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2 ST天圣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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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2 │ST天圣(0028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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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2 │ST天圣(00287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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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7 │ST天圣(002872):关于部分产品拟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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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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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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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关于天圣制药2024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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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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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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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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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 │ST天圣(00287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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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2│ST天圣(0028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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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股票交易自 2019年 6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本次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的其
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控股股东刘群占用公司资金,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自 2019年 6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
【(2024)渝刑终 30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为 12
5,074,926元。截至 2021年 4月 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占用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7条的规定,公司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公司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公司披露的 2017-2018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
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就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及对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会计
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行政处罚自重庆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未
完全满足,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
险警示,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次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天
圣”,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a6953f0-286c-459a-9954-1d79f767b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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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2│ST天圣(00287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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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
6:3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爽先生、独立董事李定清先生、董事张娅女士、财务总监王开胜先生、董事会
秘书王琴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9b435c0-de71-4990-97e5-2e2270e04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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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7│ST天圣(002872):关于部分产品拟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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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山西”)参加了全国
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于 2026年 4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
采购拟中选结果的公示》,公司产品健胃消食片、天圣山西产品感冒清热颗粒拟中选本次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四批
),天圣山西产品藤黄健骨丸拟中选本次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接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情况
拟中选产品 剂型 规格 包装 制剂 包装 适应症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位
健胃消食片 片剂 每片重 36 片 盒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
0.5g 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
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感冒清热颗 颗粒剂 每袋装 6 袋 盒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
粒 12g 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藤黄健骨丸 浓缩水 每 10 丸 200 丸 瓶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肥大性脊
蜜丸 重 1.25g 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
节炎,大骨节病。
注:上述信息均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此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天圣山西上述产品拟中选本次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若后续签订相关采购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扩大相关
产品的销售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拟中选产品相关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后续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8f0fb90-ec8b-4063-afff-9aa25a79c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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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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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89b884-e7c6-4557-8fc4-8fa31987d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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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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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天圣制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
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 57,279.70 57,279.70
2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 20,909.87 20,909.87
3 非 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 19,863.00 19,863.00
改造项目
4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26.50 9,826.50
合计 107,879.07 107,879.07
2、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44,709,306.78元。
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9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将前述终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已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21,12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1010120010012655 729.25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 346030100100348106 1.2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0205010120010028743 3,906.74
合计 - 4,637.2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现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结项。
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结项/终止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募集
时间 资金 集资金 理收益扣除手 资金
续费后净额
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术 2026年 4月 57,279.70 53,506.49 862.78 4,635.99
改造项目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 2023年 6月 20,909.87 21,122.22 213.56 1.21
流总部基地
非 PVC软袋大容量注射 2019年 9月 19,863.00 907.2 153.55 -
剂 GMP技术改造项目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 9月 9,826.50 772.55 -
补充流动资金(注 1) - - 28,163.30
合计 - 107,879.07 104,471.76 1,229.89 4,637.20
(注 2)
注1: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终止实施“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述终止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节余募集资金4,637.20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利息净收入,以及少量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占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为8.0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谨慎的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节约了部分募集
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包含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由于该部分待支付款项支付周期
相对较长,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支付,待后续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35.9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已结项的“天圣(重
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合计4,637.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针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少量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
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4,635.9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实际以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已结项的“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合计4,637.2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25ba36-865d-4b8d-8ea2-f7c86a253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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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关于天圣制药2024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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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关于天圣制药2024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2575b4-de65-41f3-9a87-18c3cf228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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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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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f7b78f-79d7-4664-9bcd-fb5e158cf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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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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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888700-2a29-45e4-8a7c-ece168666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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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天圣(00287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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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核查意见 1—2 页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840161 号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按照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
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附件: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
国注册会计师: 1
(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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