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5 捷荣技术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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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 │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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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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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 │捷荣技术(002855):2025-02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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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4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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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4 │捷荣技术(002855):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
│ │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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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捷荣技术(0028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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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4 │捷荣技术(0028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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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23 │捷荣技术(00285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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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22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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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22 │捷荣技术(0028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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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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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守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其中董事赵晓群女士、崔真洙先生、郑杰先生、王新杰先生、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江金锁先生、韩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
决,董事康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暨投资进展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相关事项,同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捷荣汇盈制造精密有限公司
在重庆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基于公司目前产业发展的规划调整,公司计划调整投资规划。公司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署《解除协议》,退还部分土地
使用权,并在《解除协议》签署的基础上,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捷荣智能终端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还
部分土地使用权暨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
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捷荣”)接受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不超过 1
,500 万港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捷荣集团注册地中国香港市场的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香港捷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以提前还款。
审议结果:表决票 8票,同意 5票,反对 0票,回避 3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郑杰先生、崔真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关于提议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8票,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e363c998-5b23-44ee-8264-2358d14cb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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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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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
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捷荣”)拟接受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不超过 1,5
00 万港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捷荣集团注册地中国香港市场的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香港捷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以提前还款。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捷荣”)接受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不超过 5,000 万港元的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香港捷荣实际接受捷荣集团的财务资助资金往来余额为 4,50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关系
捷荣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20 万港元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57 号南洋广场 1407 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等
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95,927,046.28 元,净资产为 159,318,718.83 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5
6,880,047.15 元,净利润为194,015,628.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捷荣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赵晓群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捷荣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捷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捷荣集团注册地中国香港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 年度与关联方捷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
及向关联方出售及采购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等。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捷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
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141.70 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
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捷荣集团注册地中国香港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2a2b305-bb2a-4c9e-9637-3bbe594625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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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5│捷荣技术(002855):2025-02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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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分别于 2017 年 4 月11 日、2017 年 4 月 27 日、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023、2017-049)。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捷荣汇盈制造精密有限公司在重庆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
N3-15/03、N3-16-1/02、N3-17/04 号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基于公司目前产业发展的规划调整,公司计划调整投资规划。公司拟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渝北区政府”或“甲
方一”)签署《解除协议》,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并在《解除协议》签署的基础上,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战新产业集团”或“甲方二”)重新签署《捷荣智能终端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以上事项尚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概述暨《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公司拟退还包括 N3-15/03、N3-16-1/02 号部分宗地在内(约 130 亩)的土地使用权,并注销渝(201
9)渝北区不动产权第 000843742号及 000843777 号部分不动产权证。
1、土地成本退还方式
公司购买 N3-15/03、N3-16-1/02 号部分宗地(约 130 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成本为 5251.8551 万元,由渝北区政府指定战新
产业集团分三次退还,具体退还方式如下:
(1)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渝(2019)渝北区不动产权第 000843742 号、000843777 号部分不动产权证,且本项目 N3-17/04 地块
内已建厂房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后,退还土地成本的 50%;
(2)N3-16-1/02、N3-17/04 部分地块未建区域于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后,退还土地成本的 30%;
(3)N3-16-1/02、N3-17/04 部分地块未建区域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内一次性全面建成投产的,退还土地成本的 20%。
2、违约责任
若已建厂房竣工验收时间或投入运营的时间、未建区域的全面开工建设的时间以及未建区域建成投产的时间延迟少于约定时间 6
个月的,渝北区政府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延迟时间超过约定时间 6 个月的,渝北区政府有权不再退还所有的土地成本。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协议》主要调整情况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位置 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 N3-15/03、 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 N3-17/04、
N3-16-1/02、N3-17/04 N3-16-1/02 部分地块
用地面积 约 260 亩 约 130 亩
投资规模 13 亿人民币 10 亿人民币
投资内容 公司在渝北区打造“捷荣手持终端 公司拟在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设
科技产业园”,在整合现有研发、 立捷荣智能终端相关电子产品及
生产团队的基础上与渝北区政府 新能源设备研发制造等产业园项
开展合作,在手机配套等方面进行 目。
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产值目标 自投产起前 5 年产值分别达到人 全面投产后前 5 年实现年产值分
民币 8 亿元、人民币 12 亿元、人 别不低于 2.5 亿元人民币、4.5 亿
民币 16 亿元、人民币 21 亿元、人 元人民币、6 亿元人民币、9 亿元
民币 26 亿元。 人民币、13 亿元人民币。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 N3-17/04 地块内已建厂房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9 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本项目 N3
-16-1/02、N3-17/04 部分地块未建区域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两年内一次性全面建成投产
。
2.2 项目效益及运营目标:本项目全面投产后前 5 年实现年产值分别不低于2.5 亿元人民币、4.5 亿元人民币、6 亿元人民币
、9 亿元人民币、13 亿元人民币。投产后前 5 年实现地方经济贡献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900 万元人民币、1200 万元人民
币、1800 万元人民币、2600 万元人民币。
3、项目用地
3.1 面积和位置
本项目拟用地位于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 N3-17/04、N3-16-1/02 部分地块,用地面积约 130 亩。
3.2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二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将该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以转让、租赁等形式处分给第三方。
4、甲方二的权利和义务
4.1 协助乙方项目公司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要素保障问题,为项目正常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2 有权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项目公司按约定周期投产运营。
4.3 有权对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的违约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5、乙方及项目公司权利义务
5.1 乙方在渝北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在渝北区实际注册经营年限不少于 20 年。
5.2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
5.3 乙方承诺乙方项目公司在约定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实施减少注册资本,或变更控股股东、工商注册
和税务登记地址等可能会对项目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6、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做出虚假陈述、虚假保证或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
偿其他各方的损失。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 本项目自全面投产之日起 5 年内,若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任意 3 年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年度项目效益及运营目标的情况,
则甲方二有权要求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退还项目补贴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签署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与重庆渝北区政府、战新产业集团友好协商的结果,公司将会根据协议约定,对后
续的投资建设计划进行更新调整。不会对已建设部分进行变更或调整。
2、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3、风险提示:
(1)在投资协议履行过程中,地方产业规划调整、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投资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
在协议中部分或全部条款发生变更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2)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不能达成投资目的的风险等。
五、备查文件
1、《解除协议》;
2、《捷荣智能终端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8addd18e-b95e-4db8-94c3-bf00dc898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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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4│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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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5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
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
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
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暨投资 √
进展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
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至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177
(4)传真:0755-2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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