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6 传艺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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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3 │传艺科技(0028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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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4 │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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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4 │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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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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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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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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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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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传艺科技: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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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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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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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3│传艺科技(0028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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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传艺科技;证券代码:002866)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年 11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b7eb6cd-57ad-4cc0-9427-a55d03a62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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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4│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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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30 日,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 10 月 31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3:30 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伟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2 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
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名,所持股份数为 149,65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的 51.68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404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44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911%。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
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 409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153,10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2.8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0 人,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00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04 人,所持股份数为 3,448,
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911%。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04 人,所持股份数为 3,448,6
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911%。
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52,9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3
%;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966%;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67%;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66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52,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18%;反对8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13
%;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851%;反对 828,8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329%;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
0%。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52,1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10%;反对8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89
%;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4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532%;反对 825,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228%;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2241%。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52,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50%;反对8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2
%;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35%;反对 833,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76%;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2589%。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52,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50%;反对8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0
%;弃权 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35%;反对 832,8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489%;弃权 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267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5b34ac11-0446-421d-8fa2-0bff8b4c8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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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4│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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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606c38d6-37e5-4b99-a130-5b991d51b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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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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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7ef67e5-b3b8-4c2d-9635-3144fedfb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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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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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cc5f39c-e247-4000-ac27-47aae323d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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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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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修 订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
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 体 修 订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9d188aa-ae31-4dcf-8a86-354a52820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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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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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5830d5c-614e-4dbd-bf58-d17308431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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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传艺科技: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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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传艺科技:章程修正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b8b90ebd-652e-4ff1-9a50-30caa3a2b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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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传艺科技(00286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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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
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3: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议案 2 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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