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9 金溢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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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2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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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8 │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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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17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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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支付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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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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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2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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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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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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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 │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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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 │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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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2│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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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充 日期 日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质押
一致行动人 (%) (%)
敏行 是 1,000,000 3.27 0.57 否 否 2026年 质权人解 深圳市高新 自身
电子 7月 20日 除质押登 投小额贷款 资金
记之日 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1,000,000 3.27 0.57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 (%)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 (%)
敏行 30,615,600 17.31 15,010,000 16,010,000 52.29 9.05 0 0.00 0 0.00
电子
罗瑞发 6,939,350 3.92 1,930,000 1,930,000 27.81 1.09 1,930,000 100.00 3,274,512 65.37
曾晓 129,900 0.0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37,684,850 21.30 16,940,000 17,940,000 47.61 10.14 1,930,000 10.76 3,274,512 16.58
注:1、上表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中罗瑞发先生所持股份
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7.6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4%,
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31e5c87-c996-40e5-8bed-3611e3a6d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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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8│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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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800万元—4,800万元 亏损:1,181.6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5,900万元—6,900万元 亏损:2,125.0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2元/股—0.28元/股 亏损:0.07元/股
注:以上“元”均指人民币元、“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深化战略升级,坚持“传统业务求稳、新兴业务突破”的策略,在稳固智慧收费、汽车电子等传统业
务行业地位的同时,继续加码数字能源、低空智联等战略新兴业务,以构建多元化的增长引擎来对冲传统业务下行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传统业务营收承压,叠加新兴业务尚处于加速培育期,研发及市场投入持续加码、尚未形成规模营收,双重因素导
致公司整体业绩有所下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43d2e34-0d73-4ba0-a51e-4899fb7df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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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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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 (%)
敏行电子 是 1,840,000 6.01 1.04 2026年 2026年 天津中财商业
5月 18日 5月 25日 保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840,000 6.01 1.04 - - -
2、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东及其一 (%) (%)
致行动人
敏行电 是 1,840,000 6.01 1.04 否 否 2026年 5 办理解除 深圳市中 自身
子 月 26 日 质押登记 小担小额 资金
手续为止 贷款有限 需求
公司
合计 - 1,840,000 6.01 1.04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质押及再 质押及再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数量 (%) (%)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 (%)
敏行 30,615,600 17.31 15,010,000 15,010,000 49.03 8.48 0 0.00 0 0.00
电子
罗瑞发 6,939,350 3.92 1,930,000 1,930,000 27.81 1.09 1,930,000 100.00 3,274,512 65.37
曾晓 129,900 0.0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37,684,850 21.30 16,940,000 16,940,000 44.95 9.58 1,930,000 11.39 3,274,512 15.78
注:1、上表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中罗瑞发先生所持股份
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4.9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58%,
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d0516234-25bb-491e-82f5-ff261a643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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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支付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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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完成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车路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根据公司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及吴国庆先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由于车路通 2025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在 2025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 30日内将应补偿现金汇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应补偿金额为 1,797.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密切关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并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向业绩补偿方发出《关于支付 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之催告函
》,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方支付的补偿款合计 200万元,业绩承诺方本次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经沟通,业绩承诺方表示其现阶段资金周转紧张,并提出分期支付的请求。公司正在与业绩承诺方积极
沟通确认后续的支付方案,最终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是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等有关协议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
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未来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c361a03-1aa9-46ad-9167-3940150a6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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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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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3a0b512-c43b-4c78-b402-621cddfa4f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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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2│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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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充 日期 日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质押
一致行动人 (%) (%)
敏行 是 1,840,000 6.01 1.04 否 否 2026年 质权人解除 天津中财 自身
电子 5月 18日 质押登记之 商业保理 资金
日 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1,840,000 6.01 1.04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
罗瑞发 6,939,350 3.92 1,930,000 1,930,000 27.81 1.09 1,930,000 100.00 3,274,512 65.37
深圳市 30,615,600 17.31 13,170,000 15,010,000 49.03 8.48 0 0.00 0 0.00
敏行
电子有
限公司
曾晓 129,900 0.0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37,684,850 21.30 15,100,000 16,940,000 44.95 9.58 1,930,000 11.39 3,274,512 15.78
注:1、上表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中罗瑞发先生所持股份
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4.9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58%,
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868c36-f9d7-4dfb-a270-34829e6de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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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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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74186ac-8af2-4b20-b77b-eb83a8c1d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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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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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20层大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26人,所持股份总数 56,476,64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32.6628%,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21 人,所持股份总数 6,575,19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8
027%,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6人,所持股份总数49,901,55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 28.8601%。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20 人,所持股份总数 6,575,09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
8026%。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384,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66%;反对 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055%;弃权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7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82,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5962%;反对 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064%;弃权 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73%。本议案获通过。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391,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486%;反对 7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395%;弃权 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89,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997%;反对 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984%;弃权 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019%。本议案获通过。
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10,2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24%;反对 5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055%;弃权 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50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901%;反对 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064%;弃权 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034%。本议案获通过。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16,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419%;反对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4228%;弃权 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69,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940%;反对 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167%;弃权 2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3%。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
业务开立的担保证券账户)、罗瑞发回避表决。
5.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372,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50%;反对 7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397%;弃权 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7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107%;反对 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000%;弃权 2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3%。本议案获通过。
6.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379,0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72%;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121%;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77,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5156%;反对 6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27%;弃权 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217%。本议案获通过。
7.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70,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077%;反对 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
2152%;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77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70,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077%;反对 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152%;弃权 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772%。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开立的担保证券账户)、
罗瑞发、刘咏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通过。
8.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6,400,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45%;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800%;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98,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8365%;反对 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874%;弃权 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60%。本议案获通过。
9.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45,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973%;反对 5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166%;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6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98,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8411%;反对 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110%;弃权 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79%。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开立的担保证券账户)、
罗瑞发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73e463e-0c2f-49e3-a47e-fb14fd8b2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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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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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72,137,038.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1
5,211,822.34元,减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34,711,258.20 元, 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08,363,525.27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所需,拟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4,711,258.20 17,355,62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37,638,375.64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9,588,579.64 78,754,832.89 49,317,615.6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41,235,694.1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08,363,525.2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066,887.3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638,375.64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5,377.0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705,262.9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
7年)股东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
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
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未来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d1e952-e882-452f-91bc-78d19ef7b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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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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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72a91e-56de-41c1-bd65-5e46b374d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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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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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9db568-bbbb-4580-bcb4-d24556c78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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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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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
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间
投 华仪电 2024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年度、2019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资 气、东海 3月 6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
者 证券、天 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健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已按期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
姓名 赵国梁 陈锡雄 戴维
何时成为注册会 2007年 2014年 2012年
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 2007年 2012年 2010年
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 2007年 2016年 2012年
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 2014年 2022年 2024年
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 清溢光电、中微半导、 华源控股、金溢科技 永创智能、安科瑞、天
核上市公司审计 因赛集团、美好集团、 润工业、浙江高达、华
报告情况 昇辉科技、倍轻松、菲 剑新材料、中铁建筑、
菱科思、金华科技、双 合肥高科、金溢科技
飞集团、永强集团、马
鞍山节能、天奥电子、
金溢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其他专项报告 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9c5389-181a-4f41-8f63-c2aef2b3b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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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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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
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814c9d-761d-4202-8c45-11156a55e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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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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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拟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问答方式。
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瑞发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高级副总经理刘咏平先生,独立董事廖明情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李锋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晓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调整)
二、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全景网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c4b214-0473-4a69-90ee-7ec0bffd6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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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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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64ea82-0ae8-4fc5-aa7f-d24b6b765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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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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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
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 2011年 7月 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
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天健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29.8
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家,收费总额 7
.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家。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国梁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戴维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
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锡雄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水平管理
1、项目咨询
天健制定了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通过人员配置、技术投入、流程规范、组织架构等方面确保提
供贯穿始终的质量支持。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
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秉持后台前置、沟通前置的原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
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应履行内核会程序讨论。内核会的决策是最终决策并代表事务所的立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
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
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事务
所统一安排质控经理以及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
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
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天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
计程序。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天健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天健重点关注从监控到整改的闭环管
理,对于监控发现的问题开展评估和溯源分析,根据对根本原因的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监控和整
改程序的负责人员评价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恰当的设计,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及其根本原因,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持续不
断完善及优化质量体系。
综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方案高效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聚集风险、直击重点,考虑前瞻性工作前置、运用数字化审计,统一部署、统一决策。并针对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评估、审计重点领域、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上市公司、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
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天健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
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制包括遵守操守原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有专业服
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等。天健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
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
、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天健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
八、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有着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
守,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充分有效地沟通,确定年度审
计计划和工作内容,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51a98f-e854-4a11-96c3-c64bc2d98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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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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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
或“标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交易协议约定,现将车路通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车路通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月 3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同意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7,442.40万元
收购交易对手方持有的成都车路通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2025 年 4月,车路通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车路通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车路通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璞科
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及吴国庆先生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成都车路通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29.82万元、1,569.87万元、2,332.32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 8,428.49万元、13,485.5
8万元、19,554.10万元。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年末,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下同)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或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数低于累计承诺营业收入数,则业绩承诺方需就净利润差额或营业
收入差额以现金的形式向金溢科技进行补偿。第一年(2025 年)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70%且实现的营
业收入数不低于承诺营业收入数的 70%,则当年无需补偿;否则需按孰高原则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2025年度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
1、以净利润为基础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
润总额×本次交易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2、以营业收入为基础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营业收入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数)÷业绩承诺期内承
诺营业收入总额×本次交易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3、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在该协议项下的补偿现金总额,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税后交易对价金额为限;
业绩承诺期内各期实际支付的补偿金额,以业绩承诺方届时所实际取得的税后交易对价金额为限,差额部分(如有)顺延合并结算。
因此,本次业绩承诺方实际需支付的补偿金额,将不超过其已收到的、扣除法定代扣代缴税费后的交易对价净额。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车路通 2
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8.6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508.43 万元,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业绩承诺方 2025年业绩承诺方 完成比例
承诺数 实际完成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629.82 -2,248.67 -357.03%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8,428.49 1,508.43 17.90%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202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70%(即 440.87万元),且营业收入低于承诺营
业收入数的 70%(即 5,899.94万元),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经测算,按净利润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为 4,727.01万元,按营业收入
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为 1,241.96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方实际已收到的、扣除法定代扣代缴税费后的交易对价净额
为 1,797.03万元,因此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为 1,797.03万元。
四、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5年度车路通未达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车路云业务行业政策落地节奏慢于预期,各地项目从规划到招标、实施存在较长周期,部分试点城市的项目推进延迟,导致
公司预测订单执行不及预期。
2、客户采购计划变动、产品定价波动以及公司固定投入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车路通经营成果未达预期,从而未能实现设定的
业绩承诺目标。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在 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日内将应补偿现金汇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向业绩承诺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持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履
行补偿义务,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9150e2-5592-4d86-92de-a0fc650d3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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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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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参与公司审计工作
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保
持独立性和严谨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的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了相应工
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和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尤其与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了
重点沟通。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要求,结合企业 2025年年报编制计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 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并就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敏感领域开展核查,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三、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诚
信状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和范围、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
好准备。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交了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再次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沟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有效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全面审查,在
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高频次沟通与协调,针对审计范围、关键事项及进度安排等核心问题展开充分研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
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审计程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全面履行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正、独立的执业原则,
展现出高度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审计团队严格遵循审计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全面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核心信息。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3af560-2cbb-4c84-8dbb-69854b215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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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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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
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综
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2026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
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照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
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
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8万元/年。上述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本议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议案执行情况进行考
核和监督。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32883e-2c80-462e-ae87-dca6bf6fd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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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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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73d5da-332f-492f-a03e-6d2ab53cc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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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6│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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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54bd48-f32f-4440-aa26-3925be3c3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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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6│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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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fffd07-5b4b-4172-bb39-d3e23c515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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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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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3c88bc-3d7c-4380-84ee-2fb842859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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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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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314 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溢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溢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溢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公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14 号报告后
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9959f8-205a-4ec0-a12f-f7f0d2baf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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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金溢科技(00286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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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3-316 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公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16 号报告后附
,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62117b-eb96-4d58-bb7b-2d1440e2c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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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金溢科技(002869):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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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317 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车
路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成都车路通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7,442.4
0 万元收购交易对手方持有的成都车路通 100%股权,该交易定价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采
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完成后,成都车路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 年 4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对
价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基于车路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犇璞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璞合伙)、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贵璞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对车路通的收购对价进行适当调整,由原 7,442.40 万元调整为 6,686.01 万元,
调减 756.39 万元,并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成都车路通原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及吴国庆签订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成都车路通原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
及吴国庆承诺成都车路通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29.82 万元、1,
569.87 万元、2,332.32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8,428.49 万元、13,485.58 万元、19,554.1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 成都车路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4.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248.67 万元,低于承诺数 629.82 万元,完成率-357.03%;成都车路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508.43 万元,低于
承诺数8,428.49 万元,完成率 17.90%。
(二) 2025 年度成都车路通未达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 车路云相关行业政策落地节奏慢于预期,各地项目从规划、招标至落地实施周期较长,部分试点城市的项目推进延迟,导致
公司前期预测订单执行情况不及预期。
2. 受客户采购计划调整、产品定价波动以及公司固定成本投入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成都车路通经营成果未达预期,最终未能
实现设定的业绩承诺目标。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详细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督促公司交易对手或其他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
(三) 公司已经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成都车路通及其他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
1. 沟通与协商:公司已与成都车路通原股东及管理层开展多轮沟通,明确其业绩未达标事实,要求成都车路通全面剖析未达标
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同时重申业绩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双方责任。
2. 业绩跟踪与评估:公司已建立业绩跟踪机制,定期对成都车路通的业绩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议,与成
都车路通管理层共同分析业绩未达标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方案。
3. 财务支持:针对成都车路通资金短缺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通过提供借款等方式给予短期财务支持,帮助其维持运
营和开展业务。
(四)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督促成都车路通及其他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
1. 制定业绩提升计划:将与成都车路通共同制定业绩提升计划,包括优化业务流程、拓展市场渠道、降低成本等措施,明确阶
段性目标和责任人,定期跟踪进度。
2. 优化业务战略:与成都车路通共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业务发展战略,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趋势,调整产品结构、市场定位
和营销策略,提高项目拓展成功率,加快业务推进节奏。
3. 资源支持与协同:为成都车路通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资金、技术、市场渠道、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公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17 号报告后
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d7e4ea-52ab-4189-8198-8f08bd6d8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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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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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b3d4bb-6fb4-4bde-833e-c99308856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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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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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
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其职责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薪酬考核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协助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第六条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予以披露并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
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
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绩效考评程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平均发放;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按月平均发放;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照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
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
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内部董事、董事长: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
行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
责履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一)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内部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定考核指标
、制定具体的考核流程以及奖惩方式,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及公司整体经营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内
部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
(三)年度绩效考核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
工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况等方面对内部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认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 在公司内部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人力资源中心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内部董事、董事长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其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
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
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对其实施降薪或扣除薪酬、不予发放
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失职、
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绩效考核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第十八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
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b05d9b-c750-40aa-9d67-842a06ac5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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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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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廖明情先生、司贤利先生、须成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明情先生、司贤利先生、须成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治
理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452eb0-1f30-447f-84a5-96477fbc1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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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司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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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司贤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9dbd7f-f2a5-40f4-a4fc-7c89461f6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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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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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e5f56f-b748-43bb-986c-df7fb1a9a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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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须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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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须成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dd37f9-98fc-46bb-bb64-45ae55ecf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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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君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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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君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60b90e-19ae-4b2a-8298-750d6c841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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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2│金溢科技(00286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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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315 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15 号报告后附之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15 号报告
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6a9be0-d188-46a3-97f9-e148915cd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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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2│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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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77f0b4-eba3-48b2-b07b-6c5c7abe0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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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1│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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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ea8517-43d4-4ac6-a5f5-2659a3c3e3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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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金溢科技(002869):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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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31e029-8acc-4cdc-bcce-9d9bfc8c7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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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1│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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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
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其中董事关志超先生、独立董事廖明情先生、司贤利先生、须成忠先生以及职工代表董事鲁骏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调低对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的股权收购对价并拟与标的公司原创始股东签署补充
协议,是基于标的公司收购基准日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拟签署的补
充协议不涉及业绩补偿协议的变更,业绩承诺方仍需按原协议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交易进展及拟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2bedf19-6ae8-465e-b211-d604f4b86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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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0│金溢科技(002869):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进展及拟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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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仅将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或“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对价调低 756.
39 万元。本次调整不涉及业绩补偿协议的变更,业绩承诺方仍需按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履行相关承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溢科技”)分别于2025年 1月 3日、2025年 3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标的公司”)原股东
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 7,44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 别 于 2025 年 1 月 4 日 、 2025 年 3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
及《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次收购已于 2025 年 4 月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购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
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基于车路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犇璞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璞合伙”)、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贵璞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拟对车路通的收购对价进行适当调整,由原 7,442.40 万元调整为 6,6
86.01 万元,调减 756.39 万元,并拟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与原创始股东补充协议”)。
本次对价调整通过调减尚未支付给原创始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方式实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支付给原创始股东第一期及第二期对价合计股权转让款 2,046万元,该部分款项保持不变;尚未支付第三期对价的股权转让款
余额由 2,031.78万元调减为 1,275.39万元,剩余未支付款项的支付及业绩承诺安排仍需按照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与原创始股东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本协议中,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合称为“交易对方”;金溢科技、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单独称为“一方
”,合称为“各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对方原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总收购对价调整为6,686.01万元。
2、收购对价调整后,本次交易金溢科技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如下:
原交易对方 原所持标的公司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调整后的现金对价金额(元)
犇璞合伙 4,500,000.00 32.5714% 14,946,247.33
太璞合伙 3,500,000.00 25.3333% 11,624,860.20
贵璞合伙 2,000,000.00 14.4762% 6,642,774.28
3、各方确认,根据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向各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对价及第二期对价,因收购对价调
整,各交易对方的第三期对价金额应为原创始股东补充协议确定的现金对价金额扣减第一、二期对价后的剩余部分,但第三期对价的
支付条件按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进行收购对价调整是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作出的安排,调整后的收购对价能够更公允地反映车路通在购买日的实际价值,
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调整事项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车路通 100%的股权,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最终的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结果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调低对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对价并拟与标的公司原创始股东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标的公司收
购基准日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不涉及业绩补偿协
议的变更,业绩承诺方仍需按原协议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车路通的后续经营情况及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业绩承诺
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车路通存在实际实现的业绩不能达到承诺业绩的风险和商誉减值风险。此外,《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仍然继续履行,若负有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及担保方未来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
行的风险。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在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减值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拟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fb94103-30a8-4055-bfc1-42ae43d77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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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3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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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9日、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廖明
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廖明情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廖明情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接到廖明情先生的通知,廖明情先生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
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b5e26f-51f7-481a-858c-a4a73300a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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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19│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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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30日(周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40,137,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下同)的 23.213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7,55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96%。其中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
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582,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93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582,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7
%。
(三)公司全体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朱强律师、
钟婷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表决情况:
同意 40,025,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 3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76%;弃权 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47%;反对 3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弃权 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5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明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40,015,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5%;反对 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25%;弃权 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0,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88%;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7%;弃权 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0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016,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25%;弃权 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1,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43%;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7%;弃权 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朱强律师、钟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70e84e-3251-4941-9cc4-cb6fd0387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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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19│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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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026 年 3月 30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20层大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92人,所持股份总数 40,137,82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23.213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89 人,所持股份总数 2,582,87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4
938%,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人,所持股份总数37,555,05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 21.7196%。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88 人,所持股份总数 2,582,774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937%。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2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191%;反对 31,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776%;弃权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70,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6347%;反对 3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060%;弃权 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1593%。本议案获通过。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15,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955%;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725%;弃权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3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60,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88%;反对 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267%;弃权 9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6045%。本议案获通过。
3. 《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16,0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965%;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725%;弃权 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31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61,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843%;反对 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267%;弃权 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5890%。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bf3ce3-44c0-45f9-a84c-350ed70e2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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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9│金溢科技(0028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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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独
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核,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明情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能力。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明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廖明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35caa237-6ac3-4d28-b93b-f464587f6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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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9│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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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2c6b9512-72fb-45e4-bdb7-6959de692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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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9│金溢科技(002869):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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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e7343e83-d27b-4d7c-95e5-057db5845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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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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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届满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陈君柱先生
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
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
,陈君柱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君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君柱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董事会对陈君柱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明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未发现候选人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由廖明情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e884ab49-7f78-4682-91c0-a0a640a37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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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7│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廖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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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廖明情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董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8615dd6f-34b4-457f-9cb9-8c42450c8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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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7│金溢科技(00286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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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廖明情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董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廖明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97633dbc-c61a-4cfc-808b-f5b1d3660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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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7│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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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43e567c0-5de6-4f7e-9890-027fc4157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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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06│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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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7cc04dce-6254-40bb-8b6d-66c162d3215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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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溢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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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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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金溢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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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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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金溢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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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7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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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金溢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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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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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金溢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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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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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金溢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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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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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金溢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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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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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金溢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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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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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金溢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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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718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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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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