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3 皮阿诺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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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44 │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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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44 │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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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8 │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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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7 │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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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7 │皮阿诺(002853):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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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 │皮阿诺(0028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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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 │皮阿诺(002853):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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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 │皮阿诺(0028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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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 │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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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 │皮阿诺(00285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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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4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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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4d3e8d70-2359-46e0-bc32-060764e17e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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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4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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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cd8b63eb-61b1-4899-974f-4549a7a41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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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8│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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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4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 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数(3)
1.0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2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3 发行对象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 √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 √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票提案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非累积投 √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票提案
(修订稿)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 √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 票提案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累积投 √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 非累积投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票提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非累积投 √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票提案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上述提案除提案 7.00,均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相关提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进行投票;其中提案 1
.00 共设 3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5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须在 2026 年 8月 6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 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2a9ef6d0-0938-4923-a10c-25e2fd692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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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7│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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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具体
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更新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本
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等
目录 目录 更新目录页码
释义 释义 更新部分释义内容
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情况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 更新发行对象
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
况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八、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更新发行对象
第三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更新发行对象及认购条款
的内容摘要 协议》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 更新部分表述
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 更新部分表述
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
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更新部分表述
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相关的风险说明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 更新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及
及执行情况 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现金分红情况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 更新未来三年(2026-2028年)
及执行情况 划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第七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 更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回报及填补措施 摊薄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fe2061b5-c7f6-40d5-bb35-9995a0f25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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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7│皮阿诺(002853):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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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皮阿诺”)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进一步细化《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
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
资者回报,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总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的原则,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
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周期: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有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6、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
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
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7、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
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3、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4、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的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监督约束机制
1、公司应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等。
2、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4、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
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
股东会表决。
6、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
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附则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的,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a9d842cc-3265-408c-acdf-6179a2e96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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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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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e0e168c1-aa18-4a74-a954-de3e8c437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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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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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尹佳音女士。
2、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公司层面的增持或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构
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初芯微的通知,获悉其上层股东初芯共创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芯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初芯微的通知,获悉其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初芯集团基于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分别与青岛海控海盈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控”)、北京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芯”)、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尹佳音女士、徐凯旋
先生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尹佳音女士持有初芯集团的 75.6%股份。本次变动前后,初芯集团的股
权结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变动前 变动后
初芯集团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尹佳音 88.20% 尹佳音 75.60%
瑞联新材 6.00% 北京微芯 11.43%
翰博高新 4.00% 瑞联新材 5.14%
徐凯旋 1.80% 翰博高新 3.43%
- - 青岛海控 2.86%
- - 徐凯旋 1.54%
二、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一)本次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二)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三、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初芯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尹佳音女士。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公司层面的增持或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构成,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dbb52712-88f4-4fcd-9536-54db7eca2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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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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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拟以现金认购上述股份。
2、2025年 12月 15日,马礼斌与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
决权放弃协议》,就初芯微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2025年 12 月 8日,初芯微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已完成,目前实际控制人为尹佳音。
3、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6年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内容,尚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 12月 15日,马礼斌与初芯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就初芯微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20
25年 12 月 8日,初芯微与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鸿禄将其持有的 12,804,11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00%)以 13.28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初芯微,珠海鸿禄本次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包含全
部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于 2026 年 2 月 7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表决权放弃已生效。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尹佳音女士。
本次发行对象为初芯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初芯微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30%。在股份转让完成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
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初芯微和青岛初芯合计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由 16.78%上升至 29.99%。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 236-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 2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5-12-0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芯微与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初芯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佳音。
(三)主营业务情况
初芯微成立于 2025年 12月 5日,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除持有皮阿诺股份外,初
芯微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四)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6 月 度
资产总计 469,054,120.35 38,482,194.96
负债合计 253,500,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5,554,120.35 38,482,194.96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4,428,074.61 -17,805.04
净利润 -4,428,074.61 -17,805.04
净资产收益率 ?3.49% ?0.0463%
资产负债率 54.04%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2026 年 7月 24 日,初芯微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
述审议、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通过审议、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038a6042-adaa-4f0c-8d40-8d6772e86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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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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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05858957-40c4-4571-8af8-3121ab10c0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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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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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db30e043-3907-4e85-b247-e1ac06794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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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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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5cb41459-dd1a-43e1-bc33-4cf3f47db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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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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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
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本次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3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 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 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514,97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514,970 股,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6c6f344b-fe1f-4bcc-9bbd-bf15f0281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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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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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本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释
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39,450.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或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储备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随着家居行业发展升级,当下城镇化和旧城改造持续推进,国家政策持续鼓励消费,公司稳步推进各项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持
续推动各项业务提质升级,满足市场需求。为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保障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广告营销、品牌
建设及生产采购等关键环节均需合理统筹营运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有息负债,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后续业务布局及战略优化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支持,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
展机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业务健康、长远发展,切实提升股东回报力。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将使公司资本金得到补充,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号》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各项
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
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的战略意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的独立性方
面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
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
四、本次发行涉及项目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投资项目的报批事项。
五、结论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流动资金,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业务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
业务规模发展,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健康发展。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277de5d4-ad83-41eb-9946-05644058b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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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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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990b8303-a035-408d-a687-828843b63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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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6│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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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1c93de92-5569-4284-b02b-a07e0219a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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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5│皮阿诺(00285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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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a7e57a82-7289-4a70-85b5-459322c3de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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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5│皮阿诺(0028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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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3b881ffe-033e-4db0-865c-73dc78389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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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5│皮阿诺(00285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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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0372bf5b-7b25-441f-9f6e-d44635e22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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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20:35│皮阿诺(002853):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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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皮阿诺”)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与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初芯”)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
下简称“《终止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事项。
2、2025 年 12 月 15日,公司与青岛初芯签署《股份认购协议》,青岛初芯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39,450.61 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不超过 34,514,970 股(含本数)。青岛初芯为杭州初芯
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初
芯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鉴于公司拟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34,514,97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
总数的30%”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514,970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发行对象由“青岛初芯”调整为“初芯微”。鉴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且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4、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与青岛初芯签署《终止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与青岛初芯签署了《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皮阿诺
乙方(认购人):青岛初芯
(二)主要内容
1、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下称《认购协议》),约定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
2、双方协商同意改由乙方的关联方作为认购方参与甲方本次发行。
3、双方确认均不存在任何违反《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情形。除保密事项的约定外,双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认购协
议》,双方不再享有和履行该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本协议内容与《认购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与与青岛初芯签署《终止协议》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
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95a5b3cc-51f9-4484-a654-00477b35e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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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皮阿诺(00285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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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86.03 万元至 579.05 万元 亏损:1,257.6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3,236.28 万元至 3,429.29 万元 亏损:1,980.1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 元/股 – 0.03 元/股 亏损:0.0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家装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综合毛
利率较去年同期也有所下降。
2、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主要系公司为有效盘活存量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出售处置天津子公司部分资产实现的处置
收益,本次资产处置不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具备偶发性、一次性特征,不构成公司常态化盈利来源。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17e866b-67b6-4c7d-95a7-2773d1885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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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皮阿诺(0028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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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03a63c2-a85f-480f-a7be-96fc46152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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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17│皮阿诺(002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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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资事项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人民币 17,349.34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499.34 万元减少至 150 万元。上述减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减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天津子公司取得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减资完成后,天津子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该子公司 100%股权。《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596101071U
3、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6、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7、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 3号路
8、经营范围:厨房电器设备、家居用品、五金配件及制品、木制家具、有机工艺品、 塑胶制品、服装、纺织品、玻璃制品生产
、设计、加工、销售:日用杂(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天津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9f2e787-e680-49d1-8359-3a70f7920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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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8│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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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c299475-77b4-40f5-b6ff-ca1596155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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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5│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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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666c75e-0a5c-4b0c-9c37-ccd813caa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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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2│皮阿诺(002853):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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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
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15:30-16:30
2、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凯旋先生、独立董事钟玮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克宇先生、财务总监刘慧奇先
生。具体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以实际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 15:3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o59xQznZu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25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1e65a2c-8f55-4302-81b4-7bf576eb7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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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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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d213c5e-be35-4403-bccb-2ba10afda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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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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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e254c36-4ae9-49ed-a9d7-385b6a90d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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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皮阿诺(0028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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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980,0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6.0
0%)的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87,47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约 1,829,159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
(约 3,658,318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鸿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鸿禄持有公司股份 10,980,0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拟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5,487,47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约 1,829,159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2%(约 3,658,318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6、珠海鸿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
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鸿禄不存在此前作出的股份变动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珠海鸿禄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减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珠海鸿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珠海鸿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
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珠海鸿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珠海鸿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04b8c07-98d2-4134-98cb-28d191414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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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4│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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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5137565-be6b-460f-8d73-040d457a8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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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1│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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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 5月 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凯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5:0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64d08bd-f984-45cd-b387-c0028c0cd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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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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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0日和 2026 年 4月 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和 2026 年 4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762392620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壹万伍仟玖佰肆拾捌元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2005 年 06 月 14 日
6、法定代表人:徐凯旋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 号(一照多址)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
和维修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木材加工
;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日用木制品制造
;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非电力家用器具制
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日用杂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品牌管
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9c3cd3-31b0-48cf-b9d7-41ca97ff2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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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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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b00388-8ee0-4088-8a4f-8b3d6e130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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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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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33,776,309.9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4,353,007.79 元,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 58,129,317.69元,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损失以“-”列示)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16,710.16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32,516,502.01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269,650.05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6,868.00
信用减值准备小计 -33,776,309.90
存货跌价准备 -6,053,413.0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78,202.9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9,469,881.02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1,607,916.67
资产减值准备小计 -24,353,007.79
减值准备合计 -58,129,317.69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58,129,317.69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58,129,317.69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
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0e76a0-3718-40b6-bd51-16ef86ce6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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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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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1、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
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将公司及子公司全面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类: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控制活动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控制手段类: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基建项目管理、投资与投资项目后评价、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子公
司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
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基
本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该缺陷直接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
错报、漏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
效;公司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或缺乏,导致内部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公司非管理层存在严重的舞弊行为;公司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
引缺失;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
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净损失 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 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
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 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5%;
重要缺陷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评价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
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管机构处罚,但未对公司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 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5%;
一般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定性标准
公司针对战略、经营及合规目标,采取定性指标来确定内控缺陷标准。由于战略、经营和合规目标实现往往受到不可控的诸多外
部因素影响,在认定针对这些控制目标的内控缺陷时,不仅考虑最终结果,还重点考虑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
否符合内控要求。
①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
财产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 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
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34e886-7563-4cb0-8cce-8b32380e0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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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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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薪酬
方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将股东会上说明情况;非独立董事薪酬方
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 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
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
要求,制定 2026 年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发放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和津贴;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54f0b9-9f39-4526-a12d-2d93acf09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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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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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
5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其认为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会计师事务
所就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进展、审计后基本数据、重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
阶段性审计情况汇报。
4、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财务信息
部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事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及时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
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a9c917-06e9-448a-9241-74b279395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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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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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
)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19.23元/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31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42,084,462.30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支出 0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0 元。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2,084,462.30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57,176,071.13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 2021 年 1月 2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5 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鉴于募投项目“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的剩余尾款及质保金已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注销剩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8110901012901248133 420,000,000.00 - 已注销山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15000106066920
山分行营业部
合 计
171,599,999.05
591,599,999.05
- 已注销
-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a98d5c-23ea-4b65-b71f-94d2310c3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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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3│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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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80064a-93c3-47a7-8aa9-a02727011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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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2│皮阿诺(0028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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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85,125.02 元,母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24,211,950.45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680,081.5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55,772,961.13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36,583,18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112,137.0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685,125.02 -374,763,336.60 85,978,902.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8,680,081.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55,772,961.1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6,583,189.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50,112,137.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9,156,519.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6,695,326.6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
回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每股收益为-0.21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85,125.02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680,081.58 元,结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
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审计报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968308-6df4-4202-9c0b-b0ad35c06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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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皮阿诺(0028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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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fc6db5-4a29-467a-bdd4-9d7c0b7f1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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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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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e09b41-af3a-4ae0-9011-086476f2e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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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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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138229-27f7-4159-b241-a5691828e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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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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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3edc4e-63b5-4978-8fde-828c896cf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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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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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fc83b8-413d-467a-8fdf-4f41c4f21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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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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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42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423 号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皮阿诺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皮阿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皮阿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9e270c-5a4d-438e-b304-b405d0bdd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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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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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4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145号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42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皮阿
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是皮阿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皮阿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皮阿诺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皮阿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皮阿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皮阿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14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萃柿(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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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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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4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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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144 号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42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皮阿诺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皮阿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皮阿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皮阿诺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皮阿诺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皮阿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14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萃柿(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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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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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4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518Z0143 号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皮阿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皮阿诺公司年度报告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皮阿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皮阿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皮阿诺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皮阿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14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萃柿(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472e2e-85dc-4cb2-979d-71070ff0f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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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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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旗下控
制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
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
体额度等。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8855
3、法定代表人:祖斌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 层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 层
8、成立时间:1993 年 02 月 09 日
9、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
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
、信息服务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1、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状况:保利集团系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于 1992 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截至目前,保利集团已形成以房地产业务、
文化事业、贸易、工程施工、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及爆破工程、工艺美术品销售及服务、工程服务与装备、通信产品及技术服务、金融
为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格局。
1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保利集团总资产 164,948,769.64 万元,净资产 43,639,635.
04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总营业收入 30,639,423.07 万元,净利润 1,057,005.51 万元。
1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
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保利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4、履约能力分析: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生产与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保障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应收账款;
2、业务期限:业务申请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5、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充分,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
五、主要责任及说明
1、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
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公司或子公司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
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
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可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
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保利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6de661-aacd-483d-979b-988cef652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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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0│皮阿诺(00285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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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
常经营业务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25 年与其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1,010.75 万元。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
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5.55%。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26 年度 截至公告披露 2025 年实际发
易类别 易内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向关联 保利集团 销售 参照市场价 不超过 0 1,010.75
人销售 及其控制 商品 格,交易双 5,000.00
产品、商 的公司 方协商确定
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关联人 关联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
交易 交易 金额(万 (万元)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索引
类别 内容 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向关 保利集 销售 1,010.75 不 超 过 1.82% -89.89% 2025 年 4 月
联人 团及其 商品 10,000.00 29 日刊登在
销售 控制的 巨潮资讯网
产品、 公司 的《关于
商品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2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较大差异,主要系由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的日常关联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体执行时会受到
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较大的差
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公司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后续经营中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祖斌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 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号 28 层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
、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
息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64,948,769.64 万元,净资产 43,639,635.04 万
元;2025 年 1-9 月实现总营业收入 30,639,423.07 万元,净利润 1,057,005.51 万元。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保利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生产与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保障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具体关联交易业
务的需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需求,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
务行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事项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78de6a-9eae-4806-816c-53e9466725d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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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皮阿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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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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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皮阿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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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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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皮阿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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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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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皮阿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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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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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皮阿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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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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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皮阿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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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皮阿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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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皮阿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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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皮阿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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