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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65(钧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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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65 钧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7:08 │钧达股份(0028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5:45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7-03 19:07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6-06-26 18:29 │钧达股份(0028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26 18:29 │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26 18:27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6-26 18:27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 │ │则第3.28条及8.17条 │ ├─────────┼──────────────────────────────────────────────┤ │2026-06-26 18:26 │钧达股份(002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5:45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02 17:12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 ─────────┬──────────────────────────────────────────────── 2026-07-14 17:08│钧达股份(0028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8,000万元~27,000万元 亏损:26,365.5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8,000万元~38,000万元 亏损:46,536.6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6元/股~0.9元/股 亏损:1.1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制于此前全球光伏需求高增长带动的产业链规模扩张,中国光伏行业阶段性出现产能过剩,自 2023年下半年进入去产能周期 ,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下行。2026 年上半年,光伏行业整体受电价政策调整、国内装机下滑、海外贸易限制等多重因素影响,光伏 行业各环节供需格局尚未实现实质性改善,产业链价格未见显著提升,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电池厂商道路,围绕全球组件客户需求,持续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出高性价比光伏电池,强化精 细化管理,多措并举落实降本增效,全力改善主业盈利水平。 中长期来看,随着 AI算力基础设施加速建设、储能产业规模化崛起,光伏作为最具经济性的清洁能源,未来仍有广阔的市场空 间。此外,随着光伏组件强制性安全、能效相关标准落地实施,行业低效落后产能将加速出清,产业链供需逐步回归平衡,产品价格 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望修复。公司将稳步推进海外产能布局及市场拓展,推动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夯实主业发展根基;同 时依托自身技术积淀与产业化资源,充分发挥 A+H 资本市场平台优势,持续挖掘光伏新应用场景、布局多元化新兴业务板块,着力 培育新业绩增长点。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ac54fb9-0b39-4d9a-934e-ab4eeb3dfcea.PDF ─────────┬──────────────────────────────────────────────── 2026-07-14 15:45│钧达股份(002865):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 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13,000万元;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敞口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8,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12月 24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 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4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批准的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2月 14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 18号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34,356.11万元,总负债为 642,159.87 万元,净资产为 192,196. 2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507,643.50 万元,营业利润为-44,821.99 万元,净利润为-39,441.7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为合并报表口径) 8、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9、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滁州捷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 7月 9日至 2029年 7月 9日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 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单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13,000万元 保证范围:在上述最高本金限额内的本金余额及全部本金余额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滁州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敞口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一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6年 7月 2日至 2029年 7月 2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 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日、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8,000万元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808,76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220.98%,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8adcbd8-62c8-4a63-b054-e43275cd21a5.PDF ─────────┬──────────────────────────────────────────────── 2026-07-03 19:07│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29cde59e-51ee-419b-a2e9-d7b52fa06064.PDF ─────────┬──────────────────────────────────────────────── 2026-06-26 18:29│钧达股份(0028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任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内部董事(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 水平。 第十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 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十一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 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二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六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做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并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 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原因。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时,公司可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 ,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明确业绩周期。公司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 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二十五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 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如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修订,制度内容与之抵触时,应以修订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自本制度生效 实施之日起,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再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1e1de4c-a3de-4cc6-9b30-4b7f2e5a4d3e.PDF ─────────┬──────────────────────────────────────────────── 2026-06-26 18:29│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5c20213-52a0-4315-8694-22d1eb05d9a8.PDF ─────────┬──────────────────────────────────────────────── 2026-06-26 18:27│钧达股份(002865):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董事会秘书退休离任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郑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彤女士因退休提请辞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郑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郑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166 股,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彤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郑彤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 关系管理、资本运作和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郑彤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运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郑彤女士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 15F 邮政编码:2150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458eb02-6d97-4050-a05d-7b7a87c3fd6f.PDF ─────────┬──────────────────────────────────────────────── 2026-06-26 18:27│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3.28条及8.17条 ─────────┴──────────────────────────────────────────────── 任。 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865) 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 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 及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8.17條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鄭彤女士(「鄭女士」)因退休已提呈 辭任 (i)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聯席公司秘書」);及 (ii)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 鄭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彼辭任有關的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聯交所垂注。於鄭女士辭任後,劉雙 女士(「劉女士」)已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及執行董事鄭洪偉先生(「鄭先生」)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 效。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余詠詩女士(「余女士」)因工作安排調整已提呈辭任 (i)聯席公司秘書;(ii)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 定的授權代表;及 (iii)根據上市規則第19A.13(2)條及香港法例第 622章公司條例第 16部所規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收取法律程序文 件及通知的獲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 余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彼辭任有關的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聯交所垂注。於余女士辭任後,馮羨 婷女士(「馮女士」)已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劉女士及馮女士的履歷詳 情載列如下: 劉女士 劉女士,33歲,自2023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證券部副總監。彼主要負責市值管理及投資者關係,並積極參與本公司於聯交所上市 的工作。彼亦負責A股及H股證券事務(包括信息披露、合規管理及市值管理),並協助引入戰略投資者、對外投資合作及資本運作活 動。在此之前,自2017年5月至 2023年 5月,劉女士任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15 .SZ),擔任證券部經理,就重組上市、再融資及可換股債券與董事會秘書緊密合作。彼積極參與信息披露、董事會及股東會行政事 務、投資者關係及市值管理,深入洞察新能源產業鏈,並搭建分析師及新能源領域投資者網絡。劉女士職業生涯始於協鑫集團有限公 司(「協鑫集團」),擔任 IR專項計劃管培生,接受信息披露、投融資及市值管理的系統培訓,並曾在協鑫集團的A股及H股上市公 司的證券部門輪崗實習。 劉女士於2016年6月取得西南財經大學學士學位並於2019年6月取得上海財經大學碩士學位(兩所大學均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接受過經濟及金融方面的系統培訓。 馮女士 馮女士為專注於企業服務的專業服務供應商達盟香港有限公司上市服務部主任。馮女士在公司秘書領域擁有約四年經驗。馮女士 為特許秘書、特許公司治理專業人員,以及香港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馮女士於2021年12月取得香港恒生 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並於 2025年10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學公司管治碩士學位。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 根據上市規則第8.17條,發行人必須委任一名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公司秘書。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發行人的公司秘 書必須為一名聯交所認為在學術或專業資格或有關經驗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書職責的人士。儘管劉女士目前並未具備上市規則第3.28 條及第8.17條所規定的公司秘書資格,惟經考慮 (i)劉女士自2016年起一直從事資本市場及企業融資工作,並於 2023年6月加入本公 司,累積了有關合規、資本市場運作及投資者關係方面的豐富經驗;及 (ii)由於本集團總部及主要業務營運均位於中國內地,本公 司認為委任劉女士擔任聯席公司秘書實屬必要,其常駐中國內地可作為內部、外部專業人士及股東之間的主要聯絡人,以確保落實完 善企業管治,並處理本集團日常的公司秘書事務,本公司認為劉女士適合出任聯席公司秘書,並能有效及高效地履行公司秘書的職能 及採取必要行動。 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馮女士符合上市規則第 3.28條註 1的要求,並將與劉女士緊密合作,協助其履行作為本公司公司秘書的職 責,並於劉女士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豁免期」)累積上市規則第3.28條註2所要求的有關經驗。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且聯交所已授予豁免(「豁免」),於豁免期內,關於劉女士作為聯席公司秘書的資格,毋須嚴格 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規定,條件如下: (i) 於豁免期,劉女士必須由馮女士協助;及 (ii) 倘本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則豁免可被撤銷。 於豁免期結束前,本公司須向聯交所證明並尋求其確認,劉女士於豁免期內受益於馮女士的協助,已取得有關經驗並有能力履行 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公司秘書職能,因而無須取得進一步豁免。倘本公司的情況有變,聯交所可撤銷或更改豁免。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衷心感謝鄭女士及余女士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及服務,並歡迎劉女士、鄭先生及馮女士履新。 承董事會命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陸徐楊先生香港,2026年6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陸徐楊先生、張滿良先生及鄭洪偉先生;非執行董事徐曉平先生及徐勇先生;職工代 表董事鄭虹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沈文忠博士、茆曉穎博士、馬樹立先生及張亮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3da340d-64f1-44b8-901a-3e368ae50cd0.PDF ─────────┬──────────────────────────────────────────────── 2026-06-26 18:26│钧达股份(002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 10 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10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郑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彤女士因退休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刘双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郑彤女士拟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同时,因工作变动,余咏诗女士拟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刘双女士及冯羡婷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郑洪伟先生 及冯羡婷女士为授权代表,委任冯羡婷女士为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第 16部项下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刘双女士已获得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联席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豁免;冯羡婷女士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所有必要资格。郑彤女士、余 咏诗女士的辞任及刘双女士、冯羡婷女士及郑洪伟先生的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2d90f77-e23c-4edb-95d4-8af11a3cb2df.PDF ─────────┬──────────────────────────────────────────────── 2026-06-22 15:45│钧达股份(00286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捷 泰”)共同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0,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向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 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12月 24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 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4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在审 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 12月 14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 18号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34,356.11万元,总负债为 642,159.87 万元,净资产为 192,196. 2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507,643.50 万元,营业利润为-44,821.99 万元,净利润为-39,441.7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为合并报表口径) 7、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8、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 12月 06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8号 3、注册资本:90,2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 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 伏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942,913.29 万元,总负债为 794,926.58 万元,净资产为 147,986 .71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770,115.10 万元,营业利润为-78,378.73 万元,净利润为-94,447.91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为合并报表口径) 7、与公司的关系 上饶捷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8、上饶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上饶捷泰为滁州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滁州捷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三)公司为上饶捷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8,000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 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66,76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36.83% ,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2aa16c1-bbfd-4f95-a352-40cd61ebfaec.PDF ─────────┬──────────────────────────────────────────────── 2026-06-02 17:12│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fc7a98c-b272-40ef-b1bb-5bb2b3df1fa3.PDF ─────────┬──────────────────────────────────────────────── 2026-05-27 18:19│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8ae7dd7-e153-44cc-a71c-67f9e4af3f13.PDF ─────────┬──────────────────────────────────────────────── 2026-05-27 18:15│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9321ae9-8a25-47d5-a1d8-567989a47b1c.PDF ─────────┬──────────────────────────────────────────────── 2026-05-11 17:03│钧达股份(00286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布局的各项新业务,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的战略性探索,目前相关业务对公司收入利润贡献较小,整体存在较高经 营与发展不确定性。新业务未来能否构建稳定经营能力、实现预期收益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出现技术研发进度不及预期、项 目验证未达要求或业务推进受阻等情况,将对公司相关战略布局的落地实施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钧达股份,证券代码:002865)连续 3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7日、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5月 11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近期布局的各项新业务,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的战略性探索,目前相关业务对公司收入利润贡献较小,整体存在较 高经营与发展不确定性。新业务未来能否构建稳定经营能力、实现预期收益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出现技术研发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验证未达要求或业务推进受阻等情况,将对公司相关战略布局的落地实施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16亿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16.40亿元。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a3fb26e-9b4b-49bd-af73-d1a8998915c4.PDF ─────────┬──────────────────────────────────────────────── 2026-05-07 18:0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参加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海南证监局主办,海南上 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周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 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f5a92c1-38fd-4a33-b503-8288069633b7.PDF ─────────┬──────────────────────────────────────────────── 2026-05-07 18:02│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7bf7b2f-0396-44dc-82cc-4073904c408c.PDF ─────────┬──────────────────────────────────────────────── 2026-05-06 00:30│钧达股份(002865):钧达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钧达股份(002865):钧达股份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2a4451d-e4c2-4f37-bb78-45a9f11f6ed2.PDF ─────────┬──────────────────────────────────────────────── 2026-05-05 17:06│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f11de20-147c-4f9b-afda-3173422e651d.PDF ─────────┬──────────────────────────────────────────────── 2026-05-05 17:06│钧达股份(002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 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10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保障公司长期战略 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气候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拟改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5 月 27日(星期三)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0ee196b-c7d9-42fa-ae4a-09c3695396ec.PDF ─────────┬──────────────────────────────────────────────── 2026-05-05 17:04│钧达股份(002865):钧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 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 15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 1 日及 2026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披露的相关文件。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 4.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含)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工 业园区协鑫广场 15F。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 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 15F 邮政编码:215000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H股股东 公司 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H股相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58e5a77-621c-4e3c-a117-e7b621034491.PDF ─────────┬──────────────────────────────────────────────── 2026-05-05 17:04│钧达股份(002865):钧达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任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 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九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十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 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 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一条 在公司有实际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做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并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 司利益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 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如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修订,制度内容与之抵触时,应以修订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自本制度生效 实施之日起,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再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5a9d5da-6df6-4dc9-8864-4d9228e0b091.PDF ─────────┬──────────────────────────────────────────────── 2026-05-05 17:0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情况,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四、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津贴。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 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到关键性、决定性作用的,公司对其发放绩效奖励。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职工董事 1、职工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董事,按照 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额外领取薪酬。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制,绩效薪酬原则上不能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季度 绩效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统一结算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六、其他说明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代扣 代缴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3)国 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 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1211b4a-2275-4cf5-b191-be8739c97b1d.PDF ─────────┬──────────────────────────────────────────────── 2026-05-05 17:0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中汇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安达”)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德勤”)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中汇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改聘中汇安 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 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 计师执 上市公司 汇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及复核过上 业时间 审计时间 间 服务时间 市公司审计 报告家数 项目合伙人 吴晓辉 1995年 1995年 2022年 2024年 3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仁杰 2014年 2016年 2023年 2024年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余亚进 2003年 1999年 2016年 2024年 12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改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可靠,扎根香港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亦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的唯一成员所, 致力为客户提供一系列高品质的服务,包括审计、上市前期咨询及其他咨询服务、税务、会计、企业服务和社区服务。中汇安达有着 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相当部分员工拥有相关专业资格。此外,通过与香港、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海外各地的各 类专业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使得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体系更广泛地覆盖各地区和各行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事务所积累了最专业 知识和经验。 2、业务规模 中汇安达正在服务超过 90家上市公司客户。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能源业,制造业,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中汇安达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汇安达没有被监管机构惩处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定价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属行业特点、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实 际投入工作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与审计范围,与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安达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拟变更境外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境外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1年,对公司 2025 年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德勤、中汇安达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汇安达为公 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 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中汇安达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中汇安达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中汇安达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用中汇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 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汇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 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境内外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125a39f-667e-4b7e-a473-750f37403320.PDF ─────────┬──────────────────────────────────────────────── 2026-05-05 17:01│钧达股份(00286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迪科技”)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8,725,435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90,847,876 股)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3%。其中,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8,47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16,95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锦迪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且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元/股) (股) 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锦迪科技 大宗交易 2026/4/15-2026/4/28 65.79 5,813,959 1.88% 集中竞价 2026/4/28-2026/4/30 75.52 2,906,545 0.94% 注:相关比例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309,529,876股)为基数计算,下同。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专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总股 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锦迪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46,517,062 15.03% 37,796,558 12.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17,062 15.03% 37,796,558 12.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锦迪科技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锦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施内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锦迪科技减持情况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4、上述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锦迪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f4194a4-d366-4638-b0ad-059ec54443f2.PDF ─────────┬──────────────────────────────────────────────── 2026-05-05 16:32│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 ─────────┴────────────────────────────────────────────────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a22a6b7-9ffe-49c5-a575-751c43e9a3ff.PDF ─────────┬──────────────────────────────────────────────── 2026-04-16 20:16│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 │示性公告 ─────────┴────────────────────────────────────────────────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b9c6517-a060-4bbf-9a0b-36e915b7a9b1.PDF ─────────┬──────────────────────────────────────────────── 2026-04-16 20:16│钧达股份(0028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钧达股份(0028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22100dc-b0b9-424e-995a-881744b93f61.PDF ─────────┬──────────────────────────────────────────────── 2026-04-15 16:17│钧达股份(002865):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注销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注销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 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7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合计 32.190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9845358-0821-4149-95ea-bed05afcb7d0.PDF ─────────┬──────────────────────────────────────────────── 2026-04-15 16:17│钧达股份(002865):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注销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注销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合计 91.9039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1cdb1f9-9bde-4858-9ab5-85cc7825069a.PDF ─────────┬──────────────────────────────────────────────── 2026-04-10 16:0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已分别于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举行 2025年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15:30 2、召开方式:网络+电话会议 3、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4、参会人员:董事、总经理张满良;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郑洪伟;独立董事茆晓颖;财务总监周小辉;董事会秘书郑彤等 5、会议流程:(1)介绍公司 2025年和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2)管理层交流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网络参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6vtn4w5w,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手机端: (1)登陆“进门财经”APP或“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002865”或“钧达股份”进入“钧达股份(002865.SZ/2865.HK )2025 年报暨 2026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 App(如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申请参会”页面,按指引点击参会。 业绩说明会入口专用二维码 2、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境内拨入: (+86)4001510269(中国大陆) (+86)01021377168(全球) 境外拨入: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886)277083288(中国台湾) (+1)2087016888(美国) (+86)1021377168(全球) 参会密码:955442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6年 4月 17日 11:30 三、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898-66802555 邮箱地址:zhengquan@drinda.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c283689-5c98-4f2f-8b69-cf56bb4cceaa.PDF ─────────┬──────────────────────────────────────────────── 2026-04-10 00:00│钧达股份(002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 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10人。会 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遥星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遥星河”)的资金实力,促进子公司长远发展,将管理层 利益与子公司经营发展紧密结合,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郑洪伟先生拟以人民币 1,400万元现金出资认购复遥星河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郑洪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6d4343c-7fca-45ca-8a01-1c5d4203dc11.PDF ─────────┬──────────────────────────────────────────────── 2026-04-10 00:00│钧达股份(0028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钧达股份(0028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336b4b1-acee-4d6c-9323-e1dcfab90208.PDF ─────────┬──────────────────────────────────────────────── 2026-04-10 00:00│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钧达股份(002865):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a32f445-5290-4e08-9361-8c6d47a41f8d.PDF ─────────┬──────────────────────────────────────────────── 2026-04-10 00:00│钧达股份(002865):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本次交易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为促进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遥星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遥星 河”)的业务发展,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郑洪伟先生拟以人民币 1,400万元现金出资认购复遥星河新增注册资本,公司放弃本次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复遥星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00万元增加至 1,128万元,公司 对其持股比例由 60.00%降低为 58.5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关联关系 郑洪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 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并授权相关人士签署《投资协议》 等各项文件。关联董事郑洪伟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郑洪伟 身份证号:340421****** 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郑洪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郑洪伟 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郑洪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复遥星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 1033弄 5号 202室 4、法定代表人:郑洪伟 5、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5年 10月 1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EXXWFY3J 8、营业范围: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册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册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 660.00 60.00%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 660.00 58.51%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魏然 224.40 20.40% 魏然 224.40 19.89% 江炜 46.20 4.20% 江炜 46.20 4.10% 上海复松星科技合伙 52.80 4.80% 上海复松星科技合伙 52.80 4.68% 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复星通科技合伙 63.80 5.80% 上海复星通科技合伙 63.80 5.66% 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观澜星途科技合 52.80 4.80% 上海观澜星途科技合 52.80 4.68%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郑洪伟 28.00 2.48% 合计 1,100.00 100.00% 合计 1,128.00 100.00% 10、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复遥星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结合复遥星河当前业务发展状况、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量各方合理诉求,经交 易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确定,基本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1、上海复遥星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2、魏然 3、江炜 4、上海复松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上海复星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上海观澜星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郑洪伟(“本轮投资人”) (二)本次投资 在满足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的前提下,本轮投资人同意以人民币 1,400万元的对价(“增资款”)按照本次投资前人民币 5.5 亿元的估值认购标的公司人民币28.00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投资后 2.4823%的标的公司股权, 增资款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作为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上述交易以下称为“本次投资”)。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本轮融资尚有其他投资人同时进行增资,则本协议项下投资人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对应持股比例,应根据本 轮融资全部投资人实际投资总额之和,按照标的公司投前估值统一计算后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 本次投资完成后且投资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如标的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且经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进行利润分配的,标的公 司应按照届时股东所持有目标公司实缴出资比例同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四)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或盖章,且各自完成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六)争议解决 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将争 议提交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 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有约束力。 当任何争议发生时以及在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各自在本 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 如果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即属违反本协议。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全部 或部分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该等不履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该等损失应包括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 律师费用、保全费用及差旅费等)。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业务需要 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复遥星河增资扩股不会改变公司对复遥星河的控股地位,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及复遥星河的长远 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郑洪伟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子公司,系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的全新业务布局,相关业务尚处于商业化初期阶段,未来经营与发展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若行业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公司相关战略布局的落地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增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a53cc2f-778b-4beb-8943-389d3f76b2f8.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茆晓颖) ─────────┴──────────────────────────────────────────────── 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茆晓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30c7c9-52de-4667-a47d-3bcc4b3c28d8.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树立) ─────────┴──────────────────────────────────────────────── 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树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a5e7483-ebda-47d7-8d20-4f52493de3e1.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文忠)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文忠,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文忠,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太阳能光伏科学与技术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995 年 6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获博士学位。1999 年 9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 年 1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现兼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咨询顾问、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太阳级硅 及光伏发电研讨会(CSPV)大会秘书长,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棒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 14次,股东会 5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 会及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 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沈文忠 14 14 0 0 5 1、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积极建言献策,未发生对公司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3 3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 1 1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 2 报告期内,本人自公司 H 股上市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后因公司 H 股上市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卸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推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 (五)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 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契机,通过参与 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关 会议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参与第五届董事会及高管换届相关工作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财务总监黄发连女士离职,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在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工作中,本人对非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员的 个人信息、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逐一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提名及审议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上述相关议案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对所有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保障公司治理规范、团队稳定及持续健康发展。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与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及地 区薪酬水平相匹配,薪酬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审核,在 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 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自身股东权益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文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c3e20f1-46c1-4d57-8e7c-ecc706b5a10c.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亮) ─────────┴──────────────────────────────────────────────── 钧达股份(002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2efbb8-b4aa-4b12-a919-8cd49b8c8913.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钧达股份(0028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1ead1be-eaf5-4f05-813d-a5894190809c.PDF ─────────┬──────────────────────────────────────────────── 2026-03-30 20:24│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baf7a1b-4ddb-4d55-9932-305049f4d43c.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茆晓颖女士、马树立先生和张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茆晓颖女士、马树立先生和张亮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af54e16-bef4-417d-9583-20d58bcd8fd8.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 钧达股份(002865):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d862cd2-df73-40b0-8725-1ca8796287f4.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钧达股份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健全和完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 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条款,在持续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 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服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元。 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出现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 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 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 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 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预计投资收益及 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及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一)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综合考虑本行业特点、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发展所处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 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重要因素,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制定本规划 的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的决策机制 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同时可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 (一)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如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b751c0-2e38-4bd3-9844-79415ab067ce.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31421a3-a1e6-4502-a7a4-6302744a740a.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f9ee35f-299f-4ff4-a510-b8c48ebdb89c.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 钧达股份(002865):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9f9b42-d306-4f3d-866c-64516fb50829.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 2023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需对相应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 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1月 16日至 2023年 1月 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1月 29日,公司监事会作出《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3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 3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 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年 2月 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9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1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8. 41元/份。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 例分别为 30%、30%、40%。公司已完成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由 148.41 元/份调整为 105.73 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0.14万份调整为 405.6384万份,预留 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85万份调整为 101.85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5.73 元/份调整为 104.984元/份。 9、2024年 11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9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同意注销该 92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3.4357万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9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 行权比例为 3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2.6608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 权价格为 104.984元/份。 10、2025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 届满,共有 9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72.6608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根据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对上述 97名激励对象合计 72.6608万份失效期权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未满足,其中 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 2023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上述 97名激励对象合计 77.638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1、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根据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上述 88名激励对象合计 91.903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2、以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注 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以 2022 年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34.22%、净利润增长率为-405.53%,均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 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 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合计 91.9039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8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根据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上述 88 名激励对象合计 91.90 3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72f67ac-0164-4f8f-91fa-0e62837ccbf6.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境内审计机构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6,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诚信记录: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境外审计机构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 88号 太古广场一期 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德勤为众多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自 2019年 10月 1日起 ,德勤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日本金融厅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无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自 2020年起,香港特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进行独立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的 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经审核相关材料,对中汇及德勤的资质、审 计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分别具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拥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能 力及履职水平。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德勤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年,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31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德勤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或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及德勤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 内容进行了审计,同时中汇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常性损 益的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中汇及德勤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应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汇及德勤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情况、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中汇及德勤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 作期间,中汇、德勤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及德勤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中汇及德勤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 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德勤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项目组成员,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案及 计划,如审计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使得审计委员会成员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具有清晰且全面的了解。项目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持续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并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在约定时限内按期完成年审工作任务。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 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主动、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对中汇及德勤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审查,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及德勤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未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d2cb6e4-3e79-4b93-9642-4a0df09b4f39.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 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 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部审计与监督、企业文化等。 业务层面: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工程管 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与监督、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总额的 5%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产总额的 3% 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润总额的 5%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产总额的 3% 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主要通过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相关判定。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不断地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对于制度不够完善、缺失或已不适用的情况,公司按照关键控制活动对各项制度文件进 行梳理,查找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对制度缺失情况进行了识别,逐步修订、完善或废止了相关业务及管理领域的规章制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b89a3de-346b-4fe9-89d5-c112f80eab63.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须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二、2025 年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账面余额为 2.79亿元,报告期证券投资损益为 1.04亿元。 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公司投资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上述证券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在持有期间底层资产股票价格波动所致,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1、公司证券投资资金系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情形,相关证券投 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2、公司严格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相关投资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e0c7025-d30d-4caf-810e-0e33bb77f1ab.PDF ─────────┬──────────────────────────────────────────────── 2026-03-30 20:22│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钧达股份(002865):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f2992a-76d6-4279-92bb-cf3f853c109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10│钧达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294.PDF ─────────┬──────────────────────────────────────────────── 2026-03-31│钧达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399.PDF ─────────┬──────────────────────────────────────────────── 2025-10-28│钧达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232.PDF ─────────┬──────────────────────────────────────────────── 2025-08-26│钧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765.PDF ─────────┬──────────────────────────────────────────────── 2025-04-15│钧达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1844.PDF ─────────┬──────────────────────────────────────────────── 2025-03-18│钧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8/1222822868.PDF ─────────┬──────────────────────────────────────────────── 2024-10-31│钧达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472.PDF ─────────┬──────────────────────────────────────────────── 2024-08-29│钧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506.PDF ─────────┬──────────────────────────────────────────────── 2024-04-30│钧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298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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