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4 盘龙药业 更新日期:2025-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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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27 │盘龙药业(00286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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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07 │盘龙药业(002864):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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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 │盘龙药业(00286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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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0 │盘龙药业(002864):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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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57 │盘龙药业(002864):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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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34 │盘龙药业(00286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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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盘龙药业(002864):中泰证券关于盘龙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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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盘龙药业(002864):中泰证券关于盘龙药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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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盘龙药业(002864):中泰证券关于盘龙药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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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2 │盘龙药业(002864):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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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27│盘龙药业(00286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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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 373,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280,96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73,500 股后的股本
105,907,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分红 2.5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
股本 *分配比例,即 105,907,460 股 *0.25 元 /股=26,476,865.00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106,280,960 股,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26,476
,865.00 元 /106,280,960股)*10=2.49121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91214 元/股
。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获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280,96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73,500 股后的股本 105,9
07,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2.5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关于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280,96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73,500 股后的 105,907,46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73,500 股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105,907,460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6,476,865.0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106,280,960 股,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26,476
,865.00 元 /106,280,960股)*10=2.49121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91214元/股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或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 1。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号
咨询联系人:赵晓妮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电话:029-83592658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3cdb77b6-49e0-4f96-986d-0ef8423e3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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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07│盘龙药业(002864):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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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2
024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 5 月 23日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2、召开方式: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互动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长谢晓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杰先生、独立董事牛晓峰先生、副总裁张德柱先生、财务总监祝凤鸣先生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问题征集方式:
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568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
owId=1010568 进行提问;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3d5b635-6aa8-4a92-a060-a4209013e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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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盘龙药业(00286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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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00286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627c0846-5469-43a1-86aa-717f7aa53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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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0│盘龙药业(002864):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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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002864):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b0fba7d3-7e21-4fd4-b0a2-4962d0e1f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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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57│盘龙药业(002864):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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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根据陕西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
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5 年 5月 20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s://rs.p5w.net/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网址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选择本公司并在登录后提问。公司将在 2024年度业
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01b906d8-ad57-43d0-b2d4-dd9268b32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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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34│盘龙药业(00286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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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现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 5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12.00 《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
议案》
14.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
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5月 15 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89802f4a-266b-4a0d-b327-a5899679f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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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盘龙药业(002864):中泰证券关于盘龙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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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关于同意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发行人”或“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9元/股,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0,2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716.37万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29,48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7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盘龙药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泰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
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杨圣志、王彦忠
联系电话 010-59013883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64
注册资本 10,628.09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谢晓林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
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中草药收购;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
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器
械生产;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
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保健用
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联系电话 029-83338888-8832
传真 029-83592658
董事会秘书 吴杰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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