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7 智能自控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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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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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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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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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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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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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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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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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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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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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能自控(0028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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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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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
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锦路 258号 5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议案 2.00为特别
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6:30。来信
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锦路 258号
邮政编码:21411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105cbaa-5412-4f46-bef9-aba7e5dfa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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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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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剑标先生、沈剑飞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三年,年租金
128.75万元;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向巨石公司采购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的执行机构及控制附件。
2、交易方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轲颐,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剑标先生之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董事会秘书沈剑飞先生之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
联方。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 年6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剑标先生、
沈剑飞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D1X0R89C
法定代表人:沈轲颐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 10月 2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南丰配套区 B区(梅村)新锦路 108号叙丰制造产业园二期一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11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77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 4
1万元;2025年 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1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32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租赁合同》参考了租赁标的周边同类厂房的租赁价格,年租金约为 180-250元/平方/年不等,经与巨石友好协商,约定价格为
250元/平方/年。
《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参照公司同类物资的历史采购价格及当前市场价格,在参考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10%。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承租人)
2、租赁标的
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 258号,建筑面积共计为 5150平方米(含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其中办公面积 1050平方米,厂房面积 4100
平方米)。
3、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26年 7月 1日起至 2029年 6月 30日止。
4、租金及定价依据
租赁价格:250元/平方/年,每年 128.75万元,三年一签,2026年 7月至 12月金额为 64.38万元。
定价依据:参考了租赁标的周边同类厂房的租赁价格,年租金约为 180元-250元/平方/年不等,经与巨石友好协商,约定价格为
250元/平方/年。
(二)《年度采购框架协议》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江苏巨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甲方与乙方签订 2026年年度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一批执行机构及控制附件,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 600万元。
3、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同类物资的历史采购价格及当前市场价格,在参考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10%。
五、交易合同的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两笔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沈剑标先生、沈剑飞先生应予以回避。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e4f9ef4-c592-4b0c-ad9b-a35fa7afc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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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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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
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万元)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2 杭州银行南京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3 渤海银行无锡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9d0b054-9ad6-4f6d-87eb-8b59cf298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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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能自控(00287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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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邮件、电
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公司 5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万元)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2 杭州银行南京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3 渤海银行无锡分行 5,000 一年 信用担保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沈剑标、沈剑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周四)下午 14:00,在公司 502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1781972-5e11-4004-8536-7f5870908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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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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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地址于近日发生变更,由“无锡市锡达路 258
号”变更为“无锡市新锦路 258号”,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保持不变。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无锡市锡达路 258号 无锡市新锦路 258号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10-88551877 0510-88551877
传真号码 0510-88157078 0510-88157078
电子邮箱 sjf@wuxismart.com sjf@wuxismart.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c850244-b436-47fc-85de-7eebdd8d1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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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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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无锡市锡达路 258”变更为“无锡市新锦路 258 号”。
二、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经营范围:
公司的一般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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