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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67(周大生)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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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67 周大生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6 16:01 │周大生(00286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6 16:00 │周大生(002867):对外担保公告 │ ├─────────┼──────────────────────────────────────────────┤ │2025-11-14 18:12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5年10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 │2025-11-14 18:12 │周大生(0028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1-07 16:37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06 20:21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11-05 18:52 │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5-11-04 18:17 │周大生(00286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0-28 16:31 │周大生(00286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6:30 │周大生(002867):对外担保公告 │ └─────────┴──────────────────────────────────────────────┘ ─────────┬──────────────────────────────────────────────── 2025-11-26 16:01│周大生(00286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下游加盟商在广发银行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 营采购的资金需求,赋能渠道终端经营,推动加盟业务发展。公司通过业务流程监控、数据监控、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防范和控制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加盟商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不需经 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签字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0836a991-8cae-4837-a4d3-a66e7acb4af3.PDF ─────────┬──────────────────────────────────────────────── 2025-11-26 16:00│周大生(002867):对外担保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助力黑龙江省下游加盟商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经营采购的资金需求,赋能渠道终端经营,提升区域渠道的稳定性与销售能力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 署《广发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向广发银行推荐加盟商客户贷款名单。广发银行将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加盟商客户名单 ,核定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专项贷款额度。加盟商融资款项将专项用于支付向哈尔滨恒润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珠 宝”)采购商品的货款,且实行受托支付。恒润珠宝为公司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商,同时为公司指定供应商之一。 为推动加盟业务发展,保障上述业务顺利进行,公司拟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金合同》,按照专项贷款总额度的 10%,为 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下游加盟商在广发银行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为有 效防控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与恒润珠宝、恒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签署《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合同》。恒润珠宝、 恒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就公司向广发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行为,自愿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和责任的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 。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加盟商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 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恒润珠宝与广发银行将以公司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中被担保人均为自然人,为基于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合作项下符合贷款条件并与广发银行签署《个人额度借 款合同》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商个人,且其经营主体位于黑龙江省。获取广发银行授信额度的加盟商名单经恒润珠宝初步推荐 、公司复审、广发银行最终审批。为确保加盟商具备稳定偿债能力,其核心资质标准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25 周岁(含)至 65 周岁(含)之间; 2、为公司授权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主体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持有经营主体达到 10%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且 其经营主体的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5、满足广发银行专项信贷业务准入标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债务人(被担保人):与广发银行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商个人; 3、主债权: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贷款本金债权,不包括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及该 期间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5、最高额保证金担保:为最高债权本金的 10%,即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6、担保期限:2025 年 12 月 1日至 2028 年 11 月 30 日 7、担保形式:最高额保证金担保; 8、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根据加盟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为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下游加盟商在广发银行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帮助加盟 商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经营采购的需求,赋能渠道终端经营,提升区域渠道的稳定性与销售能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具备积极影响, 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2、风险评估 拟与广发银行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的黑龙江省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商个人,为恒润珠宝推荐的长期合作且符合特定资 质标准的优质加盟商,且加盟商需依次经恒润珠宝初审、公司严格复审、广发银行终审的三重审核机制,通过分层级、全维度的资质 核查确保客户准入质量,从源头降低违约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将以最高额保证金人民币 300 万元承担担保责任,且由恒润珠 宝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和责任的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可在公司承担实际损失前形成等额风险对冲,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3、反担保措施 为有效防控风险,公司将与恒润珠宝、恒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签署《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合同》。恒润珠宝、恒润珠宝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就公司向广发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行为,自愿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和责任的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并按照加 盟商实际贷款金额的 10%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转入保证金,再由公司转入在广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公司将明确保证金缴纳时限 要求,建立专项保证金台账、实施精细化管理,并约定代偿时的扣划流程及优先级;若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发生保证金扣划,有权即 刻、无条件向恒润珠宝、恒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进行全额追偿,且可直接扣划其同等金额款项。 业务存续期间,公司将联合恒润珠宝建立定期监控机制,重点跟踪已借款加盟商的经营数据,针对出现采购量大幅下滑、逾期记 录等异常情形的客户,立即启动风险预警,并协同银行采取调整授信额度、冻结剩余授信等管控措施。同时,公司风控部门通过调取 内部系统采购数据与广发银行放款数据进行交叉核验,持续动态跟踪恒润珠宝与加盟商的交易情况;对放款后一定周期内系统无对应 采购数据等异常情况设定预警阈值,一旦触发预警,立即暂停新增贷款推荐资格,并启动专项调查程序。 综上,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下游加盟商在广发银行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采购 的资金需求,赋能渠道终端经营,推动加盟业务发展。公司通过业务流程监控、数据监控、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 控制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以 11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总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b45cac7-d443-448f-a850-08a9558fa812.PDF ─────────┬──────────────────────────────────────────────── 2025-11-14 18:12│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2025年10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5 年修订)》第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5 年 10 月份公司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总投资金 主要商品 号 地区 形式 2 额(万元) 类别 (m ) 1 周大生济南和谐银座专卖店 华东 2025.10.1 专卖 45.3 650 素金、镶嵌 店 2 周大生北京王府井 apm 购物 华北 2025.10.14 专卖 88 702 素金、镶嵌 中心专卖店 店 3 周大生贵阳逸天城国贸专柜 西南 2025.10.18 联营 39 320 素金、镶嵌 专柜 4 周大生北京通州万象汇专卖 华北 2025.10.20 专卖 117 640 素金、镶嵌 店 店 5 周大生苏州吴江吾悦广场专 华东 2025.10.22 专卖 61.65 650 素金、镶嵌 卖店 店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旧店转至新店的货品等。上述面积为建筑面积或租 赁面积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a68fef9a-7b55-48fc-8e15-19c90580eea8.PDF ─────────┬──────────────────────────────────────────────── 2025-11-14 18:12│周大生(0028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周大生(0028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ba1d7158-8f0e-4345-bd9f-5bf0498aa4b8.PDF ─────────┬──────────────────────────────────────────────── 2025-11-07 16:37│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年 5月 10 日 召开了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16日、2018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5 月 10 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年 5月 10 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2018年 7月 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Aurora Inv estment Limited)持有的公司股票 5,9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成交金额合计为 148,509,885元,成交均价为 24.95元/ 股。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12个月,即锁定期自 2018年 7月 10日至 2019年 7月 9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2、2019年 7月 3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以总股本 487,303,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 7月 10 日,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由 5,952,300股变更为 8,928,450股;2021年 6月 11日,公司披 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以总股本 730,815,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6月 18 日,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股份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尚未出售的 1,659,700股变更为2,489,550股。 3、2022 年 4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 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4年 5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2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5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自 2019年 7月 9日锁定期届满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9,12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63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6%。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 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 2018年 5月 10日至 2022 年 5月 10日。 2022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 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4年 5月 10日。 2024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 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5月 10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内,若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的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6个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 ,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2)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所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7e80775-a83d-4807-84b6-782808311ffe.PDF ─────────┬──────────────────────────────────────────────── 2025-11-06 20:21│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06,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66%)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562 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17%。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金卓 506,250 0.04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许金卓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562 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117%;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12 月 1日至 2026 年 2月 27 日),根据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金卓先生严格遵 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许金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许金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 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许金卓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eb9e0ce0-e6af-4904-878c-3368fc733a15.PDF ─────────┬──────────────────────────────────────────────── 2025-11-05 18:52│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1),因公司与深圳市水贝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贝卡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水贝卡公司向广东 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上述诉讼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 审判决,公司因本次诉讼所冻结的银行账户将会按法定程序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 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03民初25147号 ],裁定解除公司因上述诉讼被冻 结的银行账户资金70,248,979.23元。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对公司主要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目前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已恢 复正常使用状态。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255dbc7f-37d6-4051-b946-2373c50bb1b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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