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2 实丰文化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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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6 │实丰文化(00286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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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6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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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实丰文化(00286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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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2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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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 │实丰文化(00286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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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0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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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22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业绩承诺方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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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15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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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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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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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6│实丰文化(00286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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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00286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93aba7a2-c96a-4fdd-ba37-2985156be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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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6│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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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8e10ec9a-a534-4988-a3b5-6d8171ce0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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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实丰文化(00286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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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00286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4503b3f-e337-4175-8a6e-70558a32d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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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2│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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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承诺补偿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超隆光电投资协议》”)、《
<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与《超隆光
电投资协议》合称“投资协议”)的有关约定,以及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
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司农专字[2025]24007070048 号),孙平珠、李灯琪、
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
有限公司(其承接陈伟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以上人员合称“保证人”)应对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 11,536.78 万元。
有关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5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
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等相关公告。
二、保证人变动情况概述
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保证人之一陈伟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与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盈盛汇”)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承接陈伟持有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全部股权,持
股比例为 5.713%。同日,公司收到陈伟及无锡盈盛汇向公司及超隆光电发出的《承诺函》,陈伟及无锡盈盛汇自愿且连带地作出承
诺:“陈伟自愿继续承担、且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与陈伟共同且连带地承担投资协议项下原约定由陈伟承担的全部义务及责
任,并且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加入投资协议项下‘保证人’的范围。”
三、本期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保证人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短期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困难,保证人向公司出具了《业绩承诺补偿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
(一)保证人制定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期数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最晚还款时限 2025 年 4 月 27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9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0 日
还款金额 200 万元 100 万元 200 万元 11,036.78 万元
(二)保证人承诺,将连带地严格按照以上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否则应按照《超隆光电投资协议》第 11.3 条的约定连带地向投
资人承担违约金,并赔偿投资人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三)投资人有权在主张上述违约金的同时要求保证人连带地回购投资人持有的超隆光电股权。投资人要求回购的,超隆光电或
超隆光电其他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程序中对投资人根据本回购约定提出的议案投同意票,并配合履行投
资人要求回购的其它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保证人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284.60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依约履行完毕。
四、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已向保证人发出《催收函》,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沟通
方式,要求保证人及时履行本期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严
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5a4fcb4-13f1-4756-843e-5d18861daf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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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1│实丰文化(00286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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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0 月 22 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
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
其中独立董事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22abd77-f79c-43b6-88c0-6bc592082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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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0│实丰文化(00286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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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
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
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
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
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
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智能近日与广东华兴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 500 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
金额在 2025 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
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近日,实丰文化就实丰智能与华兴银行的融资事项提供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02 月 25 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 1幢第 1层(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其他经营场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岭海工业区清雅路北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系
实丰智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实丰智能 100%的股权。
(三)实丰智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实丰文化
100%
实丰智能
(四)实丰智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4,234.78 37,545.31
负债总额 22,584.13 25,833.11
净资产 11,650.65 11,712.2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23,278.40 8,950.36
利润总额 758.29 61.56
净利润 758.29 61.56
资产负债率 65.97% 68.81%
注: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实丰智能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实丰智能与华兴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借款期限:壹年
(二)实丰文化与华兴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 27,410.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8.09%,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等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0f2e326-4764-4899-96a8-10a89a815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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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22│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业绩承诺方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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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参股公司安徽超隆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方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孙平珠、李灯琪、
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具体内容
“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
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通过增资取得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25%股权
。根据 2022 年 11 月和2023 年 11 月实丰文化与超隆光电签订的《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之投资协议》《<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
、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盈企管)、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维)、江阴卓盛
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卓盛)等承诺超隆光电 2024 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如未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将按
相关协议约定向实丰文化进行补偿。2024 年 8 月,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盛汇)通过股权转让取得陈伟所持超隆光电
全部股权,盈盛汇同意与陈伟共同且连带承担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责任。
2025 年 4 月 15 日、5 月 7 日,实丰文化披露的《关于超隆光电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关于业绩
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显示,根据超隆光电实际完成业绩承诺情况,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共盈企管、佳
禾维、江阴卓盛、盈盛汇应对实丰文化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为 11,536.78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孙平珠、李灯
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共盈企管、佳禾维、江阴卓盛、盈盛汇向实丰文化支付了 226.7 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按照协议约定支
付剩余的业绩补偿款。
你们作为业绩补偿承诺人,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
2022〕16 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
落实整改,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279.60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
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严格按照
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对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
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466addfb-30a3-4720-ac22-ad90f6ec7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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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15│实丰文化(002862):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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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
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
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
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
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
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实丰文化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文化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 7,000 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金额在 2025 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
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近日,就实丰文化与交通银行的融资事项,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实丰”)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与交通银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4 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
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
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实丰文化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1,404.04 71,784.76
负债总额 16,739.64 18,505.86
净资产 46,240.47 53,278.9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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