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0 香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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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3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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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06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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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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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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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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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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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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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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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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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香山股份(002870):半年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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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3│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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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赵玉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29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5,000股(占当前
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5,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
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10,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
%)。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当前剔除公
(股) 本的比例 司回购专户后
的总股本比例
赵玉昆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0,940,000 15.85% 15.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赵玉昆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3,915,000股,即不超过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
例为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玉昆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
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玉昆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赵玉昆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赵玉昆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
六、查备文件
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fc8c0828-1210-473f-9c5d-0fbef0191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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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0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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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5年5月 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35元/股(含)调整
为 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1.00元/股,最低价为 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3,069,4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d7c579e-d8c3-405d-bf47-8aa6cc97b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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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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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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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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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907ac0e-aab1-4985-8ac2-a4eb374f7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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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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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36c9ffb-b671-4105-9ac9-10f327843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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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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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955174b-20a9-4f30-858b-57c44517e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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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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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676b57a-f36e-4661-ac7c-c52b3cb95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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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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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
年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2月 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201,000 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1,405,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
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055,124.31元。
2022年 4月 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月 18 日对公司该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5,845.89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 3,059.62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8,905.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 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年 8月 21日和 2023年 9月 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7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
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募投项目“目的
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年 11月,公司、均悦能源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及中金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 12月,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中“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已变
更,且前期由均胜群英实施的项目建设合同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均悦能源设立的专户,并由均悦能源根据各
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分别对各城市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或直接投资。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
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3年 1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6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
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
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年 12月底对已结项的“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于 2025年 6月完成了
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前已签采购或服务合同的全部款项支付,并对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2日、2025年6月 2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账户
金额 额 状态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账户
金额 额 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 33150199503600 35,192.51 0.00 已注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份有限公司 003228 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57490277721055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高新支行 统股份有限公司 5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 44050178035200 5,713.00 0.00 已注
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份有限公司 003074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38701010010024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统股份有限公司 4108 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 48460120001300 18,000.00 0.00 已注
司中山华桂支行 份有限公司 0683661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 33150199503600 0.00 0.00 已注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技有限公司 004122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海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2679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2822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嘉兴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2430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苏州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3003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均悦充新能源有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限公司 2794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群英均悦充新能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源科技有限公司 2555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温州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2312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均悦充新能源科 38701010010028 0.00 0.00 已注
司宁波海曙支行 技有限公司 2948 销
合计 58,905.51 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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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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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b310417-c722-4e39-8c92-3a8a4b6dd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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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香山股份(002870):半年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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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039334a-cdf7-409b-995f-9c4216d58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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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1│香山股份(00287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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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8月 25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
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上半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修订其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全球可持续发展趋势,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及 ESG治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战略规划中对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因素的系统性考量,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公司决定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在其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治理等相关内容,修订部分条款。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此次调整旨在将 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
策过程,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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