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6 *ST美芝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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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17 │*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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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ST美芝(00285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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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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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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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12 │*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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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8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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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1:25 │*ST美芝(002856):关于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暨公司庭外重组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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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07 │*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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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37 │*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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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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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1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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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金额合计 6,589,438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鉴于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精装修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
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6年 5
月 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2026)粤 7101民初 1090号民事判决书,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公司与被告中铁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精装修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426,513
.1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 6,426,513.16元为基数,自 2026年 3月 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付);
二、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0,000元
、保全保险费 9,693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38,231.8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元,由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57,013.41元、财产
保全申请费 5,000元,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81,218.43元。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
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 10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
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
诉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3.22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
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鉴于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2026)粤 7101民初 1090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ddea9496-c683-4ee6-8d5d-392af841e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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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美芝(00285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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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
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构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别为向广东构建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预
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
广东构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0%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长何伏信
先生曾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且离任亦未满一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伏信先生已离任,现任董事均为非关联董事,无需
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
别 容 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提 广东构建 向关联方提 招投标中标 30,000 0.00 0.00
供劳务、服 供建筑装饰 价格或参考
务 装修相关工 市场价格协
程服务等 商定价
总计 30,000 0.00 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易类别 容 金额 生额占 生额与 索引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向关联 广东瑞谷 提供建筑装 8,662.34 20,000.00 24.57% -56.69% 2025年 2月
人提供 建设有限 饰装修相关 19日披露的
劳务、 公司 工程服务等 《关于2025
服务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13)
小计 - 8,662.34 20,000.00 - - -
向关联 广东南海 办公场地租 0.22 - - - -
人支付 数字城市 赁
租金 发展有限
公司
小计 - 0.22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超过预计总金额,且不足预计总金额的 80%,主要系公司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业
务开展受项目市场情况、招标周期、实际施工等因素的影响,
能否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明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
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金卫东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193806069Q
4.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资本:17,126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
;森林经营和管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商标代理;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禁止类项目除外)。
7.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宏威路省建筑构件工程公司办公室二层
(二)关联方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 日/2026年 1-6月
总资产 215,077.80
净资产 37,554.24
营业收入 41,016.83
净利润 337.9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条款
广东构建 广东构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数字城发公司 第 6.3.3条
持股比例为 40%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离任未
满一年的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曾在广东构建担
任董事职务且离任亦未满一年
(四)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构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交易双方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 2026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资
源优势形成互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9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7fe5992-fefc-4de2-b225-122d368c3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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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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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9日下午以通讯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9月24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
,实到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构建”)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别为向广东构建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
广东构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0%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长何伏信
先生曾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且离任亦未满一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8)。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04895bf-9c67-464d-be32-5fa0cece8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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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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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0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
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23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
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层公司会议室,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ed7c532-97ec-40cb-bf03-2a7822092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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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12│*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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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外重组概述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
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
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重组协调人。2026年 6月,重组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并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披露公告,重组协调人决定召开美芝股份庭外重组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审议投资人遴选和投资方案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披露公告,经公开招募程序,由北京深朴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朴智能”)担任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资联合体已被确定为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及后续司法重整的中选投资
人(以下简称“联合体”)。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与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财务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签署《深圳市美
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 6月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026年 6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2026年 9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
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2026年 9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68)、2026年 9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与投资人签署<庭外重组/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庭外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73)。
二、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美芝股份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上午 9时 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
awporter.com/)”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相关人员、重组协调人工作人员列席,全体已申报债权人通过线上会议通道参会。本
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 2项议程:
(1) 重组协调人报告庭外重组工作进展及投资人招募遴选情况;(2) 审议产业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
鉴于本次《投资方案》不涉及对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权益调整,经重组协调人研究,本次会议不设职工债权组、有财产
担保债权组,仅设普通债权组对《投资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共 566户,对应普通债权金额合计 759,422,861.78元(为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暂未审查
确认的债权按照暂缓金额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实际参会并参与表决的普通债权人共 552户。
三、会议表决情况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收到美芝股份重组协调人出具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案债权人会议情况说
明》,表决结果如下:
经投票表决,同意《投资方案》的普通债权人共 518户,代表债权金额 705,090,785.52元,占普通债权总金额的 92.85%;不同
意的普通债权人共 5 户,代表债权金额22,433,496.16元,占普通债权总金额的 2.95%;其余 29户债权人未发表审议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投资方案》的普通债权人户数超过出席会议普通债权人的半数,且其所代表债权金
额占普通债权总金额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投资方案》经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与深朴智能及财务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签署《投资协议》。虽然《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
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3.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4.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6.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案债权人会议情况说明;
2. 投资方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21a015de-3cef-4c11-92b3-c5b9aeffb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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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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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
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重组协调人。2026 年 6月,重组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并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
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
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 为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和后续司法重整工作,维护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重组协调人发布公告公开招募和遴
选投资人。经公开招募程序,由北京深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朴智能”)担任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资联合体
已被确定为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及后续司法重整的中选投资人(以下简称“联合体”)。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与产业投资人(联
合体牵头方)、财务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签署《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虽然《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3. 公司重组协调人于 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9:30召开了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投资方案相关事项,公司及重
组协调人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5.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6.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7.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1,736.74 万元,同比下降 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3,004.50万元,截至 202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28.5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约为4,098.38万元,
其中 2,672.15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9月 22日、
2026年 9月 23日、2026年 9月 24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重组协调人。2026 年 6月,重组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并确
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
(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
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
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 6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
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 为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和后续司法重整工作,维护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重组协调人发布公告公开招募和遴
选投资人。经公开招募程序,由深朴智能担任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资联合体已被确定为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及后续司法重整
的中选投资人。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与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方)、财务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签署《投资协议》。虽然《投
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9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
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2026年 9月 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68)、2026年 9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与投资人签署<庭外重组/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庭外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3)。
4.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5.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6.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7.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1,736.74 万元,同比下降 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
004.50万元,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28.5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4,098.38万元,其中 2,67
2.15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8.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9fbbf69f-4a91-49d9-b2e7-c8b60128c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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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1:25│*ST美芝(002856):关于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暨公司庭外重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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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暨公司庭外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7786ecfd-a8b2-4fda-866f-b80af57bf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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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0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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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 涉案的金额:暂计 105,070,862.01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
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纠纷,对转包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
公司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13767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于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和被申请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同一工
程的纠纷,除了已经提交的通风空调专业之外,还有精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3个专业,即争议内容合计4个专业。
公司已变更仲裁请求,将已经提交的通风空调专业和本次增加的精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的内容一并纳入到新的仲
裁申请书中进行陈述。公司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仲裁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
6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诉讼策略调整,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仲裁申请书并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1
3767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及《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13767号仲裁案组庭通知》。变更后的仲裁请求如下: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工
程款 16,700,557.21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通风空调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16,700,557.21 元为基数,自本次变更请求受
理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幕墙专业工程款
4,341,327.24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幕墙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4,341,327.24元为基数,自本次变更请求受理之日起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主体水电安装专
业工程款 84,028,977.56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主体水电安装专业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84,028,977.56元为基数,自本次变更
请求受理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仲裁费(包括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鉴定费等)。
至本次变更仲裁申请当日,以上金额暂计 105,070,862.01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1.53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仲裁申请书
2. 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
3. 组庭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b983c35d-f1cd-44df-b92f-c3f94bdde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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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3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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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暂合计 30,000,000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0491民
初42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部分室内精装修及整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043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杨峰
(二)诉讼事由
2020年 7月 1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部分室内精装修及整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华策国际
大厦东塔第 22 至 27 层、第 7 至 9层东西塔连廊、负 2 层员工食堂、负 1 层档案室的精装修工程,以及负 2 层至第 4层商业部
分的施工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自行投入资金、材料及人力,完成了东塔第 22至 27层、负 2层员工食堂及负 1层档案室的装
饰装修施工。此后,因被告资金困难,项目整体停工,但上述已完工程已实际交付被告,并由被告部分投入使用。经双方初步核对确
认,上述已完工程的结算总价为 3,000余万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的150,000 元,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3,000 余万元。虽经原告多次
催告,被告至今未予清偿。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0,000,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30,000,000元为基数,自本案起诉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
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工程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2. 依法确认原告在上述款项范围内,对其施工的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 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6.1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ac7cdb91-3540-4dc4-b969-d9f2b92ff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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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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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caa81686-11b7-44ab-872f-2590a8f5e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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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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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480a1361-217d-42cb-a571-4b7297fb1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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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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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庭外重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6ae76f64-c408-4802-8084-e86c6b461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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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8:4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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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5cae68b-1408-4f9d-ab95-8e5b4855d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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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20:42│*ST美芝(002856):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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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d96be816-6d45-4d50-8a2f-ed8d9d275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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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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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08d4b9c-18c1-4191-b906-c27c93099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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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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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d55e522-c3b9-402d-abd2-548583099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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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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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92ba636-d65e-45ec-9d87-033f9c769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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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ST美芝(002856):2026-06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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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625,097.8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类别 2026 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1,778,241.99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7,050.75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02,240.23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92,435.11
(损失以“-”号填列)
合计 22,625,097.8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625,097.86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绝对值的比例达到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 合同资产
账面原值 979,828,865.58 66,230,354.07 3,371,978.20 270,732,458.79
资产可收回金 521,846,178.16 10,100,699.54 2,392,962.89 208,639,818.30
额
资产可收回金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单独进行
额的计算过程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当单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
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减值准备的依
据
本次计提金额 -21,778,241.99 -37,050.75 -1,102,240.23 292,435.11
计提原因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资产科目可变现净值
及可回收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625,097.86元,对应增加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 22,625,097.86元,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产现状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6 年 6月30日
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 2026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 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cae007f-a23b-4db2-99f1-233d2977e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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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6│*ST美芝(002856):2026-06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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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6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 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徐嘉炜先生、常兰萍女士、麦志荣先生、徐勇伟
先生、江振雄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本次计提 2026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6 年 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 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c1a0fb3-2500-4c0b-be76-2cb44287a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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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0:27│*ST美芝(002856):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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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56)。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嘉
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职位。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
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
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何申健(主任委员)、常兰萍、江振雄
审计委员会委员:麦志荣(主任委员)、徐勇伟、常兰萍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徐嘉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申健
上述调整自徐嘉炜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48353570-3e19-446c-9a38-c88719d10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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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0:2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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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2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含委托出席的董事 1名),其中 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常兰萍女士、徐勇伟
先生、江振雄先生;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勇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何申健(主任委员)、常兰萍、江振雄
审计委员会委员:麦志荣(主任委员)、徐勇伟、常兰萍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徐嘉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申健
上述调整自徐嘉炜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2)。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9f388761-c53f-4fdd-8cdc-9e3f1ebff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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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0:24│*ST美芝(00285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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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申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42,58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2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5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
0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00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
表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麦志荣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21%;反对 47,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86%;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3%。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1272f61c-0a91-4b07-9b61-87db16e09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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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0:24│*ST美芝(002856):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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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14-15楼全层(510623)
14/F, 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 Zhujiang East Road,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P.R. China,510623
Tel: +86 20-8527 7000 Fax: +86 20-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通
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7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7月 27 日 14:30,本次股东会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 号厂房 4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7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7日 9:15-15:00的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市美芝装
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4人,代表股份合计42,585,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5,312,808股的31.472
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所代表股份共计40,581,4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9.9908%。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12%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3人,代表股份2,00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20%。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1
,100股;通过网络投票159人,代表股份2,004,300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1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 总投票情况 42,532,800 47,700 5,2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其中中小投资 1,952,500 47,700 5,200
案》 者投票情况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706b0f49-f093-430f-94d4-bbc281bff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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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42│*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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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6 件,均
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6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77.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
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289.57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e83b0b4-12dd-45f2-a9dc-62f78e211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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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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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期间。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000万元–3,000万元 亏损:3,476.1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700万元–3,700万元 亏损:4,073.74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元/股–0.22元/股 亏损:0.2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往期项目历史应收款项,相应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一方面公司前期推进人员精简与组织架构优化,在岗人员规模缩减,
薪酬、社保等人工类支出同步减少;另一方面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调整,部分下属主体相关费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核算,双重因素
共同带动两项期间费用同比回落。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712c4b-2461-4138-a517-a423102c3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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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40│*ST美芝(002856):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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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af022cdd-1eeb-4aed-b3f2-39ef9456c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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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9│*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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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7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1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
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
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618f4ae-db1b-43e2-96ac-2ee0710e3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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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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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
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
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
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
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3.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3日、2
026年 7月 6日、2026年 7月 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
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
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 6月 13日
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年 6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
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
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6.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9ade013-390d-445c-a6d3-c6219408a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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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7│*ST美芝(002856):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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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 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职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a8b819c-9dcd-40f3-a1cf-b0206b531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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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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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何申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名,实到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常兰萍女士、罗琳女士回避表决
。
公司关联方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发公司”)同意对公司借款额度 493,858,600元予以展期,借款
的还款期限截止日由 2026年 7月 7日延长至 2027年 1月 7日,在本次展期期限内,公司无需就 493,858,600元借款(包括目前的实
际借款以及在剩余借款额度内的新增实际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因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
6-054)。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9f06e2c-7686-4b0e-af98-af11ba428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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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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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5942c25-f60e-47d3-b3d4-3ee78372b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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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7│*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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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
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
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
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
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
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
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
组中心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
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近日,公司收到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确定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二、债权申报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重组协调人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
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对美芝股份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相关债权人可以向重
组协调人申报债权。对于担保债权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年 7月 24日(含当日)。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信息
1. 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完成注册并登录平台,选
择“我是债权人”栏目,输入项目编号 2644000005,获取《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
“《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权。(如申报过程遇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 021-63330300咨询,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9:30至 18:00。)
2. 债权申报相关联系方式
重组协调人联系人:朱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0755-25921195、181657069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 12:00,14:00至 18:00
工作邮箱:szmzadmin@163.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兴社区上梅林西横街 28号创富大厦 720号
注:重组协调人审查债权过程中,或将视债权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或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各债权人保持通讯
畅通。
(四)特别注意事项
1. 请各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及时申报债权,避免集中申报而影响到债权人自身权利的行使。
2. 如后续美芝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在美芝股份重组期间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重组协调人在重组期间作
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3. 债权人在重组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及同意重组方案或者相关议案、
决议、方案等事项的表示或承诺,在进入重整程序(如有)后继续有效。
4.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材料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
5. 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即 2026年 6月 24日(含当日)。如后续美芝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
可以补充申报利息至重整受理日。
6. 关于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网络债权申报系统获取并详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
三、风险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21c507-337f-49f4-8675-67067a855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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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10│*ST美芝(002856):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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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9a9c15b-d43a-441c-aae6-f7b8f512d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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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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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6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伏信先生担任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年 1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伏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何伏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伏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 何伏信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80e43d3-b24b-43cc-b1f6-8a30ba1a2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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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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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15,181,373.12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
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
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新 0106 民初 148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
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
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 24,850,050.38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支
付工程款人民币 9,668,677.26元,尚欠甲方工程款人民币 15,181,373.12元。2. 各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 15,181,373.12元
由以下两部分房产折价抵债:(1) 白鸟湖财富广场
丙方以其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下商品房,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5#底商住
宅楼商业101、201室(建筑面积455.55平方米,单价人民币 18,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819.99万元)及 2#商业楼商业108室(
建筑面积 34.92平方米,单价人民币 13,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45.396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 8,653,860元,以抵销(2026
)新 0106民初 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 8,653,860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时消灭。
丙方承诺将严格、诚信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延、阻挠或拒绝履行,同意严格按照以下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确保:
①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不
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②丙方应于网签备案后 2个月内,即 2026年 11月 5日前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上述三套商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
定方名下。
③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1
01室的租金从 2027年 11月 1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④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
担,除此以外,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
家税费,丙方承担卖家税费)。
(2) 乌鲁木齐市 YOYO环球港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四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 353号亚欧贸易中心 2号
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 301-304),总建筑面积 431.41 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 15,130.65 元计算,合计人民币6,527,513.12元,
以抵销(2026)新 0106 民初 148 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6,527,513.12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
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 2027年 12月 31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四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态。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
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
家的税费,乙方承担卖家税费)。
⑤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
01、304室的租金从 2027年 7月 10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 如乙、丙方任意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 15,181,373.12元、逾
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6年 8月 5日起计算至实
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
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
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 如乙、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 0106民初 148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
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28.89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万元以下案件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
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2026)新 0106民初 148号民事调解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505e597-dd31-4719-9d84-c00476025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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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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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bd699cc-844a-4bb4-857a-b5d0602b9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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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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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债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拟与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联投资公司”)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房地产公司”)就两个诉讼案件分别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一《调解协议书》
约定: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以其各自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乌鲁木齐 YOYO 环球港”项目项下共七套房产抵偿润联
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181,373.12 元;案件二《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以其开发的“乌鲁木齐YOYO 环球港
”项目项下两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3,422,606.11 元。两案合计九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
的工程款18,603,979.23元。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该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 1,397.00万元
,本次抵偿完成后,公司债权重组损失 463.40万元。以上交易已构成债权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
8)。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46fe973-2762-4c64-a40e-16af49612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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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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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
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
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
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3.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6.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
)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6.03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3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
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16日、
2026年 6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
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
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
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 2026年 6月 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
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6.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7.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7日,公
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6.03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3
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
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f2ccbde-293e-42a0-b0ab-d76cff455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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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5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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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 2026年 3月 23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累计涨
幅为 120.11%,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随时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
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
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
整或重整程序。
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6.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7.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
)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3.4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3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
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12 日
、2026 年 6月 1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15日累计涨幅为120.11%,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
炒作情况,随时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3.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
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
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
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 2026年 6月 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
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4.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5.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6.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7.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8.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2日,公
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3.4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3
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
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9.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d4cc5ed-da72-4fbb-8459-a38985fb1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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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2│*ST美芝(002856):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
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
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
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
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
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
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
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
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
,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组中心决定予
以受理。
三、风险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af73357-aa20-4394-982f-65859de0b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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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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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43664e-6bce-48c2-acfe-84d53534b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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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52│*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暂合计 83,592,910.07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琼9007民初2520号受理
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对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
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69号万悦城 2栋 1单元 18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冰
(二)诉讼事由
被告是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金月湾。被告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
)装饰等分包工程发包给原告(以下简称“案涉工程”)。2022年 6月 8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
DF2022装-001(以下简称“案涉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包含的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共计 13 个单
项工程。签约合同暂定价为 162,590,409.74元。
公司按照被告的指示已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双方自 2024 年 7月起逐步办理工程验收和移交手续,2024年 9月被告使用案涉工程
,2024年 11月全部移交完毕。公司依规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被告恶意拖延结算,经公司核算,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129,615,572.2
5元,扣除已付款,被告仍欠付原告 83,592,910.07元。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77,089,293.68 元,深化设计费 6,503,616.39 元,两项合计 83,592,910.07元。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83,592,910.0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判令原告在 83,592,910.07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2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60.12 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
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29379d0-6627-4801-a810-3f7fc6b56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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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4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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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acba219-f8fd-489c-9746-520b75525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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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4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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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 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常兰萍女士、麦志荣先生、徐勇伟先
生、江振雄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
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
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
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d9b046f-f3f0-4d0b-93d0-5c99900df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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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4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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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
1.3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
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
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8.2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21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4.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26日、
2026 年 5月 2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
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
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
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3.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
有司法裁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
人反对重组、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5.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6.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1.3条第一款、第 5.1.9条
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
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7.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8. 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
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
(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8.2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21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
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9.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31e64b9-36cd-4d11-80b6-2bc9c2732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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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42│*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
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
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人反对重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
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4.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项征询意见的函》。公司债权人佛山市
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
司意见,如公司对进入重组程序、开展重组工作并无异议,则可一并推荐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名录中的机构担任重组协调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
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
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
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二、同意庭外重组的原因
近年来,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经营承压且持续亏损。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
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为了彻底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全体债权人、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
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待条件成熟时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已被列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重组协调人名录
》的机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
三、风险提示
1.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
有司法裁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
人反对重组、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4.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项征询意见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c89de69-8054-4b42-b2cb-1997dce54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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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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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1,96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6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40,5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7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7人,代表股份40,5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3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
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
度述职。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55324e2-d934-4c52-b792-d77201832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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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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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67ba04f-ed81-42c5-add3-d2b94af0a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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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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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
1.3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
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
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4.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14日、
2026 年 5月 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1.3条第一款、第 5.1.9条
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
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4. 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
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
(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
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5.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e70d5c9-7ffa-45ff-b06c-3fe6593cd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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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ST美芝(002856):关于对美芝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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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何伏信,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申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古定文,深圳
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经查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1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1250 万元至-7500 万元。3 月 18 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9800 万元至-13200 万元,同时,因新增预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以下简称净资产)为-7500 万元至-4000 万元,美芝股份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 29日,美
芝股份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1363.3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
自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美芝股份未在《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美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
.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美芝股份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美芝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美芝股份、何伏信、何申健、古定文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美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2B2FC8973FEE60786BCF50CF3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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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ST美芝: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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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9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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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美芝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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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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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美芝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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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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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美芝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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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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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美芝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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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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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美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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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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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美芝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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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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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美芝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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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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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美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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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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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美芝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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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38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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