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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5(捷荣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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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55 捷荣技术 更新日期:2025-1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8 20:5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1-28 20:5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董事、副总裁退休离任、独立董事离职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 │2025-11-28 20:5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1-28 20:56 │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8 20:55 │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8 20:54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28 20:54 │捷荣技术(002855):捷荣技术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 │2025-11-17 19:47 │捷荣技术(002855):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11-17 19:46 │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7:19 │捷荣技术(0028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1-28 20:57│捷荣技术(002855):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本次《公司章程》补充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及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九十七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 第九十七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 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 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 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更换。董事每届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人,职工代表董事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职工代表董事 1人。设董事长 1人。 1人。设董事长 1人。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董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以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上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 集人。 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 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3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 3名以上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 担任召集人。 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 就; 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 进行披露。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 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保障职工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障职工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3名董事,其中包括董 简称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3名以上董事,其中包 事长和至少 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 括董事长和至少 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 1名,由董事长担任。 任)1名,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 并或者新设合并。 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 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 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 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 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当通知其 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当通知其 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收购其股权或者股份。 收购其股权或者股份。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不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当 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 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两款规定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 的,应当经董事会决议。 除上述补充修订的条款外,前次修订的条款保持修订内容不变。补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补充后)。 本次补充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93e5779f-6bf0-4379-baff-f231cefa6b18.PDF ─────────┬──────────────────────────────────────────────── 2025-11-28 20:57│捷荣技术(002855):关于董事、副总裁退休离任、独立董事离职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一、关于董事、副总裁退休离任、独立董事离职的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荣技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郑杰先生、崔真洙先生、黄洪燕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到法定退休年龄,郑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崔真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 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郑杰先生、崔真洙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黄洪燕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黄洪燕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 责至新聘董事选举完成,除此之外,黄洪燕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46%股份。崔真 洙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19%股份。黄洪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拟对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战略委员会:张守智(主任)(已离任)、赵晓群、江金锁 审计委员会:黄洪燕(主任)、江金锁、韩勇、郑杰 提名委员会:江金锁(主任)、黄洪燕、韩勇、崔真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勇(主任)、黄洪燕、江金锁、张守智(已离任) 调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战略委员会:赵晓群(主任)、江金锁、赵小毅、韩勇 审计委员会:韩勇(主任)、江金锁、黄洪燕、赵晓群 提名委员会:江金锁(主任)、黄洪燕、韩勇、赵小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勇(主任)、黄洪燕、江金锁、赵小毅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专门委员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韩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0e1b4f20-f318-493c-a30e-13e0d6da6518.PDF ─────────┬──────────────────────────────────────────────── 2025-11-28 20:57│捷荣技术(00285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 、自律监管措施 10次、纪律处分 3次、自律处分 1次。 8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5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 7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嘉依,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嘉依、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13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与上期2024年度审计费用 13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为费用 为 25万元)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fc301b9f-262e-478d-98ea-41fc243591b7.PDF ─────────┬──────────────────────────────────────────────── 2025-11-28 20:56│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发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董事 5名,实际参加董事 5名,其 中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江金锁先生、韩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 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晓群(主任)、江金锁、赵小毅、韩勇 审计委员会:韩勇(主任)、江金锁、黄洪燕、赵晓群 提名委员会:江金锁(主任)、黄洪燕、韩勇、赵小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勇(主任)、黄洪燕、江金锁、赵小毅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副总裁退休离 任、独立董事离职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补充修订《公司 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8)、《公司章程》(2025年 11月)(补充后)。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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