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9 洁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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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55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完成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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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1:44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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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0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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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46 │洁美科技(002859):洁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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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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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1 │洁美科技(0028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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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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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19 │洁美科技(002859):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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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19 │洁美科技(00285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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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6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洁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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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55│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完成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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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洁美科技”或“公司”) 完成了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柔震科技”)增资,本次按增资前 6 亿元估值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对柔震科技进行增资,公司认购柔震科技全部新增
注册资本 75 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柔震科技全部股权的 4.7619%,柔震科技注册资本由 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75 万元人民
币,公司持有柔震科技的股权比例由 58.4333%变更为60.4127%。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的通知,柔震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本次工商变更情况及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主要事项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册资本 壹仟伍佰万元整 壹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 6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双联路
号 1 幢 B 区 130 号 9 幢
董事长 唐彦 方隽云
董事 吴明忠、郭维淼 张君刚、刘志康
监事 韩泽隆 汪茹
经理 唐彦 刘志康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KMW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双联路 130 号 9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
;真空镀膜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三、柔震科技的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1.5004 60.4127%
2 海宁市同舟惠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5496 14.6381%
3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5.8333 9.2593%
4 海宁盈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1667 6.6138%
5 伽晓华 46.75 2.9682%
6 吴小员 46.75 2.9682%
7 海宁盈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00 2.7937%
8 焦鑫鹏 5.45 0.3460%
合计 1,575 1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964ebb01-9583-47ba-b2fe-7270213a1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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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1:44│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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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洁美”)的通知,广东洁
美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内容请参照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主要事项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2MA555FKJ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肇庆市端州区蓝带路8号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LED及集成电路的电子元器件专用电子薄型载带封装技术研发;纸、纸制品、上下胶带、半导体元器件专用
塑料载带及塑料卷盘、离型膜、光学膜、塑料制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401a7bb-8767-4e7b-89c2-e7920675c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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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0│洁美科技(00285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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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HD
2025BZ001),因银行授信额度期间调整,近期公司与银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HD2025BZ002),为全资子
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的人民币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
人民币35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
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
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
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
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3,8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2,8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
,8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1,6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0万元、浙江柔震科
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7,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
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67633554751
4、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8、营业期限:2004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片式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封装专用原纸、棉纸、电子产品专用离型纸、电子元器件专用薄型封装载带的研发、制
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0,517,119.33 906,621,427.03
负债总额 592,339,499.47 588,651,180.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1,683,982.19 460,366,901.40
净资产 338,177,619.86 317,970,246.25
营业收入 68,231,597.79 364,207,474.56
利润总额 -712,129.85 21,419,345.25
净利润 -192,626.39 19,906,929.48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9,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等。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
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说明:
本合同中债务人专指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四、 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 264,3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9.15%;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
)为 120,474.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64%。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2f20f9c-7466-4b6b-b5a8-9d335f1a2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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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46│洁美科技(002859):洁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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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洁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120eb100-953c-4da9-9450-ee936601d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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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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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洁美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 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 2
024 年 6 月 14 日。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发行的“洁美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资信评级出具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
月 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2722fe2-79b3-4496-b228-c276fc6ec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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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1│洁美科技(0028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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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 日(星期一)以短
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 月 5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辉先生。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震科技”)业务发展,拟按照柔震科技本次增资前6亿元估值以自
有资金3,000万元对柔震科技进行定向增资,公司认购柔震科技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75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后柔震科技全部股权的4.7
619%(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柔震科技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柔震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1,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75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柔震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 58.4333%变更为 60.4127%,柔震科技仍然是公司控股子
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洁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四、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
2、《股东协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537af821-5261-47d4-aa81-78b35fcb8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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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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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柔震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a9fa5c9a-6b20-49f2-a008-a56c62a7d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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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19│洁美科技(002859):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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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
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
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占有其他资源等
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对外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三)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
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四)量力而行。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
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
(五)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制度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杜绝虚假许诺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受益人和范围
第五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
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
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六条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捐赠项目外,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建立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
行。
第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其中公益性
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
,从事公益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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