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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0(香山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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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70 香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20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 │ │的公告 │ ├─────────┼──────────────────────────────────────────────┤ │2026-07-22 18:16 │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6:38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20:36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 │2026-07-02 20:36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 │ ├─────────┼──────────────────────────────────────────────┤ │2026-06-10 19:05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 │2026-06-1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6-1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 ├─────────┼──────────────────────────────────────────────┤ │2026-06-1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2 18:2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经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7月 23日,发行价格为 31.20元/股,发行数 量 为 20,682,711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4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8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 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公 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7月 23日,发行价格为 31.2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数量为 20,682,711股,发行数量系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均胜电子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均胜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后续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 案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5 年 5 月 16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8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4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2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4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8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双方于 2026年 7月 22日签署: 甲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人”) (二)对《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1.甲、乙双方同意就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约定。 1.1 根据《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2026 年 7 月 23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31.2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1.2 根据《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682 ,711股,发行数量系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1.3 乙方同意以《补充协议(四)》1.1及 1.2条所约定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三)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本协议作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四)》与《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二)》及《补充协议(三)》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四)》约定为准;《补充协议(四)》无约定的,按《认购 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及《补充协议(三)》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四)》的生效 《补充协议(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认购协议 》同时生效。若《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四)》同时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审议。 2026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8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审议。 2026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8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bf36b50a-c638-40ca-9e83-cff06bd2733c.PDF ─────────┬──────────────────────────────────────────────── 2026-07-22 18:16│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7月 22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会董事 7名,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黄蔚先生及薛俊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会前已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7月 23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20元/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682,711股,发行数量系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与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8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7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441c6ac-6a48-4e59-8564-44eb25996588.PDF ─────────┬──────────────────────────────────────────────── 2026-07-14 16:38│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50 ~ -1,300 5,297.84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34.92% ~ -124.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510 ~ -1,760 4,834.1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51.93% ~ -136.4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 -0.10 0.40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 1-6 月,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 至-1,300 万元,同比下降-134.92%至-124.54%;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10 至-1,760 万元,同比下降-151.93%至-136.42%。主要原因如下: 1、2026 年 1-6 月,我国乘用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 5.9%和 6.0%;全球豪华车市场亦呈现下滑态势,宝马汽车、梅赛德斯-奔驰 汽车上半年交付量同比下降,其中在中国汽车市场交付量同比下跌超 20%、28%,全球电动汽车头部企业高端车型停产;新能源汽车 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受上述市场变化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收入下降,净利润相应下滑。 2、受地缘政治动荡影响,公司主要交易货币美元、欧元等汇率波动明显,当期产生了一定金额的汇兑损失,拖累公司净利润表 现。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3 至-253 万元,环比上升 23.34%至 7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2 至-502 万元,环比上升 0.53%至 60.13%。经营业绩环比改善主要是公司多举措初见成效: 1、在运营端,公司全面落实降本增效战略,通过人才梯队、供应链体系及产能布局的全球协同优化,对冲成本端压力,实现运 营质量的改善。 2、在产品端,公司于 2025 年末剥离衡器业务,在报告期内聚焦核心产品系,加速推进执行器、智能清洗系统等新产品系的开 发与量产落地,同时继续推动空气管理系统出海,成功斩获多个主流车企的新项目订单,为中长期业绩增长夯实基础。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2ab9f29-e2f0-4b6b-8d58-6efdbdd95093.PDF ─────────┬──────────────────────────────────────────────── 2026-07-02 20:3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97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f7e812e-5c02-4772-a8cb-6eb6db9972e9.PDF ─────────┬──────────────────────────────────────────────── 2026-07-02 20:36│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 ─────────┴────────────────────────────────────────────────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2ebb5c1-5ccd-42ba-b221-32c9b24bf5e4.PDF ─────────┬──────────────────────────────────────────────── 2026-06-10 19:05│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之境外子公司 JOYSONQUINAutomotive Systems GmbH(以下简称“德国群英”),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0日、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 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30亿元,其中,均胜群英为德国群英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境外子公司德国群英的业务持续发展需求,均胜群英对先前在中国银行宁波分行开具的金 额为 1,005万欧元的保函进行续转操作,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德国群英从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法兰分行”)的 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8,000 万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一年内。 此次保函续转操作旨在保障德国群英的业务连续性和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的原担保已到期且结清了贷款,担保余额为 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0.0 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2,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OYSONQUINAutomotive Systems GmbH 1、成立日期:1979年 8月 22日; 2、注册地点:Gutenbergstra?e 16, 71277 Rutesheim; 3、法定代表人:Ren, Ning, Zheng, Ping; 4、注册资本:1,250,000.00欧元;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研发、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 100%; 8、德国群英财务数据: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30,776.28万元,负债总额 92,874.99万元,净资产 37,901.29万 元,营业收入 153,283.36万元,利润总额 1,686.02万元,净利润 -608.3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8,647.20 万元,负债总额 99,842.42 万元,净资产 38,804.78万元;营业收入 37,83 6.42万元,利润总额 2,898.91万元,净利润 2,373.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德国群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函的主要内容 均胜群英向境内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为境外子公司申请内保外贷的业务,为境外子公司德国群英从中行法兰分行的融资提供担 保,即均胜群英向境内银行申请保函额度,由境内银行向其在境外对应合作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境外全资子 公司德国群英基于该融资性保函向境内银行对应的境外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本次保函开具金额为 8,000万人民币。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开具的保函为准。 四、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其境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德国 群英主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均胜群英及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9.66 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 8.60%;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0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6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开具的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148d553-07e9-4679-b702-a89058727d72.PDF ─────────┬──────────────────────────────────────────────── 2026-06-10 00:00│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202b603-22bb-4429-b51c-fbae1c239cb3.PDF ─────────┬──────────────────────────────────────────────── 2026-06-10 00:00│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297e475-21e9-4029-bbc2-3f960a45262f.PDF ─────────┬──────────────────────────────────────────────── 2026-06-10 00:00│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6b03e8e-57d0-4154-9bec-5777afc0fbb8.PDF ─────────┬──────────────────────────────────────────────── 2026-06-10 00:0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24.4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64,530.06万元(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量应不 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26,371,092股)”。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据此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bf94d9c-5ef5-4332-8a7e-667e847f37ea.PDF ─────────┬──────────────────────────────────────────────── 2026-06-10 00:00│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 ─────────┴────────────────────────────────────────────────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c07332c-3262-4f19-8e47-b9c6a58a757b.PDF ─────────┬──────────────────────────────────────────────── 2026-06-04 15:4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补充公告 ─────────┴──────────────────────────────────────────────── 2026年 6月 3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24.4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以下简称“本次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现对本次变更补充说明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64,530.06万元( 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26,371,092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 构成重大变化。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 化的,应重新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1691d78-b85e-4b14-85bd-458c9ff265f8.PDF ─────────┬──────────────────────────────────────────────── 2026-06-03 18:5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24.4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 5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4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会议、20 25年年度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审议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c976161-eb44-4a51-ad38-248a4d2a1bc3.PDF ─────────┬──────────────────────────────────────────────── 2026-06-03 18:51│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6月 3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会董事 7名,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会前已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审议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控股股东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3ae1e53-aa4d-4b9f-9a04-3c65051c6200.PDF ─────────┬──────────────────────────────────────────────── 2026-06-03 18:5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经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并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公 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均胜电子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均胜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 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 案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5 年 5 月 16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8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4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2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三)》”),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双方于 2026年 6月 3日签署: 甲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人”) (二)对《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1.甲、乙双方同意将《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1 《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 3条修改为:“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 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乙方同意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在本 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 1.2 《认购协议》第 1.2 条修改为:“定价基准日:指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1.3 《认购协议》第 2.2 条修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1.4 《认购协议》第 2.4 条修改为:“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人按照本协议 2.2条所约定的定 价规则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认购人保 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1.5 《认购协议》第 2.6 条修改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三)》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三)》与《认购协 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三)》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三)》无约定的,按《认购 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三)》的生效 《补充协议(三)》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认 购协议》同时生效。若《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三)》同时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 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7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c166ee7-671a-4c0f-a3e6-db70243f33cd.PDF ─────────┬──────────────────────────────────────────────── 2026-05-25 17:32│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决定相应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价格,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 露《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 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元(含税),根据《202 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 股计划购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P=P0-V=18.47元/股-0.1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下取整)=18.35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股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 调整后的购股价格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由 18.47元/股相应调整为 18.35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2f44c20-d8b0-4e6c-8ab7-7810205bc213.PDF ─────────┬──────────────────────────────────────────────── 2026-05-25 17:3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价格由“24.59元/股”调整为“24.47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6,242,4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6,371,092股 (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4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七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数量将按以下方案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年 4月 29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 的发行价格。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2月 2 8日的总股本 132,075,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 1元人民币(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5月 6日。因此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由 24.69元/股调整为 24.59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6,242,401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数的 19.87%,未超过 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8元(含税):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公司总股本132,075,636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 2,465,600股,剔除后以 129,610,036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90,084.61元。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剩余 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 2,465,600股变更为 2,562,300股,公司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公司剔除目前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 129,513,336股计算分红总额,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6,577,707.01元(含税)。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2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4.59元/股-0.1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下取整)=24.47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530.0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已由 24.59元/股调整 为 24.47元/股,因而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6,242,4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6,371,092 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后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相关 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9ec2f49-5dae-411b-841f-e77881373e17.PDF ─────────┬──────────────────────────────────────────────── 2026-05-25 17:31│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5月 25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会董事 7名,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4.59元/股-0.12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下取整)=24.47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530.0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4.59元/股调整为 24.47元/股,因而对本次发行股票 的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6,242,4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由“24.59元/股”调整为“24.47元/股”, 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6,242,4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控股股东宁 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三)审议通过《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由 18.47元/股 相应调整为 18.3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 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bc81f16-d822-4193-87cc-49780c962fcf.PDF ─────────┬──────────────────────────────────────────────── 2026-05-25 17:3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依据发行方案相关条款,公司 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24.59元/股”调整为“24.47元/股 ”,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26,242,4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6,371,092股(含本数)”。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2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相关议案。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6,371,092股(含 26,371 ,092股)股票,均胜电子同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26,371,09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以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数量为准。 均胜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 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 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5 年 5 月 16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8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4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2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均胜电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双方于 2026年 5月 25日签署: 甲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人”) (二)对《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1.甲、乙双方同意将《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1《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 3条修改为:“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不超过 26,371,092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乙方同意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 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2《认购协议》第 2.2条修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24.4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1.3《认购协议》第 2.6 条修改为:“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26,371,092股(含 2 6,371,092股),认购人同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26,371,09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将以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数量为准。认 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按照 2.5条确定的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 分的对价赠予香山股份)”。 (三)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二)》作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二)》与《认购协议》及 《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二)》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二)》无约定的,按《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 执行。 (四)《补充协议(二)》的生效 《补充协议(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获得发行人董事会批准;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如上述条件未获 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6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514cdaa-9a66-48ee-931d-964ae80621ec.PDF ─────────┬──────────────────────────────────────────────── 2026-05-18 19:0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大股东赵玉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0%,占当前剔除公司 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3.16%)的大股东赵玉昆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9日 至 2026年 9月 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8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为 3%)。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玉昆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1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0%(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3 .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赵玉昆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3,885,000股,即不超过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 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5,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90,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玉昆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 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玉昆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赵玉昆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五、查备文件 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2b3d114-ff69-408f-8cc0-acc95548d885.PDF ─────────┬──────────────────────────────────────────────── 2026-05-14 17:02│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未 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由 2,465,600股变更为 2,562,300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公司 剔除目前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 129,513,336股计算分红总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6,577,707.01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6,577,707.01÷132,075,636×10=1.25 5167 元/股。在保证本次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5516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8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132,075,636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465,600股,剔除后以 129,610,036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90,084.61 元。基于公司发展长 远考虑,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 2,465,600股变更为 2,562,300股,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公司剔除目前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 129,513,336股计算分红总额,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6,577,707.01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075,636股剔除目前回购账户股份 2,562,300 股后的 129,513,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5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5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一码通账户号码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9*****261 1、08*****14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8*****847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4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员工持股 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 1266号 6号楼 咨询电话:0574-87913802 传真:0574-87911248 联系人:龙伟胜、潘立页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2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4351ca8-9e3d-46b7-b707-a97709f6154d.PDF ─────────┬──────────────────────────────────────────────── 2026-05-11 18:1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8045ba1-395a-4d36-9c0e-f8d2a5d03e89.PDF ─────────┬──────────────────────────────────────────────── 2026-05-11 18:11│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13c24aa-ee0c-451c-9dfa-4f9e7fe0f516.PDF ─────────┬──────────────────────────────────────────────── 2026-05-11 18:10│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ff09b7e-32f6-4147-8020-fb716bb3a078.PDF ─────────┬──────────────────────────────────────────────── 2026-05-11 18:10│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cadd7a2-0c96-443c-b385-9d3da4468dab.PDF ─────────┬──────────────────────────────────────────────── 2026-05-08 19:12│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554199b-0229-4a15-bb13-2052d3299fd2.PDF ─────────┬──────────────────────────────────────────────── 2026-05-08 19:10│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6)崇立法意第 021号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 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第 13 次会议做出决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通过选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30 在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号 6号楼 5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 事长刘玉达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等内容与《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59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006,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9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9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 0,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9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共计 5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 38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0%。 上述股东均于 2026年 4月 28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其中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 所系统进行认证。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工作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已经于《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结果为准。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99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2,8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 50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278%;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99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2,8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 50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278%;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7%。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9,99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0%;弃权 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7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 205%;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278%;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10182f3-d6cc-4ccf-b7a6-3df9776e2697.PDF ─────────┬──────────────────────────────────────────────── 2026-05-08 19:09│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59人,代表股份40,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8897%。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0,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97%。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8人,代表 股份38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38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70%。 (五)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39,9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13%;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04%;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7%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9,9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04%;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7%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39,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05%;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7%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黄娟、沈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c562b95-bdcd-48d0-a612-a9830e8b384e.PDF ─────────┬──────────────────────────────────────────────── 2026-04-30 11:38│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76255f4-745a-475d-8c82-dfaaf2ec519a.PDF ─────────┬──────────────────────────────────────────────── 2026-04-28 16:30│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c0bdb5-1574-4b7e-9ba0-244aa2d3eda3.PDF ─────────┬──────────────────────────────────────────────── 2026-04-28 16:29│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3 次会议,决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 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6号楼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 则,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 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 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4月 30日 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 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0日 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 1266号 6号楼 5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3802 传真:0574-87911248 邮箱:IRD@joysonquin.com 联系人:龙伟胜、潘立页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a1e69e-aac2-4bdb-8931-4882585f3949.PDF ─────────┬──────────────────────────────────────────────── 2026-04-27 15:47│香山股份(00287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该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30b0d5-3ee9-45b5-95d9-973f2a164a31.PDF ─────────┬──────────────────────────────────────────────── 2026-04-27 15:46│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78be80-a6bf-4024-8d13-0ab04a289905.PDF ─────────┬──────────────────────────────────────────────── 2026-04-24 17:1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48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根据 2025 年 年度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463339f-eec2-4bab-8c8a-d88031638860.PDF ─────────┬──────────────────────────────────────────────── 2026-04-24 17:1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香山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香山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7f6386d-c6af-4d7a-b08f-76f19538318b.PDF ─────────┬──────────────────────────────────────────────── 2026-04-24 17:10│香山股份(00287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香山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 │项说明(修订稿) ─────────┴──────────────────────────────────────────────── 香山股份(00287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香山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36ea52-907b-4aba-b979-9be9cc836dcf.PDF ─────────┬──────────────────────────────────────────────── 2026-04-24 17:10│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1b565db-d1b7-4f81-beec-c5b273d9ea41.PDF ─────────┬──────────────────────────────────────────────── 2026-04-20 18:04│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c006ec5-76c3-4813-be58-4505405b2da2.PDF ─────────┬──────────────────────────────────────────────── 2026-04-20 18:00│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6f163d0-6fc8-4c6b-b920-ff6e869c921f.PDF ─────────┬──────────────────────────────────────────────── 2026-04-16 18:29│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ca2740e-5db0-4b6d-968a-bb29af37412d.PDF ─────────┬──────────────────────────────────────────────── 2026-04-16 18:29│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18ac47f-ec3b-4cca-8ee1-63a39c5aa700.PDF ─────────┬──────────────────────────────────────────────── 2026-04-16 18:27│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f2072a5-2d72-431b-bad4-460ab5665e97.PDF ─────────┬──────────────────────────────────────────────── 2026-04-16 18:27│香山股份(002870):董事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内容的合规性做出说明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在公告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已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具备合规性。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e46b5b5-0a57-4abc-a1af-8468590ec871.PDF ─────────┬──────────────────────────────────────────────── 2026-04-16 18:27│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acc4bdd-aad5-430c-8741-7a7033fbb71d.PDF ─────────┬──────────────────────────────────────────────── 2026-04-16 18:2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5年5月 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35元/股(含)调整 为 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 6月 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98,600股。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年 6月 16 日至 2026年 4月 7日,回购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90元/股,最低价为 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84,277,579.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2,5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回 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52,075 3.14% 4,905,342 3.7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923,561 96.86% 127,170,294 96.29% 股份总数 132,075,636 100% 132,075,636 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2101b9f-4289-4a6c-a937-6acf8b3d1843.PDF ─────────┬──────────────────────────────────────────────── 2026-04-16 18:26│香山股份(00287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内容及实施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二、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2f97d4e-a8bd-418f-99cd-8a25e0954347.PDF ─────────┬──────────────────────────────────────────────── 2026-04-16 18:26│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4月 16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管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权期限为至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 2、授权董事会就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做出与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规定明确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 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提请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6号楼公司 5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 13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3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de5aae1-7315-4347-88ef-1debe7cae3c1.PDF ─────────┬──────────────────────────────────────────────── 2026-04-15 16:41│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a4419f9-8231-4a95-b689-46132c8d6f8e.PDF ─────────┬──────────────────────────────────────────────── 2026-04-15 16:41│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 香山股份(00287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7cd93e7-391a-464c-96ce-85389fcdc7f6.PDF ─────────┬──────────────────────────────────────────────── 2026-04-15 16:41│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香山股份(00287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6e4a3a8-203b-48d7-bde5-6d48a8f1944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香山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86.PDF ─────────┬──────────────────────────────────────────────── 2026-03-31│香山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6568.PDF ─────────┬──────────────────────────────────────────────── 2025-10-29│香山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191.PDF ─────────┬──────────────────────────────────────────────── 2025-08-26│香山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216.PDF ─────────┬──────────────────────────────────────────────── 2025-04-26│香山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5383.PDF ─────────┬──────────────────────────────────────────────── 2025-03-28│香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5376.PDF ─────────┬──────────────────────────────────────────────── 2024-10-26│香山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796.PDF ─────────┬──────────────────────────────────────────────── 2024-08-22│香山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6113.PDF ─────────┬──────────────────────────────────────────────── 2024-04-26│香山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471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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