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6 美芝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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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9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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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7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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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7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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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5 │美芝股份(002856):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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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7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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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6 │美芝股份(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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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5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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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4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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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9:32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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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美芝股份(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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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9│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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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0,81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3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4,7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4
,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40%;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2%。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decda48-bb25-49c5-92a5-a1e7e18ae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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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7│美芝股份(00285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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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11月 3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强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吴强先生担任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届满日
为 2027年 1月 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吴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 吴强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68a9fd4f-38a8-491c-827f-6c7a4a2e5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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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7│美芝股份(002856):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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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f218fa85-6fb5-4c52-9f11-787c4eabcc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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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5│美芝股份(002856):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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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14-15楼全层(510623)
14/F, 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Zhujiang East Road,Zhujiang New Town,Guangzhou,P.R.China,510623
Tel: +86 20-8527 7000 Fax: +86 20-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通
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12 月 1日 14:30,本次股东会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召开,由公司董
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2月 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 9:15-15:00的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市美芝装
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合计40,81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5,312,808股的30.1634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所代表股份共计40,580,3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9.99%。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34%。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23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34%,均为网络出席。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1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 总投票情况 40,804,800 5,400 4,8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其中中小投资 224,500 5,400 4,800
案》 者投票情况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6a8a034b-6d4e-4042-97a1-81ecdf51f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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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7│美芝股份(00285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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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胡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蝶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
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常兰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职位。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何伏信(主任委员)、何申健、常兰萍、江振雄
审计委员会委员:麦志荣(主任委员)、徐勇伟、常兰萍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伏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申健
上述调整自常兰萍女士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8b2caa09-2c1a-4e81-8db3-4df53ba98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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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6│美芝股份(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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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3c15037a-f682-4bfb-9e9b-50f339433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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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5│美芝股份(00285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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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00285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8cfab53e-c613-4159-9f50-2cec6546b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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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54│美芝股份(0028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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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0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1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
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27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
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afd96f6a-d6ec-4556-bb2b-fd03122a9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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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9:32│美芝股份(002856):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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