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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6(*ST美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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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56 *ST美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6:42 │*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6-07-14 19:03 │*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7 20:40 │*ST美芝(002856):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7-07 20:39 │*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7 20:38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7 20:37 │*ST美芝(002856):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 │2026-07-07 20:36 │*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18:38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4 18:37 │*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 ├─────────┼──────────────────────────────────────────────┤ │2026-06-23 19:10 │*ST美芝(002856):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 │ └─────────┴──────────────────────────────────────────────┘ ─────────┬──────────────────────────────────────────────── 2026-07-17 16:42│*ST美芝(002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6 件,均 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6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77.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 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289.57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e83b0b4-12dd-45f2-a9dc-62f78e211421.PDF ─────────┬──────────────────────────────────────────────── 2026-07-14 19:03│*ST美芝(0028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期间。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000万元–3,000万元 亏损:3,476.1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700万元–3,700万元 亏损:4,073.74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元/股–0.22元/股 亏损:0.2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往期项目历史应收款项,相应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一方面公司前期推进人员精简与组织架构优化,在岗人员规模缩减, 薪酬、社保等人工类支出同步减少;另一方面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调整,部分下属主体相关费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核算,双重因素 共同带动两项期间费用同比回落。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712c4b-2461-4138-a517-a423102c3e29.PDF ─────────┬──────────────────────────────────────────────── 2026-07-07 20:40│*ST美芝(002856):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ST美芝(002856):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af022cdd-1eeb-4aed-b3f2-39ef9456c979.PDF ─────────┬──────────────────────────────────────────────── 2026-07-07 20:39│*ST美芝(002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7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1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 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 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618f4ae-db1b-43e2-96ac-2ee0710e38b5.PDF ─────────┬──────────────────────────────────────────────── 2026-07-07 20: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 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 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 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 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3.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3日、2 026年 7月 6日、2026年 7月 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并确定重组协调人,庭外重组事宜有序推进中。根据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 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 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 6月 13日 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年 6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 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 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6.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9ade013-390d-445c-a6d3-c6219408a35a.PDF ─────────┬──────────────────────────────────────────────── 2026-07-07 20:37│*ST美芝(002856):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 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职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a8b819c-9dcd-40f3-a1cf-b0206b531e06.PDF ─────────┬──────────────────────────────────────────────── 2026-07-07 20:3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何申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名,实到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常兰萍女士、罗琳女士回避表决 。 公司关联方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发公司”)同意对公司借款额度 493,858,600元予以展期,借款 的还款期限截止日由 2026年 7月 7日延长至 2027年 1月 7日,在本次展期期限内,公司无需就 493,858,600元借款(包括目前的实 际借款以及在剩余借款额度内的新增实际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因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数字城发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借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 6-054)。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9f06e2c-7686-4b0e-af98-af11ba428fa3.PDF ─────────┬──────────────────────────────────────────────── 2026-07-01 18: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5942c25-f60e-47d3-b3d4-3ee78372b167.PDF ─────────┬──────────────────────────────────────────────── 2026-06-24 18:37│*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 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 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 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 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 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 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 组中心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 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近日,公司收到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确定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二、债权申报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重组协调人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 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对美芝股份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相关债权人可以向重 组协调人申报债权。对于担保债权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年 7月 24日(含当日)。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信息 1. 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完成注册并登录平台,选 择“我是债权人”栏目,输入项目编号 2644000005,获取《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 “《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权。(如申报过程遇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 021-63330300咨询,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9:30至 18:00。) 2. 债权申报相关联系方式 重组协调人联系人:朱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0755-25921195、181657069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 12:00,14:00至 18:00 工作邮箱:szmzadmin@163.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兴社区上梅林西横街 28号创富大厦 720号 注:重组协调人审查债权过程中,或将视债权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或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各债权人保持通讯 畅通。 (四)特别注意事项 1. 请各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及时申报债权,避免集中申报而影响到债权人自身权利的行使。 2. 如后续美芝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在美芝股份重组期间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重组协调人在重组期间作 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3. 债权人在重组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及同意重组方案或者相关议案、 决议、方案等事项的表示或承诺,在进入重整程序(如有)后继续有效。 4.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材料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 5. 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即 2026年 6月 24日(含当日)。如后续美芝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 可以补充申报利息至重整受理日。 6. 关于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网络债权申报系统获取并详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 三、风险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21c507-337f-49f4-8675-67067a855592.PDF ─────────┬──────────────────────────────────────────────── 2026-06-23 19:10│*ST美芝(002856):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 ─────────┴──────────────────────────────────────────────── *ST美芝(002856):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9a9c15b-d43a-441c-aae6-f7b8f512d40b.PDF ─────────┬──────────────────────────────────────────────── 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6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伏信先生担任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年 1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伏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何伏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伏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 何伏信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80e43d3-b24b-43cc-b1f6-8a30ba1a23b6.PDF ─────────┬──────────────────────────────────────────────── 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15,181,373.12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 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 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新 0106 民初 148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 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 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 24,850,050.38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支 付工程款人民币 9,668,677.26元,尚欠甲方工程款人民币 15,181,373.12元。2. 各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 15,181,373.12元 由以下两部分房产折价抵债:(1) 白鸟湖财富广场 丙方以其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下商品房,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5#底商住 宅楼商业101、201室(建筑面积455.55平方米,单价人民币 18,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819.99万元)及 2#商业楼商业108室( 建筑面积 34.92平方米,单价人民币 13,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45.396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 8,653,860元,以抵销(2026 )新 0106民初 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 8,653,860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时消灭。 丙方承诺将严格、诚信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延、阻挠或拒绝履行,同意严格按照以下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确保: ①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不 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②丙方应于网签备案后 2个月内,即 2026年 11月 5日前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上述三套商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 定方名下。 ③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1 01室的租金从 2027年 11月 1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④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 担,除此以外,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 家税费,丙方承担卖家税费)。 (2) 乌鲁木齐市 YOYO环球港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四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 353号亚欧贸易中心 2号 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 301-304),总建筑面积 431.41 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 15,130.65 元计算,合计人民币6,527,513.12元, 以抵销(2026)新 0106 民初 148 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6,527,513.12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 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 2027年 12月 31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四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态。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 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 家的税费,乙方承担卖家税费)。 ⑤乙方应于 2026年 9月 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 01、304室的租金从 2027年 7月 10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 如乙、丙方任意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 15,181,373.12元、逾 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6年 8月 5日起计算至实 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 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 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 如乙、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 0106民初 148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 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28.89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万元以下案件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 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2026)新 0106民初 148号民事调解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505e597-dd31-4719-9d84-c00476025926.PDF ─────────┬──────────────────────────────────────────────── 2026-06-23 19:07│*ST美芝(002856):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 ─────────┴──────────────────────────────────────────────── *ST美芝(002856):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bd699cc-844a-4bb4-857a-b5d0602b9569.PDF ─────────┬──────────────────────────────────────────────── 2026-06-23 19:0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债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拟与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联投资公司”)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房地产公司”)就两个诉讼案件分别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一《调解协议书》 约定: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以其各自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乌鲁木齐 YOYO 环球港”项目项下共七套房产抵偿润联 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181,373.12 元;案件二《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以其开发的“乌鲁木齐YOYO 环球港 ”项目项下两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3,422,606.11 元。两案合计九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 的工程款18,603,979.23元。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该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 1,397.00万元 ,本次抵偿完成后,公司债权重组损失 463.40万元。以上交易已构成债权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 8)。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46fe973-2762-4c64-a40e-16af496125cc.PDF ─────────┬──────────────────────────────────────────────── 2026-06-21 15: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 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 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 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3.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6.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 )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6.03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3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 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16日、 2026年 6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 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 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 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 2026年 6月 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 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6.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7.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7日,公 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6.03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3 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 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f2ccbde-293e-42a0-b0ab-d76cff455831.PDF ─────────┬──────────────────────────────────────────────── 2026-06-15 19:5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 2026年 3月 23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累计涨 幅为 120.11%,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随时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 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 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 整或重整程序。 3.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5.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 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6. 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363.30万元,公司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 中 3,266.83 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7.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 )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3.4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3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 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12 日 、2026 年 6月 1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15日累计涨幅为120.11%,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 炒作情况,随时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3.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 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 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 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 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 2026年 6月 1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 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4.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5.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6.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7. 公司 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5,256.19 万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 3.30万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2025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8,137.02万元,其中 3,266 .83万元因诉讼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8.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 年 6月 12日,公 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3.4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3 5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 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9.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d4cc5ed-da72-4fbb-8459-a38985fb1da7.PDF ─────────┬──────────────────────────────────────────────── 2026-06-12 18:22│*ST美芝(002856):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 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 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 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 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 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 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 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 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 ,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组中心决定予 以受理。 三、风险提示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 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 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 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af73357-aa20-4394-982f-65859de0b327.PDF ─────────┬──────────────────────────────────────────────── 2026-06-08 19:3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43664e-6bce-48c2-acfe-84d53534b596.PDF ─────────┬──────────────────────────────────────────────── 2026-06-04 18:52│*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暂合计 83,592,910.07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琼9007民初2520号受理 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对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 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69号万悦城 2栋 1单元 18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冰 (二)诉讼事由 被告是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金月湾。被告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 )装饰等分包工程发包给原告(以下简称“案涉工程”)。2022年 6月 8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 DF2022装-001(以下简称“案涉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包含的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共计 13 个单 项工程。签约合同暂定价为 162,590,409.74元。 公司按照被告的指示已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双方自 2024 年 7月起逐步办理工程验收和移交手续,2024年 9月被告使用案涉工程 ,2024年 11月全部移交完毕。公司依规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被告恶意拖延结算,经公司核算,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129,615,572.2 5元,扣除已付款,被告仍欠付原告 83,592,910.07元。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77,089,293.68 元,深化设计费 6,503,616.39 元,两项合计 83,592,910.07元。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83,592,910.0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判令原告在 83,592,910.07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12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60.12 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 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29379d0-6627-4801-a810-3f7fc6b56989.PDF ─────────┬──────────────────────────────────────────────── 2026-06-01 20:4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acba219-f8fd-489c-9746-520b75525e44.PDF ─────────┬──────────────────────────────────────────────── 2026-05-27 20:46│*ST美芝(0028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 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常兰萍女士、麦志荣先生、徐勇伟先 生、江振雄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 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 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 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d9b046f-f3f0-4d0b-93d0-5c99900dfa1d.PDF ─────────┬──────────────────────────────────────────────── 2026-05-27 20:4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 1.3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 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 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8.2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21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4.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26日、 2026 年 5月 2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 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 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 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3.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 有司法裁判职权。 4.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 人反对重组、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5.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6.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1.3条第一款、第 5.1.9条 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 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7.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8. 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 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 (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48.2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21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 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9.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31e64b9-36cd-4d11-80b6-2bc9c2732fc5.PDF ─────────┬──────────────────────────────────────────────── 2026-05-27 20:42│*ST美芝(002856):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 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 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人反对重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 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4.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项征询意见的函》。公司债权人佛山市 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2026年 5月 15日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 司意见,如公司对进入重组程序、开展重组工作并无异议,则可一并推荐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名录中的机构担任重组协调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 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 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 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二、同意庭外重组的原因 近年来,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经营承压且持续亏损。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 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为了彻底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全体债权人、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 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待条件成熟时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已被列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重组协调人名录 》的机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 三、风险提示 1.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 有司法裁判职权。 2. 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 人反对重组、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重组或重组终止。 3.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 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4. 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 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项征询意见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c89de69-8054-4b42-b2cb-1997dce54dec.PDF ─────────┬──────────────────────────────────────────────── 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1,96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6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40,5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7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7人,代表股份40,5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3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 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 度述职。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55324e2-d934-4c52-b792-d77201832a8d.PDF ─────────┬──────────────────────────────────────────────── 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67ba04f-ed81-42c5-add3-d2b94af0a32c.PDF ─────────┬──────────────────────────────────────────────── 2026-05-17 15:3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 1.3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 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 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4.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14日、 2026 年 5月 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1.3条第一款、第 5.1.9条 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 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4. 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 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 (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 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5.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e70d5c9-7ffa-45ff-b06c-3fe6593cd7f0.PDF ─────────┬──────────────────────────────────────────────── 2026-05-15 19:10│*ST美芝(002856):关于对美芝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何伏信,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申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古定文,深圳 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经查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1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1250 万元至-7500 万元。3 月 18 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9800 万元至-13200 万元,同时,因新增预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以下简称净资产)为-7500 万元至-4000 万元,美芝股份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 29日,美 芝股份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1363.3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 自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美芝股份未在《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美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 .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美芝股份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美芝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美芝股份、何伏信、何申健、古定文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美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2B2FC8973FEE60786BCF50CF3F.pdf ─────────┬──────────────────────────────────────────────── 2026-05-13 18:0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11日、2026年 5月12日、2026年 5月 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8f4fb2-3acf-4d6b-8118-1addac1e6f5a.PDF ─────────┬──────────────────────────────────────────────── 2026-05-07 17:02│*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受理通知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 涉案的金额:暂计 140,954,599.7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 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纠纷,对转包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 公司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13767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于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和被申请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同一工程的纠纷,除了已经提交的通风空调专业之外,还有精装修专业(35,883,737.7 3元)、幕墙专业(4,341,327.24元)、主体水电安装专业(84,028,977.56元)3个专业,即争议内容合计 4个专业。现公司变更仲 裁请求,4个专业争议标的额共计 140,954,599.7元。为了更好陈述完整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公司将已经提交的通风空调专业和 本次增加的精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的内容一并纳入到新的仲裁申请书中进行陈述。公司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 新的仲裁申请书。变更后的仲裁请求如下: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 精装修专业、幕墙专业、主体水电安装专业工程款 140,954,599.7元;其中通风空调专业 16,700,557.21元、精装修专业35,883,737 .73元、幕墙专业 4,341,327.24元、主体水电安装专业 84,028,977.56元。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14 0,954,599.7元为基数,自本次变更请求受理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 3.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仲裁费(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鉴定费等)。 至提起仲裁申请当日以上金额暂计 140,954,599.7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d79125f-9c87-4d83-9771-fbaff3150ccc.PDF ─────────┬──────────────────────────────────────────────── 2026-05-06 18:47│*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暂合计 19,385,613.16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2026)粤7101民初1090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精装修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 限公司为第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号诺德中心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玉生 第三人: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蒋村塘面三路西一巷 2号 法定代表人:柳阳 (二)诉讼事由 公司与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年 8月 23日签订《精装修材料买卖合同》(编号:GZF-买卖-深茂铁路-2019-0493) ,并于 2019年 12月 16日签订《精装修材料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GZF-补充-深茂铁路-2019-0486)。公司依约履行了全部供 货义务,但被告未按约付清货款。 原被告双方于 2025年 10 月 31日另行签订了《付款协议》,结算确认被告已支付原告货款为人民币 39,940,000.00 元,剩余 未付货款为人民币 23,366,113.16 元。为实现此笔债权,该协议约定用“以房抵债+分期现金支付”的整体安排达成原告全部债权的 实现:将原告对被告享有的债权人民币 11,939,600.00 元通过转让给第三人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的方式,用于冲抵原告购买 第三人房产的购房款,即“以房抵债”;对于抵债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11,426,513.16 元,由被告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具体为: 自 2025年 11月至 2026年 3月,每月支付人民币 200万元,并于 2026年 4月 30 日前结清尾款人民币 1,426,513.16 元。为配合《 付款协议》,公司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TND-ZYT-2025-117)。 被告在履行《付款协议》过程中严重违约:其仅在 2025年 12月 4日及 2026年2月 19 日分别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计人 民币 400 万元,此后未再履行任何付款义务,经合理催告后仍未补救。现被告的违约致使原告无法实现全部债权回笼的资金安排目 标,原告《付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合同》的合同目的已彻底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原“以房抵债”部分债权支付方式应恢复为 被告对原告的货币支付义务,且应依法支付原告的逾期付款损失。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依法解除原告、被告于 2025年签订的《付款协议》及原告、被告、第三人三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TND-Z YT-2025-117); 2.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 19,366,113.16 元(其中:原《付款协议》项下分期现金支付未履行部分为人民币 7,426,513.16元,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抵房、现因被告根本违约而恢复为货币支付义务的部分为人民币 11,939,600.00元);3. 判 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19,500元(其中:(1)分期现金支付未履行部分人民币 7,426,513.16 元逾期付款损失 :对于 2026 年 1月期应付货款人民币 2,000,000.00元,自 2026年 2月 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 2026年 2月期应付货款人 民币 2,000,000.00 元,自 2026 年 3 月 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 2026年 3月期应付货款人民币 2,000,000.00元,自 2026 年 4月 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应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结清的尾款人民币 1,426,513.16 元,自 2026年 5月 1日起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各期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 50%计算。(2)对于原《付款 协议》约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抵房、现因被告根本违约而恢复为货币支付义务的货款人民币11,939,600.00元部分逾期付款损失,自 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 50%计算;以上逾期 付款损失暂计至 2026年 3月 24日为 19,500元)。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以上 2至 4项暂合计人民币 19,385,613.16元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7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84.15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万元以下案 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 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f53c232-a440-4b52-bd09-8b1da4b8331a.PDF ─────────┬──────────────────────────────────────────────── 2026-04-29 00:06│美芝股份(0028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美芝股份(00285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8f06c5-5ad8-4eff-94fb-78f007d194ce.PDF ─────────┬──────────────────────────────────────────────── 2026-04-29 00:06│美芝股份(002856):2026-0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美芝股份(002856):2026-0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f8858a-1c06-4c51-9e12-7f010cb5b417.PDF ─────────┬──────────────────────────────────────────────── 2026-04-29 00:06│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报告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c87bb5-6f12-46df-8361-5b5259ff9778.PDF ─────────┬──────────────────────────────────────────────── 2026-04-29 00:06│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9e57bc-d740-4e60-ab76-6038c7f2a02a.PDF ─────────┬──────────────────────────────────────────────── 2026-04-29 00:05│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556ce8-2b57-4fde-814f-9efc3b396054.PDF ─────────┬──────────────────────────────────────────────── 2026-04-29 00:05│美芝股份(002856):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451号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451 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 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美芝股份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美芝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de450a-b640-433e-a8eb-63c1ed920bdc.PDF ─────────┬──────────────────────────────────────────────── 2026-04-29 00:05│美芝股份(002856):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938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938 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芝股份”)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美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美芝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f5c657-5da7-4ec5-9484-819351aff928.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2026-03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险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 2025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 路深华科技工业园 1号厂房 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文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9e449d-70ee-449b-b491-9923f6c6da4b.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小利) ─────────┴────────────────────────────────────────────────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24年 1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3月 6日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小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欣德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中国永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 1月 18 日至 2025 年 3月 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 13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林小利 2 0 2 0 0 否 0 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3月 6日离任,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相关会议,本人亦认 真履行相应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及重大经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 4次,本人任职期 间召开 1次。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结合自 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潜在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 文件,重点了解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 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本人 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 3月 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本人辞职报告正式生效,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秉承审慎客观、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存在交易必要 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发表意见,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计及披露。 (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 2025年度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涉及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会议。 (三)董事候选人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董事的提名与任免事项进行严格监督,重点关注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等。通过对候选人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认真审查,本人认为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具有 担任所聘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负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合规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林小利 电子邮箱:lxlcj@vip.qq.com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小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18c67b-4d56-4bed-9ea5-5b9ce73769ef.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勇伟)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勇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fb8324-c519-4759-a038-de232875ebdf.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麦志荣、徐勇伟、江振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c40e02-664c-4b7b-bed3-6ef923f6c1c0.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振雄) ─────────┴────────────────────────────────────────────────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5年 3月 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振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建筑工程系(现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 学本科学历,施工工程师,房屋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1991 年至今任职于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任装饰分公司经理 兼幕墙分公司经理,现任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 3月 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 13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江振雄 11 1 10 0 0 否 3 履职期间公司运转正常有序,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 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无提出异议、反对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年 3月 6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 2025 年 04月 14日 1.《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 4次,本人任职期 间召开 3次。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024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及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个工作日,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 会计师沟通、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途径。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重点了解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等事项,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及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本人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 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能够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 条件和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潜在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秉承审慎客观、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 发表意见,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计及披露。 (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相关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独立董事,本 人于 2025年 4月 25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内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规。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 计需要,经审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董事候选人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董事的提名与任免事项进行严格监督,重点关 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等。通过对候选人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认真审查,本人认为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具 有担任所聘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定期报告,全面了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为规范开展薪酬考核工作夯实基础。本人对 2 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人员实际领取薪酬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 规定,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本人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负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发挥行业专家的独立作用,严格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行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行业发展研究、发展建议、监督制衡、行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江振雄 电子邮箱:jiang87202@163.com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振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97652d-36f7-41b1-a189-538419259ac2.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与连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解聘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 情形,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被公司解聘的,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或作出解任决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披露 相关信息。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尽事宜处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应及时向公司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 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资料的移交。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不因离职而变更或豁免。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应在离职前 向公司提交书面后续履行方案。公司应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二条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离职信息。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基于诚信原则,配合公司完成其履职期间相关未尽事宜的处理,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 扰公司正常经营。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任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应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取决于事件发生时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形和条件下结束。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追索违约金、主张损害赔偿,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 任。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遵照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公司要求的必要文件或者说 明。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如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违反忠实或保密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 约行为、追索违约金、主张损害赔偿,必要时可以召开董事会审议对相关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8ba573-a1c1-4b91-a06d-30c711896175.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规模及业绩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任权利对等,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三)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相符; (四)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 效评价。在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综合部 、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 。 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具体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 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所涉金额,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考核与 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基本薪酬之外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采取停止支付、重新考 核后进行全部或者部分追回薪酬的措施: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a576ab-064f-4b2b-8769-64868f2a01a6.PDF ─────────┬──────────────────────────────────────────────── 2026-04-29 00:04│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麦志荣)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麦志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a26135-4d5e-4c4d-8d40-4cc21727114c.PDF ─────────┬──────────────────────────────────────────────── 2026-04-29 00:03│美芝股份(002856):2026-03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具体期限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3年。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d659c3-42da-4b6c-8196-c83040f19d7c.PDF ─────────┬──────────────────────────────────────────────── 2026-04-29 00:03│美芝股份(002856):2026-03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2ce071-89a0-4bf9-ae40-719554f2490f.PDF ─────────┬──────────────────────────────────────────────── 2026-04-29 00:03│美芝股份(0028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美芝股份(0028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a17ace-25c2-4d2c-8d51-6cf0de4d17b4.PDF ─────────┬──────────────────────────────────────────────── 2026-04-29 00:03│美芝股份(002856):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对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事务所: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所述,美芝股份 2025年发生净亏损人民币 22,840.25万 元,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美芝股份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9,60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46.62万元。如财务报表 附注 2.2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2.2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审亚太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要求我们“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 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 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 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美芝股份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美芝股份财务报表附注“2. 2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 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 表的无保留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立足主业精耕细作,开拓业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在建项目全周期管控,持续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围绕设计、施工、交付及运维等关键环节精益求精,全 面提升项目品质与实施成效。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需求调研、快速响应诉求、持续优化服务体验,稳固并深 化与现有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 聚焦资信优良的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等核心客群,实施精准化经营与定制化服务,积极拓展长期战略合作,为公 司业绩稳健增长提供坚实支撑。依托控股股东资源赋能,持续深耕佛山核心市场,不断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力;同时稳步拓展技术咨询 等增值服务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成本管控 2026年,公司在行政管理领域持续深化精细化治理,坚定不移推进降本增效与人力资源提质增效双轮驱动。一方面,持续优化人 力资源配置体系,通过精准化岗位适配、体系化能力提升培训、刚性化绩效激励约束,进一步释放内部人才效能;持续完善权责清晰 、运转高效的管理架构,着力打造专业骨干引领、青年人才争先创优的干事氛围,充分激发队伍活力与创新动力。另一方面,纵深推 进全流程成本管控,从优化高管薪酬结构、集约统筹办公资源、深化内部法务效能运用等方面精准发力,从严压缩非必要行政开支, 全面提升行政运营效率与资源使用效益,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提供坚实行政保障。 (三)盘活低效物业,优化资产结构 围绕持续盘活低效物业资产,紧扣公司资产优化与风险防控核心目标,对工抵房等各类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排,精准核查产权权 属、市场价值等关键信息。严格遵循市场化运作、合规化管理原则,稳步推进低效物业公开挂牌转让工作;同时积极拓展资产租赁、 合作运营等多元化盘活渠道,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低效物业科学规划使用功能、优化运营模式,深度挖掘资产增值潜力,全面提升资产 利用效能。通过多措并举加快资产变现与资金回笼,切实降低资产闲置损耗及减值风险,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源,为 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提供坚实支撑。 (四)全力推进未结算项目清理,严控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为切实解决项目结算滞后问题,有效防范因未结算项目大额补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2026年公司将存量未结算 项目清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梳理历史遗留未结算项目,建立专项管理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举措及办结时限 ,加快推动项目结算全面落地。同时,强化前端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完工验收与结算办理同步推进机制,从严规范合同签订、过程签 证、节点验收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严控新增未结算项目,切实降低合同资产减值风险。健全常态化跟踪督办与定期通报机制,层层压 实各级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持续压降未结算项目规模,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夯实公司可持续经营基础。 (五)锚定新质生产力,抢抓并购机遇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等政策精神,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 方向,持续跟踪、挖掘、论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并购标的与整合机会。结合市场形势与产业趋势,积极把握市场 化产业整合机遇,通过优化资产布局、提升资产质量,持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提升。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bc5af7-4355-4825-9cea-d9bb2eb674ac.PDF ─────────┬──────────────────────────────────────────────── 2026-04-29 00:03│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d68b91-9c43-4e01-b78f-d62f01d17d5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美芝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773.PDF ─────────┬──────────────────────────────────────────────── 2026-04-29│美芝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785.PDF ─────────┬──────────────────────────────────────────────── 2025-10-30│美芝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663.PDF ─────────┬──────────────────────────────────────────────── 2025-08-29│美芝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807.PDF ─────────┬──────────────────────────────────────────────── 2025-04-29│美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265.PDF ─────────┬──────────────────────────────────────────────── 2025-04-29│美芝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258.PDF ─────────┬──────────────────────────────────────────────── 2024-10-31│美芝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963.PDF ─────────┬──────────────────────────────────────────────── 2024-08-29│美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116.PDF ─────────┬──────────────────────────────────────────────── 2024-04-29│美芝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38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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