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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8(元隆雅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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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78 元隆雅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7:05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19:23 │元隆雅图(002878):元隆雅图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7:4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6-23 16:2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 │ │ │的公告 │ ├─────────┼──────────────────────────────────────────────┤ │2026-06-23 16:2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 │ │ │公告 │ ├─────────┼──────────────────────────────────────────────┤ │2026-06-23 16:26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2 18:53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2 18:50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3 19:00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7 18:4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 │ └─────────┴──────────────────────────────────────────────┘ ─────────┬──────────────────────────────────────────────── 2026-07-16 17:05│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 )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 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 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中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 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 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6-016)。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对 本次 本次担保额 是否关 保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谦玛网络担 新增 度占上市公 联担保 方 负债率 保余额 担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 谦玛网络 60% 84.44% 10,000 2,000 1.60% 否 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1年 6月 1日 3. 注册资本:1200万元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 416号 6楼 607室 5. 法定代表人:孙震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 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 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 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 9. 谦玛网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6年 3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 2025 年 12月 31 日/2025 年 资产总额 474,280,903.87 489,392,669.49 负债总额 400,495,766.51 377,864,354.26 净资产 73,785,137.36 111,528,315.23 营业收入 136,902,325.80 580,630,600.50 利润总额 2,599,779.66 7,809,928.42 净利润 2,256,822.13 8,834,994.01 资产负债率 84.44% 77.21% 注:以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信用情况:经查询,谦玛网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谦玛网络获得民生银行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谦玛网络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需要。 谦玛网络目前财务状况稳定,信用情况等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综上所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8%,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a098dc9-5530-473a-8de1-7f8a03815a03.PDF ─────────┬──────────────────────────────────────────────── 2026-07-14 19:23│元隆雅图(002878):元隆雅图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00 ~ -400 -460.72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50 ~ -550 -711.91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 -0.02 -0.02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 IP 文创 C 端零售业务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团队,积极开拓零售渠道,相关费用同比有较大幅度 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5f82c82-9ea5-4ae7-9773-8af9d284fb42.PDF ─────────┬──────────────────────────────────────────────── 2026-07-14 17:4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40号)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36,036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16.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520,788.6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 00616 号)予以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元隆 元创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 其他城市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元创北京”) 、元隆元创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元创上海”)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元隆元创北京、元隆元创 上海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崇文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元隆元创北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80319200042731 0.00 司北京崇文支行 元隆元创上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80319200044012 0.00 司北京崇文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 1)及公司子公司元隆元创北京、元隆元创上海(分别作为甲方 2,合称“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崇文支行(作为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的使用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办理跨机构通存通兑业务,不得购买支票,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 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 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胜安、万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 2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 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ae5cb55-6c3f-4840-81ca-8838e60fef06.PDF ─────────┬──────────────────────────────────────────────── 2026-06-23 16:2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 │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 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2、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1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 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3、截至 2025年 3月 31 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884,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377% ,成交金额 13,515,385.00元,成交均价为 15.28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使用的认购资金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募集的 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 4、2025年 4月 7日,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 自 2025年 3月 31日起至 2026年 3月 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6、截至 2026年 5月 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884,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376%。本次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 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后,在存续期内择机卖出,并将原始出资额(员工自有资金部分)返还给参加对象 ,其余货币性资产按照考核结果分批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40% 完成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30% 完成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第三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30% 完成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注:“其余货币性资产”指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后,除参加对象原始出资额(员工自有资金部分)外的现金及其它可分配收益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包括事业部层 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持有人实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由上述考核共同确定。 1、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内容及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持有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与其所属事业部 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比例挂钩,根据各事业部的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不同事业部的归属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事业部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 达标 P≥9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100% 90%>P≥8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90% 80%>P≥7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80% 不达标 P<7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参加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个档次,依据对应的考评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持有人当年实际归属的收益=持有人当年计划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若持有人当年 实际归属收益小于计划归属的,未达到归属条件的收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收益择机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 他员工)。若该收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归公司所有。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上述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如下:经考核,2024 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对象所在的事业部中,1个事业部业绩未达标(业绩完成比例<70%),该事业部内参加对象的归属比例为 0;其余事业部业绩完 成比例均≥90%,这些事业部内参加对象在事业部层面的归属比例均为 100%。 各参加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参加对象共计 20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1)14 人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2)1人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 (3)2人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4)2人由于其所在事业部业绩未达标,归属比例为 0。 (5)1 人由于离职,其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全部由公司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 进行收回处理,不再进行分批归属。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96f7767-6ada-4174-900d-0755d879f1e7.PDF ─────────┬──────────────────────────────────────────────── 2026-06-23 16:2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1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3、2024年 2月 2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1,93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4%,成交 金额 27,329,9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14.1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使用的认购资金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 4、2024年 2月 5日,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 2024年 2月 2日起至 2025年 2月 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6、2025 年 2月 6日至 2025年 2月 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1,930,000 股,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4%。本次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年 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7、2025年 5月 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后,在存续期内择机卖出,并将原始出资额(员工自有资金部分)返还给参加对象,其余货币性资产按照考核 结果分批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40% 完成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30% 完成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第三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 其余货币性资产的 30% 完成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注:“其余货币性资产”指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后,除参加对象原始出资额(员工自有资金部分)外的现金及其它可分配收益 。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包括事业部层面业 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持有人实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由上述考核共同确定。 1、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内容及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持有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与其所属事业部 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比例挂钩,根据各事业部的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不同事业部的归属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事业部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 达标 P≥9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100% 90%>P≥8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90% 80%>P≥7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80% 不达标 P<70% 该事业部内持有人归属比例为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参加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个档次,依据对应的考评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持有人当年实际归属的收益=持有人当年计划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若持有人当年 实际归属收益小于计划归属的,未达到归属条件的收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收益择机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 他员工)。若该收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归公司所有。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上述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如下:经考核,2024 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对象所在的事业部中,3个事业部业绩未达标(业绩完成比例<70%),该类事业部内参加对象的归属比例为 0;其余事业部业绩 完成比例均≥90%,该类事业部内参加对象在事业部层面的归属比例均为 100%。 各参加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参加对象共计 19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1)12 人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2)2人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3)4人由于其所在事业部业绩未达标,归属比例为 0。 (4)1人由于离职,其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全部由公司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 进行收回处理,不再进行分批归属。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a3b6670-f379-4837-a881-cc8b0cb49ad1.PDF ─────────┬──────────────────────────────────────────────── 2026-06-23 16:26│元隆雅图(00287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6 月 23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符合法定人数,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于 2025年 2月 1日届满。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 情况,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 19 人,其中,12 名参加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收益 100%归属;2名参加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收益 80%归属;4名参加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收益不归属;1名参加对象由于离职,其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全部由公司根据《持股计划草 案》规定进行收回处理,不再进行分批归属。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边雨辰作为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届满。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 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 20人,其中,14名参加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收益 100%归属;1名参加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收益 90%归属;2名参加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收益 80%归属;2 名参加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收益不归属;1名参加对象由于离职,其待归属的其余货币性资产全部由公司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规定进行收回 处理,不再进行分批归属。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边雨辰作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8809b45-c4e1-4523-a862-624a5105611e.PDF ─────────┬──────────────────────────────────────────────── 2026-05-22 18:53│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d19e87c-5f21-4c38-8031-7a24e1516c21.PDF ─────────┬──────────────────────────────────────────────── 2026-05-22 18:50│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 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现行有效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5月 19日,以下简称“股权登 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含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下同)现场会议的 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在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正本及副本均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 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 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 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5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了拟定于 2026年 5月 22 日(星期五)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5月 22日(星期五)上午 10点于北京市西城区骡马 市大街 20号院一区 1号楼6层 601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孙震主持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 及其所代表股份情况如下: (1)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名,代表公司股份116,553,51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4.4875% (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72 名,代表公司股份3,276,80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07% 。 综上,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和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78 名,代表公司股份 119,830,317 股,占股 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5.7382%。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73名,代表公司股份 2,564,40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88%。 2.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现场或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鉴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 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 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预计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 《关于制定<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8.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46b6dbd-1660-400a-bf45-28b102c46b0c.PDF ─────────┬──────────────────────────────────────────────── 2026-05-13 19:00│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 称“江苏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 )拟向江苏银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 本金及按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中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 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 公告。详见 2025年 4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5-014)。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对 本次 本次担保额 是否关 保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谦玛网络担 新增 度占上市公 联担保 方 负债率 保余额 担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 谦玛网络 60% 84.44% 10,727 1,500 1.20% 否 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1年 6月 1日 3. 注册资本:1200万元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 416号 6楼 607室 5. 法定代表人:孙震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 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 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 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 9. 谦玛网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6年 3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 2025 年 12月 31 日/2025 年 资产总额 474,280,903.87 489,392,669.49 负债总额 400,495,766.51 377,864,354.26 净资产 73,785,137.36 111,528,315.23 营业收入 136,902,325.80 580,630,600.50 利润总额 2,599,779.66 7,809,928.42 净利润 2,256,822.13 8,834,994.01 资产负债率 84.44% 77.21% 注:以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信用情况:经查询,谦玛网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谦玛网络获得江苏银行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 括债权本金及按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 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债务分期履行,则每 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谦玛网络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需要。 谦玛网络目前财务状况稳定,信用情况等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综上所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7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6%,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1369a86-1b07-4797-a164-2967427093e2.PDF ─────────┬──────────────────────────────────────────────── 2026-05-07 18:4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 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2)等相关公告。 2、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 2025 年 3月 31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884,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377%, 成交金额合计为 13,515,385 元,成交均价约为 15.28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使用的认购资金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募 集的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3、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存续期内公司未派发现金股利,未送股,未转增股份。 4、存续期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 9 年 3 月 30 日;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 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锁定期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884,600 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337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不存在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73750cd-6f94-494d-a5c2-552aa8a8b40d.PDF ─────────┬──────────────────────────────────────────────── 2026-04-30 00:00│元隆雅图(00287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66e01da-1c66-4d5c-a20b-b1eb2aa2287c.PDF ─────────┬──────────────────────────────────────────────── 2026-04-30 00:00│元隆雅图(00287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职工董事罗 柏林委托董事岳昕代为表决),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 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df07607-f432-4dd5-8166-24eb8d17109d.PDF ─────────┬──────────────────────────────────────────────── 2026-04-24 20:58│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d6e7cf-a1e4-4710-852a-de3abb9c94af.PDF ─────────┬──────────────────────────────────────────────── 2026-04-24 20:58│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3582878-a978-44e1-871a-6f725df3b7e1.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 计客户 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刘淑云,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国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和定价原则 1、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 14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2、定价原则 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本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 量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2e283bb-32ee-4636-811a-03f8978edd90.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元隆雅图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 46,990.7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0,901,924.7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9,604,673.00 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0,754,172.28 元。2.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 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3,049,911.3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546,990.70 -244,622,445.09 8,368,454.8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9,604,673.0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0,754,172.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049,911.3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8,600,326.9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049,911.3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 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 2025 年度公司业绩亏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实 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b055221-0925-4eb4-b5bf-8e3e4f9302d2.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 计客户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3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 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二、2025 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3e1f5b-286d-4fc3-a074-9556f9c73583.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026年 4月 24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震和边雨辰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即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其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外部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一定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月发放。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税前)标准为 15万 元。 上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列款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及绩效计算薪酬。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 效。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96616e-e0f7-4165-8ccd-8a52371852db.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2331811-59e8-49fe-8f3c-85633044eec3.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栾甫贵、卢远瞩、刘维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栾甫贵、卢远瞩、刘维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8e8c18-b457-451a-8c6a-67502e533b44.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a0a77c-d57f-4244-b888-f5224763c850.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2026 年 4 月 24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 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 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 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单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2b9c7e-a6e9-4595-98c5-2cc1ae1f7b00.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 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 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80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4.70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亏87.92%。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履行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职责,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 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共19项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共1项议案。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共2项议案。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收回 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及收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共5项议案。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共5项议案。 2025年1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共9项议案。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治理和运 营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情况如 下: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财务规 范、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 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事前、事后及日常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其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客观评价。 2、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 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效地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公司股权激 励事项和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核,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3、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就公司大IP战略推进情况进 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战略共识,为相关业务的科学决策与有效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持,有效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战略指 导作用。 三、2026年度工作规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 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组织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规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公司经营发展方面,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并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 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规范治理方面,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 制。高度重视信息合规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f6c87d0-1269-4150-8246-e966c108a858.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vaQwThWUYU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7日( 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边雨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莎莎女士,独立董事栾甫贵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vaQwThWUYU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欣蕊 电话:86-10-83528822 传真:86-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7865ae-0927-4b6e-8c6f-79e65f3b0cf0.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五、1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中描述,元隆雅图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大缺陷。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元隆雅图公司已对上述缺陷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元隆雅图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的独立判断和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 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事项内容,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并整改完毕,消除不利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尊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重视本次事项相关内容。经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充分沟通,截至 2 025 年末,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并整改完毕。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应对措施 2025 年 7月 12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该事件发生后 ,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自 2023 年第四季度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于 2025 年 8 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并积 极进行了修订内控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问责等整改措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完善了 公司治理体系,提高了财务核算和内控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efc2976-6ba2-48d5-8214-27c314562e24.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致 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6 年 1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三)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结果、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 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除上述会议外,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还就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和重点关注问题、内部控制有效性和 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日常沟通。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6d43b3-6ecc-43ff-a8d5-84c97af4c5eb.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3b250d-1ebe-4d04-95e0-05db573d35c6.PDF ─────────┬──────────────────────────────────────────────── 2026-04-24 20:57│元隆雅图(002878):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40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3)第110C00061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517.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827.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6 30.1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97.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投项目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8,257.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2,079.06万元,其中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61.26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068.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及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080329200063404 21,616,946.79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崇文支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080319200040927 113,624.51 上海分公司 崇文支行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701013502654644 3,580.05 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 110907690610000 103,583.24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行股份有限公司 91160078801300003685 27,635.28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亚运村支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上海银行股份有 03005631822 10,348.34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浦东分行 合 计 -- -- 21,875,718.21 注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3502654644账户专项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 目,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末,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3,580.05元尚未转入本公司一般户。 注2: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81.08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59.9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61 .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66万元 (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延期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终 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 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ba319e-d923-4fb7-ba53-609ddd331960.PDF ─────────┬──────────────────────────────────────────────── 2026-04-24 20:56│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年度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北 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2025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 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7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关联董事孙震和边雨辰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栾甫贵、卢远瞩、刘维刚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 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孙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711bdc-1940-4b8c-b94d-6428b0d1eef5.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f78371-b64c-4077-944a-44453de1fcb8.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元隆雅图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 │作总结报告书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隆雅图”、“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元 隆雅图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现出具保荐工 作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20楼20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 保荐代表人 陈胜安、万辉 联系电话 18900662962;15295553660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2025年9月,原保荐代表人之一唐品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 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决定指派万辉先生接替唐品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78.SZ 注册资本 261,991,727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20号院一区1号楼6层6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20号院一区1号楼6层601 法定代表人 孙震 实际控制人 孙震 董事会秘书 王莎莎 联系电话 010-8352882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1月15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6年4月25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元隆雅图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指定陈胜安、唐品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20 25年9月,原保荐代表人之一唐品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派万辉接替唐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元隆雅图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期限已经届满。上述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 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 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5年7月12日,公司公告因一名在职销售人员存在职务侵占嫌疑,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经侦支队报案,并收到了北京市公 安局西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2025年7月19日,公司公告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局因上述事项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震、财务负责人边雨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自2023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期间的财务数据进 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于2025年8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公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 查,并积极进行了修订内控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问责等整改措施。 除上述情形外,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 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 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 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元隆雅图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隆雅图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c7352ba-639f-44a0-8be4-c8383cee77b3.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元隆雅图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元隆雅图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7184ff-b3ba-408f-8ee4-3ee63dce6eaa.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鉴证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cdfd777-3e1c-4370-9dfb-2bb3b73c595b.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4f1506-e1c9-4fb5-9462-d0766eb7d755.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元隆雅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元隆雅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3)第110C00061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517.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827.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630 .1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97.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投项目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8,257.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2,079.06万元,其中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61.26万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068.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及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200080329200063404 21,616,946.79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崇文 支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200080319200040927 113,624.51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崇文 上海分公司 支行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701013502654644 3,580.05 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07690610000 103,583.24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1160078801300003685 27,635.28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亚运村支行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03005631822 10,348.34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浦东分行 合计 21,875,718.21 注 1 : 上 海 谦 玛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8110701013502654644账户 专项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末,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3, 580.05元尚未转入公司一般户。 注2:截至2025年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881.08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59.9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61.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2.66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延期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 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元隆雅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元隆雅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元隆雅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元隆雅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431473-c3e0-4d45-af39-36d14edaec5e.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7f53be-4150-464c-95a7-d16228724680.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dd0a61-f786-4e54-972f-6168176136ef.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de4871-d288-4ffd-8714-c30b522f0750.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元隆雅图(002878):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17876b-5490-4155-874c-032c8af78707.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隆雅图”)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 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 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 展公告。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 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 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公司 2026 年度对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比例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占上市公 联担保 负债率 余额(万元) 额度(万元)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元隆雅图 谦玛网络 60% 77.21% 10,727 30,000 23.94%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 日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 416 号 6 楼 607 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 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 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内容 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 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咨 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40%的 股权。 谦玛网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谦玛网络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12月 31日/2025 年 2024 年 12 月 31日/2024 年 资产总额 489,392,669.49 562,253,225.06 负债总额 377,864,354.26 459,513,788.98 净资产 111,528,315.23 102,739,436.08 营业收入 580,630,600.50 917,484,643.88 利润总额 7,809,928.42 12,944,511.04 净利润 8,834,994.01 15,163,584.84 资产负债率 77.21% 81.73% 注:以上 2024、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谦玛网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 保合同有效。 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批准后视谦玛网络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签署。谦玛网络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开展 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直接持有谦玛网络 60%股权,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 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谦玛网络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0,7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ba9e56-267a-4637-94d8-a07c018fd9eb.PDF ─────────┬──────────────────────────────────────────────── 2026-04-24 20:55│元隆雅图(00287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1c143c-7e00-45cd-9dfc-40ccfd0e8b94.PDF ─────────┬──────────────────────────────────────────────── 2026-04-24 20:54│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20 号院一区 1号楼 6 层 601 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7.00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应于 2026年 5月 20 日下午 17:00前到达本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 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20 号院一区 1 号楼 6层 60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20 号院一区 1号楼 6 层 601 公司前台 4、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史妍 联系电话:010-8352 8822 传真:0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20 号院一区 1 号楼 6 层 601,邮编 100052 5、本次股东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b39083-a0c3-4ea0-b6b5-0c07bc644f95.PDF ─────────┬──────────────────────────────────────────────── 2026-04-24 20:54│元隆雅图(00287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刘维刚 ─────────┴──────────────────────────────────────────────── 本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维刚,男,1985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7 4 3 0 0 否 3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年度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① 2025年2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上参与《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 ② 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③ 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④ 2025年10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⑤ 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⑥ 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本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召开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① 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② 2025年4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③ 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2023-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及收益的议案》。 ④ 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3、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代表公司外出学习、调研,并对公司日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现场了解,听取公司高管人员介绍和相关部门的汇 报,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 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 上充分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 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 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事项。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涉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审核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关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过全体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等。 (六)提名董事、提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任职期间内,尚未涉及提名董事、提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七)关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不适用 (八)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就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调整的合理性提出专业意见,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关 于收回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及收益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其提出专业意 见,并得到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的采纳。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不适用 (十一)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关注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计工作,认真阅读了公司及会计师提供的各项材料,与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定期报告等进行比对印证,及时与公司内控负责人 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维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fbb3ae-aa0e-40de-95cb-d233d7b52a44.PDF ─────────┬──────────────────────────────────────────────── 2026-04-24 20:54│元隆雅图(00287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栾甫贵 ─────────┴──────────────────────────────────────────────── 元隆雅图(00287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栾甫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b1eb81-651e-4d2c-8b4b-1735e3119d4d.PDF ─────────┬──────────────────────────────────────────────── 2026-04-24 20:54│元隆雅图(00287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4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 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下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包括资料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绩效、市场状况、行业平均工 资水平、业务发展战略和工资支付能力等确定。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一定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参照同行业、同 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1.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2. 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 会审议批准; 3.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发放管理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以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 下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及绩效计算薪酬。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并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及所处地区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公司应参考社会物价增长水平调整薪资,从而确保其实际购买力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收入规模、盈利及增长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绩效表现、职级和职责调整等。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扣减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因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导致公司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五)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deb63c-2d99-485f-8ec8-64500f7ac941.PDF ─────────┬──────────────────────────────────────────────── 2026-04-24 20:54│元隆雅图(00287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卢远瞩 ─────────┴──────────────────────────────────────────────── 元隆雅图(00287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卢远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c68bf1-acac-46b7-a272-2baa538bc103.PDF ─────────┬──────────────────────────────────────────────── 2026-03-30 18:22│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9)、《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北京元隆雅图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等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6年3月30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共计8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77%,成交金额合计为13,515,385元,成 交均价约为15.28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使用的认购资金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上限。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3月 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具体市场行情择机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所 有公司股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标的股票的情形。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9年3月3 0日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提 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至少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至少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 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d3ed866-5d3e-4588-af23-58c388e3d221.PDF ─────────┬──────────────────────────────────────────────── 2026-03-06 16:20│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谦玛网络”)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或“ 主合同”)。谦玛网络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叁仟万元整),公司为谦玛网络根据《授信协议》 在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申请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中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 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 公告。详见 2025年 4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5-014)。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对 本次 本次担保额 是否关 保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谦玛网络担 新增 度占上市公 联担保 方 负债率 保余额 担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 谦玛网络 60% 75.11% 9,727 3,000 2.38% 否 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1年 6月 1日 3. 注册资本:1200万元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华南路 416号 6楼 607室 5. 法定代表人:孙震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 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 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票务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 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图文设计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 9. 谦玛网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年 9月30日/2025年前三季度 2024 年 12月 31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476,842,790.62 562,253,225.06 负债总额 358,168,988.57 459,513,788.98 净资产 118,673,802.05 102,739,436.08 营业收入 411,983,388.09 917,484,643.88 利润总额 17,342,354.58 12,944,511.04 净利润 15,904,720.69 15,163,584.84 资产负债率 75.11% 81.73% 注:以上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信用情况:经查询,谦玛网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谦玛网络获得招商银行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申 请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谦玛网络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需要。 谦玛网络目前财务状况稳定,信用情况等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综上所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1%,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97b08b9c-cb4a-4cc4-b9bc-4b91a4044bcf.PDF ─────────┬──────────────────────────────────────────────── 2026-03-03 15:56│元隆雅图(00287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3 月 3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业务, 拟将综合授信额度由 1.1 亿元人民币增加到 1.3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 1 年,授信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 、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 亿元人民 币,授信额度期限 1年,授信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 、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期 限 1 年,授信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 、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d2fd5903-294a-404d-b4f8-a4e112b15eea.PDF ─────────┬──────────────────────────────────────────────── 2026-02-27 17:52│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元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元隆投资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质押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是 质押 原质 质押延 质权 质 东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目前总 否 否 起始 押到 期到期 人 押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比 为 为 日 期日 日 用 称 东及其一 例 限 补 途 致行动人 售 充 股 质 押 元 是 7,640,000 8.99% 2.92% 否 否 2024 2026 2026 招商 融 隆 年 9 年3月 年 9 证券 资 投 月 1日 月 1 股份 资 2 日 日 有限 公司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上述股份的首次质押及延期购回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 本次质 占其 占目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质押 押后质 所持 前公 况 前质 押股份 股份 司总 已质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押股 数量 比例 股本 押股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份数 比例 份限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量 售和 比例 结数量 冻结 数量 孙震 30,359,620 11.59% 0 0 0 0 0 0 22,769 75% ,715 李素芹 7,606,065 2.90% 0 0 0 0 0 0 0 0 元隆投资 85,027,553 32.45% 7,640 7,640, 8.99% 2.92 0 0 0 0 ,000 000 % 合计 122,993,23 46.95% 7,640 7,640, 6.21% 2.92 0 0 22,769 19.74% 8 ,000 000 % ,715 二、其他说明 元隆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元隆投资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也不 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书;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情况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14b14cce-aa27-473c-a57d-5da95cf4c34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元隆雅图: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6502.PDF ─────────┬──────────────────────────────────────────────── 2026-04-25│元隆雅图: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0946.PDF ─────────┬──────────────────────────────────────────────── 2025-10-30│元隆雅图: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8010.PDF ─────────┬──────────────────────────────────────────────── 2025-08-23│元隆雅图: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60738.PDF ─────────┬──────────────────────────────────────────────── 2025-04-29│元隆雅图: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525.PDF ─────────┬──────────────────────────────────────────────── 2025-04-29│元隆雅图: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532.PDF ─────────┬──────────────────────────────────────────────── 2024-10-31│元隆雅图: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6131.PDF ─────────┬──────────────────────────────────────────────── 2024-08-29│元隆雅图: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929.PDF ─────────┬──────────────────────────────────────────────── 2024-04-30│元隆雅图: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4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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