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6 三利谱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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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3 │三利谱(00287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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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0 │三利谱(0028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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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6 │三利谱(0028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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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6 │三利谱(0028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减持计划实施│
│ │完毕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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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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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2 │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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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三利谱(0028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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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6 │三利谱(002876):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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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5 │三利谱(0028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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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 │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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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3│三利谱(00287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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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0万元-7,200万元 盈利:3,794.1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4.96%-89.7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400万元-13,000万元 盈利:3,521.6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95.32%-269.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元/股-0.42元/股 盈利:0.2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得益于行业景气度回升,同时合肥二期大尺寸产品产能持续释放,公司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毛利额相应增加;另受日
元贬值影响,上半年汇兑亏损同比减少,净利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0d5f8bd-c6f1-4a84-a9d5-31f0972d1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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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0│三利谱(0028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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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50%。
2、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谱材料”或“全资子公司”),根
据三利谱材料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
务发展等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
7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总金
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2026年 担保额度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可 是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度经审 预计占公 保前对 保后对 用担保 否
股比 一期资 批的担 司最近一 被担保 被担保 额度 关
例 产负债 保额度 期净资产 方的担 方的担 联
率 预计 (2025年 保余额 保余额 担
经审计) 保
比例
深圳市 深圳市 100% 93.09% 170,00 81.65% 150,00 140,00 140,00 否
三利谱 三利谱 0.00 0.00 0.00 0.00
光电科 光电材
技股份 料有限
有限公 公司
司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937004J
4、成立日期:2015 年 6月 23 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 246 号同富一路 5号第 3栋 101
6、法定代表人:曹水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干燥机、
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
发;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销售及安装。
9、与公司关系:三利谱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819.25 34,395.92
负债总额 143,441.67 32,017.84
净资产 2,377.58 2,378.08
科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938.64 32,265.55
营业利润 1,128.61 2.60
净利润 1,319.62 0.50
11、三利谱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额度:债务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7年06月15日
5、担保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之和。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
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2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684b449-1215-4883-8535-7d3c61715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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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6│三利谱(0028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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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55b7cd8-0e9a-4e92-8038-e1e8e21c3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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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6│三利谱(0028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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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d955711-2e4f-49f3-9ad4-7a957299c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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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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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致行动人 型)
张建军 是 4,600,000 13.98% 2.65% 是,高管 否 2026 年 2027 年 国泰海 个人
锁定股 6 月 17 6 月 16 通证券 融资
日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押后占 押后占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张建 32,898,09 18.92% 8,214,000 12,814,00 38.95% 7.37% 12,814,00 100% 11,859,56 59.05%
军 2 0 0 9
合计 32,898,09 18.92% 8,214,000 12,814,00 38.95% 7.37% 12,814,00 100% 11,859,56 59.05%
2 0 0 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事项不存在平仓风险,所持股
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150b656-8668-43d0-ae38-4e781de89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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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2│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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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第一大 股数(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东及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张建军 是 5,200,000 15.81% 2.99% 2023年 6月 2026 年 6 月 国泰海通 债权投资
15 日 12 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400,000 1.22% 0.23% 2023年 6月 2026 年 6 月 国泰海通 补充质押
15 日 12 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5,600,000 17.02% 3.22% -- -- -- --
注: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解质押前 解质押后 押、解 押、解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质押后 质押后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张建 32,898,09 18.92% 13,814,00 8,214,000 24.97% 4.72% 8,214,000 100% 16,459,56 66.68%
军 2 0 9
合计 32,898,09 18.92% 13,814,00 8,214,000 24.97% 4.72% 8,214,000 100% 16,459,56 66.68%
2 0 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解除质押事项不存在平仓风险,所
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
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c53aecf-742c-4a4f-bdcc-ee50cadd2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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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三利谱(00287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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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汤际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汤际瑜先生持有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74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3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5.04%),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汤际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汤际瑜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汤际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4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
股本比例5.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汤际瑜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0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汤际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汤际瑜先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
(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汤际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汤际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汤际瑜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汤际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f29fe80-ee27-4b42-9d4d-84e726450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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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6│三利谱(002876):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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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1.43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发行数
量由“不超过25,664,955股”调整为“不超过25,785,278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
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
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1.43元/股,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
的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5,664,955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
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884,9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购股份 377,600股后的 173,50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9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21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1.43元/股-0.109元/股≈21.33元/股(向上取整)。
2、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万元(含本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因发行价格由21.43元/股调整到21.33元/股,所以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5,664,955股”调整为“不超
过 25,785,278股”。本次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b47a584-a203-4d2e-a44a-377a3ae73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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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5│三利谱(0028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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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50%。
2、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谱材料”或“全资子公司”),根
据三利谱材料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
务发展等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
7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总金额
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2026年 担保额度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可 是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度经审 预计占公 保前对 保后对 用担保 否
股比 一期资 批的担 司最近一 被担保 被担保 额度 关
例 产负债 保额度 期净资产 方的担 方的担 联
率 预计 (2025年 保余额 保余额 担
经审计) 保
比例
深圳市 深圳市 100% 93.09% 170,00 81.65% 170,00 150,00 150,00 否
三利谱 三利谱 0.00 0.00 0.00 0.00
光电科 光电材
技股份 料有限
有限公 公司
司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937004J
4、成立日期:2015 年 6月 23 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 246 号同富一路 5号第 3栋 101
6、法定代表人:曹水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干燥机、
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
发;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销售及安装。
9、与公司关系:三利谱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819.25 34,395.92
负债总额 143,441.67 32,017.84
净资产 2,377.58 2,378.08
科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938.64 32,265.55
营业利润 1,128.61 2.60
净利润 1,319.62 0.50
11、三利谱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额度:债务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7年01月26日
5、担保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之和。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1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0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999e7cb-d332-4c9f-a830-ae064b6af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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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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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号第 1-9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2 人,代表股份 11,751,7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583%。其
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代表股份 318,2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8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1,433,5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753%。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计 90 人,代表股份 2,699,4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524%。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93%;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6,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5%;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15%。
张建军作为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诸妍璇律师、赖丹琦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294d93-f799-4da7-a88e-460dfa197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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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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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
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4.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张建军主持。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1,43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5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92人,代表股份11,751,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3%。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
股份2,689,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2,699,46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
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93%;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68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5%;反对10,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张建军作为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此页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
盖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e36242-6338-49f6-8eca-39b82d7a7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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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2│三利谱(00287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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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884,932 股,扣除已回购股
份 377,600 股后的股本173,507,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
,912,299.19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8,912,299.19 元/173,884,932 股
*10=1.087633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912,299.19 元/173,884,932 股=0.1087633 元(含税)(保
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7633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正在进行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8
84,93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77,600 股后的股本 173,507,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9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912,299.1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
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884,93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77,600股后的173,507,33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18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5 张建军
2 00*****708 汤际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18,912,299.188元=173,507,332股×0.109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087633元/股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1.087633元/股=18,912,299.18
8元/173,884,932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08763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087633元/股=18,912,299.188元/173,884,932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763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正在进行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咨询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咨询电话:0755-36676888
传真电话:0755-336967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13615e9-ca5b-4afd-ba10-81a791739c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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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2│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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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致行动人 型)
张建军 是 4,164,000 12.66% 2.39% 是,高管 否 2026 年 2027 年 招商证 个人
锁定股 4 月 30 4 月 29 券股份 融资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4,164,000 12.66% 2.39% - - - - -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张建军 是 4,164,000 12.66% 2.39% 2023 年 5 2026 年 5 招商证券股
月 5 日 月 6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164,000 12.66% 2.3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解质押前 解质押后 押、解 押、解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质押后 质押后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张建 32,898,09 18.92% 13,814,00 13,814,00 41.99% 7.94% 13,814,00 100% 10,859,56 56.90%
军 2 0 0 0 9
合计 32,898,09 18.92% 13,814,00 13,814,00 41.99% 7.94% 13,814,00 100% 10,859,56 56.90%
2 0 0 0 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解除质押事项不存在平仓风险,所
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
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6271e4a-bdcb-4e9a-a5d5-8105deb41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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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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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a73fced-9a34-440c-8f8b-e5dec3f17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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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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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ba3f5fc-529a-4671-b31e-33c69619b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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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三利谱(002876):关于对外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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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对外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7d1df1-a28a-422d-a541-3daeaed59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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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1│三利谱(0028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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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b15143-98fb-4bb6-bdac-e2c66244e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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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1│三利谱(002876):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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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阮志毅先生、陶浩略先生、陈洪涛先生、独立董事
郭晋龙先生、胡春明先生、陈志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建军先生回避表决。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新增金额为人民币15,629.11万元(不含税)。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84420b-831c-45b7-ab7c-900ac4085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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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1│三利谱(002876):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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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f80d1c-330a-40de-9243-fac417a99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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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0│三利谱(002876):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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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68c778-92c0-4697-b377-bea10ada4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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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9│三利谱(002876):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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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号第 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一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cec79c-979b-4e57-b522-786dd4aec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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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9│三利谱(0028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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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9)。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号第 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3、提案一至十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提案一至十一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529ed5-bc16-4571-8d40-3ae1a5baa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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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4│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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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8a29e9-5895-4960-bc34-d7af86972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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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4│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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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805e5bd-b357-4875-8af6-530f2d75b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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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2│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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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的通知,获悉汤际瑜先生将
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致行动人 型)
汤际瑜 否 2,030,000 23.22% 1.17% 否 否 2026 年 2027 年 兴业证 个人
4月 9日 4月 9日 券股份 融资
有限公
司
汤际瑜 否 100,000 1.14% 0.06% 否 否 2026 年 2027 年 兴业证 个人
4 月 13 4 月 13 券股份 融资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2,130,000 24.36% 1.22% - - - - - -
注: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 押股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股东及 比例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汤际瑜 否 610,000 6.98% 0.35% 2025 年 4 2026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1 日 月 10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汤际瑜 否 1,700,000 19.44% 0.98% 2025 年 4 2026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5 日 月 15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2,310,000 26.42% 1.33%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解质押前 解质押后 押、解质 押、解质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押后占 押后占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比 股本比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例 例 结数量
汤际 8,744,146 5.03% 4,030,000 3,850,000 44.03% 2.21% 0 0 0 0
瑜
合计 8,744,146 5.03% 4,030,000 3,850,000 44.03% 2.21% 0 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办理质押事项后,股东汤际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033d545-166d-486e-be28-140788509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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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三利谱(00287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办法》《18号适用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制定的《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未来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
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7号》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符合本次
发行的实际需要,前述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dbb82ba-bc54-4c95-920e-37b3cc9f5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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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8│三利谱(0028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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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号第 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一至十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提案一至十一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eb6036f-c1ea-4b22-bbb2-5172ca7c9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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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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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db259d8-16e7-4803-9395-1d4e5c15f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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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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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
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就保障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
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沣”)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生
控制的公司,其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发
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与三利沣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与三利沣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
8、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9、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进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
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bcdd81a-1725-40f6-966f-58c377341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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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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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
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
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6c996d3-e555-4622-862b-2cf58ca75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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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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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98cddfc-d7b3-4006-8756-017de1670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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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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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
资环境、股东需求和意愿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分红回报规划作出适
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
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应参照“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
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和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后,采取股票股利的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在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
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审计委员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六、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及时修订本规划。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93ada06-5d06-49f9-83ce-15dbacdf0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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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三利谱(002876):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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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利谱”)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向深圳市三利沣
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沣”)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三利沣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
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与三利沣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二)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及调整
2.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若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2 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 A股股票。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的出资金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
(含本数)。如(1)发行前根据本协议第 3.2 条导致发行价格发生变化;(2)发行前根据本协议第 2.3 条导致发行价格或股份数
量发生变化,则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乙方认购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2.3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或要求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
行价格或股份数量,双方同意,由甲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4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2、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乙方认购价格为 21.4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
的发行价格。
3、认购款的支付方式
(1)乙方应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书之日
起 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
完成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缴款通知应当载明乙方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
(2)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尽快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乙方认购的甲方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及时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本次发行所产生的依法应由其缴纳/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如有)。
(四)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五)限售期
1、乙方承诺其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乙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
相应调整。
2、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甲方股票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
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4、乙方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
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责任。违约方
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
支)。
2、本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
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
的法律责任。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5028a8b-2dc0-45f7-a920-bc87df89a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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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三利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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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三利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6e1c3d0-44a9-4a33-b368-ea7415c48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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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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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如无特别说明,本可行性分析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预案》中“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款,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1)公司经营模式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由于中国偏光片原材料长期依赖进口,上游的主要原材料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因此,公司所需 PVA膜、
TAC膜和压敏胶水等原材料主要向境外采购。由于境外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通常会根据下游大客户的生产情况,从境外采购原材料进
行储备,保持一定比例的合理库存。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账期一般为月结 90天,以汇款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和应收账款将占用公司更多的营运资金。上述经营模式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自有资金实力,以满
足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
(2)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规模
随着消费市场信心回升,市场高库存逐步去化至相对合理水位,下游终端消费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各产品线产能利用率呈现
上行趋势,订单量快速提升。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公司实现业务规模扩张的情况下,有利于增加流动资金规模,
满足公司运营资金的需要。
(3)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提高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降低了资金流动性及营业风险。
2、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公司将因此节省利息支出,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财务风险将得到有效缓解,资本结构及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
3、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市场信心
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生控制的企业三利沣认购,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为公
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高公司对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进而实现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扩大公司营运资
金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
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所带来
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和经营实力,巩固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为迎接行业的增长周期和更大的市场机遇做好准备。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还将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
2、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金将大幅增加,能够满足业务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
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经审慎分析论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
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
定基础。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dee200e-9541-45d4-bc10-936d13439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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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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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根据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1年 6月 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截至 2021年 6月 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生持有公司 37,056,592 股,持股比例为 21.31%。自 2021年 6月 5日至 20
21年 11月 10日期间,张建军先生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张建军先生持股数量累计减少 4,158,5
00股,持股数量由 37,056,592 股减少至 32,898,092 股,持股比例由 21.31%下降至18.92%。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三利沣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0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6年 4月 10日,公司与三利沣签署
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3、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898,092 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9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三利沣认购,三利沣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军控制的企业,三利沣本次认购股票 25,664,955 股
,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6%。
4、本次发行完成后,张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898,092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9%,通过三利沣间
接持有公司 25,664,955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6%,张建军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8,563,047 股,占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35%,张建军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 年 1 月,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股份合计 377,600 股,张建军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的比例为 29.4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张建军先生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8.92%变成29.35%,触及 5%刻度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5、三利沣参与本次认购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30%,未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
收购义务。三利沣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
生承诺本次发行前其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行转让的除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利沣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黄志华
注册资本 2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QWE692
成立时间 2023-03-21
营业期限 2023-03-2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
楼 1401号-14013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
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三利沣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三利沣及其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三利沣于2026年4月10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
购数量、认购金额、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验资及交割、锁定期、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三利沣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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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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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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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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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846906f-0512-4428-9a97-1db39be7e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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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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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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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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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d5ef06a-e155-4e9e-83f9-9e94d49ee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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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6│三利谱(002876):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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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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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5│三利谱(0028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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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ae31127-f4c7-417a-ba84-62402c074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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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5│三利谱(0028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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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16db2c9-c1c7-471f-bd83-2e2ca4dff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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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47│三利谱(00287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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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的通知,获悉汤际瑜先生将
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致行动人 型)
汤际瑜 否 2,700,000 30.88% 1.55% 否 否 2025 年 2026 年 兴业证 个人
4 月 11 4 月 11 券股份 融资
日 日 有限公
司
汤际瑜 否 1,700,000 19.44% 0.98% 否 否 2025 年 2026 年 兴业证 个人
4 月 15 4 月 15 券股份 融资
日 日 有限公
司
汤际瑜 否 1,720,000 19.67% 0.99% 否 否 2026 年 2027 年 兴业证 个人
4月 8日 4月 8日 券股份 融资
有限公
司
合计 - 6,120,000 69.99% 3.52% - - - - - -
注 1:汤际瑜先生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8月 1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减持,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10,025,988
股变为 8,744,14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注 2:
本公告中汤际瑜先生股份质押数量及股份解除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均按 2025年 8 月 1 日其减持后的持股数量计算。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 押股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股东及 比例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汤际瑜 否 2,400,000 27.45% 1.38% 2024 年 4 2025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6 日 月 14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汤际瑜 否 600,000 6.86% 0.35% 2024 年 4 2025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6 日 月 16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汤际瑜 否 1,310,000 14.98% 0.75% 2024 年 4 2025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8 日 月 16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汤际瑜 否 2,090,000 23.90% 1.20% 2025 年 4 2026 年 4 兴业证券
月 11 日 月 8日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6,400,000 73.19% 3.6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解质押前 解质押后 押、解质 押、解质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押后占 押后占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比 股本比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例 例 结数量
汤际 8,744,146 5.03% 4,310,000 4,030,000 46.09% 2.32% 0 0 0 0
瑜
合计 8,744,146 5.03% 4,310,000 4,030,000 46.09% 2.32% 0 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办理质押事项后,股东汤际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cb09b73-b2ab-4a1e-991f-96738f32d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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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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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
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86,942,466.00 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三)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086,905.14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7,845,222.23 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6,026,099.80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68,906
,027.57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5,665,856.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11,762,031.97 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26,02
6,099.8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31,401,788.9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31,401,788.90 元。
(四)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73,884,93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
77,600 股后的 173,507,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18,912,299.19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8,912,299.1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40.16%。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18,912,299.19 37,024,402.02 4,337,683.3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7,086,905.14 68,091,111.50 42,804,607.34
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068,906,027.57
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731,401,788.90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0,274,384.51
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2,660,874.66
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0,274,384.51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60,274,384.51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14.46%,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
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6,054,706.17元、22,319,382.87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31%、0.37%,均低于 50
%。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034f709-65e5-442a-9a47-4fcc3989b1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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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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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
上平台举办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慧女士,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王小军先生,独立董事胡春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74e6b24-37c4-4da6-8f8e-04a094ba4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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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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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
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对
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
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
、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1.2 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不超过等值2,400 万美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规定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规模增长,公司面临的汇率敞口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
汇敞口,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
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
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
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
产生损失。
4、履约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
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
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控制财务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
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
则。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a5bf548-fd96-4955-bc0f-42430ab29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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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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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发项目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
、生产与仓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信息披
露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大额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
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
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e61424a-7dec-4f65-99f2-4aa1a52b1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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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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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ec0ad1e-a167-4cf1-a625-8e23dd412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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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32│三利谱(00287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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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345.82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1,495.23
其中:应收账款 1,375.77
应收票据 6.44
其他应收款 113.01
二、资产减值损失 4,850.59
其中:存货 4,819.92
在建工程 30.67
合计 6,345.82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以账龄
等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按资产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391.34万元,收回或转回15.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 核销 其他
转回
单项计提坏 4,687.84 847.45 15.57 1,576.10 15.57 3,959.20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2,667.19 543.89 - - 3,211.08
坏账准备
合 计 7,355.03 1,391.34 15.57 1,576.10 15.57 7,170.28
2、应收票据
公司根据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44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44 6.44
合 计 6.44 6.44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各项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收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
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
款,以账龄等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3.01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3.04 113.01 416.05
合 计 303.04 113.01 416.05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一般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819.9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 其 转回或转销 其
他 他
原材料 475.55 138.50 323.11 290.94
在产品 9.03 9.03
半成品 1,922.74 2,054.27 1,575.46 2,401.55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 其 转回或转销 其
他 他
库存商品 3,535.72 2,208.18 2,205.38 3,538.51
发出商品 212.29 409.94 212.29 409.94
合 计 6,146.30 4,819.92 4,316.24 6,649.98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
估计其可回收金额,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合计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0.67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通过债转股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合计人民币1,576.1万元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债转股的应收款项。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6,345.8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5,249.00万
元。上述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计提资产减值事项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计提资产减值事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
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减值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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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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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三利谱: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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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三利谱: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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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三利谱: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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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三利谱: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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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利谱: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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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三利谱: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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