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7 周大生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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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17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11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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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7 │周大生(002867):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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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7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10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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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27 │周大生(0028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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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周大生(00286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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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9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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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 │周大生(00286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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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8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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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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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 │周大生(00286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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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17│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11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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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第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4年 11 月份公司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总投资金 主要商品
号 地区 形式 2 额(万元) 类别
(m )
1 1周 大生重庆江津重百专柜 西南 2024.11.1 联营 37 310 素金、镶嵌
专柜
2 周大生经典武汉亲橙万象汇 华中 2024.11.29 专卖 105 400 素金、镶嵌
店
专卖店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旧店转至新店的货品等。上述面积为建筑面积或租
赁面积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e34ba540-998b-4432-82ed-17805991e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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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07│周大生(002867):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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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导
、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2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宗
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何小林先生、财务总监许金卓先生、独立董事毛健先生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c2a3f54c-3254-4ff2-acf0-9b6500403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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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17│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10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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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第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4年 10 月份公司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总投资金 主要商品
号 地区 形式 2 额(万元) 类别
(m )
1 周大生青岛崂山丽达购物中 华东 2024.10.1 专卖 73 850 素金、镶嵌
1 店
心专卖店
2 周大生国家宝藏天津乐宾百 华北 2024.10.1 联营 65 650 素金、镶嵌
2 专柜
货专柜
3 周大生国家宝藏宝鸡开元商 西北 2024.10.16 联营 105.7 480 素金、镶嵌
3 专柜
城专柜
4 周大生北京悠唐购物中心专 华北 2024.10.22 专卖 73 650 素金、镶嵌
店
卖店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旧店转至新店的货品等。上述面积为建筑面积或租
赁面积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1ee62139-8c8a-431a-9e81-c31da87e7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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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27│周大生(0028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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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投资”)的通
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周氏 是 22,800,000 3.74% 2.08% 2024/1/16 2024/11/13 国泰君安证券
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周氏 是 24,700,000 4.06% 2.25% 2024/3/19 2024/11/13 中国银河证券
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周氏 是 12,760,000 2.10% 1.16% 2024/4/8 2024/11/13 招商证券股份
投资 有限公司
合计 60,260,000 9.89% 5.50%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占公 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比 司总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未质
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 押 股 份 限 押股份
比例 冻结、标 股 份 售 和 冻 比例
记合计数 比例 结 合 计
量 数量
周氏 694,058,239 63.33% 54,200,000 7.81% 4.95% 54,200,000 100% 4,654,760 0.73%
投资
及其
一致
行动
人
合计 694,058,239 63.33% 54,200,000 7.81% 4.95% 54,200,000 100% 4,654,760 0.73%
注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周氏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质押情形,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周宗文、周华珍、周飞鸣
的高管锁定股。
注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周氏投资本次办理的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业
务。目前周氏投资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周氏投资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fc46e434-b53b-4faf-8385-2ba3612c7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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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周大生(00286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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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00286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14dec9d-e932-4e21-8089-63586088c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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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9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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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9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2f68394f-296d-4577-b7c6-f2f925d2c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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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周大生(00286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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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452,372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享有可参与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1,085,
473,893股(现有总股本1,095,926,26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
2、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25,642,167.90元=1,085,473,893股×0.3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7138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71
387元/股=325,642,167.90元÷1,095,926,26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71387元/股
,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制定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
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在 2024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2023 年度股东大会同
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0,4
52,372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5,642,167.9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享有可参与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452,372.00股后的1,085,473,893.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5 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
2 08*****814 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10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325,642,167.90元=1,085,473,893股×0.3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7138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71387元/股=325,642,167.90元
÷1,095,926,265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138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
咨询联系人:周晓达、荣欢
咨询电话:0755-82288871
传真电话:0755-6186683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6e8ae05d-1cb9-41eb-8421-98831822c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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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4年8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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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第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4年 8月份公司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总投资金 主要商品
号 地区 形式 2 额(万元) 类别
(m )
1 周大生长沙高铁吾悦广场专 华中 2024.8.01 专卖 93.33 600 素金、镶嵌
1 店
卖店
2 周大生长沙松雅湖吾悦广场 华中 2024.8.06 专卖 124.03 600 素金、镶嵌
2 店
专卖店
3 周大生国家宝藏哈尔滨远大 东北 2024.8.07 联营 61.5 650 素金、镶嵌
3 专柜
群力专柜
4 周大生南京金象城购物中心 华东 2024.8.10 专卖 58.86 430 素金、镶嵌
店
专卖店
5 周大生经典苏州东吴龙湖天 华东 2024.8.30 专卖 64.56 400 素金、镶嵌
店
街专卖店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旧店转至新店的货品等。上述面积为建筑面积或租
赁面积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ffe54e32-e4eb-4ae5-993c-675fa2d8c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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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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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97cb7f1c-5a4d-4478-b484-1be3d2299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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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周大生(00286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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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 8月 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
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签字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b0ffe66c-88d5-4ff0-83b2-8f6833de3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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