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8 力盛体育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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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52 │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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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力盛体育(0028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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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力盛体育(002858):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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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力盛体育(0028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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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27 │力盛体育(0028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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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5 │力盛体育(002858):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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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 │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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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 │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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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 │力盛体育(00285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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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 │力盛体育(002858):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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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52│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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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bd426857-ab21-475d-a675-e2ae31e5f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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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力盛体育(0028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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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40,57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63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7 人,代表股份 93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1,71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7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
,代表股份 93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6%。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43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78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9811%;反对437,4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540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47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6%;反对4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706%;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85%;反对434,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3649%;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706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8%;反对46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61%;反对465,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5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小龙、牛蕾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
)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0f0a251b-8499-454b-b86c-82406a91f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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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力盛体育(002858):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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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f9de5914-9b3f-4e98-bf65-da6fff0d9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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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力盛体育(0028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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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760f95a8-2e8c-4b4c-82a9-d2b6dbd06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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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27│力盛体育(0028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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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赛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解除
东或第 数量 (%) 比例 日期
一大股 (万股) (%)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上海赛 是 665 40.85 4.06 2024/8 2025/ 杭州银行股
赛投资 /7 3/25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 上海分行
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赛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万股) 比例 押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 情况 情况
(%) 量(万 股份比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上海赛 1,627.78 9.93 0.00 0.00 0.00 - - - -
赛投资
有限公
司
夏青 2,015.00 12.29 0.00 0.00 0.00 - - - -
合计 3,642.78 22.22 0.00 0.00 0.00 - - -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97f7f1c6-4a7c-4017-a800-759150cc1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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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5│力盛体育(002858):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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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e79e1b2e-063f-48af-970d-989305a72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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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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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力盛云动
(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2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9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
询问题。公司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
,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开披露。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深交所受理审核阶段,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30978e28-116b-4a12-993b-6c5239298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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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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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9cd1f491-d23c-416a-a3a4-ed9755864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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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力盛体育(00285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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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
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
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进
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证券部发起审批流程,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
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
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13a9a5ae-5a98-4cee-bd09-780b426c0a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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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8:04│力盛体育(002858):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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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分析研判和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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