皮阿诺(00285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b98716e-8ee4-48a5-957c-8fe2df287aaf.PDF ─────────┬──────────────────────────────────────────────── 2024-10-15 00:00│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8770a4f4-952f-47b3-95c9-3934c3bcaa0f.PDF ─────────┬──────────────────────────────────────────────── 2024-10-15 00:00│皮阿诺(002853):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皮阿诺(002853):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07e8d4ce-dcaa-411b-9903-50587568351d.PDF ─────────┬──────────────────────────────────────────────── 2024-10-15 00:00│皮阿诺(00285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的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琦斯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都符合 公司要求,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担 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工程渠道业务发展。本次为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3ca7f48a-e90f-46e9-97a8-b2f719721029.PDF ─────────┬──────────────────────────────────────────────── 2024-10-15 00:00│皮阿诺(00285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皮阿诺(00285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e37aee7c-0a42-4334-b706-017496805dce.PDF ─────────┬──────────────────────────────────────────────── 2024-10-15 00:00│皮阿诺(002853):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2023 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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