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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5(捷荣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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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55 捷荣技术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17 19:50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7 19:4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3-13 17:25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3 17:22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2-27 19:1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2-13 17:55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 │的公告 │ ├─────────┼──────────────────────────────────────────────┤ │2026-01-30 18:18 │捷荣技术(00285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30 00:00 │捷荣技术(0028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1-30 00:00 │捷荣技术(0028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13 17:41 │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3-17 19:50│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2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 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关 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 集团”)以质押担保的形式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提供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捷耀精密五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耀精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签署了授信及相关担保协议,捷耀精密同意为公司向工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申请的不超 过24,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与此同时,公司接到捷荣集团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业务,质押用途为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 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的 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4,77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授信事项 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子公 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c24afbf3-9e3e-434e-b9e5-b84c7f001f57.PDF ─────────┬──────────────────────────────────────────────── 2026-03-17 19:47│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通 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登记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期日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捷荣科技 是 30,000,0 28.28% 12.17% 否 否 2026年3 2028年3 中国工商 支持上市公 集团有限 00 月16日 月10日 银行股份 司生产经营 公司 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 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股)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比例 标记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股) 捷荣科技集 106,089 43.05% 0 30,000,0 28.28% 12.17 0 0% 0 0 团有限公司 ,290 00 % 捷荣汇盈投 30,600, 12.42% 0 15,500,0 50.65% 6.29% 0 0% 0 0 资管理(香 000 00 港)有限公 司 康凯 256,600 0.10% 0 0 0% 0% 0 0% 192,450 75% 合计 136,945 55.57% 0 45,500,0 33.22% 18.46 0 0% 192,450 0.21% ,890 0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5437666f-41d9-459f-baf2-bea2e08b7db3.PDF ─────────┬──────────────────────────────────────────────── 2026-03-13 17:25│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2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 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捷 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汇盈”)以质押担保的形式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 部分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捷荣汇盈同意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质押担保;与此同时,公司接到捷荣汇盈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质押用途为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 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 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的 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4,77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授信事项 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b290cfe-f0db-4d7d-8578-1fffacd1ca59.PDF ─────────┬──────────────────────────────────────────────── 2026-03-13 17:22│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ad25b81-ef49-42f3-9a2a-bf53d2097cc5.PDF ─────────┬──────────────────────────────────────────────── 2026-02-27 19:17│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以及公司实 际控制人赵晓群女士于 2026年 2月 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 字 0062026006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6007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6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捷荣集团以及赵晓群女士立案。 公司、捷荣集团以及赵晓群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c0b89e7c-0aaf-4153-a998-d694eab787e7.PDF ─────────┬──────────────────────────────────────────────── 2026-02-13 17:55│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 │告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2025年 5月 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 25亿元的综合授 信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浦发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拟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工商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的 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的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实际融资业务品种、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浦发银行以及工商银行签订的借 款协议、担保合同等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 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的 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4,77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授信 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eb3390a5-7f8a-4be3-a1bc-b059a51014ec.PDF ─────────┬──────────────────────────────────────────────── 2026-01-30 18:18│捷荣技术(00285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捷荣技术(00285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24a331b3-76cc-4f0b-87bd-2d7a2ea9e99b.PDF ─────────┬──────────────────────────────────────────────── 2026-01-30 00:00│捷荣技术(0028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 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与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4.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 本次会议参会股东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 6. 本次会议的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文件等。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在此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 供见证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会议。2026年 1月 1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召开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 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9日 14:50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步步高路 408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29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57,40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407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名,所持股份总数136,68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 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截至 2026年 1月 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持有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证明,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717,4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74%。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6,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涉及需适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使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计票)并 当场宣布投票结果,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结果 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0,478,910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8488%,190,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186%,48,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32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为:568,2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0.4351%;19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5899%;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9750%。 针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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