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7 智能自控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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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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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7,94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3,508,060股变更
为353,470,12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13,270,1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后因上
述议案需要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1,762,000 股。故本次
回购方案剩余 37,940 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
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 37,940 股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7,94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53,508,060 股变更为 353,470,120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
地位。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注销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796,787 34.17 0 120,796,787 34.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711,273 65.83 37,940 232,673,333 65.83
股份总数 353,508,060 100.00 37,940 353,470,120 100.00
注:(1)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本次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累计转股 20,653 股。综合上述事项后,截至本次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由 353,487,407 股增加至 353,508,060 股。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2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初始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
每股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根据上述“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P1=(P0+A×k)/(1+n+k)=(9.34-7.37×0.01%)/(1-0.01%)=9.3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次股份变
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9.34 元/股。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a87d5642-8d4d-40d4-a2e3-9320994bd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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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2024-02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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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2024-02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7c981e92-5206-405c-a0df-17501b88c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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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智能自控(002877):中原证券关于智能自控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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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中原证券关于智能自控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060840bd-a056-4dba-80b7-6574920cd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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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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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716e3cc6-6f88-4a40-98c2-1029ff973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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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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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智能自控,证券代码:002877)股票交易价格
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说明、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24-021),本次业绩快报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ad6130ed-7d7e-4332-befe-6e3cad8db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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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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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ca9d048b-5ce9-42c6-8d54-05329a6d5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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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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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03160,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
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9a9f7fdb-e0e5-4ce9-bb96-2af494460d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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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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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862cd41b-c240-4f03-aaf1-3422a90d0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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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智能自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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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周五)14:00 在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258 号 101 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无锡智能自
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
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出了《补正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及《补正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周五)14:00 开始
在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258 号 101 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沈剑标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3,292,35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0.3387%,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3,286,954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0.337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9,759,6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18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3,289,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9,75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1921cb13-8e02-477d-a516-b903bdebd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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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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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426f14d9-4197-4a79-927d-ace0fd036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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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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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0c0efe6d-ce12-469b-a8c9-1e532ae69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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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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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邮件、传真等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2 月 23 日在公司 3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童安
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童安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74d3692d-9921-425e-a870-a4613e5a2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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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智能自控(002877):2023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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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024,312,815.68 862,501,565.18 18.76%
营业利润 123,337,504.87 86,431,052.13 42.70%
利润总额 123,283,904.87 86,227,853.80 4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151,573.40 83,629,808.08 2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0,862,663.25 81,275,304.51 24.10%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25 2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9% 9.50% 增加 1.09 个百分
点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349,691,704.00 2,125,016,227.25 1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74,990,443.57 900,072,347.05 30.54%
股本 353,490,076.00 332,557,899.00 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2 2.71 22.51%
(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2,431.28万元,同比增长1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15.16万元,同比增长28.13%。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逐步提升,公司订单交付能力稳步增强。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产品技术和质量获得客户广泛认可,公司竞争力逐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持续优化,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公司各项年度经营计划圆满完成。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
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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