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9 金溢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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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55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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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1:22 │金溢科技(00286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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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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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7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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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7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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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6 │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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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4 │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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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4 │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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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4 │金溢科技(0028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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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4 │金溢科技(0028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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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55│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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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aedfa0af-8200-4978-a117-46fcb8a63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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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1:22│金溢科技(00286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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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000,050股,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73,556,2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息)参考价计算: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
含税)=本次实际分红总金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
3、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考价:除权(
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
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金额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
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34,711,258.20÷179,556,341×10=1.933168(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
现金红利为 1.933168元(含税)。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79,556,34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000,050 股后的总股本 173,556,2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711,258.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179,556,341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000,050股后的股数 17
3,556,2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关于除权(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
股分红金额,即 173,556,291股×0.20元/股=34,711,258.2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首先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再根据每 10 股现
金红利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34,711,258.20÷179,556,341×10=1.933168(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933168元(含税)。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二)在权益分派实施后的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20层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电话:0755-86936239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0f79550b-35a4-41fc-a790-1753a1d91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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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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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
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刘金鹿 孙建明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334803647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河滘路 56 号一至六座
5、法定代表人:孙建明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1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
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37d9f95f-e010-4329-9fcf-4c5ac69f3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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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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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
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段作义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段作义先生的简历及情况说明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6229d965-bd4e-4b76-8058-c4e8f5ed1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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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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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取消注销的事项。上
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都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3964141612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刘咏平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7 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研究院内
经营范围:接受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以下业务:智能终端设备、网络与电子通信产品、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
售及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取消注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议
案》,拟对成都分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
司于 2025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成都分公司取
消注销。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取消注销的原因
基于战略发展及整体经营规划需要,公司决定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将继续经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成都分公司取消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95ec5b10-a171-4e0c-a21b-7694f4a3c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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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6│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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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工程师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段作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ec22dbe8-ea20-43ec-a56c-c6ac405f2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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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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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大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99 人,所持股份总数 50,512,40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29.104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95 人,所持股份总数 611,05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
数的 0.3521%,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 人,所持股份总数49,901,35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7523%。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95 人,所持股份总数 611,05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3
521%。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4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6%;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93%;弃权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3,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4401%;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923%;弃权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5676%。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4054d674-bbb9-4f95-b8b3-a27df79cd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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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3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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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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