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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3(新天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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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73 新天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17:37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 │ ├─────────┼──────────────────────────────────────────────┤ │2026-06-21 15:37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并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5 15:46 │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5 15:45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增加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3 20:36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已回购股份出售结果及出售股份比例达1%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5-13 16:27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11 19:42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6-05-08 17:41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公告 │ ├─────────┼──────────────────────────────────────────────┤ │2026-05-07 21:26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 2026-07-01 17:3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d5242de-56e9-4c14-9de6-76b8afd7bbe9.PDF ─────────┬──────────────────────────────────────────────── 2026-06-21 15:3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并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 的通知,新天智药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并对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及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充质 日 日 押 新天 是 14,000,00 20.76% 5.74% 否 否 2026. 2027. 华西证 置换 智药 0 6.16 6.16 券股份 存量 有限公 质押 司 融资 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解除质 质权人 名称 东及一致行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押日 动人 比例 新天 是 2,430,000 3.60% 1.00% 2025.1 2026.8.1 2026.6.1 浙商证券 智药 1.12 1 7 股份有限 公司 5,210,000 7.73% 2.13% 2025.1 2026.6.1 2026.6.1 浙商证券 2.19 8 7 股份有限 公司 2,630,000 3.90% 1.08% 2025.1 2026.6.3 2026.6.1 浙商证券 2.30 0 7 股份有限 公司 4,789,875 7.10% 1.96% 2026.3. 2027.3.2 2026.6.1 国泰海通 24 4 7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累 押后累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计质押 计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新天 67,435,566 27.63 41,716, 40,656, 60.29 16.66 0 0% 0 0% 智药 % 845 970 % % 本次新天智药质押股份并解除部分股份质押是对原有质押股份进行置换操作,并归还部分质押借款办理股份解质押,不涉及新增 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质押); 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提前购回); 5、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部分购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4406e7a-897c-4d72-a18b-01872752f726.PDF ─────────┬──────────────────────────────────────────────── 2026-06-15 15:46│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现代中药”的整体经营规划和医药品牌战略布局,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为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以专业化知识传递产品临床价值,董事会同意增加设立分公司,将公司 2023年 8月 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设立的分公 司数量“不超过 30家”增加至“不超过 50家”。主要负责实施公司产品上市后临床医学研究、品牌战略以及市场营销,进一步加强 各区域及周边市场营销能力,多维度提升销售效能,并持续开发公司产品临床价值,不断提升市场业务规模。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增加设立分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7be0511-39ae-473f-aae0-11a30d0a2778.PDF ─────────┬──────────────────────────────────────────────── 2026-06-15 15:45│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增加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 立分公司的议案》,决议增加设立分公司,将 2023年 8月 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设立分公司数量“不超过 30家”增加 至“不超过 50 家”,主要负责实施公司产品上市后临床医学研究、品牌战略以及市场营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设立分公司 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设立分公司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设立分公司的原因 公司基于“现代中药”的整体经营规划和医药品牌战略布局,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为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以专业化知识传递产品临床价值,董事会同意增加设立分公司,将原定设立分公司数量“不超过 30家”增加至“不超过 50 家” 。主要负责实施公司产品上市后临床医学研究、品牌战略以及市场营销,进一步加强各区域及周边市场营销能力,多维度提升销售效 能,并持续开发公司产品临床价值,不断提升市场业务规模。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拟增加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增加设立分公司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拟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中草药收购;地产中 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数量和所设立的分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应以工商部门最终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三、增加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增加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增加设立分公司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现代中药”的整体经营规划和医药品牌战略布局,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 ,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专业化知识传递产品临床价值,持续强化医学推广力度和服务营销市场深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举 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各区域及周边市场营销能力,多维度提升销售效能,并持续开发公司产品的临床价值,不断提升市场业务规模。 (二)增加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及核心竞争力,促进市场推广及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增加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异地分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利用自身经营管理及运营优势,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机制,强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分公司实施有效管控。 本次增加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608c394-d8db-4559-8234-c65a288c93f6.PDF ─────────┬──────────────────────────────────────────────── 2026-05-20 00:00│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365,030股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365,03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 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在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65,03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最终权益分派的股本情况以股 权登记日为准。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7日;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新增可流通股份。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1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7,132,163.28元=237,738,776股×0.0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9217 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92177元/股=7,132,163.28元÷244,103,80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217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9c24638-dda7-4763-952c-a50732443981.PDF ─────────┬──────────────────────────────────────────────── 2026-05-13 20:36│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已回购股份出售结果及出售股份比例达1%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441,038股(即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并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2026年 5月 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7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103,806股 的 0.3236%,并披露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及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2026年5月1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4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减持所得资金总 额为 24,577,775.00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0元/股,成交均价为 10.07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与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不 存在差异,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高管锁定股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690,548 98.19 239,690,548 98.1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806,030 3.61 6,365,030 2.61 三、股份总数 244,103,806 100 244,103,806 100 三、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系根据回购方案之《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相关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 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敏感期内出售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 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公司开始实施出售计划之日起,单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 1,400,000股。出售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3月 6日至 2026年 4月 2日)日均成交量为 5,758,785股,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出售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 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1,439,696股)。 (三)公司出售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6fa56fe-bc64-44da-bcf2-6b4535747456.PDF ─────────┬──────────────────────────────────────────────── 2026-05-13 16:2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及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了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主要事项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为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系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和一般项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214595556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 114号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肆佰壹拾万叁仟捌佰零陆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 8月 11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 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 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进出口;药品互 联网信息服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药提取 物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诊所服务(须 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de173f9-997f-4160-8b89-c3a374ce29ad.PDF ─────────┬──────────────────────────────────────────────── 2026-05-11 19:42│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 的通知,新天智药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 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否 为补 起始 押到 后到 用途 及一致 比例 股本 为 充质 日 期日 期日 行动人 比例 限 押 售 股 新天 是 2,430,000 3.55% 1.00% 否 否 2025. 2026. 2026. 浙商证 置换 智药 11.12 5.11 8.11 券股份 存量 有限公 质押 司 融资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累 押后累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计质押 计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新天 68,435,566 28.04 41,716, 41,716, 60.96 17.09 0 0% 0 0% 智药 % 845 845 % % 本次为质押展期操作,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c2d8228-cfa2-4da9-b51a-e8772cdbb2d0.PDF ─────────┬──────────────────────────────────────────────── 2026-05-08 17:41│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后的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股本的比例由 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1,038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于 2026 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 5月 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789,8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由 235,297 ,776股增加至 236,087,576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 的比例由 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主体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7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5月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789,8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由 235,297,776股增加至 236,087,576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 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由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1%。 股票简称 新天药业 股票代码 00287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减持股数(股) 权益变动比例 等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A股 0 0.0973%(被动稀释) 合计 0 0.0973%(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因公司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发生变化,在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由29.0847%被动稀释至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本 例 (剔除回购 比例 (剔除回购 专 专 用账户中股 用账户中股 份 份 后) 后) 合计持有股份 68,435,566 28.0354 29.0847% 68,435,56 28.0354 28.9874% % 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8,435,566 28.0354 29.0847% 68,435,56 28.0354 28.9874% 份 % 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 的承诺、意向、计划 进度。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b275529-6141-407b-9510-6791602cce8b.PDF ─────────┬──────────────────────────────────────────────── 2026-05-07 21:26│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65092ec-00f2-4bf0-a996-e07d74c74a35.PDF ─────────┬──────────────────────────────────────────────── 2026-05-07 19:01│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及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441,038股(即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并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及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下列时间及时披露出售进展情况: (1)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1交易日予以披露; (2)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现将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末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2)2026年 5月 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7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103,806股的 0.3236%,最高成交价为 10.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0 元/股 ,出售均价为 10.03 元/股,本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7,924,0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 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b58ef30-fa8b-4383-be11-cbbb330ec3fa.PDF ─────────┬──────────────────────────────────────────────── 2026-04-30 00:00│新天药业(0028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5d61a7-7979-45cd-94c6-c4255c6475be.PDF ─────────┬──────────────────────────────────────────────── 2026-04-27 16:2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参加2026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的交流互动,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等关切问题,公司将参加由贵州证监局指导、贵州证券业协会联 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 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 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15:30-17:3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出席本次活动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光平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张捷女士 ;公司财务总监曾志辉女士。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 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6 年 5月 8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129774-6c6b-46eb-a8b8-2bccf4f90478.PDF ─────────┬──────────────────────────────────────────────── 2026-04-24 19:35│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170272-36号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法参与了现 场参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的核验工作,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召开、表决和形成决议的全过程。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载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 日下午 16:00 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 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如期召 开。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代表股份 74,320,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461%。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证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统计,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95名,代表股份 8,904,4 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78%(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参加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 决,且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依法单独计票。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了清点、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情况。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就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统计数据。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均经本次会议的有投票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42,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806%; 反对:667,0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015%;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7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2,517,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508%; 反对:700,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416%;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2,428,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432%; 反对:778,0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9349%; 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关于 2026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同意:82,534,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712%; 反对:668,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028%; 弃权: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6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关于制订〈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2,409,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207%; 反对:790,9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9503%; 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9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229,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0.9161%; 反对:809,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9458%;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81%; 关联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王光平先生、何忠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2,558,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004%; 反对:659,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920%;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同意:82,486,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128%; 反对:732,0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796%;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82,528,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638%; 反对:689,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287%;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一式 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2f01ef-266e-409b-9679-e449b096fe45.PDF ─────────┬──────────────────────────────────────────────── 2026-04-24 19:35│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e991438-5a9e-4bd1-9e00-76d9736b6c3b.PDF ─────────┬──────────────────────────────────────────────── 2026-04-22 16:02│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贵阳治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和药业”)现金分 红款共计 22,000,00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贵阳治和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治和药业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经股东批准,决定向公司分配现金红利 22,00 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治和药业的现金分红款 22,000,000.00 元,上述所得分红款将增加公司 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但不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该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0613593-7c7c-4088-ad35-3b427107323c.PDF ─────────┬──────────────────────────────────────────────── 2026-04-12 15:33│新天药业(00287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天药业;证券代码:002873)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6 年 4月 8日、2026年 4月 9日、2026年 4月 10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导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大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了解并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22f72da1-eacc-4916-9ff9-a1b36cf7eff4.PDF ─────────┬──────────────────────────────────────────────── 2026-04-10 17:3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 的通知,新天智药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否 为补 起始 押到 后到 用途 及一致 比例 股本 为 充质 日 期日 期日 行动人 比例 限 押 售 股 新天 是 9,049,632 13.22% 3.71% 否 否 2021. 2026. 2026. 华创证 融资 智药 11.23 4.10 10.12 券股份 196,000 0.29% 0.08% 否 是 2021. 有限公 补充 11.30 司 质押 8,448,213 12.34% 3.46% 否 否 2021. 2026. 2026. 华创证 融资 11.25 4.10 10.12 券股份 980,000 1.43% 0.40% 否 是 2021. 有限公 补充 11.30 司 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累 押后累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计质押 计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新天 68,435,566 28.04 41,716, 41,716, 60.96 17.09 0 0% 0 0% 智药 % 845 845 % % 本次为质押展期操作,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4500ac4-33bb-4bad-84fe-c820cc284944.PDF ─────────┬──────────────────────────────────────────────── 2026-04-08 15:4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完带汤指纹图谱的构建方法及其应用 证书号:第 8813489号 发明名称:一种完带汤指纹图谱的构建方法及其应用 专利权人: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01499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1888号 1幢 5层 发明人:韩豫;李鹤;黄雪娇;成亮;魏茂陈 专利号:ZL 2023 1 0871560.3 授权公告号:CN 117589891 B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7月 17日 授权公告日:2026年 03月 27日 申请日时申请人: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时发明人:韩豫;李鹤;黄雪娇;成亮;魏茂陈 二、发明专利名称:一种润肠通便的组合物及其应用 证书号:第 8809027号 发明名称:一种润肠通便的组合物及其应用 专利权人: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201499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1888号 1幢 5层 发明人:张琪;王书源;赵锦霞;魏茂陈;成亮 专利号:ZL 2024 1 0580235.6 授权公告号:CN 118436710 B 专利申请日:2024年 05月 11日 授权公告日:2026年 03月 27日 申请日时申请人: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时发明人:张琪;王书源;赵锦霞;魏茂陈;成亮 上述两项发明专利均为自主技术创新,采用“一种完带汤指纹图谱的构建方法及其应用”专利提出的分析方法得到的指纹图谱, 可以对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完带汤中间体及其成品制剂进行有效、准确的质量检测和分析,而对其特征图谱中的各个峰进行归属, 专属性强,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控制的准确度。“一种润肠通便的组合物及其应用”专利通过对黄芪、火麻仁、圆苞车前子壳和低 聚木糖在特定配比下进行合理复配,各成分缺一不可、协同增效,具有优异的润肠通便技术效果,相较于现有技术,该配方成分简单 、疗效较好,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上述相关专利技术未来都将用于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的稳 定性和可控性。 上述两项发明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 的技术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ea0e8e1f-8a17-4b63-9baa-98e093dc7687.PDF ─────────┬──────────────────────────────────────────────── 2026-04-02 20:36│新天药业(0028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 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1,038股(即不 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次拟出售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 份数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 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2024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决议在原定 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回购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年 2月 5日至 2024年 2月 8日。回购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6,0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231,539,668股的 3.8032%,最高成交价为 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 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5,303,968.97 元(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 5月 3日,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 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因期限届满而实施完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回购股份结 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出售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5日至 2024年 2月 8日期间实施回购方 案所回购的部分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方案之《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出售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41,038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亦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 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 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出售价格区间:按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5、实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在实施期间如遇 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是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进行出售委托的时段,公司将不进行出售委托。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高管锁定股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690,548. 98.19 239,690,548. 98.19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8,806,030 3.61 6,364,992 2.61 三、股份总数 244,103,806 100.00 244,103,806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 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董事会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天智药”)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 11月 12日至 2026年 1月 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按照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分别通过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0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6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26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7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32%,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987%),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6年 1月 13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 除控股股东的上述减持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ac9cd3c-ed84-4057-9a0e-daac6e917d96.PDF ─────────┬──────────────────────────────────────────────── 2026-04-02 20:36│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6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本次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1,038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9646976-1887-4c3f-9300-413fad220cb8.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号 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提案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提案 2《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提案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提案 4《关于 2026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5.00 提案 5《关于制订〈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6.00 提案 6《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提案 7《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提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9.00 提案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7均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8-9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议案 6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均为关联股东,应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回避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会做 2025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4月 24日(13:30-15:30);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9:00之前送至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号 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登记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登记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4)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样式详见附件 2。 5、本次会议计划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等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8c1412e-57e9-4e7e-8e56-a0450d209dc8.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高立金) ─────────┴──────────────────────────────────────────────── 本人作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高立金:中国国籍,1971年生,经济学硕士。1998年 7月至 2004年 5月,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4 年 6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14年 12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2 015 年 2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7月,任山东英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 年 8月起任上海能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5 年 7月起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 26 年 2月起兼任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的附属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在 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及过往的工作履历,对公司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客观的审核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因工作时间冲突,本人未出席公司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请假单。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高立金(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3 3 2 2 出席率 100% 100%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情况 2025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专业审慎原则和独立立场,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审核意见 2025/4/11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同意 第四次独立董 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2025/8/18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并受让其部分股 同意 第一次独立董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在定期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外审会计师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掌握审 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其进度,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能够如期、准确、高质量地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建议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对现场参加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作出解答或提出建议;同时,向公司提出资本运作相关建议,提示公司关注重要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中小股 东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内,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及股东会会议,赴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地进行办公并开展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公司的 生产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和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和年度财 务数据的沟通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对公司人才管理发展提出建 议,提倡培养“一专多能”等复合型综合人才,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 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内,本人重点关注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积极学习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及监 管规则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履职,提升保护公司及公司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能力,同时为公司的相关决策和风险防范事项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重大 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就公司规范治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结合本人的专业技能,提出相应的建议。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重点关注公司所属行业动态、公司战略布局、产业规划、投融资项目规划及公司经 营情况变化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关注各财务数据间变化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行业发展规律,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战略发展和产业规划、资本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 承担独立董事的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cb25fc1-365c-4e4b-ad8c-2a7c1ca224b6.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新天药业(002873):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7ff493-c0d8-4d9b-ba1b-76a0e89ff60f.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 本人作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张捷:中国国籍,1974 年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台湾保力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秘书、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御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 11月至 2016 年 11月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5年 11月任上 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 12月至今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 9月至 2025年 9月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月至今任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的附属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则对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在公 司人才管理、激励机制、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客观的审核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张捷(薪酬与考核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员会召集人) 1 1 3 3 5 5 出席率 100% 100% 100%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情况 2025 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专业审慎原则和独立立场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审核意见 2025/4/11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同意 第四次独立董 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2025/8/18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并受让其部分股 同意 第一次独立董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年内参加了 2024年报审计沟通会等相关会议,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内审 人员的沟通交流,并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内审部门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 审计程序的实施、财务数据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配合,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并掌握审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其进度,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能够如期、准确、高质量地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对现场参加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或提出建议, 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股东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内,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及股东会会议,赴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场地进行办公并开展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公司 的生产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和行业实际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众媒体的重大报道,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从法律或 政策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和年度审计进行的专项沟通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相关工作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 持和回复。 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内,本人重点关注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积极学习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监管规则的学习 ,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同时向公司传递相应的法规底层逻辑,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履职, 提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能力,为公司的相关决策和风险防范事项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重大 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就公司规范治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结合本人的专业技能,提出相应的建议。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少数关键人员 的薪酬与考核事项、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变化等。结合公司实际,关注各财务数据间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或商业逻辑,同时指导并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及防范潜在风险等事项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 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e962559-8a5f-4f82-92a1-06d98dbbf6c6.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 机制,树立个人与公司业绩挂钩的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 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岗位 价值以及履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坚持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并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就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长期激励方案事项 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并应当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对属于行业内“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考同类可比市场薪酬价位 较高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特殊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 实施和日常发放管理。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每次审议的有效期至下次换届选举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 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 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公司也可按照相关具体职 务的贡献程度,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担任《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岗位的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约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九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担任管理岗位的职级、岗位价值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效益贡献、工作经营难度和年度业绩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 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激励方案,依 相关激励方案确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所兼职务中的实际情 况确定,不得随意选择。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可以设置专项的奖励或者惩 罚,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二条 每经营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中扣除各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 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 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盈利状况; (二)参考通胀水平,以及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四)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七条 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监管要求发生变动,公司薪酬制度或方 案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尽快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修订方案,并及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均为税 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每半年度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应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 时修订,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94302cd-8daf-4766-9db6-4db96177326c.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官峰) ─────────┴──────────────────────────────────────────────── 新天药业(00287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官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6eb84e-4ecc-4f75-bf7b-c9aeb87017c7.PDF ─────────┬──────────────────────────────────────────────── 2026-03-30 19:09│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56e6989-8243-4e14-a896-868e8d155af1.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 额以实际分派金额为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11,4 75.81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4,663.38元,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6,7 06,812.43 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555,985,247.17 元;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4,046,633.78元,扣除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4,663.38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21,641,970.40元,累计可分 配利润为 601,789,596.2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4,103,806股,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8,806,03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总股 本为 235,297,776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058,933.28元(含税)。 4、2025年度内,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058,933.28元(含税), 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 77.47%。 (二)公司在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 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58,933.28 23,529,777.60 15,161,051.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38,408,327.9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11,475.81 52,322,877.14 80,871,062.07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55,985,247.17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01,789,596.26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5,749,762.24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8,408,327.94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7,435,138.3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4,158,090.18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84,158,090.18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77.42%,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预案符合公司确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与合规性。 该分配预案同时兼具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e4ba9eb-0520-4186-bc8d-04c3c5f4318f.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人,注册会计师 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 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 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北京德 皓国际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同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且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6513cc8-4ed0-4824-a104-5cd0708f6f24.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 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推动公司变革,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特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 整。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76f7c9-8278-44f2-94bf-dfa0ba48ee6d.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及产品布局情况,为满足各业务板块的共同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章程原条款 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 批发;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保健用品 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 (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食 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 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进出口; 化学品),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用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食品销售(仅销 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食品销售(仅 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 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 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 (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养生保 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养生保健服务(非 健服务(非医疗),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 医疗);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 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草药种植,中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 草药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购;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的项目) 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cda18a9-9d94-4d84-9faf-53a90fd17dec.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ab3aec-8162-4f7d-85cc-0911faa752c8.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共 3人,分别为高立金先生、官峰先生、张捷女士。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 3 位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了公司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现任 3 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立金先生、官峰先生、张捷女士的任职经历和其本人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后,董事会认为: 1、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 3、2025 年内,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各独立董事积极贯彻 新规的指导精神,按照新规的具体要求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公 司定期报告、日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中,三位独董结合其专业能力和过往履历,为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 供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1f4ad14-ee4a-4d78-b738-ae9030cf4283.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后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1万元 /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每半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与业绩指标 达成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的制度执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约 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三)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基本薪酬标准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所担任管理岗位的职级、岗位价值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效益贡献、工作经营难度和年度业绩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 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如公司本年度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 要依据,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激励方案,依相关激励方案确定。 四、其他说明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发放需满 足上述支付要求。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或津贴 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8352cb3-67c7-4344-81d3-7c7db1371639.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285c934-8a3a-429c-9486-f3fc1fe017e3.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官峰先生、张捷女士及职工董事何忠磊先生组成,由官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 7 月,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然由上述 3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专业 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 2025.4.11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 议: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 工作,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改进与提 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 升提出建议或想法,并经充分沟通 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监 讨论后,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督情况报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和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议案。 2 2025.4.18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 议:审议一季度报告、子公司审计报 工作,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改进与提 告等议案。 升提出建议或想法,并经充分沟通 讨论后,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3 2025.6.30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 议:审议聘任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工作,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改进与提 计机构议案。 升提出建议或想法,并经充分沟通 讨论后,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4 2025.7.2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 议:审议聘任财务负责人、半年度报 工作,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改进与提 告及阶段性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议 升提出建议或想法,并经充分沟通 案。 讨论后,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5 2025.10.24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 议:审议成品发货签收、生产成本确 工作,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改进与提 认、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升提出建议或想法,并经充分沟通 讨论后,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积极了解公司情况,并对会议审议议案展开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个季度的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参与了年报审计沟通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程序的实施、 财务数据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配合,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掌握审 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及进度,确保公司相关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 (三)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等资料,指导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 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和运行 机制的优化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等公司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与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保障内外部审计监督作用 的有效发挥,确保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高效、有序地推进。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积极推动和监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 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依法合规履职,有效的监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 靠性。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审查、协调的职能,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建立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常 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2ec215c-abfb-4242-bf1f-9a10751fd240.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0日前向公司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6:30在“价值 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 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访问https://eseb.cn/1wyRuKR4RvW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光平先 生;财务总监曾志辉女士;独立董事官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提升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 公 开 征 集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wyRuKR4Rv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 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112c1a3-587f-47c9-839a-5cc6270bda74.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 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解释第 19号》进行的相应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2a8490b-4275-4b43-9078-efc754aae098.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02f4d3-de10-431d-9454-a5f8751f1945.PDF ─────────┬──────────────────────────────────────────────── 2026-03-30 19:0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f08d3a-2ec8-4930-8bcf-5b5a694ca76e.PDF ─────────┬──────────────────────────────────────────────── 2026-03-30 19:06│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 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八)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1.办理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 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交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 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 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授权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内 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发行方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4102e24-5094-4a7c-bb10-04cc9d661c80.PDF ─────────┬──────────────────────────────────────────────── 2026-03-30 19:06│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bb9f8b6-b1a5-4214-89ca-25a29cea7faf.PDF ─────────┬──────────────────────────────────────────────── 2026-03-30 19:06│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1091d9-b411-4d5c-91db-a8c7562b90dc.PDF ─────────┬──────────────────────────────────────────────── 2026-03-30 19:06│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94e91ba-0930-48a1-9064-978f3101fdab.PDF ─────────┬──────────────────────────────────────────────── 2026-03-30 19:05│新天药业(00287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对 外业务、充分挖掘公司产品的市场潜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锦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竺科技”)发生软件开发、营销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关联方广州市优医健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锦竺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优医健康”)发生药品销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分别与锦竺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优医健康达成的初步意向,预计 20 26年度将发生软件开发、营销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 200万元,药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 4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文意先生均进行了回避。本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 上年发生金 别 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额(万元) 额(万元) 接受关联人 锦竺科技 软件开发、 市场定价 200.00 419.14 提供的劳务 营销服务 小计 - - 200.00 419.14 向关联人提 优医健康 药品销售 市场定价 400.00 65.59 供商品、劳务 小计 - - 400.00 65.59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生金额 (万元)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接受关 臣功 水/电/ 10.89 25.00 0.91 -56.44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联人提 商业 物业费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供劳务 锦竺 软件开 419.14 400.00 41.20 4.79 网 科技 发 (http://www.cninf 汇伦 技术服 23.26 25.00 2.21 -6.96 o.com.cn)于 2025 医药 务 年4月25日发布的 优医 推广服 21.06 0.00 1.05 《关于 2025 年度 健康 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小计 - 474.35 450.00 5.41 的公告》(公告编 向关联 汇伦 检测技 0 150.00 0.00 号:2025-023)。 人提供 医药 术服务 商品、 优医 药品销 65.59 200.00 0.08 -67.21 劳务 健康 售 小计 - 65.59 350.00 - -81.26 注: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539.94 万元,预计金额为 800.00 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之间的差异 为-32.51%。经核查,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及向关联方销售 药品业务的减少,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锦竺科技 1、锦竺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锦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竹 注册资本:4,754.7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390-408号全幢 5层 53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锦竺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之子董竹先生持股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的企业,为公司关联 法人,同时董事王文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大伦先生的妻弟。因此,公司与锦竺科技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 生、董事王文意先生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锦竺科技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优医健康 1、优医健康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优医健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镇生 注册资本:28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天嘉大街 118号 201房 经营范围: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灯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养生保 健服务(非医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健康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 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 售;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 ;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 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2、关联关系 优医健康是锦竺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锦竺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之子董竹先生持股并任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职务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同时董事王文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大伦先生的妻弟。因此,公司与优医健康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优医健康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分子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锦竺科技向公司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公司向优医健康销售药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为公 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也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相关交易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dcfa0a9-92cf-4a30-a897-412b6840f293.PDF ─────────┬──────────────────────────────────────────────── 2026-03-30 19:04│新天药业(00287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 3月 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539.94 万元,预计金额为8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之间的差异为 -32.51%。经核查,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及向关联方销售药 品业务的减少,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已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对于日常经营中必要的关 联交易,公司将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09ff2a-3c3c-4151-8043-bfeba5024f2c.PDF ─────────┬──────────────────────────────────────────────── 2026-03-30 19:04│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c55138f-720e-4570-a1b1-6d8b98b266b1.PDF ─────────┬──────────────────────────────────────────────── 2026-03-30 19:04│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50c508-1a8a-45cc-8f91-6fee5f806106.PDF ─────────┬──────────────────────────────────────────────── 2026-03-30 16:32│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并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并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b461336-5de1-4e41-948e-a55bbe145e0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新天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655.PDF ─────────┬──────────────────────────────────────────────── 2026-03-31│新天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4432.PDF ─────────┬──────────────────────────────────────────────── 2025-10-31│新天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75.PDF ─────────┬──────────────────────────────────────────────── 2025-07-31│新天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31/1224341029.PDF ─────────┬──────────────────────────────────────────────── 2025-04-25│新天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6603.PDF ─────────┬──────────────────────────────────────────────── 2025-04-25│新天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6610.PDF ─────────┬──────────────────────────────────────────────── 2024-10-28│新天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883.PDF ─────────┬──────────────────────────────────────────────── 2024-08-29│新天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752.PDF ─────────┬──────────────────────────────────────────────── 2024-04-27│新天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03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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